大圆满法

第一部分 戒 第四章 了解戒律

  • 作者: 阿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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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了解戒律
修行并不容易,还有许多是我们所不知的,例如「安住于身,循身观察」①或「安住于心,随观心识」②。若我们尚未修习这些,可能会感到不解,戒律就是如此。
过去我曾是老师③,但只是个「小老师」,而非「大」的。为何说是「小老师」呢?我并未修行,虽然教导戒律,却不曾实践它,这种人我称之为「小老师」——较差的老师。说「较差的老师」是因为我在修行上是有所不足的,绝大多数的修行并不及格,犹如完全未曾学过戒律一样。
(要完全知晓戒律是不可能的
不过,事实上,要完全知晓戒律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些事无论我们知道与否都是违犯,这是很棘手的。人们强调,若我们尚未了解任何特别的训练规则或教导,就必须热忱与恭敬地学习它,若不了解就应努力学习,若不努力,本身就是一种违犯。
例如在可能有疑惑的情况下,假设有个女人,你在不知她是女或男时碰触她,你并不确定此人的性别仍趋前碰触,这也是错的。④我曾质疑为何这是错的,但当想到修行时,我了解禅修者必须有正念且要慎重,无论谈话、接触或取物,都必须先考虑清楚。这个案例错在没有正念,或缺少正念,或在当下有欠考虑。
又例如才上午十一点,但天色昏暗看不见太阳,我们又没有时钟。假设我们猜想可能已经下午,且真的觉得应该是下午,便在此时进食。当开始进食时,乌云散去,根据太阳的位置,才了解到刚过十一点,这仍是犯戒⑤。我曾怀疑:「咦?还没过中午,为何是犯戒?」
(在疑惑下行动即是犯戒
此处发生的犯戒,是因疏忽、粗心大意、缺少清楚的考虑与防护。若有疑惑,却在疑惑时行事,即是「恶作」⑥,违犯只是因在有疑惑时行动。我们以为那时是下午,但事实不然,进食本身没有错,是因我们大意而犯戒。若当时确实是下午,却以为它不是,那是更严重的波逸提罪。
若在有疑惑的情况下行动,无论行动是对或错,都是犯戒。若行动本身是对的,则它是较轻的罪;若是错的,则是较严重的罪。戒律可能如此令人迷惑!
有次我去见阿姜曼⑦,当时我才刚开始修行,曾读过《古学处》⑧,并有深入的了解。接著继续读《清净道论》⑨,其中包括<戒广说>(Silanidesa),<定广说>(Samadhinidesa)与<慧广说>(Pannaidesa)。我的脑袋胀得像快爆炸一样!
读完那本书后,觉得它超出人类的修行能力之外。但接著我反省佛陀不会教导不可能修行的东西,他既不会教,也不会说,因为那些事对自己与别人都无益处。<戒广说>已太繁杂,<定广说>更是如此,<慧广说>则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坐下心想:「算了!我无法再往前进,前面已经无路了。」那种感觉就好像已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
(死背所有的戒律是不可能的
在这阶段,我努力想突破修行的困境,我被困住了。此时恰好有个机会去见阿姜曼,我问他:「尊贵的阿姜⑩,我应该怎么做?我正开始要修行,却不知正确的道路。我有许多疑惑,修行时完全找不到依据。」
他问我:「问题是什么?」
「在修行过程中,我挑选《清净道论》来研读,但它似乎不可能付诸修行。<戒广说>、<定广说>与<慧广说>的内容似乎完全不切实际,我不认为这世上有人能实践它,它太过繁杂。要记住每条规则是不可能的,它超出我的能力之外。」
他对我说:
没错!那里面有很多东西,但实际上只有一点点。若我们要考虑到<戒广说>里的每条规定,那真的是很困难。但事实上,<戒广说>是从人心发展出来的。若训练心让它有惭与愧,我们就能有所防护,言行也含更加谨慎。
这将能让人少欲知足,因为我们不可能照顾太多事。一旦如此,我们的正念就会增强,随时都能保持正念。无论身在何处,我们都要努力维持完全的正念,谨慎的态度将会被培养出来。每次你对某事感到疑惑时,不要说它或反应它,若有任何事不了解,就去请问老师。尝试遵守每条戒确实很烦人,但应该检讨是否准备接受自己的过失,我们接受它们吗?
这个教导非常重要。知道每条戒不是那么重要,但我们应该知道如何训练自己的心。
你读过的所有东西都是从心生起,若心还没具有敏锐与清明,就一直都会有疑惑。你应该尝试把佛陀的教诲引入内心,让心安定下来。无论出现什么疑惑,只要放下它。若你不确定真的知道,就不要说它或做它。例如你怀疑:「这是对或错?」你无法真的确定,就别说、别做它,不要抛弃你防护的心。
当坐著聆听时,我深思这个教导,符合佛陀所说衡量教导是否真实的八种方法:任何谈到少恼、出苦、离欲、少量知足、不慕名位、无渴爱和远离、勤奋精进,以及维持自在的教导,都是佛陀教法——真实的法与律(Dhamma—Vinaya)的特徵,任何抵触这些条件的则不是。
若真心诚意,就会有惭愧,会知道何时心中有疑惑,我们将不会做它或说它。<戒广说>只是文字,例如惭愧在书中是一回事,但在我们心中则是另一回事。
跟随阿姜曼学习戒律,我学到很多东西。当坐著聆听时,了解也随之生起。
(只藉由听闻无法真的了解戒律
因此,关于戒律,我学了很多。在雨安居时,我有时会从晚上六点一直读到翌日凌晨。我充分了解它,将所有《古学处》中涵盖的「犯戒」⑾因素都写在笔记本上,放在袋子里。我真的在这上面下了很多工夫,但到后来我慢慢放下。它太多了,我不知何者为本或何者为末,而全盘接受。当了解得更完全时,我放开它,因为它太沈重了。我只将注意力放在心上,慢慢抛开书本。
不过,当我教导此地的比丘时,仍以《古学处》为标准。多年来在巴蓬寺,我亲自对大众宣读它。在那些日子里,我会登上法座,一直持续到晚上至少十一点或午夜,有时甚至到凌晨一、两点。我们有与趣,并修持它,听过诵戒后,会去深思所听闻的内容。你无法只藉由听闻,就真的了解戒律,听过后必须检视它,并进一步地探究。
虽然我研读这些东西许多年,但知识仍不完整,因书本中有许多地方意义并不明确。从读这些书以来,至今过了这么久的时间,我对各种戒律的记忆也已有些遗忘,但我心中并无欠缺或疑惑,只有了解。我抛开书本,事注于开发内心。心,对戒律具有评断,无论在公开或私下的场合,它都不会做错误的事。我不杀生,即使是小生命,例如有人要求我以手故意压死一只蚂蚁或白蚁,我办不到,即使给我一大笔钱也一样。虽然是只蚂蚁或白蚁,对我而言,她的生命比一大笔钱更有价值。
(动机是戒的根本
不过,我还是有可能造成昆虫死亡,例如当有东西在我腿上爬,而我将牠拨开时,也许牠就死了。当我审视内心时,并无犯罪感、犹豫或疑惑。为什么?因为我并无杀害的动机。
「动机是戒的根本」,过去在我真正了解之前,确实为这类事情深受困扰。我会认为犯戒,「犯什么戒?没有动机啊!」「确实没有动机,但你还是不够小心!」我会如此地反覆发愁与忧虑。
因此,戒律是可能干扰修行者的东西。但它也有其价值,如同老师们所说:「对于不知道的戒,都应该学习,若不知就应去问那些知道的人。」他们确实强调这点。
(不知戒条就难免违犯
现在若不知戒条,就无法觉知有所违犯。例如华富里省(Lop Buri)寇翁高寺(Wat Kow Wong Got)有位长老阿姜保(Ajahn Pow),有天一群女众前来问阿姜保时,他的一位「摩诃」⑿弟子坐在身旁,「隆波!我们想邀请你一起去旅行,你会去吗?」隆波并未回答。身旁的「摩诃」弟子以为阿姜保没有听见,因此他说:「隆波,隆波!你听到了吗?这些女众邀你去旅行。」他说:「我听到了。」女人再问一次:「隆波!你会去吗?」
他只是坐著默不作声,因此邀请的事也就不了了之。她们离开后,「摩诃」说:「隆波,你为什么不回答她们?」
他说:「哦!摩诃,你不知道这条戒吗?刚才在这里的全都是女众,若女众邀请你和她们去旅行,你不该答应。若她们自行安排,那就没问题。如此一来,若我想去就可以去,因为我并未参与安排。」
「摩诃」坐在那里心想:「啊!我真是出丑了。」
戒律里有规定,安排计划,然后和女众一起出游,即使是团体而非一对一,也是违犯波逸提罪。⒀
再举另一个例子。在家人会把钱放在盘子里供养阿姜保,他则会拿出「接受布」⒁,从一端捏住。但当他们将盘子放在布上时,他会将手抽回,撂下摆在上面的钱。他知道钱在那里,但对它不感兴趣,只是起身走开。
这么做是因为戒律规定,若人不同意(不欲求)金钱,就无须禁止在家人供养;若对它有欲望就必须说:「居士!比丘不允许接受这个。」他必须告诉他们这一点。若你对某样东西有欲望,就必须禁止人们供养不被允许的东西,不然只需把它留在那里,然后离开。
虽然阿姜保与弟子们共住多年,还是有些弟子不了解他的修行,这是很可惜的事。就我自己而言,我深入观察与思惟许多阿姜保微细的修行观点。
(对戒律有所疑惑当下修行
戒律甚至可能造成比丘还俗,当他们研读它时,各式各样的疑惑都会生起。他们回头检视过去:「我的受戒仪式是适当的吗?⒂我的戒师清净吗?我受戒时坐著的比丘们,没有人知道任何有关戒律的事,他们坐的距离适当吗?唱诵正确吗?」这些疑惑不断净现,「我的受戒堂是适当的吗?它那么小……」他们怀疑每件事,因此陷入人间地狱中。
因此,在知道如何奠定心的基础之前,它可能真的很难。你必须非常冷静,不能贸然行事,但只是冷静而不深入观察,同样不对。我曾困惑到想还俗,因看见自己与一些老师修行上的许多过失,那些疑惑使我心劳意攘,无法入睡。
我愈疑惑就愈禅修,愈精进修行。一有疑惑,当下立即修行,当智慧生起时,事情便开始改变。很难描述所发生的改变,心持续改变直到不再疑惑为止。我不知它如何改变,若我试著告诉别人,他们可能也不会了解。
因此,我深思「智者自知」⒃的教导,觉悟必须透过直接体验才会生起,研读法与律当然是正确的,但若只是研读则仍不足。在我开始修行前,对微细罪并不感兴趣,但修行之后,即使突吉罗罪也和波罗夷罪同样重要。先前看待突吉罗罪似乎没什么,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到晚上就可忏悔罪过而清净,然后可能再次违犯。
不过,这种忏悔是不清净的,因为你不会停止,你并未下定决心去改变,没有防护,未认知实相,也没有放下,只是一犯再犯。
(若心毫无疑惑违犯当下就解除
就胜义谛而言,事实上无须通过忏悔罪过的例行程序。若了解心是清净的,并毫无疑惑,那些违犯当下就解除了。我们尚未清净,是因为还有疑惑,还在摇摆不定。我们并非真的清净,因此无法放下,关键是未看见自己。戒律犹如保护我们免于犯错的围墙,因此必须谨慎对应。
若你尚未亲自了解戒律的真实价值,对你来说它是困难的。在我到巴蓬寺之前的许多年,便决定放弃金钱,大部分的雨安居期间,我都在思考这件事。最后,我抓起钱包走向当时共住的一位「摩诃」比丘,将它放在他面前。
「摩诃!请收下这笔钱。从今日起,只要我是比丘,就不会接受或手持金钱,你可以当我的见证人。」
「收起来,朋友!学习过程中你可能会需要它。」他无意收下这笔钱,觉得很尴尬。
「你为何要舍弃这些钱呢?」他问道。
「你不用担心我,我已下定决心,昨晚就决定好了。」
(了解害处舍弃就不难
从他拿钱那天起,我们之间就好像有了隔阂,无法再相互了解。至今他仍是我的见证者,从那天起我就不曾使用钱,或从事任何买卖。我对用钱的各方面都非常自制,虽然未做错任何事,也经常小心翼翼,以免犯错。
我内心保持禅修,无须钱财,我视它如毒药。无论你把毒药拿给人、狗或任何动物,无可避免地都会导致死亡或痛苦。若清楚了解这点,就会经常提防不要误拿「毒药」。当清楚了解其中的害处时,要舍弃它就不会太困难。
若我对别人供养的食物有疑惑,就不会接受,无论它有多美味或精致,都不会吃。举个简单的例子,如生的腌渍鱼。假设你住在森林里,外出托钵只收到裹在叶子里的米饭和一些腌渍鱼。当你回到住处,打开小包发现那是生的腌渍鱼——二话不说,扔掉!⒄吃白饭总比犯戒好。必须要能如此做,才能说你真的了解,然后戒律就会变得很简单。
若其他比丘想要给我生活必需品,例如钵、剃刀或任何东西,除非我知道捐赠者是受持同等戒律标准的同修,否则我不会接受。为什么?你如何能相信那些不持戒的人?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不持戒的比丘不了解戒律的真实价值,那些东西很可能是以不正常的方式所获得。我就是那么谨慎。
结果一些同修比丘常会以异样的眼光看我。「他不合群,他不好相处。」但我不为所动。「嗯!到死时我们就能相互交融了。「我心想:「届时,我们都是黄土一坏。」我自制地生活,沉默寡言,对别人的批评不为所动。为什么?因为即使解释他们也不会了解,他们根本不懂修行。
就如以前当我受邀参与葬礼时,有人会说:「别听他的!只要把钱放进他的袋子里,别让他知道就好了。」⒅我会说:「喂!你们认为我是死了或怎样了?你知道只是因为有人称酒精为香水,并不会让它变成香水,但你们想要喝酒时便称它为香水,那么就去喝吧!你们一定是疯了!」
(保持离欲心正确地了解戒律
这么一来,戒律就可能会变得很困难。你必须少欲知足,并保持离欲心,你必须正确地了解。有次当我行经沙拉武里省(Sara Buri)时,我的团体前往某个村庄寺院暂住,该寺住持的戒腊和我一样。清晨,我们都会一起托钵,然后回到寺院放下钵。不久,在家人将几盘食物放进会堂,然后比丘们会去拿起来打开,排成一列,作为正式供养。一个比丘会将手指放在这一列末端的盘子上,一位在家人则将手放在另一端的盘子上,然后比丘们便拿过来分配著吃。
当时大约有五名比丘和我一起行脚,但没有人去碰食物。我们托钵得到的只有白米饭,因此虽和他们坐在一起,我们只吃白饭,没人敢吃盘里的食物。
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天,我开始感觉到住持对我们的行为感到不安。可能有僧众前去对他说:「那些来访的比丘不吃任何食物,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了。」
我必须再多待几天,因此前去向住持解释。
我说:「法师!我可以打扰您一会儿吗?我恐怕你和其他僧众对我们不吃在家人供养的盘中食物,感到困惑。我想对您澄清它真的没什么。法师!那只是因我所学的接受供养的修行方式就是如此,在家人放下食物,然后比丘们前去打开餐盘、作好分配,并将之视为正式的供养,这是错误的,是犯突吉罗罪。具体来锐,若比丘手持或接触尚未正式供养到手里的食物,这样会玷污食物,凡吃那食物的比丘依律都是犯戒。」
「只是因为这样,法师!我并非要批评任何人,或要迫使你和其他比丘改变规矩,完全不是。我只是想让您知道我良善的动机,因为我可能要在此地再多待几天。」
他双手合十说道:「善哉⒆!善哉!在沙拉武里我还未看过一个持微细戒的比丘,现在已找不到这种人了。若还有一定是住在沙拉武里之外。容我赞叹你们吧!我丝毫不会反对,那非常好。」
(研读戒律直到真心了解
隔天早晨,当我们托钵回来时,没有一个比丘走近餐盘。在家众自己把食物分配好并供养给他们,因为担心比丘们不吃。从那天起,比丘与沙弥们似乎都显得很紧张,我试著解释一些事情好让他们放松心情。我认为他们害怕我们,他们只是走进自己的房间,并安静地把自己关起来。
有两、三天我试著让他们放轻松,因为他们是如此地羞愧。我真的没有任何对立的想法,也没有嫌食物不够或挑三捡四的意思。我以前曾禁食,有时甚至长达七、八天,这里有白米饭,我知道自己不会饿死。我从修行、研读与如法修行中获得力量。
我以佛陀为典范,无论到哪里,不管别人怎么做,都不让自己倦入是非。只是完全投身于修行中——我在乎自己和修行。
那些不持戒、修定的人,无法和修行的人共住,他们必然是各走各的路。以前我并不了解这点,身为老师,我教导别人,自己却没有修行,这实在很糟。当我深入观察它时,我的修行与知识有如天壤之别。
因此,我对想建立森林禅修中心的比丘们说:「别做!」若你还未真正了解,就别费心去教导别人,你只会搞得一团糟而已。有些比丘以为只要住进森林里,就能获得平静,但他们仍不了解修行的本质。他们去割草⒇,什么事都自己来,那不会带来进步。无论森林有多平静,若你做错的话,就不可能进步。
他们看见森林僧住在森林里,便模仿他们住于森林,不过那是不同的,袈裟、饮食习惯不同,每件事都不一样。他们没有自我训练,没有修行,若只是依样而住,就有如炫耀或宣传的场景,只是场卖膏药的表演罢了,无法再更进一步。那些只有少许修行就去教导他人者,都还不成熟,并非真的了解。不久之后,一旦他们放弃,一切就垮了。
因此,我们必须研读。仔细看《新论》(21)说些什么?研读它、背诵它,直到了解为止。随时询问老师更微细的观点,他会加以解释,如此研读直到真正了解戒律为止。
[注释]
①「安住于身,循身观察」意指将心专注于身体之中,很清楚地依次随顺观察身体是由地、水、火、风所组成,而知「身」是集合体,是生灭变化、不净的,去除执著身体为「我」的颠倒。参见《大念处经》(《长部》第22经)。
②「安住于心,随观心识」意指安住于心而观察心,观察心中不断生起的心的情况,清楚觉知心纯粹只是识知目标的过程,是无常的,而去除执著心为「我」的颠倒。参见《大念处经》(《长部》第22经)。
③此处指的是早年出家的阿姜查,在他认真禅修之前。
④与女人身体相触,是犯比丘戒中十三条僧残戒(sanghadisesa,或译「僧伽婆尸沙)的第二条——「故意与女人身体相触」。犯此戒者,由最初的举罪到最后的出罪,都必须由二十位僧众决定,而可「残留」在僧团中。
⑤过了中午以后进食,是犯比丘戒中九十二条波逸提戒(pacitiya,或译「单坠」),的第三十七条——「过午食」。比丘允许进食的时间是黎明时分至中午,若不在这段时间进食,即是,非食时」,犯此戒者,必须向一位比丘,或别众(二至三位比丘),或僧团(四位以上比丘)报告并忏悔。
⑥恶作(dukkata)音译为「突吉罗」,是戒律中最轻等级的违犯,戒条数量很多。波罗夷(parajika)或译为「断头 罪」、「驱摈罪」,比丘有四条,是僧伽的根本重罪,犯者立刻逐出僧团。
⑦阿姜曼(Ajahn Mun,1871—1949):二十世纪泰、寮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禅师,其持戒精严、坚持头陀行的修道生活,影响了当代许多著名的头陀僧,阿姜查即是其中之一。
⑧《古学处注释》(Pubbasikkha Vannana,英译本译为《基础训练》[The Elementary Training]):和「法与律」(Dhamma-vinaya)有关,以巴利注释本为依据的泰文注释本,尤其是针对佛音论师在《清净道论》中,有关「正法律」的详尽注释书。
⑨《清净道论》(Visuddhimagga),为佛音(Buddhaghosa)于五世纪在斯里兰卡所著。本书是南传上座部的修行道论,全书分为二十三品,依戒、定、慧三大主题次第论述,是了解南传佛教思想与修行体系最重要的论书之一。
⑩阿姜(Ajahn)是泰国人对住持或老师的称呼。巴利语为Acarya,音译作,「阿阇黎」,即指老师。
⑾「犯戒」(apatti),译为「罪」、「罪过」,是佛教比丘各种犯戒的总称。
⑿泰国国家僧伽考试以九级巴利文考试作为标准,第九级为最高级。通过第四级或更高级巴利文考试的比丘,即赋予「摩诃(maha)」(大师)的头衔。
⒀这是犯了波逸提戒的第六十七条「与女人约定同行」。
⒁「接受布」是泰国比丘从女众手中接受东西时所使用的布,他们不直接从女众手中接受物品。阿姜保从接受布上抬起手,表示他实际上并未接受金钱。
⒂对于受戒的程序,有非常精确与详尽的规定,若未遵守可能导致受戒无效。
⒃「智者自知」(Paccattam veditabbo vinnuhi):是佛法的特质之一,经上列举佛法的特质:「法是世尊善说、自见、无时的、来见的、引导的、智者自知。」「智者自知」意指智者当各各自知:「我修道,我证果,我证灭。」出世间法当于智者自己的心中,由实证而得见。
⒄戒律禁止比丘吃生的肉或鱼。
⒅虽然比丘接受金钱是犯戒,但许多比丘仍如此做。有些人只是表面上不接受,最后还是会接受。这可能是此例中的在家人看待阿姜查拒艳接受金钱时的态度,他们可能心想阿姜查会接受金钱,只要不是公然拿给他,于是想把钱偷偷塞进他的袋子里。
⒆善哉(sadhu):是传统巴利文,表示收到祝福或教法,或显示感谢或赞同之意等。
⒇比丘割草犯波逸提。
(21)《新论》(Navakovada):一本关于基础法与律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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