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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品之六

《正法念处经讲记(四)》 ︱ 元魏婆罗门瞿昙般若流支 译丨智圆法师 讲解 ︱

【更复有余,阎魔罗人以火烧之。彼邪见者本人中时,以干牛粪烧身业故,与机关虫一处合烧,受大苦恼。】

还有其他的苦报,阎魔罗人用火来烧他们。那邪见者过去在人间用干牛粪烧身,以这个邪业因缘,就和机关虫一起被烧,受很大的苦恼。

【彼山既烧,火炎上出高十由旬。彼地狱人自罪业故大火烧身,共机关虫一处被烧。彼虫身小,受苦亦少。彼地狱人身块甚大,受苦亦多。】

再说这座大肉山被烧的时候,火焰冲天高达十由旬,极其盛燃。那地狱人以自身罪业的缘故,被大火烧身,这时和机关虫一起被烧。

机关虫身体小,受的苦也少;地狱人身体大,受的苦也多。这是由于过去杀的小虫身体小,所以苦受小,因此罪人的杀业相对小,感果也小。如果是自杀,人的身体大,被烧的时候苦感特别强,因此他的受报也格外厉害,变现出一座极大的肉山,这样他受的苦非常大。

【彼火炎鬘迭互相烧,时节长远,年岁无数不可穷尽。乃至彼人邪见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

这些火焰鬘烧来烧去,彼此相烧,经历漫长的时节,无尽的岁月,无法计算到它的尽头。乃至这罪人邪见的恶业势力没有消尽之间,一切时不断地受烧身之苦。

这样就知道,邪见会使得内心出现长劫的大火,相续不断地燃烧,经过极其漫长的时间都无法止息。

【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既得脱已,于五百世生在针咽山傍止住饿鬼之中。彼处脱已,于五百世生畜生中受海鱼身,在于大海大波浪处,极冷水中灰水之中。既得脱已,难得人身,如龟遇孔。】

直到恶业的势力消尽了,才从彼地狱处中脱出。脱出以后,还要五百世生在止住山旁的针咽饿鬼当中。脱出以后,又要五百世生在畜生道里做海鱼,生在大海的大波浪中,或者极冷的水域、灰水这些恶劣的环境中,受很多苦。脱离畜生道后也难得人身,就像盲龟遇轭木孔一样。

所以,持邪见业者即使受完了三恶趣苦,还是没有希望得人身,得人身的几率甚至比百千万亿分之一还小,特别困难。所以堕落恶趣以后很可怕,所谓“一失人身,万劫不复”,在旁生道里受了很多苦,他死了以后,也很难出现一种能够生到人间的强盛的善业之力。恶业力一现行,他又要落入恶趣。要晓得,凡是被邪见支配的时候,身口意无不是邪,那要造作多少邪的心念、邪的成见?这股力量在他心里根深蒂固,如果没有拔除,虽然受了很多苦,它不意味着你的邪见就消失了。就像有些人被关进监狱,秉性不改,出来以后还是一样造恶。同样,邪见坚固的人,哪怕粉身碎骨,都不肯改变见解。像这样,还要多少次堕在恶趣里?简直惨不忍睹。

【若生人中同业之处,常在林行,在林中住,或荒榛处,资生活命,贫穷困苦。如是之人,彼荒榛中野火所烧,是彼恶业余残果报。】

如果万幸由善业力生在了人间,也是行住在深山老林或者荒榛(荆棘丛)等处,生活相当艰难,一直处在贫穷困苦的境地。最后,这个人被荒榛里的野火烧死。这就是他过去恶业的余残果报。

所以,这个报应非常吓人,在人间烧自己一次,得到的报应是在地狱里被烧无数次。不要以为“反正我烧自己,难道还要受报?”只要一起贪,就不断地受贪渴的报;杀自己,就会不断地受烈火自焚的报。那说绮语有果报吗?越说绮语,语言的表达能力就越差,力量就越弱,越要受报。要知道,见解是根本,但凡想法、行为不合乎正道、不合乎正理的,都是偏邪的,都要受到惩罚。佛法里一再强调要如理思惟、要依正理之道,合乎真理真的非常重要。所以,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念一行都要合乎真理,不要肆意而为,否则肯定会受惩罚。

有人说:真是这样吗?

你看,不好好走路,不就摔跤了?不好好开车,不就撞墙了?不好好看东西,不就近视了?所以,凡是违背正理、颠倒而为,都决定要受惩罚;凡是遵循真理如理而行,都会得到安乐。因此,我们在道上的修行,一切处都要如理而行。

【又彼比丘,知业果报,复观焦热之大地狱,复有何处?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彼处名为一切人熟,是彼地狱第八别处。】

再者,比丘为了了知恶业果报,又观察焦热大地狱还有什么处所。他见闻了解到,还有一个地方,叫做“一切人熟”,是焦热大地狱的第八别处。

【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知,若人杀生、偷盗、邪行、饮酒、妄语乐行多作,业及果报如前所说。】

比丘又思惟:众生是以什么业而生在彼处呢?他见闻了知,如果有人对杀、盗、淫、酒、妄语乐行多作,就会生在这里,业及果报的情形如前所说。

【复有邪见,所谓有人愚痴邪见,听闻邪法,如是痴人身业颠倒,口业颠倒,意业颠倒,如是三业常颠倒行。彼邪见人修邪见行,若于树林,若山若榛,若两村间,若洲潬上,如是等处放火烧之。】

还有一类邪见的情况,如果有人愚痴邪见,听闻邪法,这个痴人从此身业颠倒、口业颠倒、意业颠倒,这样三业常常颠倒而行(我们不能听闻邪法,一旦受了影响,整个人就会像中了邪气一样,眼、口、身、心等一切都邪而不正)。那邪见人修邪见行,或者在树林、大山、荆棘丛,或者两村之间、洲潬之上,在这些地方放火焚烧。

【彼邪见人有如是心:若火饱满,天则欢喜;天若欢喜,我则生天。如是痴人闻恶法故,恶法所诳,作如是计:喂火令饱,当得生天。如是放火。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一切人熟地狱处生,受大苦恼。】

那邪见人这样起心:如果火非常饱满、炽燃,天会很欢喜;天如果欢喜,我就会生天。这个痴人由于闻恶法故,被恶法所欺诳,他这样想:一定要把这火烧得特别旺,这样我会生天。这样来放火。他以这个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就堕在一切人熟地狱里,受大苦恼。

【所谓苦者如前所说,活等地狱所受苦恼,彼一切苦此中具受,五倍更重。】

再说到此地狱受苦的情形,等活等地狱的一切苦这里都要受,而且五倍地加重。

【复有胜者,既生彼处,见本人中男女、妻妾、所爱、知识、若父若母,一切所爱亲友之人皆被烧煮。彼地狱处男女、妻妾、所爱、善友、父母、知识,皆是人中业化所作。见在地狱而被烧煮,彼人见已心大忧悲,极受大苦。见彼一切所敬爱者被烧被煮,彼地狱处爱火自烧,忧悲苦重,十六分中彼地狱火不及一分。】

还有厉害的,他生到这里后,看到过去人间的男女、妻妾、所爱、朋友、父母,这一切所爱的亲友都在被烧被煮。地狱里这些男女、妻妾等的形相,实际是过去他在人间造恶的势力变现的。当他看到这些亲人正被地狱火烧煮,心里生起很大的忧悲,极受大苦。他见到一切所敬爱的人被烧被煮,心里饱受爱火的烧煮。这种忧悲苦非常重,地狱火不及它的十六分之一。

【地狱人中,一切苦恼爱火苦胜。彼爱火者火中之火,彼爱罥者罥中之罥,彼爱缚者缚中之缚,系缚一切愚痴凡夫。彼人邪见不善业故,于地狱中见所爱敬亲善等人被烧被煮,彼地狱人爱火自烧。彼地狱火于爱心火犹如霜雪。】

这地狱人所受的一切苦中,以爱火的苦尤为深重。这种爱火是火中之火,这种爱罥是罥索中的罥索,这种爱缚是系缚中的系缚,由此缠缚一切愚痴的凡夫。那个人以邪见的不善业故,在地狱里见到他所爱敬的亲人、朋友等正在被烧被煮,内心极度忧悲,烧煮他的身心。这就叫“爱火自烧”,这种心苦的程度,地狱火与它相比,都像冰冷的霜雪一样。由此可见,关键是内心的火,内心已经失衡了,这时的忧悲之苦是极其猛利的。

【闻妻子众、父母等众悲号大唤,作如是言:汝来救我,可来救我。彼地狱人为地狱火之所烧煮,不得自在,云何能救?彼地狱处,常一切时受如是等身心火烧,时节长远,年岁无数。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

地狱人听到妻子、儿女、父母等悲哀地号哭,都这样说:你来救我!要来救我啊!那地狱人已经被地狱火烧煮得没有一点自在,他哪有办法去救呢?在这地狱处,常常一切时像这样身心被火焚烧,时节极其长久,无量年月。乃至恶业的势力没有消尽之间,一切时都要受这样的火烧之苦。

过去他以邪见到处烧,烧树林、烧山等等,认为火烧得越大,天老爷就越欢喜,他可以生天。他说:火太小了不行,一定要让它特别旺。结果他堕地狱里以后,受报的情形非常严厉,硬是以业力变出自己最亲最爱的这些亲友等,被烈火焚烧,使他感受非常难忍的心苦,他心里这种炽燃的忧悲之火,超过地狱火的十六倍以上。

这是什么原因?他当时昧着良心,以这样邪狂的见到处放火烧山等,以为无所谓的。可以想见,放火所烧之处,多少森林都被摧残,多少众生葬身火海。这些众生被烧时非常痛苦,不但是自己痛苦,那些地方的各类生命眼睁睁地看着家族里的,比如父母、妻子、儿女等被烧,却束手无策,是多么地悲痛!所以造下这样的恶业,就使得他将来在地狱里受报的时候,一定要以这样的方式受惩罚。所谓“如是因如是果”,丝毫不爽,过去是怎么造因的,现在就会怎么感果。

这种受报的时间没有穷尽,难计其数。造一次业,并不是受一次惩罚就完事了,他被关到地狱这个监狱后,无数年月都出不来,是反复地受报。因此要明白,业果律不仅是“如是因感如是果”,更有放大的作用,它会加倍地惩罚或奖赏。因造得好,就给你放大到九十一劫里连绵不断地受奖赏;因造得邪恶,就让你在无量的年岁里源源不断地受苦的果报。所以,这里所说的“一切时与苦不止”,与善业里说的“旷大劫来受乐不止”,两相对比,从中可以看到业的增长广大定律。

【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既得脱已,于三百世生饿鬼中,唯食解等所弃饮食。彼处脱已,于五百世生畜生中常作水虫,多饶儿子,如是儿子为渔猎人常所杀害。】

直到业的势力消尽了,罪人才从地狱里脱出。脱出以后,还要三百世生在饿鬼中,只吃大小便等所弃的食物,得不到善妙的美食。从这里脱出以后,又要五百世生在畜生里常做水虫,生很多的虫孩子,这些虫孩子经常被渔夫、猎人捕杀。这就是他过去放火烧山等的余残果报。当时使得多少众生家破人亡、伤残了多少家族,所以做畜生还报的时候,他的这些孩子就要经常被捕杀。

【既脱彼处,难得人身,如龟遇孔。若生人中同业之处,贫穷短命,诸根不具,无妻无子,常作贱人、天祀奴等。是彼恶业余残果报。】

这个微末的生命从畜生道脱出以后还要下堕,得人身比盲龟值木还要难。如果生在人中的同业之处,也是贫穷短命,诸根不具,(想想看,过去他火烧山林,把动物、人一身全烧毁了,现在做了人,自然要感得残缺身)。再说他无妻无子,常常做下贱人,天祀的奴仆等。这就是他过去火烧山林恶业的余残果报。

【正法念处经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