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第5课笔录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我们继续学习世亲菩萨造的《俱舍论》。

对于一切诸法的法相,有为法、无为法,或者有漏法、无漏法,作为修解脱道的修行者,有很多需要了解的知识和抉择的方式,这些在《俱舍论》当中,讲得比较详细。

每个论典的侧重点不一样,中观讲的是甚深的法界,三转法轮讲的是如来藏光明。《俱舍论》主要是初转法轮中,佛陀所宣讲的对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内容。

学好这些基础的内容,我们进一步学习更了义深广的殊胜法要,非常容易通达。否则到底什么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即便学过中观,对于这些的分类和具体的认知,还不是特别的了解。把这些搞清楚之后,再学习五蕴皆空的道理,对于诸法空性,或者五蕴作为万法存在的基,现空双运的本体是怎么样的?或者五蕴就是五佛等等,我们都可以了解的很清楚。

第一品分别界,主要对于蕴、处、界的道理做一些宣讲。前面对于五蕴已经安立完了。

丁四、遣除实法之疑虑:

上师没有讲“实法”“疑惑”是什么?从颂词的意义来看,本来十八界是确定的。通过前后的意义观待,似乎不足十八界,或者不止十八界,十八界的数字是不是实法?是不是有虚的东西在里面?可能不足,或者过多,十八界的安立不是真实的。

下面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遣除十八界数字过少的问题,第二部分是过多的问题。如果过少或过多,都不符合十八界的真实义。实法的意思是应该不多不少,一定是十八个。

为立第六识所依,承许界有十八种,

一蕴一界与一处,可以包括一切法。

即以自之本体摄,不具其他实法故。

第一、二句是第一层意思,十八界的数字是确定的,没有过少的问题。第三、四句是第二层意思,对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能不能通过最少的数量来涵盖。第五、六句是第三层意思,这里的能摄、所摄,是通过自体摄,还是他体摄?

第一层含义里面有一个疑问,我们刚刚讲完意根。除了六识的本体之外,没有所谓的意处。假如意处除了六识之外,并没有其他法,有些人认为有问题,有什么问题呢?如果把六识包括在意处当中,意处可以摄受六识,六识是意处,就不会有十八界了。为什么呢?因为十八界当中,六根缘六境产生六识。六根当中的第六根是什么呢?就是意根。如果把意根包进来,因为意根是六识本体的缘故,所以六识涵摄在意根当中,就只有十二界了,只有意界,通过六根缘六境产生的六识就没有了。十八界是六根缘六境产生的六识,六识和意界又是一个本体。既然意界当中已经包含了六识,就不会有十八界了,只有十二界。因为意界是六识的本体,已经包括在意界当中了,所以要算意界,就不能算六识界。如果没有六识界,十八界必须要减六,只有十二界,十八界的数字就不全了。

如果把六识包进来,意界就不能包了,因为六识界和意界是一个法。如果六识不能扔掉,必须要包进来,那意界就不能包了,所以要算六识,就要减掉意界。

减掉意界的话,前面不是说六根当中,意根不能算,所以只有五种根,然后境有六种境,加起来就是十一个,加上六识,就是十七个。如果你要算六识而不算意界,要减去意界。只有十七界,没有十八界。

他的意思就是说,不管你怎么算,如果算意界,只能算十二界,因为六识界不能算;如果你要算六识界,意界就不能算了,所以只有十七界。对方提出这个问题,认为十八界的数字不确定。在十二界或者十七界就可以包含,意界或者六识界不能包进来。

世亲菩萨是怎么回答的呢?世亲菩萨说:“为立第六识所依,承许界有十八种。”没有过少的过失。虽然六识界和意界是一个本体,但是必须要安立意根。为什么必须要安立意根呢?因为眼识、耳识、舌识、鼻识和身识,五识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增上缘,有自己的根。比如眼识的增上缘是眼根;耳识的增上缘是耳根;乃至于身识的增上缘是身根。意识的增上缘是什么?没有意识的增上缘。没有增上缘,怎么产生意识呢?根境识三和合才能产生识,这是哪一方都必须要承许的。你承许有意识,没有增上缘的根,这个意识如何产生?没法产生了,所以说“为立第六识所依”。“第六识”就是意识,“所依”是增上缘。为了安立第六意识,有一个增上缘的缘故,必须要安立意根。意根的本体是什么呢?它不像眼识、耳识一样,有单独的眼根,或者耳根等清净的色法,它是把六识灭尽的部分,安立为意根,或者叫意处、意界。

观待于已经产生的意识来讲,意根算是已经灭掉的法了。我们说意根到底是灭的,还是没有灭的?关键看是正在生起,还是已经产生的识。从作为因的角度来讲,只能说六识正在灭尽的刹那,还没有完全灭尽,就算它的意根,是“已灭无间之识”。如果观待已经产生后面的意识来讲,意根当然是已经灭尽的,前一刹那已经灭掉的,是现在这一刹那意识产生的因。可以说它是已经灭掉的法,观待已经产生的意识,前一刹那的识已经没有了,已经灭掉的识就是我的根,也可以说是已经灭尽的法。或者从因的角度来讲,现在正在灭的就是它的意根,从这方面也可以安立。

为了安立第六识依,必须要安立意界,或者意界处。如果加上意处,承许界有十八种,这是不能少的,否则意识无法安立。因为没有意识的增上缘,所以必须安立意识的增上缘。安立了意识的增上缘,就可以安立意界。有了意界,从眼界乃至意界都安立了,从色界乃至于法界,对境也安立了,眼识界乃至意识界也安立了,所以就有十八界。十八界的数目是合适的,不能少一个。虽然意界的本体是六识的自性,但是为了安立第六识所依的缘故,必须要安立意界,从这方面遣除了疑惑。

还有另一种分析方式,五蕴有五个法,处有十二个法,再加上十八界,共有三十五个法。在其他注释当中,如果把五蕴详分,有七十五类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所有的法,能不能通过最少的数量来涵盖?这是可以的。五蕴挑一个出来就够了;十八界有十八个,以一个法来安立就够了;十二处中也挑一个,所以用一蕴、一界、一处三个,就可以包括一切法。

这方面也是让我们练习一下,相当于是锻炼我们的智慧,前面单独讲的时候,能够分的很清楚。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什么,把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综合起来,能不能用一蕴、一界与一处包括一切法,这是让我们熟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内容。如果把所有的内容学得很熟,自己就可以分析一个蕴在处、界当中有哪些?一个界在蕴、处当中属于哪些法?一个处在蕴、界当中是什么?把所有的法更详细的分类,对蕴界处内部分析的得心应手,会更加熟悉里面的含义,所以此处相当于世亲论师给我们做了个智力测验,帮助我们了解里面的内容。

五蕴当中挑什么呢?五蕴是色、受、想、行、识,五根、五境、无表色,色法有十一种,蕴虽然有五个,但是做代表的时候,从中挑一个,就是色蕴。所有的色法都包括里面。

处当中挑什么呢?意处。我们刚刚学完什么是意处。意处相当于意根,是六识的本体,是十八界当中产生意识的所依、增上缘。十二处当中,并没有讲到眼识、耳识,是通过眼处、耳处,乃至于讲到舌处、鼻处和身处,最后讲意处。产生识的因,就是意根,对境是色处乃至于法处。

界中挑法界,法界属于对境的角度。前面的意处,在界当中就叫意界。意界的所缘是什么?就是法界。法界有什么法呢?前面已经讲了,法界中有受、想、行三心所,再加上无表色、三无为。

色蕴当中包括什么?意处、法界是什么?对于这些了解清楚之后,我们再来看互相是怎么涵摄的。首先在五蕴当中是色蕴,色蕴在处当中包括哪些呢?包括眼、耳、鼻、舌、身,还有色、声、香、味、触十处。因为十处都是属于色法的自性。十二处当中眼根、耳根,眼处乃至于身处,色处乃至于触处,色蕴的自性在十二处当中,就是前面十种色法的自性。十二处当中的十种法,都可以通过色蕴当中的法来包括。

色蕴在界当中是什么呢?一界所摄,就是讲法界。色法的自性在法界当中是哪个?我们想一想,这很清楚,就是无表色。前面说受、想、行、无表色,再加上三无为,色蕴的法在法界当中,只有一个无表色。法界当中有七个法,其中一个就是无表色,所以是法界一部分。

第二个叫做“处”。“处”是意处,十二处当中挑一个“意处”,就是讲到心法的自性。意处在五蕴当中是哪一个?就是识蕴。因为它是六识界,前面讲了意处就是六识的本体,除了六识之外没有其他的法,所以意处在五蕴中的识蕴可以包括。意处在十二处当中,属于意处本身。如果在十八界当中,意处包括什么法呢?就是七心界。因为在十八界当中眼识界、耳识界乃至于意识界,都是六识的本体,意处是六识的本体,再加上意界就是七心界。

第三个叫做法界。前面我们也讲了,法界就是受蕴、想蕴、行蕴,无表色,再加上三无为。所谓的法界在五蕴当中,刚才没有包完的是什么?受蕴、想蕴和行蕴,这些包括在法界当中。因为第一个色蕴在自己的一蕴当中已经包括了,然后第五个识蕴,在意处当中包括了。还剩下三个在法界当中,七个法当中受、想、行三个,五蕴从这个方面就已经涵摄了,还有色蕴当中的一部分,除了受、想、行之外,在法界当中还有一个色,就是无表色。法界自己所包括的在十二处当中是什么?就是法处。因为法处和法界就是一个意义,所以十二处当中,法处可以包括在法界当中。界当中就是讲到法界本身。

从这个方面讲,所有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通过一个色蕴、一个意处、一个法界,以最少的数量可以包括一切法。这是让我们熟悉这些内容。如果以最少的法来包括,五蕴中选色蕴,处中挑一个意处做代表,五蕴在意处当中有什么法?是识蕴的自性。如果在界,挑一个什么呢?法界。蕴在法界当中包括什么法?像无表色等等。我们都可以了解。或者五蕴的色蕴在十二处当中,就是十种有色,五种有色根,还有对境。十八界当中有色界,加上无表色等等,这方面在注释当中已经讲得很清楚,所以它既是色蕴的自性,在十二处、十八界当中,分别是怎样去表示的,这方面必须要了解,所以我们挑的是色蕴。色蕴在十二处当中有色法的自性,就是十种有色处。

十八界当中哪些属于色法的自性?十种有色界,再加上无表色。所有色法的自性在色蕴当中是什么,在处、界当中是什么。然后意处属于什么?首先我们定性意处的本体是识的自性,既然本体是六识的自性,它在五蕴当中是哪个法,五蕴当中只有识蕴才符合它的标准。如果在十二处当中,当然就是讲意处。十八界当中,就是七心界。

我们再看第三个,就是讲法界。法界就是七种,受、想、行、无表色,再加上三无为。三无为的本体是什么?如果本体具有,我们再对照法界在五蕴当中有什么法?有受蕴、想蕴、行蕴,中间的三种包括了,然后无表色一部分,因为无表色也是色蕴所摄的。然后法界在十二处当中是什么法?在十二处当中是法处。这样分别以后,所有的法全部包括进来了。

第三个意义“即以自之本体摄,不具其他实法故”,里面有个“摄”字,是能摄和所摄,一蕴、一界、一处,就是色蕴、意处和法界,这叫能摄。所摄就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一切法。

这就要问了,能摄和所摄到底是摄了自己的本体,还是摄了其他的本体?也就是能摄所摄是一体,还是它体。此处说“即以自之本体摄”,能摄和所摄是一体的。只是包括自己的本体,而不是摄的其他法,“不具其他实法故”。为什么是一体的方式所摄的,里面没有其他的自性,就是一蕴、一界、一处,是在一切法当中挑出来的,一切法就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能摄是什么呢?就是五蕴当中一部分的色蕴,十二处当中一部分的意处,十八界当中一部分的法界。能摄所摄都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所以这种摄受的方法就是一体摄,不是他体摄。

摄自就是通过自己的本体来摄持的,不是通过其他方法涵摄的,三种能摄再加上所有所摄法,就是一体摄,这注释当中也讲到一体摄和他体摄。他体摄相当于四摄法的自性,就是一个菩萨通过四摄的修法,然后去摄受其他的众生。能摄是菩萨自己,所摄是其他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众生,所以能摄和所摄是他体的,摄持了其他的法,叫做他体摄。还有一种叫一体摄,比喻就是声音可以摄持内容,内容和声音是一体的,我们所听到的内容和声音本身是一体的,相当于三种能摄和三十五种法或七十五种法的所摄,都是一体的。

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回头再做个归摄,就知道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内部当中存在异同,有略有广,所以我们就通过这样一种训练,对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能够更加熟悉地运用。这里稍微有一点点复杂,如果我们静下心来分析一下,把它的特点找到,色蕴是什么,意处是什么,法界是什么,把这个问题首先确定了,然后再来互相涵摄,对自己做一个测验。

学习《俱舍论》的时候,有些道友觉得非常有意思,有些道友学起来很枯燥。到底是什么?全部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当中观察。这和前世的习气有关,有些人可能是前世学习过对法相、俱舍等等,今生学习起来就比较轻松,很高兴;有些人可能前世没有怎么学过,学起来就很陌生,非常费劲。以前我刚刚学《俱舍论》的时候,知道很不好学,看了玄奘法师翻译的《俱舍论》颂词,觉得特别难懂。当时就有点疑惑,能不能学的动?我就开始祈祷,但愿前世学过,今生学起来肯定轻松点,结果真正开始学的时候,感觉自己前世没有学过,所有的东西都是很陌生。没办法就只有硬着头皮学,上师讲了以后,慢慢看,现在也不是特别通达。有些道友可能以前学习过,看着特别欢喜,里面的内容也很容易记住。不管怎么样,即便前世没有学过,现在开始学也可以,不是完全听不懂的,有的时候下点功夫,把里面的特点掌握一下,还是能够学的比较好。无论如何尽量学,能够懂多少,我们就尽力学多少,就可以了。以上遣除了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中说的过少的问题。

这堂课讲的是遣除实法的疑惑,讲到了十八界,一定是十八个。如果过多或过少,十八的数字不是真实的,就是虚假的了。前面觉得过少,十八界的数字不够,十二界或者十七界,这个问题已经遣除了。下面就是十八界不止,过多了怎么样呢?

眼等根虽有二数,然类行境与心识,

皆相同故为一界,为显端严而生二。

有两层含义,第一层第一、二、三句,讲到了什么呢?没有过多的问题,解释虽然眼根有两个,不会过多。第二层第四句是解释两个眼睛、两个耳朵的必要性。

第一层意思是对方提问,十八界是不确定的,为什么不确定的?可能会多。因为所谓的眼根算的时候是一个,但实际上是两个,有两只眼睛。不可能说胡麻花一样清净的色法,在你的左眼当中,右眼根本没有,或者胡麻花只在的右边,没在左边,不会的。既然两只眼睛里面都有清净的色根,这样眼根就变成两个了。耳朵也是一样,左边一个,右边一个,耳根也有两个了。鼻子虽然一个,但是鼻孔有两个,这样算起来,不止十八界。因为眼根有两个,耳根有两个,鼻孔有两个,分别各加一个,十八界再加三,严格来讲就有二十一界。

还有一些人说,舌根也是两个,虽然并没有两个舌头的说法,但是在有些解释说半月形的舌根有时候会一分为二,也可以是两个。但这方面没有说二十二,说的是二十一。平常比较明显的两个眼根,两个耳根,再加两个鼻孔,应该有二十一才对,所以这个实法就不确定,不是十八了。

此处就要遣除这种疑惑,我们承认眼根、耳根、鼻根都有两个,但是安立为一个界没有问题。“然类行境与心识,皆相同故”,这是根据,“为一界”,最后我们下的结论是两个眼睛、两个耳根、两个鼻子算一个界,没有过多的问题。这样安立有什么根据呢?有三个根据,第一个是类;第二个是行境;第三个是心识。类是同类的,心是行境,第三句有一个相同故。行境相同,心识和相同对应,行境相同,心识相同,所以说是一界。

第一个根据是类,同类的。眼根虽然有两个,但是种类是一个,都是一个功用,属于眼睛的同类,所以它安立在一个界当中。怎么是同类呢?作为眼根取眼睛自己对境的色法。在取色法的时候,所依的色法都是一样,不是两类,同类的缘故,安立成一个界。

第二个根据是行境相同。两个眼睛取的境是相同的,比如我们看一根柱子的时候,左眼睛和右眼睛取的都是同一根柱子,没有说左眼睛取一根柱子,右眼睛取一根柱子,最后取了两根柱子,这是没有的,虽然两个眼根,但只取了一个境,所取的境是相同的,所以两个眼睛安立成一个界。

第三个根据心识相同。左眼睛和右眼睛两个眼根,所看到的一个色法,产生的是一个色法的心识。比如两个眼睛看到一个瓶子,产生的是几个瓶子的眼识?不可能产生两个瓶子的眼识,产生的是一个瓶子的眼识。心识相同的缘故,所以安立为一个眼界,没有安立为两个眼界。然后听声音、闻味道,也是一样的。当然你说看到一个,我却看到好多个,这是眼根出毛病了,或者耳朵听到很多声音,那是耳根出毛病,这是另外一回事。从正常的眼根而言,取一个柱子,只是产生一个柱子的眼识。从这个方面讲,虽然有两个,只安立为一界的原因,就是这样。

第二层意思“为显端严而生二”。既然是同类的,行境是一个,产生的心识也是一个,为什么一定要产生两个眼根、耳根呢?产生一个不就可以了吗?当然有些问题不回答也行,但是世亲菩萨在小乘论典里,对于这个问题作了一些解释。“为显端严而生二”,产生两个是有必要的,为什么有必要?为显端严。因为显的好看、端严。

对于为了好看而生两个眼睛,有些论师也有不同的观点。觉得两个眼睛好看是我们看习惯了,假如众生生下来就是一个眼睛、一个耳朵,耳朵长在头顶上不就对称了吗?我们觉得只是左边有耳朵,右边没有不对称。找个对称的地方长不就行了吗?只要看起来不是那么怪就行了。如果大家都是一个的,也没什么好看不好看的,反正你生活的环境中,都是一个眼睛一个耳朵,你就觉得很好看。突然看见两个眼睛的,觉得这个人怎么长的这么怪呀?多出一个眼睛是哪里来的?干什么用的?所以这是不确定的。

觉得好看也不一定,有些地方又加了一个必要,就是为了显得明显。两只眼睛看东西明显,两只耳朵听声音明显。如果是一个眼睛,可能看的不是那么清楚,如果两个眼睛,就看的比较明显。再加上两个耳朵,听声音比较清楚。第一个观待于现在的众生来讲,是好看。如果现在谁缺少了一个眼根,或耳根,我们觉得可能不是那么完美。从现在大家认知的角度来讲,如果只有一个眼根,或者耳根,觉得不好看。从审美角度来讲,可以这样安立。还有两个眼根取色比较完整,如果你只有一边,取的不那么完整。两边取的视角比较明显一点,看起来也比较清楚。耳根也是一样的,两边都有接受声音的器官,可以听的比较清楚。

“为显端严”,“显”字就是为了显得很端严。如果我们要理解,因为有两层意思,第一个是为了端严,第二个是为了明显,所以显字我们也可以理解成明显的意思。大恩上师翻译的时候,显字不一定是明显的意思,就是为了显得端严。注释当中也说,为了表现身体端正。为了我们便于记忆,注释中有两个根据。颂词当中的“显”字,做为一个记号,可以表示明显的意思。一个是两个眼睛取的比较清楚、比较明显;另一个就是端严、好看,所以“而生二”。

之所以产生了两个,就是众生很长时间执著两个眼睛好看、看的清楚等等,通过众生的业逐渐演化成现在的状态。这是“为显端严而生二”附带的内容。

丙二、蕴界处各自含义及必要性:

五蕴、界、处各自的含义是什么?还有安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必要是什么。对于学习佛法的人来讲,这些是比较重要的。学法应该是以比较智慧的方式,为什么这样安立,有时候在小乘论典当中,把这些讲的比较清楚。我们看蕴界处各自的含义,颂词当中讲的清楚。如果背了颂词的道友就知道,蕴界处的含义是什么,必要性是什么,做个提示以后,意义马上就会出来。

积聚生门种类义,即是一切蕴处界。

为断三痴依三根,三意乐说蕴处界。

这里分了两层意义,第一句、二句是一层,讲蕴界处各自的含义。第三、四句是第二层,讲它的必要性。

首先看蕴界处各自的含义到底是什么。“积聚”“生门”“种类”分别对照蕴、处、界。“积聚”就是蕴的含义,所谓的蕴是什么?蕴就是积聚的意思。以色蕴为例,过去、现在、未来,还有远、近,清静、不清静的色法等等,所有色法积聚在一起,叫做色蕴。过去的色法也叫色,未来如果生起一定会有色的自性,现在的法也是这样;还有内色、外色,内色就是我们的色身,外色就是指山河大地。

还有清静的、不清净的。比如有表色当中,我们恭恭敬敬听法、顶礼,属于清静的色法。如果用身体去杀生、偷盗、邪淫等等,这个色法就是属于不清净的。无表色也是一样,如果你守持清静的戒律,戒体就是清静的。如果你摄持了恶戒,无表色就是不清净的等等。所有色法积聚在一起叫做蕴,这是色蕴的意思。受蕴也是一样的,我们的身体、心中感受各种各样的乐受、苦受等等。所有受的积聚体叫做受蕴。想蕴、行蕴、识蕴的蕴,都是积聚的意思,是多体的一种积聚,很多法积聚在一起。

“处”是什么意思呢?就是颂词第一句说的“生门”。能够产生受用之门,门就是途径。能够产生受用,或者是产生心识的途径。眼处是内六根,通过增上缘的方式产生受用。眼根的对境是色法,在十二处当中叫色处,通过所缘缘的方式,增长受用之门。增长什么呢?如果是眼根和色法,也就是眼处和色处和合之后,可以产生眼识,就是眼识的生门,是产生眼识的增上缘和所缘缘。然后耳处和身处,就是耳根和对境的声音,这两种增上缘和所缘缘结合起来,可以产生声识,这是平时讲的耳识。第六个就是你的法处,意处是指我们的意根,法处是意根的对境。如果意处和法处以增上缘和所缘缘的方式和合,就可以产生意识,所以它是六识的生门,是产生六识的方便、途径、所依。可以受用,受用什么呢?产生眼识可以受用外面的色法;耳识可以受用外面的声音等等。

“界”是什么意思?“积聚”“生门”“种类”,种类是对应界的。就像有各式各样的金矿石、银矿石、铁矿石等等,叫做矿山,或者珍宝界。因为有很多种类的珍宝,所以十八界有不同的种类。在《辩中边论颂》当中,讲“种子义名界”。第一,“界”有种子的意思,在十八界当中是怎么体现的呢?十八界中有一个相续,前前生后后,眼根产生第二刹那的眼根,耳根产生第二刹那的耳根等等。第二,“界”有种类的意思,十八界每个法都有各自的本体和不同的作用。就像矿山的珍宝界当中,黄金、白银的自性分别是什么,都有各自不同的作用,所以我们的眼界、对境色界的作用,或者说法界、意界的作用,都是不一样的,有各自不同的种类。

下面讲必要性是什么?为什么讲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呢?有三种必要,第一个颂词当中的“为断三痴”,“断三痴”是第一个必要,第二个必要是“依三根”,第三个必要是“三意乐”。首先“为断三痴说蕴处界”,然后依“三意乐说蕴处界”。这里把蕴、处、界,以及为什么要讲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必要讲的特别清楚。

第一个为断三痴,为了断除三种愚痴而说蕴处界。断哪三种愚痴呢?第一种愚痴,有些人执著心和心所一体;第二种愚痴,有些人执著所有的色法是一体的;第三种愚痴,有人执著色法和心法是一体的。依靠这三种愚痴产生什么?就会产生我执。里面讲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都是为了破我的。

第一种愚痴,有些人因为执著心和心所是一体的,所以他执著心是我,又把心和心所执著为一体。平时我们起心动念,或者认为我在思考等等,把所有的心执著为我。为什么这样呢?他把心和心所执著为一体,然后把这个整体执著为我。因为众生所执著的我是常、一体的自性,所以此处把心、心所分开,它不是一体,是多体的。

你自己所认为的我,安立我的所依是什么?就是心、心所一体,所谓的心、心所是可以分开的,哪里有你认为一体、常有的我?根本不存在。因为把心、心所执著为一体,为了打破心、心所一体,进而打破所谓我存在的观念,给他宣讲五蕴。虽然也讲了色蕴,然后把受、想、行、识蕴五个分开讲,但是后面四个法,受、想、行、识。受、想是一个单独的蕴,行当中包含很多心所,最后还有一个识,每个法相都是不一样的。心所当中分了很多种,四十六种心所,然后在识蕴当中,又分了六种识蕴。六种心王再加上四十六种心所,受蕴和想蕴是分开的,后面是行蕴,这样讲的时候,心和心所不是一体的,它是多体的自性。因为多体的自性可以打破众生执著心、心所为一,然后把这个整体执著为我,产生我执,所以可以帮助众生打破我执。

第二种愚痴,有些人执著所有的色法是一体的,他认为这个身体就是我,而且又把所有的色法执著为一体。为了打破这种执著宣讲十二处,虽然也有讲到后面,第十一、十二也可以讲,或者第五、十二,第六、十二也行。十二处当中,最后一个是意处,对境叫做法处,意处是心识的自性,法处基本上是心识的自性和无为法,前面的十种都是讲色。因为你执著色法是一体的,所以在十二处当中,把色法分了十种给你讲,眼、耳、鼻、舌、身,然后色、声、香、味、触。认为色法是一体的,怎么可能一体?已经分类了,这是你的眼根,眼根色法的对境是什么。把色法分了十种,里面哪有一个一体的,没有一体的,也就没有一个安立我的基础。如果有些人执著身体为我,或者执著色法为一体,可以通过讲十二处的方式,消尽他的愚痴。

第三种愚痴,是执著色法和心法一体的。为了打破色法和心法一体,或者身和心聚集为我,众生执著为我的分别念有很多,有些执著身心是我,色法和心法的和合体就是我,有些人执著心为我,有些人执著身体为我,不管把哪一种执著为我都不行。如果你执著色法和心法为一体的,我们就分十八界,十种有色界,然后六种识界,眼识界乃至意识界,再加上意界,有七心界,再加上这十种有色界,哪里会是一体呢?把十八界分开之后,里面没有一体的自性,都可以分离,所以色和心不是一体的。既然色和心不是一体的,把色和心执著为一体,而安立为我的观点,就没法安立了,通过这个方式来打破众生的我执,叫做断三痴。

为了断除三种愚痴,宣讲蕴、处、界。如果讲的比较深,前面也提过,如果把无我的观察方法带进来,里面直接可以抉择无我了。自释当中最后一品就是破我品,如果直接学习破我品,其中讲了为什么没有我的观念。我们即便不学习自释当中的破我品,单单依靠《俱舍论》的颂词,也可以抉择无我。因为众生的我执是常一的,认为这个我是常的,怎么可能是常的呢?常法没有生、住、灭,五蕴当中所有的法都是有为法,你所执著安立的我在哪里?就是在五蕴上面安立。五蕴上面哪一个是所谓常的自性,没有一个是常的。然后众生只有一个我,没有很多我,认为这个我是一的。蕴有五个,色蕴又分十一个,再往下分还有很多种,前面我们讲显色、形色,内部又分了很多,显色、形色又分两个,再加上有二十个等等,这样分下来哪有一个一呢?色蕴、想蕴、行蕴,都没有一个一,也没有自在的意义,所以众生所执著的我是俱生我执,根本没有观察。

虽然想当然安立五蕴的和合体就是我,但是我们一观察五蕴的时候,五蕴的色蕴当中有很多法,是无常变化的,也是有为的。你看里面是有为的本体,刚开始讲的时候,它是有为的自性,是变化的,生住异灭,没有一个恒常的,也没有一体。分开的时候,我根本找不到,没有办法安立。如果在了解无我的基础上,再继续观察、断除,后面学到第五品中断烦恼的方式,安立圣道,慢慢就可以获得解脱了。如果把无我的观点带进去,可以断掉三种愚痴,而抉择无我空性。

第二个依三根说蕴处界,就是依靠上根、中根和下根宣讲蕴处界,上根者不需要很多,上根者了知五蕴,就知道一切了,抉择照见五蕴皆空就够了。《金刚经》中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因为五蕴已经包括了一切有为法,所以把一切有为法,都了知为空性,能够了知无我,对他来讲就够了。只需了解五蕴,就可以了解一切,所以对于利根者来讲,学五蕴就可以了;对于中根者来讲,和他讲五蕴还不够,需要讲得稍微广一点,讲十二处,里面包括了一切有为无为等等,能让他了解一些法;对于钝根者,讲十二处还不明白,给他再讲广一点的十八界,就明白万法了。

还有依靠“三意乐说蕴处界”,“三意乐”是三种想法、喜好。有一种意乐喜欢略的东西,和前面的三根不一样。这个地方的三意乐,有些人的意乐,就是喜欢简单的,你讲多了,他听不进去。你给讲略的就行了,讲五蕴;有些人喜欢中等的,五蕴还不够,讲十二处,他就心满意足了;有些人喜欢广,你给他讲略、中都不行,必须给广讲,展开讲十八界。

丙三、单独安立受想蕴之理由:

前面分析的时候,已经知道受蕴和想蕴,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心所,心所包括在行蕴当中。为什么把行蕴的四十六种心所法当中的受想,单独拿出来安立受蕴和想蕴,这个原因也要解释。有时候我们会想,同样都是心所,为什么单独把受蕴想蕴拿出来,不把后面的识蕴拿出来呢?是有理由的。

成为争论之根源,轮回之因次第因,

是故一切心所中,受想单独立为蕴。

蕴中不摄无为法,义不相应故未说。

这里也分了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就是前四个颂词,是讲为什么把受想单独安立为蕴的理由。第二层意思就是第五、六句,就是宣讲五蕴当中没有无为法的根据。

首先讲第一层意思,受想单独立为蕴的必要。有三个根据,第一个是“成为争论之根源”,第二个是“轮回之因”,第三个是次第因,这里没有讲,在下面“蕴界处次第确定”会讲。

第一个成为争论之根源。注释中讲,世间的人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的世间普通人,第二类就是修道的人。世间人对于修道方面没有概念,他自己的所缘,日常的生活几乎都和财产、田地,或者男人女人打交道,怎样找对象、结婚生子、赚钱、获得地位,这些和五妙欲有关。五妙欲直接和受蕴相关的,就是苦受、乐受、舍受。得到高档的东西之后就有乐受,得到不好的东西就是苦受,或者身上穿的衣服,嘴上吃的饮食,如果享用了这些,就有乐受了,得到了心中觉得很舒服,会有幸福感。如果别人障碍你,就会觉得很痛苦。在家人的所缘都是五妙欲,五妙欲和受有直接关系,成为争论之根源。

在家人一般在妙欲、受上的争论很多,为此打拼,得不到又要怎么样,通过很多方式抢回来、报复等等,产生的争论特别多,在家人在这方面很明显。把五妙欲中的受单独拿出来,安立一个受蕴,说明对于在家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还有想,出家人分为内道和外道,外道和外道、内道和内道、内道和外道之间都有辩论,辩论的是什么?都是想,以见为核心。前面讲有漏烦恼的时候,不是讲到一个概念吗?一个叫做五利使,一个叫做五钝使。五钝使就是贪、嗔、痴、慢、疑,所缘是什么?就是世间的妙欲。一般的老百姓,以五钝使贪、嗔、痴、慢、疑为主导,然后缘外在的受用而产生争论,这是以受单独安立为蕴的原因。

还有一个五利使,前面我们讲到我见、萨迦耶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都和修道有关,是缘四谛的。内道当中相对来讲,是比较正确的四谛所缘。外道对于四谛是颠倒的所缘,五利使缘四谛的时候,就会产生以见解为主的烦恼,这是很敏锐的,不是缘世间的受用,世间八法的妙欲。本身带有智慧的本体,他们缘四谛的法开始争论,我的观点、见解,安立万法的深意是什么,你安立万法的深意是什么,有什么不对,关键是从这方面安立的。

出家者关心和四谛有关的法,相当于更高层次的法。主要从内心当中的想法,对观点的安立开始争论。虽然都是烦恼,一个是五钝使引发,一个是五利使引发,但是一个是缘四谛,一个是缘世间法。因为这些成了争论的根源,产生了争论。在家者主要是缘受用产生争论,出家者主要是缘见解产生争论。虽然也有一些在家者是缘见解争论的,有些出家者缘受用争论的,但是一般来讲,以这样的分类,可以安立争论的根源。

第二个轮回之因,受想单独安立为蕴。我们对于乐受很贪执,苦受不想要等等。因为对受的贪执,进一步产生常乐我净的颠倒想,就是轮回之因。因为有了对受的执著,所以产生了颠倒想。有了无明,开始轮回了,所以它是轮回之因的缘故,受和想单独立为蕴。受是苦受乐受的耽执,有了受之后,会有常乐我净的颠倒想,所以你对受有了执著,有颠倒想,就有烦恼。十二缘起当中,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爱取就是烦恼的自性。有了苦受乐受之后,就会产生颠倒想,有了爱取之后,就会有有,然后是生老死,开始轮回,这是轮回之因的缘故。

下面一个颂词,会讲次第因。“是故一切心所中,受想单独立为蕴”,小乘是四十六种心所,大乘当中讲五十一种心所。在小乘四十六种心所当中,我们一定要知道,受蕴和想蕴当中,受是受心所,想是想心所。受心所和想心所单独立为蕴,原因就是这样的。

下面我们讲第二层意思,“蕴中不摄无为法,义不相应故未说”。为什么在五蕴当中,只讲有为法,没有包括无为法呢?前面我们讲了,世亲论师通过有漏无漏宣讲一切法,为什么不是通过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因为五蕴当中,只有有为,没有无为,不能包括一切法。为什么在五蕴当中没有无为法呢?“蕴中不摄无为法”,最关键的根据是“义不相应”。义不相应故未说,因为意义是不相应的。

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蕴?前面刚刚讲完,蕴就是积聚的意思。无为法哪里有积聚的意思呢?虚空有积聚的意思吗?然后抉择灭,灭的本体有积聚的意思吗?非抉择灭有积聚的意思吗?都没有。虽然有三个法,数字方面可能和五蕴当中五可以对应,但是无为当中没有积聚的含义。

还有无为当中,和色蕴的法相不相应,和受蕴、想蕴、行蕴、识蕴的法相都不相应。无为是没有生住灭的自性,和它有生有住有灭的色蕴、想蕴、行蕴等等,法相也不相应。虽然和整体的蕴法相不相应,然后和色蕴、想蕴的意义也不相应,所以蕴当中不摄无为法。不摄无为法当中,根本没有蕴的含义,没有积聚的意思,所以安立不了第六蕴。只是五蕴,没有第六蕴。因为无为法不能包进来的缘故。从这个方面来讲,无为法因为没有有为无常的意义,没有积聚的意思在里面,也不是时间所摄的原因等等。从很多的必要性,义不相应的缘故,就没有宣讲。

今天我们就讲到这个地方。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