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萨行论》第六十课

下面我们开始学习第二堂课的内容。这个科判(寅一、身本体无有所贪精华 )告诉我们怎么样观察身体的真实相或者怎么样灭除贪身的方法,了知身体没有所贪的精华后,可以消灭这种非理作意。现在所讲是通过智慧分析从表皮到骨髓之间的本体,从而了知身体是不净、臭秽的自性。

复解诸骨骼,审观至于髓,

当自如是究,何处见精妙。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从表皮到肌肉之间没有任何一种精华所在。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智慧去观察,一方面也可以借助一些其他的手段加深理解:比如通过解剖的方式,就可以把皮肤下的表皮、真皮、血管、肌肉、筋腱一个个了知得很清楚。身体除了这些构造之外,没有额外的所谓精要之处。还可以借助观修尸陀林获得一些体验,如天葬师把尸体的皮肤割开,把内脏取出来之后,我们也知道里面没有什么精妙的东西,除此之外,它也没有清净的自性,是比较臭秽的。

有些时候我们会想,解剖尸体当然很臭,因为毕竟是死的;尸陀林中的尸体也很臭,因为已经死了很多天,当然会有很大的臭气,但是我们会认为活人没有这种臭的本体,是不是呢?其实平时我们自己对于人身上的臭味多少还是有所体验的。比如有时人身受了伤,里面的血液喷出来或者内脏流出来也是很臭的。即便是活着的时候,身体也是非常臭秽的自性,只不过死人的臭气和活人的臭气不一样而已,但都同属于臭秽的自性。不能说死人才是臭的自性,活人是不臭的自性。

所以我们稍微观察一下,就知道不管是活人的身体还是死人的身体,实际上都同样是臭秽的自性,这方面完全一样。我们借助其他一些工具来分析观察,也可以得出这种结论。

“复解诸骨骼”,前面把骨头以外的身肉、血管都已经分析了,现在开始分析或者分解所有的骨骼。三百六十个骨节也好,或者说大大小小的头骨、胸骨、脊椎骨、盆骨、大腿骨、小腿骨等等,我们观察分析所有骨头,除了骨架之外它的确没有什么精华,没有什么可贪著之处。

现在很多地方还保留有一些骨架,在西藏的一些天葬场也有一些骷髅,国外一些地下建筑中有也成排的人头骨和完整的骨架。实际上,不管是名人的骨架,还是一般老百姓的骨架,看到这些骨架时,没有任何人会觉得这是一个精华的、可以贪著的东西。如果观察我们自己的骨头,也会发现没有什么精妙之处,就怕不仔细去观察,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的确没有任何精妙之处。

把骨头骨节观察完之后,“审观至于髓”,再把骨头劈开,看里面的骨髓,它也是一种臭秽的自性。观察到骨髓的阶段,我们仍然没有发现精妙之处。虽然说骨髓的“髓”字从字面上看好像有一种精华、精妙的意思,但其实真正分析它的组成部分或者它的形状、颜色、气味的时候,我们都没办法在里面寻找到一个真正可贪的一种所谓精妙之处。所以说“当自如是究,何处见精妙。”我们从表皮开始,把表皮、肌肉、血液、内脏、骨头、骨髓,从外到内,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分析了一遍之后,何处见精妙呢?根本就没有见到任何精妙。

为什么此处要出现“精妙”,下一个颂词当中也会出现“精妙”呢?这和我们生贪的对境有关。对于精妙的东西我们会产生贪欲,对于臭秽的东西或者丑恶的东西,我们就不会产生贪欲。通过理性的观点、智慧来分析的时候,我们对身体这么贪执,按理说身体应该有一个精妙的东西,或者整个人身应该是个精妙的东西,否则我们怎么可能付诸一生精力为了维护身体付出这么多代价呢?所以我们要观察一下,到底是整个人身有精华呢?还是在人身当中某一个地方有什么精华?

从整个人身来看,人身就是由表皮、肌肉乃至于骨头、骨髓各个部分组成的,它没有一个所谓整体的概念。再把这些别别的东西一个个观察:表皮没有什么精华可贪著,假如把一个人的人皮整个剥下来,堆在一个地方;然后再把身上所有的肌肉剔下来堆成一堆;再把血液用盆子装起来,放在一个地方;再把这个骨头一个一个地剔下来堆成一堆;再把里面的骨髓用器具盛起来放在一起。我们再一个一个观察,好的地方到底在哪里?是觉得这张人皮好呢?还是觉得这样一堆肌肉好?还是觉得这一堆骨头好?还是觉得这盆血液好?还是哪个地方好?还是一个内脏好?这样看起来的时候,每一处都是让人作呕和恶心的臭秽之处。这样仔仔细细地分析下来,没有一个地方找得到让我们觉得非常值得贪著的精要之处。

如果我们没有发现一个精妙之处,那么我们为什么又会产生贪著心呢?实际上这纯粹就是一种妄执而已,就怕我们不认真仔细地去分析和观察。借助《入行论》的智慧,对我们所贪的人身做一次从外而内的仔仔细细的检查,我们就会发现我们错了,大错特错。我们在身体里面没有找到一个真正的精妙之处、精华之处和坚实之处,身体全是一种不清净、臭秽的本体。

上师在讲记中讲,人生起贪心、嗔心都有一定的所缘,对于悦意的东西就产生贪,对于丑恶的东西就产生嗔,对一般的东西就产生愚痴。我们就看到底是哪个东西让我们对身体这么耽著?真正认认真真观察时——没有。身心是分离的,身体也不是我,而且它现在是一种非常臭秽的自性,它怎样引起了我们这么大的执著和这么强烈的贪执呢?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是勤寻觅,若未见精妙,

何故犹贪著,爱护此垢身?

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认认真真、努力地寻找之后,如果没有见到任何一种精妙之处,“何故犹贪著”?就开始问我们的心了:愚痴的心识啊!为什么你还这么贪著这个垢身,这样爱护这个垢身呢?实在是没有什么道理。

我们在身体上没有找到它的精华之处,没有找到不外乎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我们通过上面这种寻找的方式,对于身体的里里外外寻找完之后,没有找到精华。没有找到精华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因为漏掉什么了?就是虽然它有精华但是我们没有观察到,会不会是这种情况呢?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就看到底是哪个地方漏掉了,如果有漏掉的我们就把它拿出来,再观察到底有没有精妙之处。但不管用什么方式来观察,或者说从众生的执著方式来讲,从表皮到里面的骨髓之间,我们再也找不到其他东西了,我们可以执著、可以认知的东西,除了表皮到骨髓之间还会有什么隐藏呢?

通过现代医学解剖的方式也可以观察,通过解剖寻找我们所执著的到底是什么。在这些表皮、肌肉、骨头、骨髓之外,还有没有一个额外的什么东西?一个没有观察到的精华的东西,藏在我们身体的最深处被我们漏掉了?但观察下来的确没有,所以这个可能性就可以排除了。并不是实在有一个精妙的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这种情况可以排除。

第二种情况就是的确没有精妙。我们找了之后,发现它本身没有什么精妙,也没有找到什么精妙。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本身没有什么精妙的东西,我们也没有找到什么精妙的东西,就可以肯定,身体里里外外的确没有一个精妙之处。

那问题又来了,假如是第二种情况,的确没有什么精妙,那么寂天菩萨就问“何故犹贪著,爱护此垢身”?寂天菩萨就觉得很奇怪,既然我们里里外外都没有找到一个可贪著的精华之处,为什么我们还要盲目地去贪著、爱护这个身体呢?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妄执,就是属于一种典型的颠倒作意,非理作意,只有这样解释才比较合理。按照正常的标准来看,如果真正找到了一个精华我们去贪著它,那还情有可原,但是不管我们怎么去努力寻找,再再寻找,根本找不到真正的精华,根本就没有精妙之处。既然没有可贪之处,那为什么我还会生起贪心?这就很奇怪。

诸佛菩萨以前就很奇怪,因为他们证悟之后就觉得众生很可怜、很莫名其妙。以前我们是不知道,不分析我们也没有发现这个问题,但现在我们借助佛菩萨的正见观察分析之后,我们也知道的确没有什么可贪著的东西,那为什么还对身体这么贪著呢?自己也可能会觉得很奇怪。

《四百论》有一个注释是月称论师写的,上师仁波切在讲《四百论》的时候也引用了,这个故事说明了这个问题:有一个人晚上走夜路,看不到东西,不小心踩到了一堆大便。最初的时候他没发现,停下休息的时候突然发现了,就特别不高兴产生了嗔心,非常厌恶。然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后来突然又对大便产生了一种贪欲之心,觉得很好。

这个故事实际上寓意很深,它说明一个什么情况?第一阶段踩到大便不知道继续走,说明我们平时不了知我们的身体构造,是一种舍心的状态,我们继续使用这个身体。这是第一个阶段不了知,情有可原。那么第二个阶段,他发现踩到大便了,觉得很脏很臭生起了嗔心,这也是正常的心理。比如我们观察身体这么脏,觉得很厌恶,产生一种很臭秽厌恶的感觉,这也是合理的。最不合理的就是第三个阶段,怎么突然对这个脏东西产生了一种爱执呢?会觉得它很可爱,很值得贪恋呢?这就莫名其妙了。

我们现在就是处在这个状态,观察、分析这个身体明明是不清净、臭秽的自性,在这样的状态当中居然对它产生了一种爱恋和贪执,这是非常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个不可思议的事情居然在我们身上发生了,天天都在发生。月称菩萨这个比喻真是非常好,以这三个阶段对比我们自己对待身体的三种态度:首先是不知道,然后知道它不清净之后不高兴,最后又莫名其妙地对这个脏东西产生了一番爱执,除了用颠倒作意和妄执来解释之外,没有什么解释可以行得通。

通过颂词、故事也好,通过理论分析也好, 我们可以下个结论:现在我们贪著身体、极度爱护身体是一种盲目的、过度的、不合理的执著。既然它是不合理的执著,为什么还要在这种妄执当中延续下去呢?我们要纠正它,再再地思维它的不净,思维不应该过度贪著身体,就能通过修持和不断的如理思维,把这种非理的妄执降低到最低的层次,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我们保护这种身体是不是要使用、享受这个身体呢?也不是的。

若垢不堪食,身血不宜饮,

肠胃不适吮,身复何所需?

贪身唯一因,为护狐鹫食。

前四句分析了我们贪著的这个身体的作用和必要性到底是什么?这个身体是非常臭秽的,那么我们贪著它、保护它是不是我们自己要使用这个身体呢?是不是要食用这个身体呢?实际上也不是。为什么呢?“若垢不堪食”,我们分析身体里里外外是一种不清净、污垢的本体,污垢的东西我们是不想食用的。以当年印度人的观念来看,在人肉、马肉、狗肉诸多不净肉当中,人肉排第一位,所以人肉是绝对不能食用的,最脏的就是人肉。寂天论师当年就是在这种背景当中造这个论典,所以我们也必须交代一下,才可以对颂词的认知更清楚。即便是在中国,即便是在现在,可能都没有几个人认为人肉是很干净的、可以食用的。除了在个别极端的背景环境之下,比如说发生大饥荒,粮食绝收,才会出现人吃人的情况。报道的时候,都是说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用骇人听闻这些字眼。人们的普遍观念,都不会认为人肉是可以食用的。

这种血液也是“不宜饮”的。它不能饮用,是很脏、臭秽、血腥的状态。然后就是“肠胃不适吮”,它的大肠小肠、胃也好,也不能食用。所以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身复何所需?”爱护这个身体,执著这个身体,到底是什么需求?我们这样去保护它、执著它,是不合理的。

最后两句:“贪身唯一因,为护狐鹫食。”贪恋、保养这个身体的唯一因,是不是为了保护狐狸或者鹰鹫的食物?我们把身体保护好,死了之后发心把身体布施给鹰鹫,实际上我们也没有这样的想法。我们把这个身体保护好,并不是为了给狐狸这些动物保留一个很好的食物。把身体养得白白胖胖,然后让狐狸多吃一点,让鹰鹫吃得更饱一点,我们也没有这种想法。但是我们把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分析观察之后,到底是什么东西,让我们去额外保护这个身体呀?真正来讲就是不合情理的。

如果不合情理,我们就要对这个不合情理的情况做一个决断。本身是不合情理,我们是继续不合情理下去,还是做一个调整呢?我们不能够让这样的情况再延续下去了,要做一个调整,把以前的妄执和错误观念调整过来,安住在如理作意当中。

寅二、依身当修法:

第二个问题就是第二个科判:“依身当修法。”通过前面的颂词,我们已经对身体里里外外和保护身体的错误都有了比较清楚的认知,下面我们就看第二个“依身当修法。”因为已经对身体有了一个准确的定位,在准确定位之后,该怎么样使用身体去修行佛法呢?这才是得到暇满人身之后的正确使用方式。

故应惜此身,独为修诸善。

纵汝护如此,死神不留情,

夺已施鹫狗,届时复何如?

这六句分两段。第一段就是“故应惜此身,独为修诸善。”前面刚刚讲了我们不能够爱护自己的身体,有很多过患。而这个科判第一句就讲“故应惜此身”,实际上后面这句很重要——“独为修诸善”,我们也要保护这个身体。虽然前面讲了很多我们不能爱护身体或者不能过度贪著身体的理由,但这里马上出现了应该保护身体、爱惜身体的句子,它的目的就是“独为修诸善”。二者之间没有矛盾的地方,因为侧重点不一样。

针对过度贪爱的情况,佛陀就指出过患,让我们平息对身体的过度贪执,有这个必要性。假如有些人过度摧残身体(有些众生思想容易走入极端),觉得身体这么臭秽,不值得保护,干脆就摧残它,早早了结自己的生命。如果有些人的思想走入这种极端,佛也会说法去调整他的观念。如果出现对身体有自虐的倾向,或者是想要自杀,佛就会告诉他,身体实际上有很多的功德:可以修善法,可以修三乘的教义等等,二者之间是不矛盾的。身体可以作为修法的所依,这是事实;它本体不清净,有很多过患,也是事实;身体可以和心配合起来,去修持很多善法,这也是事实。

所以佛陀教育我们不能走入两个极端。如果我们对身体过度贪著,就让我们通过修法打掉过度贪著。那么如果我们对身体的价值,没办法发现,佛陀又会告诉我们它的过患。上师在注释当中也引用了《四百论》的教言:“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久存活,能作大利益。”“虽见身如怨”,虽然我们通过前面的观察分析,了知身体有很多过患,就好像自己的怨敌一样,有很多不悦意的地方,“然应保护身”,但还是应该保护自己的身体。虽然发现了它的过患,虽然它是肮脏、臭秽的自性,但还是应该保护身体。为什么呢?“具戒久存活”,如果身体具足清净的戒律长久存活,“能做大福德”,也可以修集很多大福报,比如说作为发菩提心的所依,做顶礼、闻法等等。

所以关键是我们对这个身体有怎样的态度。过度地贪著固然不正确,但是过度地厌烦,乃至想要过早地去抛弃它、残害它,也不是佛陀告诉我们的正确心态。讲戒律的时候,佛经当中有这样一个公案:当年佛陀给很多比丘宣讲了不净观,观身不净。之后很多比丘依法观修自己的身体不净,认知了身体非常不干净后,产生了强烈的厌烦心,出现了很多比丘拿刀自杀的情况。佛陀了知之后,就在大众当中宣布比丘不能杀人,也不能自杀,制定了戒律。

那么我们分析这样的情况,这些比丘在修持身体不净时,产生了强烈的感受,这是对的。但是后面自杀的决断是错误的,没有真正了解佛陀宣讲不净观的必要,没有领会佛陀的密意。佛陀告诉弟子观身不净,是为了打破我们对身体的过度耽执,是打破对身体的过度执著,而不是灭掉身体。因为戒律也好,修法也好,都是以身体作为所依,必须要有人身才能够修持正法。

所以在很多事情上,我们不能片面地去理解佛陀的密意。虽然修持不净观是对的,产生强烈的觉受也是对的,但关键是我们要领会佛陀讲这个法的必要。其实就是让我们对这个身体正确定位,不能够过度贪执,也不能够过度残害。认知它的不净,这是事实,然后就把它作为一个修善法的所依。有了这个心态,我们在修法的过程当中,一方面可以正确理解佛经论典的含义,一方面可以有一种正确的心态去面对我们的身体。

到底应该怎么去看它呢?有些地方讲应该厌恶身体,因为它不净;有些地方讲应该保护它。如果我们应该保护它,那么这种保护和前面讲的盲目保护,二者之间有没有差别呢?怎么样去体现呢?虽然同样都是保护,但是这个保护的方式、保护的规格不同。

我们打个比喻,比如说一个人要请客吃饭。第一次请的是国王大臣,第二次请的是乞丐。同样是请客,但是请国王的规格、标准和请乞丐的不一样。如果是请国王,那你付出的精力、财力和准备可能就大不一样了。也许你在一整天乃至一个星期当中,所有的精力都要投进去,或者你为了做好这次请客的准备,要付出大部分乃至于所有的财力。如果请一个乞丐,对待他的规格、标准就不一样了,付出的时间就少,给他吃的东西一般。国王的标准应该是很高的,高规格接待。如果是乞丐,标准就是以吃饱为原则,给他的衣服,穿暖就可以了,给他吃的东西,吃饱就行了。他又没有很多的希望,也没有很多这样的要求,你就不需要做高规格的接待。同样都是请客,但标准规格不一样。

通过这个例子说明什么问题?保护身体也有不同的规格和标准。如果我们保护身体就像请国王吃饭一样,肯定我们投入的时间、精力就多得多。有可能我们为了这个高标准、高规格的款待,把所有的精力、时间都放在保护身体上了。还有就是低规格的保护,虽然也要保护,但是规格不一样,就像请乞丐吃饭,只是解决温饱问题。如果我们了知身体的过患,只是把它作为一个修道的工具和所依,保护身体的标准就会低得多,就可以过一种很简单的生活。

为什么呢?因为只是保持这个身体不受损害、维持温饱,这样我们就赢得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投放到修行正法上。前面我们破斥了国王这种高规格的保护,要付出我们一生的精力,代价就太大了;还有一种是请乞丐吃饭的规格,就是颂词讲的“故应惜此身”,怎么样去爱惜它?怎么样去保护它?不要让它生病就可以,不要让它冻,不要让它饿就可以,这样的标准是很低的。假如我们可以满足这个标准,我们就不用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为了维护身体付出更多的代价。因为标准很低,所以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修行正法。我们的精力、方向全部放在修法上面,这就完全不一样了。

前面两个地方讲到爱惜身体,意义完全不一样。此处讲了“独为修诸善”,怎样才能做到“独为修诸善”?只有把我们对待身体的规格降下来,降到温饱的程度就可以了。当然并不是说,如果你有条件,没有用很多的时间,通过前世福报的显现,轻而易举可以获得高品质的生活,但是你还要过低层次的生活,并没有这个意思。一般来讲,普通人如果把温饱问题解决之后,我们就可以有时间精力去修法。因为修法问题才是长远的、生生世世的重大问题。而满足身体的要求,必定是次要的、暂时的一个问题。二者之间真正通过智慧来分析比较,并不可以相提并论。

第二段“纵汝护如此,死神不留情”,就是说我们依靠身体要修法,不应该用身体过度去做其他事情。原因就是“纵汝护如此”——纵然我们像以前那样过度地去护持、保护身体,但是死神也不会因为我给这个身体付出太多的精力、时间而留情。所以你说:死神哪,请你手下留情,因为我的身体不是一般的身体,我是投入了太多精力关注的,所以你要留情哪!死神是不会留情的。

虽然你尽了一切时间去保护身体,但在死的时候,死神仍然会不留情地把它夺走布施给鹫狗。按照天葬的习俗规矩,就是把身体布施给老鹰、饿狗食用。按照火葬来看,夺过来之后是一把火烧为灰烬。土葬相当于是埋在土下面给虫类食用。所以说“届时复何如?”那个时候你又怎么办呢?虽然你在世的时候,辛辛苦苦地去保护那个身体,投入了最多的精力关注,但是死的时候,还是无可奈何被死神夺去布施给鹫狗。

这个结局我们要提前认识到,不能说等到死了之后,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因为我们提前关注和最后关注不一样,如果我们对这个问题提前关注,我们的意识、态度可以发生转变,对这个身体的态度改变之后,我们可以用这个身体去修善法,而不会继续去为了让身体过得再好一点付出太多的代价。我们要提前了知情况,之后只用这个身体作为修善法的所依,这是最大意义。除此之外,我们尽量避免用身体去造罪业,也不要为了这个身体而过度地享受、消费,浪费了暇满人身和大好光阴。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