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第4课笔录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缘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我们一起来学习《俱舍论》。

庚三、宣说无表色:

“无表色”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呢?注释当中说它类似于戒体。无表色的戒体有三种,第一叫做善戒,第二叫做恶戒,第三叫做中戒。

第一类善戒。我们如果发愿守持戒律,比如居士戒,尽形寿守持不杀生戒,或者出家之后,尽形寿守持沙弥戒、比丘戒,发了誓愿之后,内心当中就会产生戒体,这叫善的无表色。它是止恶防非,发誓修持善法。

第二类恶戒。难道还有恶戒吗?当然有。有些人发誓从现在开始一直造恶业,杀生、偷盗等等,当他发誓的时候,内心当中就会得到一种恶的戒体,叫做恶无表色。比如以前印度的家族事业,我不知道印度有没有杀猪的,比如说你的家族以杀猪为业,因为种姓的问题,一个人不能随便改变自己的职业。如果祖辈都是干这个,现在你也必须要干这个,所以小孩从小就开始熏陶这种观念,有一天真正有能力的时候,他就开始继承祖业,以杀生为业。内心中就会得到一种恶戒,这是恶的无表色。

第三类中戒。无论善戒、恶戒,时间都不是很长,是一种阶段性的戒律,比如在两个月当中放生,或者吃素等等,不是尽形寿,不是长期的。

有了这些以后,会产生无表色的戒体。按照有部宗的观点,受戒的居士相续当中有居士戒的戒体,出家之后受了沙弥戒、比丘戒,有了戒体,叫做无表色。

为什么叫做“无表”?我们要了解无表,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有表”,“表”是表示的意思,有表就是外在的身语,可以表示出你内在的想法。比如你坐在这个地方很恭敬的听课,行为恭敬表示内心当中,对于法义很有信心。如果坐在这里没有什么兴趣,东张西望,从外在的行为看出,你对于听法没什么兴趣。有些人在佛像前,看起来特别紧张、特别恭敬的合掌、顶礼,我们就知道他当时的信心非常强烈,叫做有表。通过外在的行为,表示内在的想法,叫做有表色。色是身和语,身体是色法,语言也是色法。当你赞叹三宝功德的时候,语言很激动,通过身体的动作和语言可以表示内心的信心。

反过来讲,当你大发雷霆的时候,身体暴露的情况,还有语言上非常强烈的措辞等等,也表示内心的愤怒达到了极点。产生贪欲心的时候,从看对方的眼神和你的神态,可以看出内心的贪欲非常强烈,这是有表。通过外在的身语表示内在的想法,就是有表色。我们可以去观察,有表色非常多。

了解了有表色之后,就可以比较清楚的了解无表,无表就是你内心当中的状态。比如守持戒律,内心当中的戒体,善戒或者恶戒,通过外在的行为没办法表示。身体和语言表示不出你有没有戒体,这种色法叫做无表色。

小乘有部宗承许戒体是色法的自性,经部以上不承许戒体是色法,承许它是一种断心,就是断除过患的善心,是内心当中止恶防非的习气。因为有部是三世一切有,所以说戒体本身是色法,这种色法是无表色,很微细,没办法表示的色法自性。很多地方讲法相的时候,有表色是什么,无表色是什么,都会有所涉及。

散乱以及无心时,善不善法及随流,

一切大种作为因,彼即称为无表色。

无表色到底是什么样的自性?第一个是“散乱”,第二个是“无心时”,第三个是“善不善法”,第四个是“随流”,第五个是“大种作为因”。具有这五种特点称之为无表色。

第一个,散乱的时候。比如你受了居士戒,或者出家戒,是不是当你注意的时候,无表色戒体存在;当你散乱的时候,就不存在了,不会这样。受了戒律之后,即便平时处于散乱的状态,没有忆念戒体,或者生起贪欲心、嗔恨心,只要没有妨害到戒体,对无表色都没有什么妨害。在散乱心中,也可以有无表色。比丘、沙弥,或者修行人,散乱的时候,没有专注于善法,戒体会不会因为散乱而消失了?是不会的。

反过来讲,恶戒也是一样的。比如屠夫发誓一辈子杀生,当他去寺庙拜佛的时候,针对恶戒来讲,就是散乱。此处不是平时我们所讲的,没有安住善法的散乱,这是两方面观待的。戒律的无表色,有善戒和恶戒两种。因为善戒的散乱是没有安住在正法的状态,所以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恶戒的散乱。当屠夫突然生起一念的善心,看到寺庙的佛像,产生了供养礼拜的心,这时候对于守持恶戒的屠夫来讲,就是处于散乱状态,他的恶戒会不会消失呢?不会消失,还是存在的。

第二个,无心的时候。注释当中大概讲到了两大类无心状态,一个叫做无想定,另一个叫做灭尽定。“等”字当然还包括其他的。后面学习第二品不相应行当中,还会讲无想定。无想定主要是外道所修持的禅定,它和灭尽定都是息灭心、心所的。现在我们的眼识、耳识,乃至于意识,六识不起,心王不起,心所也不起,安住在无想。无有受想定,没有受、想,以受和想为例的一切心、心所,安住在无想定的时候,都不会产生。无想定是一种因,有些外道修持无想定,果就是无想天。在《前行》当中,讲到一个无暇处,就是无想天。因地的时候,在欲界修持无想定,然后果就是转生到无想天,在很长的时间当中不生一念,通过禅定的力量,心、心所不现前。

灭尽定是佛教当中的定,而且是圣者定,三果以上的阿罗汉可以入灭尽定,一般凡夫人入不了。入灭尽定的时候,也是灭尽受、想,心、心所法,是无心的。还有其他的情况,比如昏厥、深度睡眠等,也是属于无心的状态。如果我没有忆念善法,或者散乱的时候,产生了贪欲心、嗔恨心,戒体会不会消失啊?这是不会的。因为违缘没有出现之前,即便在无心状态中,也会一直存在。

第三个,善不善法。无表色的性质不是善的,就是不善的,不可能是无记的状态。因为无表色,必须力量很强才能发生。无记法的心态非善非恶,力量很弱引发不了无表色。比如发誓守戒,或者发誓一辈子杀生造恶业,在比较强大的心态之下,才能引发无表色,它的本体一定是善和恶两种。

第四个,随流。“流”就是跟随前面的因不断流现。只要没有出现违缘,一定会持续不断存在。比如破了戒律,戒体就会消失;或是中间舍戒了,不想再守这个戒,戒体也会消失;或者从小乘戒律来讲,是尽形寿持戒的,当自己的寿命尽了,戒体也会消失。恶戒也是这样,如果自己发誓从现在开始抛弃恶业,不再造恶业了,发了很强的誓愿,它就会消失。只是一段时间没有杀生,会不会变成舍弃恶戒的因?这不会。

《前行》当中讲,如果没有发誓,单单不做恶业,不能成为善法。当你发了誓,内心当中有无表色存在,会成为一种相续。直到遇到相反发誓的违缘之前,这种力量会一直存在。恶戒也是,一个屠夫如果在佛像、善知识面前发誓,从今以后不再杀生,恶戒就会中断,乃至于没有遇到毁坏之因期间,一直会持续不断的存在

我们劝别人修善法,最好让他发个誓,这样他以前内心当中发过的誓就会中断,不管是恶戒,还是中戒。有些人发愿一辈子做杀生等工作,是长时间的恶戒;有些可能是中戒方面阶段性的恶戒,最好让他发一个誓,通过这个力量,恶戒的随流就会中断。如果暂时不做,可能属于散乱的状态,恶戒、中戒的无表色还存在,但是发了誓愿之后,就会中断。善法方面不要随便发不再修善法的誓愿,恶业方面一定发誓去中断,这方面很有必要性。

第五个,一切大种作为因。一切大种就是四大种,下面的颂词要专门讲。所谓无表色是以大种作为因。前面讲处的时候,分为因所处和果所处,因所处就是四大,所以四大也属于色法。无表色通过四大种作为因,有些时候通过有表色为因而产生。比如受戒的时候,传戒上师的语言是有表色,我们要在上师弹指的时候,观想得戒体。上师一弹指就是有表色,然后自己恭敬合掌,说善哉,也是有表色。这些完成之后,内心当中第二刹那就了产生无表色的戒体。它是以前面四大种作为因,产生了无表色。因的特点是什么?就是四大种,不是依靠其他的。有没有发心啊,当然有,但主要的因是通过四大种产生的。

注释当中不单单说四大种作为因,还有其他的特点,比如这里讲的所依、处所、增长之因。有些注释讲,相当于学生的老师一样,如果小孩子离开了父母,或者学生离开了老师,就会走失。生起了无表色之后,怎样才能让它不消失?四大种生起了无表色之后,相当于老师一样,还会引导无表色继续存在,称之为所依。

还有处所,相当于依处、持受之处。有些注释当中讲,就像墙壁和上面的画一样。如果有了墙壁作为依靠处,画就会存在;如果没有墙,画就挂不住,四大种也有守持无表色的能力,让它不会消失。它是一种处所,还有增长的自性,无表继续增长也是靠四大种。“彼即称为无表色”,这些具有五种特点,被有部的大德称之为无表色。

前面我们讲过经部以上的观点,不承许戒体是色法,尤其是有实的色法,都是从善心、习气、能力等方面观察的,只有有部承许是无表。假如通过上上的观点观察宗派的时候,好像觉得有这样那样的漏洞,这不要紧。我们学习《俱舍论》的时候,始终是这样的观点,因为它所调化的众生对境、根基就是这样的,如果你给他讲更高的观点,比如你一定要安立这是一种善心,不是色法的自性。有些众生就理解不了,会产生很多疑惑,对于自己修行善法,可能因怀疑而停止不前,所以这里安立三世一切有也好,或者安立戒体无表色也好,只要能够让他保持认为自己的戒体,通过这个方式存在。我受了戒之后,一定存在,怎么存在的?就是有无表色。他觉得自己的戒体存在,然后在戒体上,再去修行善法、无我空性,逐渐就会解脱。

修行者能不能获得解脱,关键是在五蕴上面,能不能安住无我的空性见。当然也有个戒律问题,就是守持清净的戒律,还有你在五蕴上,安立有我,还是无我?如果能够了解五蕴上面无我,就有了解脱的因。至于其他支分的问题,不是决定性的。并不是你承许无表色是色法,就会障碍你解脱,即便承许无表色实有,对于有部的修行人来讲,没什么问题,仍然有解脱道,所以很多大德说,《俱舍论》自宗有解脱道,原因是有无我见。至于其他眼根见色法,承许无表色、无为法实有,都不是主要的问题。

虽然我们会观察经部是怎么安立的,但是如果学习有部自宗的时候,不一定这样去观察,不按照大乘的思想安立也可以。站在有部宗所调化根基的角度观察,完完全全可以安立。还有安立得绳等问题,按照经部宗的观点来讲,所谓“得”是实有的,觉得安立不了,但是从他们的角度来讲,对自己所修持的传承教法,能够产生一个坚固的信心,保持修行不断的相续,这很重要,然后在此基础上,能够抉择无我见,就可以获得解脱。

下面我们再来学习大种。

大种地水火与风,成立执持等作用,

特性硬湿暖动摇。世间界之名言中,

显色形色称为地,水火与风亦复然。

颂词有几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第一句,所谓大种是什么呢?“大种地水火与风”,首先对四大种的名称做了介绍。第二层意思是第二句,介绍了四大种的作用。作用和法相有时候容易搞混,如果我们要问四大种的作用是什么?“成立执持等作用”,关键词是作用。第三层意思是第三句,它的法相是什么?就是“硬湿暖动摇”。第四层意思是后三句,“世间界之名言中,显色形色称为地,水火与风亦复然”。前三句是真的四大种,后三句是假四大种。

第一层意思就是讲它的名称,大种地水火与风,什么是四大种?不是世间人说的酒、色、财、气四大皆空。佛教中讲的四大是地、水、火、风,四大皆空是四大的本性是空性。所谓的地、水、火、风就是四大种,“四”当然是数字,为什么叫“大”,为什么叫“种”,需要介绍一下。

所谓的种,就是能够产生的因,种子的意思比较突出,种可以产生四大,因色可以产生果色。比如以四大作为因,产生无表色、果处、粗大的色法。我们现在的身体,或者外面的山河大地等等,这些粗大的色法都是以四大种为因,就像种子生苗芽一样,所以种有因的意思。为什么要叫大呢?周遍一切色法,称之为大。所有的色法当中都有四大种,全是周遍的。从周遍的意义,安立为大,也有因的意思,叫做大种。

有些法是种,而不是大。比如西瓜或者稻谷的种子,虽然是种,但不是大。只能在某一个范围当中作为因存在,不能作为一切法的因。西瓜种子能不能作为生汽车的因,是不行的,这是种而不是大,它的范围很窄。

有些法是大,而不是种。比如说虚空很大,周边一切,但是不能作为生色法种子的因,有些是种而非大,有些是大而非种。既是大又是种的,色法当中就是地、水、火、风,这是称为四大种的原因。

第二层意思是四大种的作用。“成立执持等”,“执持”是第一个地大的作用,“等”字省略了下面水、火、风的作用。首先地大的作用是什么?因为它是因,作用是可以持受果色。水的作用是什么呢?注释当中叫做不散,或者摄持。色法能够组成某种形状,里面有水大的作用。我们的头、身体、耳朵、鼻子不散开,都是水大把所有的法摄持在一起。有些大德说水大的作用,就像面粉和水一样。面粉是散的,加了水之后,把面粉摄集在一起,不会分散,如果没有水,风一吹就散掉了。这只是一个比喻而已,所有的色法都有水大的自性,才不会分散。只不过有些水大多,有些水大少,所有的法不消散,都是水大的作用,它可以摄受万法。

火大的作用是能够成熟,比较明显的例子是做饭,蒸馒头或者做米饭,有火就可以成熟。这只是从饮食的角度,在世间的任何一个角度来讲,比如庄稼能够成熟,我们能够成熟,外面的瓶子、柱子,能够变成这样的形状,因为里面有火大的缘故,才能有这样的自性,所以一切的色法能够成熟,都是因为里面有火大的元素。

风大的作用是能够增上,庄稼越长越高,越长越大,都是风大在里面,能够增上。

只不过里面的元素,有些比较多,有些比较少。一个色法当中,地大、水大、火大、风大分别占25%,不一定是平均分配。有时候可能是地大占90%,其他的比例递减。比如平时我们烧的火是一种色法,按照这个观点来讲,里面绝对有地水火风。火里面也有水,只不过火大的微尘占绝大多数,水大的自性比较少,地大、风大的作用都有。如果火缺少了水大,就不成火的形象了。因为有水大,让火不分散,所以我们生火的时候,可以以比较集中的方式烧饭,其他三种里面都有,只不过比例有多有少。

在火大当中也有水大,水大当中也有火大,比如一碗水是不是百分之百都是水大呢?这不一定。地大也有,可以执持;火大也有,可以让水成为水,水成熟就是一种火大的自性;风能够增上,里面都有,只不过在一碗水当中,水大的微尘占的比重比较多,其他的比重比较少,如果缺少其他几大,水不成水,因为所有的色法当中,都有四大种,所以成立执持等作用。

第三层意思,要讲它的法相。作用和法相不一样,法相就是它最不共的特点,作用是指它主要的功用是什么。虽然有时候也会把不共的作用作为法相,但是此处是分开讲的。“硬湿暖动摇”就是四大种的法相,第一个地大是以坚硬为法相的。我们的牙齿、肌肉,桌子等等,地大比较明显,是比较坚硬的自性。和前面讲的一样,柔软的水里也有地大,只不过地大的微尘比较少,没有明显的坚固自性。因为桌子、牙齿中,地大的成分比较多,所以显现出来坚硬的特质就比较明显,其他方面比较少。湿是水大的法相,水大就是潮湿的自性,这比较容易理解。所有的火大都是一种暖,只不过火大多,会更加暖,火大少一点,就不明显。每个法中都有火大的成分,有时候火大的微尘不多,暖热的自性显现不出来。比如冬天不烧火感觉很冷,房子和我们的肉身,甚至水壶上面都有火大,火大不是很多,温暖不突出,就感觉寒冷。风大是动摇的自性,一是很轻,一是动摇。我们可以把杯子从这个地方挪到那个地方,因为里面有风大,如果没有风大,就没办法挪动。每一个法当中,都有四大,很重的东西风大可能少一些。只要能够动摇的,都有风大自性。硬、湿、暖、动摇,就是地水火风的四个法相。

讲完了四大种之后,我们再讲第四层意思。假的四大种是什么,就是“世间界之名言中,显色形色称为地,水火与风亦复然”。

前面介绍了,真的四大种是微尘的自性,或者是一种大种,就是存在于色法当中,很细微的元素,还有一种能力。在经论当中,尤其是《俱舍论》中讲,四大种的体性属于五境当中触所包括的。眼睛能看到坚硬的法相吗?还是说你身体触撞之后,感觉到很坚硬?坚硬是身根的对境,是触的本体。潮湿也是一样的,身体感受之后,感觉不干燥,很潮湿。暖也是所触,身体感觉很暖,然后动摇,风也是一种身体的对境,从意义上讲,四大种是一种所依所触,属于触的本体。

为什么假的四大种?在世间当中,不学习佛法的普通人名言中,所谓的地水火风,和经论当中安立的不一样,为什么呢?大家认为的地是什么,显色形色称为地,我们说大地就是方形的,把地安立为方形,这个方形属于眼根对境的形色。然后说这是东北的黑土地,或者这片草地是绿地,成了眼根的对境。平时在名言当中,如果没有以经论的四大种,作为标准衡量,很多时候把眼根对境的显色、形色安立成地大了。这不是经论所讲四大的地大,而是不观察的情况下,大家共称名言中所谓的地大,这是方形的地,这是红土地、黑土地、黄土地。所谓的黄是显色,所谓的方、圆是形色。这里把眼根的对境显色、形色称为地,和经论当中把身体的对境所触称为地不一样,一个是从很明显果色的角度来讲,一个是从眼根对境的角度来讲。经论当中的四大种属于因色,是身根对境的触,是不相同的。平常我们认为这块地是我的,这种地是假四大。

然后“水火与风亦复然”,前面讲水是潮湿的自性,也是身根的对境,所触的自性,世间中说水是长形的,比如河是长条形,这是形色,然后说这是一个黑水,那是一个绿水,绿幽幽的看起来很舒服,就成为一种显色了。变成了眼根的对境,平常所讲的水和经论当中的水大是不相同的。

火也是同样的,我们说红红的火烧起来了,红红的火是眼根对境的显色。下面是大的、圆的,上面是尖尖的,这就是它的形色,又变成了眼根对境,所以世间所认为的火和经论当中,所讲的火大也不一样。

风也是一样的,风有一点点辩论,有些人说平常的风就是风界,但是龙卷风是什么,形象是龙卷一样,然后黑风四起。冬天佛学院刮大风的时候,好像眼睛可以看到风刮过来,黑风或者灰风等等,都是一种眼根的对境。

水火风亦复然,叫做假四大种。不是经论当中所讲真实的四大,它是属于因色,是所触的自性。名言当中所讲的四大,什么是地呢?什么是水啊?什么是火啊?什么是风啊?第一它是果色,已经是四大种,产生出粗大的果色,第二它成了眼根等的对境,从这个方面来讲,也是不相同的。

戊二、根境与界处之关联:

前面我们学了五根、五境、界和处,界讲到十八界,处讲到十二处,色蕴当中讲到的五根、五境,如果在十八界、十二处当中是什么?此处把前面所讲的五根、五境、十八界和十二处做一个对照。

承许五根与五境,唯是十处与十界。

前面讲了眼、耳、鼻、舌、身是五根,然后色、声、香、味、触是五境,在十一类色法中,前面十种讲到了色。“唯是十处与十界”,这里也出现了处和界,处有十二种,界有十八种。所谓十二处,在眼、耳、鼻、舌、身五根,后面加个意根,成了六根,六根对境就是色、声、香、味、触,后面加个法,叫做十二处。十二处是引发一切受用的因。五根五境在色法当中叫五根五境,在十二处当中,名称就要变,因为十二处都是以处作为最后一个字,眼根叫眼处,耳根叫耳处,身根叫身处,意根叫意处,后面还会出现意处的意思。为什么叫意处呢?眼根、耳根的本体是不变的。虽然在五蕴当中叫眼根耳根,但是在十二处当中,叫做眼处和耳处。对境也是一样的,本来色、声、香、味、触是五境,然后在十二处当中,第一个叫色处,然后声处、香处、味处、触处,第六个叫法处,后面还要讲。眼、耳、鼻、舌、身,然后色、声、香、味、触。在十二处当中,没有额外的东西,就是前面色法当中讲的五根五境,叫做唯是十处。

后面有个十界,界有十八种。因为眼根缘色法对境产生眼识,耳根缘对境产生耳识,乃至于声根缘对境产生声识,最后一个意根缘对境法产生意识。六识在五蕴当中没有单独标出来,只是识蕴当中讲到了,十二处没有讲,只是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在十八界当中,后面加了一个眼识、耳识、乃至于意识,前面的十二种法,再加后面的六识就变成了十八界,但是五根五境在十八界当中,因为十八界也是以界作为最后一个字,所以它的名字也变了。眼根叫眼界,耳根叫耳界,乃至于意根叫意界,还有眼识界、耳识界、乃至于意识界。然后对境有色界、声界、香界等等,名字也全会变,法界也是这样的。这并不复杂,我们把它的规律找到之后,内部还有些安立,像五根在十二处、十八界当中是什么?在十二处、十八界当中,它都是前面的十种。如果是十八界当中,加意界、法界,最后变成了意识界,仅此而已。我们首先要了解,为什么安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在《俱舍论》后面还要讲。

丁二、中间三蕴之理:

前面讲了第一蕴色蕴,最后一蕴是识蕴。中间还有三蕴,就是受蕴、想蕴、行蕴。

受蕴即为亲感觉,想乃执相之自性。

行四蕴外有为法,彼三以及无表色,

加上一切无为法,即是所谓法处界。

粗分两部分,细分是四部分。大的方面首先第一、二、三句,是第一部分的内容,受等三蕴,第二部分就是“彼三以及无表色”,后面讲的是什么叫法处界。如果仔细分,第一句讲受蕴,第二句讲想蕴,第三句讲行蕴,后三句讲什么是法处界。

首先我们看第一个,什么是受蕴,“受蕴即为亲感觉”。“亲感觉”就是自己体验的感受,比如自己对痛苦、安乐、舍色的自性,《入中论》中说,“受为领纳性”,所谓的受是什么?就是领纳为性的。领纳和亲感觉是一个意思,自己能够真正感受到,能够领纳的,叫做受。所感受的人当然就有苦受,平时说的很痛苦;乐受,很快乐;还有舍受,不苦不乐的状态,这方面叫做受蕴,它是一种心所。把受和想单独拿出来的原因,后面也要讲。从早到晚自己的身心产生很多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的舍受,这方面叫做蕴,很多的受集聚在一起就叫做受蕴。

第二个就是想,“想乃执相之自性”,所谓想蕴,能够执相。《入中论》中说,“想为能取相”,就是能够取相。这里的执和取一样,就是执取的意思,所谓的想就是执相,能够取相的自性。所取的不管是有自相的法,还是总相的法,都能在自己的心前显相。这是青色的相,那是黄色的相等等,不管是自相、总相,还是打妄想的相,或者真正看到外在的相,都能在自己的心中现出来。除了青色、黄色之外,还有男女、亲人怨敌、苦乐等概念,都在自己心中显相,不杂乱执取,或者不杂乱的现,在自己心前能够完完全全的显示。注释当中讲,从所依的角度分为六种,六想聚就是对于色法、声音、香味、触,乃至对于法的想,都能以不杂乱的方式,把这个相显在自己的心中。

第三个是行蕴。“行四蕴外有为法”,《入中论》当中讲,“行为能造作”,它是能造作的。所谓的行蕴,讲到了什么呢?四蕴外有为法,五蕴除了色、受、想、识四蕴之外,剩下的有为法都包括在行蕴当中。有时候我们还搞不清楚,什么是除了四蕴之外的所有有为法?色蕴我们已经学习完了。在《俱舍论》当中,以五部法表示一切,第一部叫色法,第二部叫心法,第三部叫心所法,第四部叫不相应行法,第五部叫无为法。五种法当中,除四蕴外有为法是什么意思,首先把无为法、色法排除了,然后是心法,一种或者六种,剩下的有为法全部包括在行蕴当中。

行蕴当中没有包括什么?前边我们已经分析过,色蕴、识蕴、无为法排除了,剩下的心所和不相应行,就是所谓的有为法。色蕴当中,有十一种有为法已经讲了,然后识蕴就是一种,包括这一种当中就是识,要不然就是六种识,已经排除了。

后边我们讲第二品的时候,心所法有四十六种,有受、想、识、触、作意等很多种。里边已经排除了受蕴和想蕴,这是心所当中的。不相应行有十四种,四十六种心所,把受和想拿出去。因为受和想两种心所,已经单独做为受蕴和想蕴了,不能包括在行蕴当中,所以行蕴当中,剩下四十四种心所,再加上十四种不相应行,总共五十八种有为法。

现在我们首先有个概念,后边再学四十六种心所,十四种不相应性的时候都会了解,里边到底有哪些四蕴之外的有为法,行蕴到底是哪些法。平常我们所说的无贪、无嗔、惭愧,或者狡诈等等烦恼心,都是心所法,包括在行蕴当中,是造作的自性。

后三句颂词,讲法处和法界。“彼三以及无表色,加上一切无为法”,什么是“彼三”呢?就是受蕴、想蕴和行蕴。“以及无表色”,刚刚讲了,加上无表色,就是四种,还有一切无为法有三种,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抉择无为,所以里边有七种法。“即是所谓法处界”,所谓的法处、法界是什么?十二处的对境、能境方面。眼、耳、鼻、舌、身、意,这是六根,六根的六种对境,就是色、声、香、味、触、法,法在十二处当中叫法处,放在十八界当中,意界的对境就叫法界。这里的法界和平常讲的大法界、中观、如来藏,或者密法中的法界是两回事。

首先我们看法处出自哪里?十二处当中叫法处,十八界当中叫法界,意界的对境叫法界,意处的对境叫法处,法处当中到底包含着多少法,什么是意根的对境,它能够缘什么法?这些我们都要记住,下面世亲菩萨就不再讲了。这里讲了七种法就叫法处,受、想、行,加上无表色、三无为,都是意根的对境。

我们平时讲的六根,眼根、耳根都有各自的作用,乃至最后的意根,后边的颂词,还会讲什么是意根。像你的眼根能缘显色和形色,耳根能缘八种声音。意根缘什么呢?意根能缘七种法,受、想、行三蕴,再加上无表色、三无为,就法处。意处缘法处,会产生意识。意界缘法界,也会产生意识界,意识界是怎么产生的,所缘是什么?因就是意根,所缘就是七类法,产生的就是意识,所以即是所谓法处和法界。法处和法界里边有七种,就是受、想、行三蕴,再加上无表色、三无为,可以包括在这里的中间三蕴。

丁三、识蕴之理:

识蕴分别而认知,意处亦属识蕴中,

亦承许彼为七界,因有六识以及意,

六种识聚已灭尽,无间之识即是意。

这里也讲了几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识蕴的法相是什么,第一句就讲识蕴,第二句是第二层意思,什么叫做意处,第三、四句是第三层意思,后面讲界的分类,有一个七心界。什么叫七心界?第五、六句是第四层意思,什么叫做意根?或者什么叫做意处、意界?

第一层意思,讲什么是识蕴的法相。“识蕴分别而认知”,识的法相就是《入中论》当中讲的,“个别了知境”,和此处说分别而认知对境一样。比如说你的眼识,可以认知色法的对境,耳识能够认知声音的对境,乃至于意识能够认知意识的对境,就是前面所讲这些法的对境,所以识蕴是分别而认知的,它是别别了知,作用都不一样,眼识能够了别的,耳识了别不了,耳识了别的,眼识了别不了,它们是分工合作的方式。每个识的工作,其他的识做不了。

分类的话,可以分为六识聚,在《俱舍论》自宗当中,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最后是意识,分为六识,如果在唯识宗,有可能是讲八识,加第七识、第八识,有些地方还讲第九识。小乘当中基本讲六识,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中观为主全是以六识安立,唯识宗讲八识比较多。分类有六识,或者八识。

第二层意思,“意处亦属识蕴中”。前面讲了十二处、十八界。十二处当中,眼根、耳根,已经安立成眼处、耳处,第六个是意根,十二处中,它叫意处。所谓的意处也是包括在识蕴当中,没有单独的根,以识蕴作为本体。后面我们还要讲,意根到底应该怎么安立,它是以六识作为本体,实际上没有单独的根。眼根有一个像胡麻花一样单独的根;耳根也有一个像树疤一样单独的根。色根、鼻根、舌根、身根,都有一个单独的根,但是意根,第一它不是色法,没有一个有色的根。第二它有没有一个单独的根呢?没有。它的本体就是六识,除了六识之外,没有一个单独叫意根的东西,所以说意处亦属识蕴中。

十二处当中叫意处,十八界当中叫意界,平常我们讲的比较多的叫意根,就像眼根产生眼识的增上缘一样,意根是产生意识的增上缘。意识是怎么产生的?它是通过意根作为增上缘产生的。眼根的所缘是显色、形色,意根的所缘是什么?前面讲到是法处和法界,就是说三蕴、无表色,再加三无为,缘这些就能产生意识。

这些概念我们都要搞清楚,一个一个梳理,否则我们会一片混乱,虽然大概了解,但是分类不知道。如果我们把颂词慢慢落实下来,思考清楚了。对于什么是意根?什么是意根对境的意处?什么是意识?知道得很清楚。介绍意处,或者意根的时候,没有单独的法,都包含在识蕴当中。

下面看七心界,后面讲界分类的时候,在十八界当中,没有七心界的说法,但是讲界的时候,有七心界的说法,七心界的心就是心识的心。“亦承许彼为七界,因有六识以及意”,前面有六识,就是六种心,再加上意。虽然意没有离开六识本体之外,单独安立,不像耳根之外,单独安立一个眼根。意处的本体就是六识,但是它有一个特殊的必要,因为要引发意识的缘故,所以必须单独安立。六识加上意根,“亦承许彼为七界”。这方面不是很难懂,后面再讲意根到底是什么。讲了半天什么是意处、意根、意界,这方面我们要了解。

“六种识聚已灭尽,无间之识即是意”,为什么我们说意根不是有色,意思很明显,第一个它本来就是心法,第二个它没有单独的安立,到底什么是意根呢?这里讲到了,它是识的本体。如果六识正在起作用的时候,还不能叫意根,叫做眼识、耳识,或者意识等等,但是六种识聚已经灭尽了,最后一刹那,不是完全灭掉,成了灭法,不会成为产生任何本体的根。产生眼识之后,第一刹那还是自己的眼识,但是灭了之后,正在灭尽的本体无间之识,灭完之后,第二刹那会产生意识。最后一法正在灭的本体,就把它安立成意根,所以说它一灭,第二刹那无间产生意识了。既不是正在起作用的本体,也不是灭完的本体,就是正在灭的状态,把它假立为意根。前面我们讲它不像眼根、耳根一样,已经摆在这里,但是它没有一个单独的,就是前面的识最后一刹那,作为它产生第二刹那的因缘,相当于我们说的等无间缘,前前生后,像这样它的第二刹那是依靠前面刹那为因,正在起作用的时候,本身的眼识、耳识、意识,不是意根,一定要灭了这个刹那,然后第二刹那会产生后面的识,叫做意根。

里面的六种识聚,一定是六识,不单单是五识,不是前五识灭了,最后一刹那能产生意识,而是六识本身都可以做为产生后面本体的根,叫做意根。我们如果产生眼识,有一个增上缘,就是眼根,还有一个叫做等无间缘,产生眼识的时候,根境识三和合。眼根、对境所缘缘,还有里面的识,这个识就是等无间缘,等无间缘产生眼识的时候,第一个增上缘眼根,第二个就是前面的识灭尽的刹那,会产生后面一刹那的眼识,眼识等等刹那之后,又可以产生后面的意识。既可以通过前五识灭尽,也可以通过意识的前一刹那灭尽,产生意识,是这两种。

为什么说它是意呢?六种识聚灭尽了,可以产生后面意,通过意可以产生意识,比如当我们的眼识产生之后,看到这是一个钟,后面刹那产生意识要分别它,这是钟什么钟。前面眼识的最后一刹那安立成意根,灭掉之后,就产生意识了,然后就缘这个开始去分别等等,所以眼识、耳识,乃至于意识本身,最后一刹那,也可以作为意根产生后面的意识。像眼识产生的根是眼根一样,意识产生的根就是意根。

前面讲六种识聚灭尽那一刹那,安立为无间之识,无间之识安立成意根,第二刹那将引发意识。没有前面五识,中间安立一个刹那,叫做意根,然后第三刹那才安立意识,没有时间去做反应,中间没有一个单独的缓冲。

比如第一刹那它还是眼识,灭掉之后,第二刹那产生一个意根,第三刹那产生一个意识,不是这样。因为眼识灭掉之后,第二刹那要产生意识了,中间没有安立意根,即将灭尽的就是意根,一灭尽马上产生意识了,所以这个意根是假立的,没有一个单独的自性,就是把六识自己灭尽的一刹那,安立为意根而已。我们在《因明》当中也学习过,《俱舍论》也是这个观点,没有什么差别。意根放在十二处当中,叫做意处。十二处当中意处可以缘法处,十八界当中意界缘法界产生意识界,它是从这个方面讲的。

今天的课就学习到这个地方。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