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第36课笔录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我们继续学习世亲菩萨所造的《俱舍论》。

第三品对于有情世间和器世间进行了宣说。通过学习了知了我们所处的世间是什么状态,有了清晰认知之后就要产生出离。作为大乘的菩萨,考虑到所有有情都需要出离,不仅仅自己产生出离心,也是缘同样转生在世间的众生也产生愿他们出离世间的菩提心,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学习分别世间品。

前面已经安立了十二缘起各自的本体,然后也分别宣讲了无明、名和触,下面继续宣讲受。

庚三、细述受:

对于十二缘起中受的有支进行安立。

从中所生之六受,前五身受余心受。

近心之因中而生,总共则有十八种。

“从中所生”,这是从触当中,因为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是从触而产生的。“中”就是六触,从触中会产生六种受。“前五身受余心受”,六种受中前五受属于身受,“余”是第六种属于心受。“近心之因中而生,总共则有十八种”,“近心之因”是单独从心受中安立的。为什么叫心受呢?近心之因中而生,它是接近于心的近取因所产生的缘故,称之为心受。心受可以分为十八种。

受从触而产生,颂词承接前文,从触中所生六受就把前因后果做了一个安立,前面是触后面是受。受中分了二大类,一个是身受,一个是心受。近心之因中而生安立了为什么叫心受。总共则有十八种从心受又安立为十八种。在十二缘起中通过触就可以产生受,触就是触的一个心所,根境识和合之后产生触,前面我们安立了六触,有明触、无明触和其他害心、随贪心所产生的触,然后感受安乐、痛苦和舍的三种触。虽然分了很多种触,但是一般来讲通过六根缘六境和六识和合安立了六种触,然后从六种触当中可以产生六种受。

“前五身受”,前面五个属于身受。“身”字又如何理解呢?在各大注解中都理解成色法。虽然身有时可以理解为身体,但是此处不是完完全全指身体的意思。比如法身的身是不是指身体的意思呢?佛陀法身的身字不是指身体,就是积聚的意思,很多种功德法积聚在一起就称之为法身。身字有很多理解方式,此处可以解释为色法的积聚,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都是色法的积聚。

此处的身是色法积聚,称之为色法。因为眼根、耳根都是色法积聚的缘故。身受的意思是因为它的增上缘,前面五种受的增上缘都是有色根组成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都是有色根组成的缘故,所以前面的五种受称为身受。

“余心受”的“余”是剩下的意思,第六种受就是心受。因为它的增上缘是意根,无间灭为意,六种识无间灭的部分称为意根,它没有单独固定的色法的根,所以前面六种识灭尽的一部分称为意根。

近心之因中而生,近心之因主要是安立心受的原因。心是意根为增上缘,接近于意根的因中而产生的受。因为受的增上缘是意根,所以意识以意根为增上缘,缘这样的法境,其他的眼耳鼻舌身就是色声香味触。不仅可以缘外面的五境,还可以缘法境等等,它是近心之因中而产生的缘故,称之为心受。

总共则有十八种,第一个近心之因中产生,讲到了它的来源;第二个是它的分类有多少种?有十八种。心的受可以分为三类,第一个叫做喜;第二个叫做忧,心苦受或者意苦受;第三个叫做等舍,身体中还有身乐受为什么没有讲呢?因为此处讲的心受是从身受和心受分出来的,心受又分了十八种,所以此处不再安立身乐受、身苦受。只是安立了心的乐受、苦受,再加上一个不分身心的舍受。

喜忧舍三种每一个,比如喜受可以缘六种境,就是色声香味触法,每一个都可以缘六种,因为喜、心苦受、舍受都可以缘色声香味触法,每个悦意、不悦意、舍的境都可以缘六种对境的缘故,所以分为十八种。

意识的对境很广,既可以缘自己的对境,自己的对境是什么?就是法处,法处是意根不共的对境。除了缘自己不共的对境之外,意根还可以缘眼根的对境色,还可以缘声音、味道、香、触,所以它可以缘六种。不像眼根只能缘色法、耳根只能缘声音都是有局限的,意根的范围很广,除了缘自己法处之外,还可以缘其他五种境。

跟随所分的十八种心受,下面的颂词进一步安立了十八种受分别在欲界、色界、无色界中具有多少种。从这个意义下来,主要是从四种心受中分出来十八种心受,和身受没什么关系,也是在心受的十八种中从三界来进行划分。

欲界缘自具十八,缘色界境有十二,

无色三种初二禅,十二种受缘欲界,

缘自八受无色界,则有二受余二禅,

六受则是缘欲界,缘自地则有四种,

缘无色界唯一种,无色未至定四受,

缘色上界仅一种,正行一受自对境,

十八种受均有漏。其余已说当说故。

颂词的意思分了三个。第一个是从欲界缘自具十八到正行一受自对境之间,这是讲十八种受在三界中是如何划分的;第二个是十八种受均有漏,讲的是十八种受属于有漏,简别了在有漏无漏中属于哪一种法;第三个是其余已说当说故,就是十二缘起中其他的法有些已经说了,有些以后会说。

第一个,十八种受在三界当中是如何划分的。虽然看起来很复杂,但是如果我们把各自的界中具有什么受,能够缘多少境搞清楚之后,内容也不是很复杂。

“欲界缘自具十八,缘色界境有十二,无色三种”,从这里断句,这是指欲界具有多少种。欲界缘自地、色界、无色界分别是多少?都是以欲界的本体。第一句欲界缘自具十八,主要是欲界的受缘自己的境有十八种;第二句缘色界境有十二,欲界中的三种受缘色界的对境有十二种;第三句无色三种,欲界的三种受缘无色界的对境有三种。此处都是在讲欲界。

欲界缘自具十八,欲界三种受都是全的,此处是心受,欢喜的喜、不欢喜忧、不苦不乐的等舍都是有的。从能具有的受的角度来讲,三种受是圆满的。然后它自己所缘的六种对境也是圆满的,即欲界缘自具十八。首先欲界本身的受有三种这是俱全的,然后它所缘的六种对境色声香味触法每一种在欲界中都是俱全的,三种受缘六种境就是十八种,这很容易理解。

缘色界境有十二,为什么缘色界境有十二呢?首先欲界的受是三种,这是不变的。三种受所缘的对境就不一样了。我们前面学习过,色界没有香和味两种境。因为色界中没有断食,所以没有香和味,对境只有四种。三种受缘四种境就是十二种。

无色三种,我们知道无色界是无色的。六种境中前五种是有色境,色声香味触都要去掉,只剩下一个法境。欲界的喜、忧、舍缘法处分别产生一种受,无色三种就是欲界的三种受缘无色界有三种。

为什么此处欲界的受能够缘到色界和无色界呢?有些注释中讲到,此处安立所谓近心之因所产生心受时,都是属于染污的自性。首先从欲界就开始讲了,欲界是最低的,如果欲界的染污都具足,那么上面的色界和无色界这些染污法当然全部具足了。往上走,转到色界的时候,说明欲界的染污法就不存在了。因为必须要超离欲界的染污法才能生到色界,所以如果生到了色界,只是具有色界与无色界的染污法,欲界的法已经远离了。同理如果生在无色界,说明从色界的染污出离了,只有无色界的染污法。

我们现在讲的欲界是三界中最低的,如果具有欲界的染污,肯定同时也具有色界与无色界的染污。因为都是染污的,所以具有欲界的法,同时也会具有色界和无色界的法。从烦恼、染污的角度来讲,下面都具足了,上面一定是具足的。肯定要舍弃下面之后,才能生到上面。圣者的果也是一样的,当我们还处在凡夫位,欲界、色界、无色界的烦恼都会具有。如果我们到了圣者果位,比如到了二果,前面欲界烦恼染污的一部分一定是要断;如果到了不来果,说明欲界的烦恼都断掉了,到了这个状态只有色界和无色界的烦恼,没有欲界的烦恼,是这样一种原则。

如果具有下面的烦恼,一定具有上面的烦恼;如果具有下面的染污,一定具有上面的染污。如果具有欲界三种心受,三种心受都是有漏法、染污法。因为相续中本来具有三界的染污,所以欲界本身是具有的。然后色界和无色界都具有,只不过在色界中没有香味,然后无色界没有有色的境。其他染污法的本性是具足的,可以缘的原因就是这样。

下面我们再看色界,“初二禅,十二种受缘欲界,缘自八受无色界,则有二受余二禅,六受则是缘欲界,缘自地则有四种,缘无色界唯一种”,在这里断句。这是以色界的受缘欲界、色界、无色界的境。里面又分了两种,是什么呢?初二禅到则有二受之间是讲“初二禅”,即第一禅、第二禅的状况。“余二禅”就是第三禅和第四禅,六受则是缘欲界,缘自地则有四种,缘无色界唯一种是讲后二禅。

首先我们把词句分清楚,下面的意思就不难懂。初二禅是第一禅、第二禅,有些是未到定,有些属于根本定。如果是未至定就有舍受,如果是根本定就有喜受,心苦受是不存在的。欲界三种受俱全,色界中只有两种受,舍受、欢喜是存在的。初二禅是“十二种受”,十二种受的情况是缘欲界。如果是缘欲界,反过来理解就可以,缘欲界则有十二种受。因为得到了色界的善心可以缘欲界的法,所以一禅和二禅得到了上面的善心可以缘欲界。欲界的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对境是俱全的。

从一禅和二禅能缘的受是两种,一个是舍受,一个是喜受。能缘是两种所缘的对境有六种,二乘以六等于十二。如果是缘欲界的境,欲界六种境是俱全的,能缘的受有两种。因为没有意苦受,所以十二种受的情况是缘欲界而产生的。

“缘自八受”,“缘自”就是缘自地,即缘色界的自地。它本身是色界,以色界的喜受和舍受来缘色界的对境。色界没有香、味,只有四种对境,所以说缘自八受,二乘以四等于八。能缘是两种受,所缘是四种境,两种受缘四种境就是八种。

无色界则有二受,色界只有两种受来缘无色界的境,无色界的境只有一种法处,两种受缘一种境就是两种受了,通以色界喜受缘无色界的法产生喜受,然后以色界的舍受缘无色界的法也是产生舍受。

余二禅就是剩下的第三禅和第四禅。六受则是缘欲界,它只有六种受,欲界本身是六种境,欲界自己能缘的只有一种。第四禅只是舍受,第三禅有个心乐受。第三禅和第四禅加起来有心乐受和舍受,能缘有两种,所缘有六种,应该是十二种。

为什么只有六种呢?第三禅和第四禅中能缘只有一种舍受,没有两种受。心乐受到哪去了?注释中说了,心乐受不算是一种受,心乐也不会成为受之故。为什么不能成为能缘的受中的一个呢?

三禅四禅虽然有心乐受,但是不把心乐受作为的能缘。在注释中讲了两种根据。一个是最初在欲界心乐受就没有算进来,相当于刚开始没有参加,后面再加进来就没有道理,大概是这样。我们觉得这有点牵强,为什么起初没算现在也不能算?注释就是这样讲的,以为开始算欲界的时候没有,所以在算色界的时候也不能算。还有一个是它没有相对的法,喜有一个相对的忧,而心乐和谁相对呢?没有相对的法的缘故,也不算它了。不管怎么样,此处在三禅和四禅中只算一个舍受。如果只算一个舍受,那么它缘六种欲界的境会产生六种受。

如果缘自地只有四受。因为以一个舍受缘自地的四种境,色界中只有四种境,没有香味,所以缘自地则有四种。缘无色界唯一种,因为能缘的受只是一种舍受,所缘的对境是一种法处。

下面讲的是无色界。“无色未至定四受,缘色上界仅一种,正行一受自对境”。无色界未至定四受,在无色界中没有其他的喜、忧等等,能缘的受就是一种舍。我们再看对境,如果是无色界的未至定,未至定就是它的近分定,没有真正达到空无边处。在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中,第一个就是空无边。当有情从四禅到空无边处的修行过程中,要经过一个近分定。如果还没有得到无色界空无边处的根本定,叫做未至定。

未至定可以有四种受。为什么呢?因为将要达到无色界的定,还没有达到无色界的定,所以这时他的心可以缘四禅的法。必须要厌离四禅对境才能达到空无边处的根本定,处于近分定还在厌离下面的四禅,这时他的心可以缘第四禅的境。第四禅有几种境呢?有四种境。除了香、味之外都有,所以是以舍受去缘四种境。未至定比较特殊,这是未至定四受的原因。因为要厌离四禅的境,才能真正达到空无边处的缘故,所以可以缘第四禅的四种境而产生四种受。

“无色未至定四受,缘色上界仅一种”,无色、未至定、四受、缘色要这样断句,否则解释不了。无色未至定四受是什么情况呢?未至定四受是缘色,一定是缘色界的第四禅产生的,缘色和上一句连在一起。

“上界仅一种”,如果是未至定缘上界仅有一种。因为上界只有一种,能缘的受是舍受,所缘的只是法。如果是未至定缘上界仅一种。未知定讲完之后是正行,正行就是四种,即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

“正行一受自对境”,“正行一受”,正行只有一个舍受,而且自对境也只有一个境,正行一受只产生一个受。为什么呢?因为自己的对境只有一种,能缘的受只有一种,所缘的对境也只有一种。如果是在无色界的正行定中只有一种受。

第二个十八种受属于有漏、无漏哪一种呢?颂词讲得非常肯定,“十八种受均有漏”。以上十八种受都属于有漏,不是无漏的。无漏不是三界所摄。因为无漏也要厌离受,这里的受都是耽著自境等等,增上自己的贪爱、染污,所以是属于有漏的。而无漏是厌离这些受的,像诸受皆苦等都是厌离受而产生无漏的本体,不会增上爱。

前面我们讲有漏、无漏的时候,对于这些法也是讲过,通过所缘随增、相应随增等等,这方面属于有漏。无漏不增长爱,虽然产生烦恼,但是不会增上。此处都是对自地或者上地的法有一种增上的爱,或者染污的缘故称之为有漏。无漏不包括在内,因此十八种受均有漏。

第三个是其余已说当说故。什么是其余呢?就是十二缘起中剩下的法。因为首先讲了无明,又讲了名色中的名,然后讲完触之后又讲了受。十二缘起详细分类时只讲了这几种,为什么不讲其他的呢?“其余已说”,有些已经宣讲了,比如色、心识、六处的本体等,在前面的法中已经讲过了,在分别戒、分别根中讲到心识的自性,第一品中也讲了很多。十二缘起中的行支、有支、爱取支等,行支和有支属于业在第四品分别业中会讲,爱取在第五品分别随眠中会讲。

“已说”是第一品中已说完的,“当说”就是以后在第四五品还会说,这些此处都不再讲了。无明等其他品中不会讲的内容,在此处比较详细地分别宣讲。

己三、以比喻说明三支:

这些都不是很复杂的内容。颂词通过比喻了说明十二缘起中的三支,即烦恼支、业支和事支,也有些地方叫做有支、苦、生杂染。

于许烦恼如种子,如龙根树与糠秕,

业如具皮果药花,事如成熟之饮食。

第一支是承许烦恼,无明爱取就是烦恼。烦恼犹如种子一样,然后如龙、树、根、糠秕,这些都是烦恼的比喻。通过这些比喻,我们可以了知烦恼的状态。

第一,烦恼犹如种子。在青稞等植物的种子中可以不断的产生根茎叶或者花果等等,如果有了种子,后面一系列的法都可以产生。和种子的比喻相似,从烦恼中可以产生业或者事。烦恼中可以产生烦恼,爱产生取,烦恼也可以产生业,比如无明产生行、取产生有。从这方面安立,烦恼当中产生烦恼、业,间接产生事。如果我们现在有了种子,后面的烦恼、业、痛苦会不间断的产生。

针对修行人来讲,最根本之处就是要认清自己的烦恼,通过一切修行断除烦恼。首先认清烦恼的本性,通过胜观等修行,从根本上把烦恼拔除,所以说烦恼如种子一样。如果它存在,其他的整个轮回中的业、显现都会如种子一样不间断的存在。

第二,烦恼如龙。泉水中有龙的缘故,泉水不会干涸;湖泊中如果有龙,湖水不会干涸;大海中如果有龙,大海也不会干涸,所以龙就是水的来源。整个三有犹如大海,根本是像烦恼的龙,我们的烦恼像龙一样,只要龙存在,水就会存在;只要我们的烦恼存在,三有的大海绝对不会干涸。我们把烦恼的龙驱赶走,三有的大海就会干涸。此处非常直接地指出了修行者要认清烦恼对整个三有根本性的作用。

第三,烦恼犹如根。不管草根,还是树根,只要根存在,就会不间断的生长。尤其是草根,我们割草,如果把地面上的草割掉了,只要下面的根存在,还会不间断地在第二年又长出来了。只要根存在,还会不间断的长出枝叶。只要烦恼的根没有灭尽,还会不间断地产生其他的烦恼、业,三有还会不间断的增长。

第四,烦恼犹如树。树干存在还会长出枝叶。虽然可以把树枝砍掉、锯断,但是树干存在的缘故,第二年还会长出枝叶,有时往上长得更加挺拔高大;有时会横着长,长不高了。就像树干存在还会不间断地生长,只要烦恼存在其他的三有还会不间断的增长。

第五,烦恼如糠秕。糠秕就是麦子、稻子外面的这层皮。如果外面的糠秕存在,就算是种子。如果把外面的这层糠打掉了,就变成了我们吃的白米,不会再发芽了。如果要让它成为种子,把稻子收了之后,外面的这层皮不能去掉,把它放在仓库里面,第二年播种就会发芽。糠秕是果实的外皮,里面的果实就像业,外面就像烦恼。如果被烦恼缠裹的业具有能力,那么烦恼就如同糠秕一样。只要它存在,种子还会发芽。

第二支是业支,十二缘起当中行支、有支属于业。“业如具皮果药花”,第一,“具皮果”,具皮的果就像前面的糠秕一样,外面的糠相当于烦恼,具皮果主要的意义是放在“果”当中。具皮的果,比如稻子,如果外面具有烦恼的皮,里面的果就是指这个业。业如具皮果还会生根发芽,这是业的本体。如果我们内心具有业还会产生轮回,让我们不间断地感受痛苦。

第二,业如药,它成熟之后,作用显现一次,不会再显现第二次,所以业一旦成熟之后,不会再成熟,业有这样的自性。烦恼可以再生烦恼,业一旦成熟之后它的本体就消亡了,不会再再成熟。

《入行论》中也讲过,“其余善行如芭蕉,果实生已终枯槁,菩提心树恒生果,非仅不尽反增茂。”一般业只会成熟一次,只不过有些时候业的力量很大,一世成熟完之后,因为业还没有用尽,所以这个有情再度投生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其实它就是一个业的相续,这个业很大,一世的时间不够,可能延续到第二世、第三世、第四世,这是不是四个业、五个业?不是的,只是一个业。当它的业成熟之后,不会再成熟。

第三,业如花。花是什么?花是果的近因。我们平时说花果,首先开花再结果。业犹如果的近因花一样。业是什么?它是成熟安乐、痛苦,显现轮回的因。

第三支是事。事从识开始,识、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都是事支。“事如成熟之饮食”,它已经成熟了。成熟之后干嘛呢?只有一个作用,就是受用。有两点,第一,饭做好了,菜炒好了,果实成熟了,直接可以受用了;第二,已经成熟的东西,没办法改变了。没有成熟之前,还可以改变一下,如果饭已经做好了,你要把饭变回米,再重新加工,这是不行的。饭做熟了再去改就改不了,苹果、梨等成熟了的果实根本改变不了。能够改变的就是现在,只有现在可以改变以后成熟的业,业在没有成熟之前,还可以改。不管是善还是恶,如果果报成熟了,想改变非常困难。

大恩上师经常教导我们,出现疾病等痛苦的时候,属于果报已经成熟了,再通过念经或者看病等方式想要逆转,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它已经成熟了,成为了受用的阶段,再去改变,恐怕是非常困难的。事如成熟之饮食的比喻也是很清楚地让我们了知了前因后果的关系。

戊三、摄义:

四有之中生有惑,自地根本诸烦恼,

其余三有具三种,无色界则无中有。

“四有”首先是生有,生有之后是本有,本有之后是死有,死有之后是中有,这是四有轮转。有些特殊情况没有中有,除了无色界的有情、造无间罪的有情之外,都有中有。虽然在一个阶段中没有中有,四有之轮不俱全,但是在整个轮回中,基本上都是以四有轮转。反正是生有到本有、死有,死有到中有,中有再到生有,这样不断地流转。

四有的本性是什么?“四有之中生有惑”,入胎的第一刹那称之为生有。“生有”是惑,“惑”是烦恼的自性。生有属于烦恼的自性,所以叫生有惑。我们入胎、安住都是烦恼性引生的。大恩上师在注释当中也提到有些高僧大德安住在正念中入胎,有些密乘的修行者也是观想佛父、佛母、种子字安住正念而入胎。绝大多数人入胎时都是以烦恼性的,有的贪著母亲,有的贪著父亲,或者有时候产生嗔恨心等等,反正结生的一刹那都是以烦恼而投生。

地狱的有情虽然不是胎生,但是也是通过烦恼,贪爱自己看到的颠倒的对境,然后开始结生,所以生有的一刹那是烦恼的自性,而且是“自地根本诸烦恼”。它是自地的烦恼,结生时不会去缘其他界。比如缘色界、无色界的烦恼,然后去欲界结生。如果投生欲界,是以欲界的烦恼;如果投生色界,是以色界的烦恼,而且自地根本诸烦恼也简别了不是其他的随烦恼,它是根本的烦恼。

“其余三有具三种”,其他的三有,本有、中有,还有死有可以具有三种。本有的时间很长,具有善、恶、无记。中有的时间相对来讲比较长,也有善、恶、无记的状态。死有有时是在善心中,有时是在恶心中,有时在无记心中等等,即在善心中死,恶心中死,或者通过舍心中死。我们后面还会讲,虽然死的当下是属于舍受状态,但是之前可以有善心、恶心或者其他的心。真正死时都会昏沉、迷昧,基本上是一种舍的状态。

四有是不是在三界中俱全的呢?我们前面讲过了虽然在欲界,但是也有没有中有的特殊情况,比如堕无间地狱没有中有。一般来讲欲界和色界中都具有四者,无色界中没有色,也没有中有。欲界和色界中有四有,无色界中只有三种有,即有生有结生的一刹那;死有死亡的那一刹那;本有是自己从生到死之间的状态,中有是没有的。

今天我们就学习到这里。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如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