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附录二】认清自杀的真相。

  • 作者: 了凡弘法学会
  • 文章来源: 网络
  • 点击数:
  • 分享到:
【附录二】认清自杀的真相。
俗话说:‘淹死的人啊!吊死的人,都要找替身啊!都要找替身,所以叫做替死鬼啊!替—死—鬼。’净空老法师在了凡讲记中说到:‘凡是自杀的都要有替身,才能再去投胎;如果没有替身,他也相当苦。他吊死的地方,还得另有一个人吊死他才能得自由。现在有些车祸也是如此,他不是自杀的,是偶发事件,是横死的,也都要有替身。横死是很不吉祥的,所以我们要留意一下,某个地方常常容易出车祸,那个地方有冤鬼,他在那里等待找替身。’
※醒世千家诗上说:‘江苏吴江有个姓蒋的,与人赌气输了,服毒自杀。后来附在他妻子身上向人说:“我不该死而死,结果被罚进枉死城(地狱的别名),火床铜柱,惨苦万分。因此才知生在人间一日,胜过死了千年。”劝大家宁可气死,不可自杀,以致后悔莫及。大哭而去......。’
※果报类编下卷说铃上说:‘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了阎王。王说:抓错了人!你既然到这里,可捎一封信到阳间。于是,令一鬼兵引他游览一座城市,城门口匾上写著『枉死”两个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著一尺多长的舌头,自称是吊死鬼。每天到这个时辰,必须再度经历上吊之苦。后又见到很多鬼魂,身体肿胀,衣服尽湿,自称是投水自尽的。又见到一些鬼魂,有的无头,有的断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称生前是自杀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们这一天定时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万分。那些鬼魂又异口同声说:“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张大说:“那些鬼魂到何时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说:“不能了。大凡阎罗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阎王一番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因此阎王最恨这些人,判决他们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看完了这一幕,他回报阎王,阎王说:“你回到人间,可以把这番话告诉世人。”然后阎王大声拍击桌子,张大才悠然醒来!’
※袁子才先生说:‘杭州北关门外,有一栋房子,经常闹鬼,人不敢住,重门深锁。有一个姓蔡的读书人,要买这栋房子,别人都认为不吉利。蔡某人不听。等到买卖契约画了押,家人又不肯搬进去。蔡某自己跑去把门打开,点著烛一个人坐在这栋房子里。夜将过半,看到一个年轻女子轻飘地从户外走来,头上围著细绸巾,向蔡某行跪拜礼。一方面又拿一根绳子挂在屋梁上,把头伸进去,作上吊的样子。蔡某面无惧色。那女子再挂一条绳,向蔡招手,蔡把一只脚弯著伸进她作成的绳结里。那女子说:“你弄错了!”蔡说:“你错了才有今天,我没有错!”那女鬼大哭,一面仆在地上礼拜,然后隐去。自此这栋房子里闹鬼的事,便没有了。蔡某人不久又中了进士!’见‘子不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