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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教言 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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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4
作者: 慈诚罗珠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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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里也讲,有些父母造了很严重的罪业,他们的子女会感受到这个报应。如果父母造业、子女受报,岂不是与佛经所讲的自作自受、不能被他人代受的说法相矛盾了吗?《俱舍论》解释说,这些子女本身就有那种恶因的存在,当父母造了大恶业后,由于他们与子女的密切关系,就促使子女的恶因提前成熟而感受果报。

——该教言选自:《慧灯之光》第一册《浅谈因果关系》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上师教言 2017.12.24 - 慧灯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