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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教言 20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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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0
作者: 慈诚罗珠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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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所讲的“我”,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人我”,一种是“法我”。“人我”和“法我”当中的“我”,在藏文里面叫做“ བདག ”。虽然这个字被写成了你我的“我”,但它所表示的真正含义,却并不是你我的“我”,而是实在、实有、真有而非假有的东西。

中观所说的“有”,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真有,也即真正存在的东西;另一种是假有,也即从凡夫的角度来说是存在的,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其中的真有,也就是“我”。

“人我”当中的“我”,还有一点儿你我的“我”的意思,比如说,在“我要挣钱”“我要上班”“我要过好日子”“我要健康长寿”等等当中,都包含了这个“我”;“法我”当中的“我”,就根本没有一点你我的“我”的意思,而仅仅表示一种实际的存在。

——该教言选自:《慧灯之光》第四册《四法印的见解与修法(三)》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上师教言 2018.11.10 - 慧灯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