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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分

《无量寿经大疏(五)未定稿》 ︱ 智圆法师.会编解释 ︱

以下是世尊分别开示五恶五善。

【其一恶者。】

第一种恶是杀生,也兼代其他同类的恶行。一切众生,下至昆虫、蚂蚁,无不爱惜自己的生命,所以在一切罪行当中,以杀生最为严重。在十恶业里,也是把杀生排在第一位。

天台大师说:“断绝其他众生这一世的五蕴相续,就叫做杀。”

善导大师在《观经四帖疏》中说:“言慈心不杀者,此明一切众生皆以命为本。若见恶缘怖走藏避者,但为护命也。经云:‘一切诸众生,无不爱寿命,勿杀勿行杖,恕己可为喻。’”

所谓慈心不杀,这是指明一切众生都以命为根本,有生命才有一切,没有生命,一切就都没有了。如果他见到有危及生命的因缘,就会恐怖、逃走、躲避,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可见,众生都有保护生命的天性。经中说:众生没有不保爱自己寿命的,所以不能杀害他们,或者用刀杖等凶器作损伤。将心比心地想一想,自己连针刺的苦都不愿意接受,何况尖刀刺喉等的杀害之苦呢?所以,在佛教的戒律里,无论在家还是出家,都制定要断除杀生。

要知道,以杀生的罪业,不忏悔的话,将来必定堕入地狱,遭受烈火焚烧等巨苦,对此谁不畏惧呢?但世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或者为了谋取财富,丝毫不顾未来的苦报,肆意地在山林中打猎,在河海里网鱼,大肆造作杀业。像这样,为了一己之私,强行夺取其他众生的性命,这样的人善心何在呢?

【诸天人民蠕动之类,欲为众恶,莫不皆然。强者伏弱,转相克贼,残害杀戮,迭相吞噬。】

这里讲到,杀生者不单指人类,还包括天人、旁生,乃至各种昆虫等等。在这个世间界里,无论是人类杀害动物,还是动物界互相残杀,处处都有强者杀害弱者的现象。这里的“强”,是指杀生者;“弱”,指被杀者。

“转相克贼”,“克”是杀的意思,是说众生之间,辗转相互杀害。比如鸟雀取螳螂,人又杀鸟雀。“残害杀戮”,只是伤害对方,但并没有杀死,叫做“残害”。已经夺去了他的性命,就叫“杀戮”。“迭相吞噬”,是指彼此吞啖、毒害。比如青蛙吞蚯蚓,蛇又吃掉青蛙。

【不知修善,恶逆无道。后受殃罚,自然趣向。神明记识,犯者不赦。故有贫穷下贱,乞丐孤独,聋盲喑哑,愚痴弊恶,至有尪狂不逮之属。】

众生不了知善恶因果的道路,并不修持善业,趋吉避凶,反而违背因果律,肆意造恶。这样,在未来就会受到因果律的惩罚,在杀业成熟时,自然会趣向三恶趣。这就是因果律的自然法则,所以叫做“自然”。以业力的驱使,会趣往相应的生处,或者制造同类的果报,这就叫做“趣向”。

“神明记识,犯者不赦”,“神明”,指俱生神。按照晋译的《华严经》所说,每个人从出生时起,就有两名天神,常常跟随、侍卫他。一个叫“同生”,一个叫“同名”。天能见到人,而人却见不到天。这两位天神是每个人俱生就有的,所以叫做“俱生神”。《药师经》里也说,有俱生神详细地记载人的罪业和福业,然后禀告给阎罗王。《嘉祥疏》中说,一切众生都有俱生神,一个叫“同生”,一个叫“同名”。同生女在人的右肩上,记下他所造的恶行;同名男在左肩上,书写他所作的善行。

而且,《五戒经》上讲到:“三覆八校,一月六奏。”“三覆”,指正月、五月、九月;“八校”,指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这八天;“六奏”,指六斋日,也就是每个月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这六天。意思是说,天神记录了众生的善恶后,在一年当中,正月等三个月会向上禀告、回复;立春等八天也要向上呈白。每个月的六斋日会去陈述。禀告上天众生所作善恶的情况。

对于“记识”,主要有两种解释。《嘉祥疏》等,把“识”解释成记录,意思是天神在冥冥之中记录着人类造下的业行,没有丝毫差错,所以报应不爽。第二种解释是说,“识”指第八识,众生无论造了什么业,第二刹那无间就在八识田里熏了种子,种子的功能不会消亡,所以决定会感果。

当然,这两种说法并不相违。所作的善恶业,内熏在自己的识田中,外也显现有天神来记录。也就是说,人在造业之后,决定会熏在自己的识田里,丝毫也不会漏掉,而且,任何一个种子的功能,在没有遇到违品的情况下,都不会无故消失。一旦种子成熟,当即会现前果报,这是内的情况。外在也有俱生神,他们始终紧密跟随,记录每个人造下的各种善恶业行,然后向天庭禀报。

总之,唯识变现,不碍神明记录;神明记录,正是唯识所现。这就知道,众生所作的业,内外都有记录。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们总以为用一些侥幸的方法,能够避人眼目,或者通过买通、贿赂、作假等的手段,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岂不知因果的法网难逃,哪里有赦免的时候呢?

“故有贫穷下贱,乞丐孤独,聋盲喑哑,愚痴弊恶,至有尪狂不逮之属”,以这个缘故,就有贫穷等的果报降临。

这里列举了杀生的等流果。杀业成熟时,首先会堕在三恶趣中,后来从恶趣出,转生在人间时,也会感召短命多病、盲聋喑哑等的苦报。一般来说,贫穷下贱等是偷盗业的等流,但要知道,很多时候,杀生并不只有杀业的成分,还会杂有其他恶业。比如,为了盗取他人财富而杀害对方,这样因盗而杀,就同时造下了杀业和盗业。其他还有很多种情况,由于造的业比较复杂,所以感召的等流果、增上果等也会有多种多样的情况。

“乞丐”,指依靠向人求乞、讨饭过生活。“孤独”,小时候没有父母叫做“孤”,老了没有孩子叫做“独”。“盲聋”,指双目失明,或两耳失聪。“喑哑”,“喑”,指口里发不出声音;“哑”,是说虽然能发出声音,但舌根不能转动,还是不能说话。“愚痴”,指痴呆。“弊恶”,是说心地恶毒,不善良。“尪”,指身体瘦弱,骨胳弯曲不正。“狂”,指精神癫狂。“不逮之属”,指身体不健全的残疾人。这些丑恶、下劣等的果报,都是由于过去造杀业等,所感召的残余的殃祸。

【又有尊贵豪富,高才明达,皆由宿世慈孝,修善积德所致。】

这一句是讲明行善能得善报,从而反显造恶必遭殃祸,也显示了未作不得,已作不失的天理。

佛继续说:世上有的人身份高贵,有钱有势,有的人才智过人,明白事理,这都是他们前世仁民爱物、孝敬长辈,做善事、积功德所感召的。

【世有常道,王法牢狱,不肯畏慎,为恶入罪,受其殃罚,求望解脱,难得勉出。世间有此,目前现事。】

世间有一种常规,每个国家都有一系列的行为规则,这叫做法律,凡是违背的人,都要受到制裁,要被关入监狱,在监狱里接受刑罚。然而有些人却毫不畏惧,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随意触犯王法,自以为能逃出刑法的制裁。但要知道,法网难逃,一旦恶行败露,被关押入狱,必然受到应有的惩罚。那时候,虽然畏惧刑罚之苦,一心想逃出监狱,但也无法脱免。这是世间目前能见到的事。

与此类似,法界里也有一个常道或天理,叫做因果律,也有为违背因果律的人准备的牢狱,就是三恶趣。正所谓“菩萨畏因,凡夫畏果”,被业果愚蒙蔽的凡夫,造罪时毫不畏惧,等到果报成熟,遭受极深重的殃祸、惩罚时,再畏惧就来不及了。虽然一心想求得解脱,但也没办法脱免。这都是一个道理。

像这样,见到世间浅近的法网难逃、犯罪受罚的现象,就要知道,还有一个更深、更广、更严厉、更无法逃脱的天网,那就是因果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