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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心法要讲记

《净心法要》 ︱ 益西彭措法师.译讲 ︱

以下是具体修法。
乙三、广说真实义分三:一、如何修习之理 二、相续中生起之量 三、其必要
【对此具有三义:如何修习之理;相续中生起之量;其必要。 今初,如何修习之理】
丙一、如何修习之理分五:一、多体观 二、无常观 三、苦观 四、无我观 五、修法窍诀
丁一、多体观
尤为引生贪欲境,以心明观于自前,
于彼分解为五蕴,初缘其身历历观。
将特别能引生贪欲的对境,明观在自己心前,把他(她)分解为色、受、想、行、识五蕴,最初缘其身体,对每一细节都历历分明地观察。
这是开始步入对治之道。过去,在这一对境的形像浮现时,由于无明的力量,内心不必造作,当即显现可爱、洁净的形相,而自然引心趣向这样的所缘,这叫非理作意。
分别心转动的速度快过闪电,非理作意一起,心立即陷入邪思妄想中难以自拔。现在要对治这一病症,就应直观对境的真实面目,而不是回避、退缩,越是贪执的对境,越要详细观察。当看清对境五蕴的本相毫无可贪之处,而能持续安住在观想中时,贪欲自然会止息。
以下剥开表皮,看看所贪对境的真实面目。
血肉骨骼髓及脂,内脏五官与身支,
便溺虫发指甲等,所有不净之诸物。
以第六意识从所贪有情的右眼开始解剖,先以文殊宝剑划破右边表皮,将其撕下,鲜血沽沽奔溢而出,染红了面部和身体。
扒光外皮后,呈现一具血肉模糊的身体。自上而下割剔身肉,逐渐露出颈骨、锁骨、胸骨、臂骨、胯骨、腿骨、脚骨,眼前只见一副青白色的骨架。
接着,敲破颅骨,脑浆流出,击碎胸骨,掏出五脏六腑,涌出的胃液、浓痰、胆汁、粪、尿、寄生虫等,臭气熏天,以及毛发、指甲等不净物,遍满一地。
再将这些不净物分类摆放,比如,皮是一堆、骨骼是一堆、内脏是一堆等,对每一堆都要清晰明观各自的颜色、形相。
于地等界诸聚合,凡可分解之种类,
尽其数量有几许,一一渐次析至尘。
“地等界”,即地水火风空五界。骨、肉、筋、络等坚固性物质,属于地界;唾液、尿液、胃液等潮湿性物质,属于水界;呼吸、风脉等,属于风界;各种空隙、窍穴,如鼻孔、口腔、肠道中的空间等,都属于空界。
上述皮肤、肌肉、内脏等,实际是地等五界的聚合,并非实有一体之物,因此可以继续分解为多体。总之,有多少可分解的身体支分的种类,便能运用妙慧一直分析,直到分至极微尘为止。
细观此中任一种,汝心贪欲生不生。
仔细观察上述三十六种不净物乃至地、水、火、风、空中的任何一种,看看自己的心生不生起贪欲。
譬如,从粗至细分解对境的纤纤素手,对分解出的每一分,反观心中是否贪执。如果迷恋她的眼睛,就对眼睛逐渐分解,反问自己这些分解物是否可爱?
《摩登女经》中,佛问摩登女:“你爱阿难什么?”
摩登女答:“我爱阿难的眼,爱阿难的鼻,爱阿难的口,爱阿难的耳,爱阿难走路的模样。”
佛说:“眼里只有泪水,鼻中只有鼻涕,口里只有唾液,耳中只有耳垢,身体里包裹着屎尿,臭秽不净……。这样一种不净的身躯有何利益呢?”
《出曜经》中还有一段发人深省的对话:
古印度拘睒弥国,曾有一个叫摩因提的人,因为女儿相貌端正,便想献给佛陀。
佛就问他:“你认为你的女儿很好吗?”
他答:“从头到脚没有一处长得不好。”
佛说:“众生的肉眼真是迷惑!我从头至脚观察,不觉她有任何可爱之处。她头上有青丝,青丝是毛,和象马的尾巴并无两样;发下有头骨,如同屠夫砍下的猪头;头中有脑髓,像泥巴一样,臊臭难闻,放在地上,人们都不敢踩;眼目实际是水池,取出来都是水汁。她的鼻中有鼻涕,口中有唾液,体内的肝、肺腥臊不净,肠胃、膀胱里尽是屎尿。她的四肢也只是骨头节节相连,筋攣皮缩,靠着气息牵动,就像木人以机关抽牵而活动。一旦气息停止,将尸体的头、足等一节节分解,内脏摆得满地狼籍。如此虚假、污秽的人体,究竟哪里好呢?”
所以,贪欲者心前显现的可爱相只是一种错乱,真实的相状并非如此。譬如:认为对方的嘴唇可爱,但是把嘴唇切开,放在眼前,只会让人恶心;进一步分解成表皮、鲜血和肉等,更是令人目不忍睹。这说明取蕴身本是周遍不清净的自性,但众生因非理作意,反而在心中迷乱地显现为洁净、妙好之相。
或者,对所贪的人依次这样观想,反观自己是否贪执:
一、盲无双眼;
二、只有半个耳朵;
三、缺手缺脚;
四、撕去脸皮;
五、呼吸停止,僵卧于床;
六、割下来的眼球;
七、取出的牙齿、骨架;
八、取出的大肠、小肠、心脏、脾胃;
九、全身切成肉糜;
十、分解成一个个微尘。
经过细致的观察,就会明白有漏的身躯,实无一处值得我们费尽心机、多方留恋。凡夫梦寐以求的,实际只是以无明力妄现的假相,可谓无中生有、以假为真。
除此不净零散物,所谓身者亦无余。
除了以这三十六种不清净的零散物假合为身躯之外,再不见有其它所谓的身体。
对此以理证成:如果身体实有自性,则与皮肉等支分的关系,或者是一体,或者是他体。
二者若是一体,则任一支分都应是身;然而,头不是身,手不是身,脚不是身,三十二颗牙齿不是身,三百六十个骨节不是身,血液、尿液等不是身,皮、脂、肉等不是身,心、肝、胃等也不是身,热量不是身,呼吸不是身,孔穴不是身……。不仅一一不是身,多分的聚合也不是身。因为身是一体,必定不可分,而聚合体是可分的多体法,体相既然不相同,就不能说是一体。
如果二者互为他体,也有下列过失:
一、即使截去身体的支分,如理发、截肢等,身体的形相不应有变化。
二、把身体分解成零零散散的头、手、脚等后,仍应有身体存在,因为身体独立于支分之外的缘故。
三、胃等某部位疼痛时,不应说身体疼痛等。
由此证成,身体并无实有自性,只是因愚痴而把手等支分的积聚假立为身体而已!
故身不净为幻轮,脉骨粪便之堆聚。
因此,有漏的蕴身原来是不净、幻化、假合的自性。
所谓“幻轮”,是指有漏身犹如梦中之身,没有丝毫实质,仅是幻化而已,它随迷乱因缘不断显现,所以称为“幻化轮”。
就假合而言,身体本非一体,只是由脉、骨、粪等多体暂时积聚的假相,如同用一堆雪堆成的雪人一样。
见如水面之聚沫,即于此义忆念住。
观见对方的身体如同水面的聚沫时,就在这一意义中忆念而持续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