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零散收录 >> 277. 若众缘合时,而有果生者。生者及可生,则为一时俱。【每日一颂】《中论》 Back

277. 若众缘合时,而有果生者。生者及可生,则为一时俱。【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6-01

二十观因果品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二: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

庚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观因果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四:一、观察因果二者而破;二、观察果之本体而破;三、观察因之本体而破;四、彼等摄义。

壬一(观察因果二者而破)分四:一、观察因有无果而破;二、观察能力而破;三、观察时间而破;四、观察作用而破。

癸三(观察时间而破)分二:一、因果同时不合理;二、因缘和合前有果不合理。

子一(因果同时不合理):

若众缘合时,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则为一时俱。


如果在众缘和合时有果法产生,那么所生之果与能生之因则成了一时俱有。


前面我们遮破了“因缘聚合之后生果”的观点。但数论外道认为:虽然因果为先后的关系不合理,但因果聚合的同时应该可以生果,就像有灯便可同时产生光亮、有火就会同时产生热量,又如种子、土壤、水分、阳光、农民的耕耘等因缘全部具足的同时,苗芽便会产生。


《显句论》分析说:对方认为因果应该是同时的,就如灯和灯光是同时一般。


当然,未详细观察时,我们可以承认这种假立的因果同时,但若真正观察,则完全不合理。为什么呢?


◎因果同时之过患


如果在众缘和合的同时,有果法的产生,即生者(能生)及可生(所生)如同左右两只角一样同时存在,那么因果就不必互相观待了,这样所谓的因果关系就不能成立。因为,当各种因缘具足之后,果才会产生;如果因果同时,所有因缘就没有任何必要了。比如,儿子既然已经出生,就不再需要父亲的因;果实既然已经产生,就不再需要农民耕耘等诸缘。如果还需要因缘,就会有无穷生、无义生等很多过失。谁会承认这种观点呢?


用因明中相属的道理也可以解释。因果之间是一种彼彼所生的相属关系,必须因在前,果在后。如果因果同时,两者就成了别别的他体;若是毫不相干的他体,就无有所谓的生。所以,因果同时的观点不能成立。


◎同时的因果只是假立


有人可能产生疑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俱舍论》讲因缘的时候,安立了同时的因果呢?


这只是一种假立的因果,只是未经观察的名言说法而已。真正的因果,是指一个不存在的法,通过各种因缘作用之后得以产生,因和果之间具有真正的因果相续。然而,这样的相续是不能容有因果在同一时间存在的。所以,因果同时的观点不可能真正成立。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新版讲解

↓↓↓


记忆板






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十二、观苦品


十三、观行品


十四、观和合品


十五、观有无品


十六、观缚解品


十七、观业品


十八、观我法品


十九、观时品


269 

  不住时不得,而于可得时,  

驻留不可得,云何说时量?


270 

  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


271 

  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


272 

  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  

云何从众缘,和合而果生?


273 

  若众缘和合,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应有,而实不可得。


274 

  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  

是则众因缘,与非因缘同。


275 

   若因与果因,作因已而灭。  

是因有二体,一与一则灭。


276 

  若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  

因灭而果生,是果则无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