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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十三品

知幻园
2024-07-25



中观四百论广释

句义明镜论








此《中观四百论广释》分三:


甲一、初义;甲二、正释论义;甲三、末义。

甲二、(正释论义)分二:一、总义;二、别义。


乙二、(别义)分二: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二、胜义谛的道次第。



丙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分二:


丁一、(广释胜义谛)分三:


戊一、(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


戊二、(别破有为法实有)分五:


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




己四、(破根境实有)分二:


庚一、(广释破境实有的正理)分三:


辛一、(破所取的根境实有)分二:


壬一、(总破)分二:


癸一、(正破)分五:


子一、破由根识现见瓶有自性相:


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

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子二、示由此理例破其余:


诸有胜慧人,随前所说义,

于香味及触,一切类应遮。


子三、由见色自相成立见其他一切有大过失:


若由见色故,便言见一切,

由不见余故,色应名不见。


子四、破唯色自相是现量境:


即唯于瓶色,亦非现见性,

以彼有彼分,此分中分故。


子五、示彼能立与所立相同:


极微分有无,应审谛思察,

引不成为证,义终不可成。


癸二、示其余理:


一切成分色,复成为有分,

故言说文字,此中亦非有。


壬二、(别破)分二:


癸一、(破境有自性由根所取)分二:


子一、(破所见实有)分二:


丑一、(破境实有)分二:


寅一、(破内部)分三:


卯一、观察显色形色一异而破:


离显色有形,云何取形色,

即显取显色,何故不由身。


卯二、观察四大种而破:


如离于色外,不见于色因,

若如是二体,何故眼不取。


卯三、明彼所许有违害:


见地名为坚,是身根所取,

以是唯触中,乃可说名地。


寅二、破外部:


由所见生故,此瓶无少德,

故如所见生,其有性非有。


丑二、(破有境实有)分五:


寅一、破眼能见色有自性:


眼等皆大造,何眼见非余,

故业果难思,牟尼真实说。


寅二、破识是作者:


智缘未有故,智非在见先,

居后智唐捐,同时见无用。


寅三、(破眼是作者)分三:


卯一、眼有见色的功能则有大过:


眼若行至境,色远见应迟,

何不亦分明,照极远近色。


卯二、见色后为见行法则无用:


若见色眼行,其行则无德,

或名所欲见,言定则成妄。


卯三、眼若不至境而能自性见色则眼应见一切境:


若不往而观,应见一切色,

眼既无行动,无碍亦无障。


寅四、眼应观待自身为能见:


一切法本性,先应自能见,

何故此眼根,不见于眼性。


寅五、破三缘和合是能见色者:


眼中无有识,识中也无见,

色中二俱无,彼何能见色。


子二、(破所闻实有)分三:

丑一、观察声音是否能说者而破:


若声说而行,何不成说者;

若不说而行,何缘生彼解。


丑二、观察与声相合是否取境而破:


若至耳取声,声初由何取;

声非单独至,如何能单取。


丑三、明不取声初分的违害:


乃至未闻声,应非是声性;

无声后成声,此定不应理。


癸二、破意识取境有自性:


心若离诸根,去亦应无用,

设如是命者,应常无有心。


辛二、(破能取的有境(心心所)实有)分二:


壬一、明想蕴的相:


令心妄取尘,依先见如焰,

妄立诸法义,是想蕴应知。


壬二、破想蕴实有:


眼色等为缘,如幻生诸识,

若执为实有,幻喻不应成。


辛三、明无实体如幻是极为稀有的原因:


世间诸所有,无不皆稀有,

根境理同然,智者何惊异。


庚二、明实有空与如幻相同:


诸法如火轮,变化梦幻事,

水月彗星响,阳焰及浮云。



〖第十三品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