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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迷梦 >> 【中论背诵卡片】第4品《观五阴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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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背诵卡片】第4品《观五阴品》
ShanZhiShi
唤醒迷梦
2023-11-09
发表于
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
老师
音频
传承,至少应该听1遍:
《中观根本慧论》传承及略释(1)
《中观根本慧论》传承及略释(2)
《中观根本慧论》传承及略释(3)
科判框架、颂词、彩色科判:
【中论科判】框架+颂词+学习背诵(1-16)
【彩色科判】中论广释:科判+框架+颂词
下等者至少要背这四个颂词:
【美图】师言:中论这4个颂词 一定要背诵!
中论背诵卡片
【自律】背下中论 顶礼句&&第1品
【中论背诵卡片】顶礼句、第1品《观因缘品》
【中论背诵卡片】第2品《观去来品》
【中论背诵卡片】第3品《观六情品》
第四品《观五阴品》
。鸠摩罗什大师将这一品译作《观五阴品》。
“阴”和“蕴”的意思基本相同
。这一品
主要讲色、受、想、行、识五蕴不存在的道理
。
所谓
“蕴”
,汉文和藏文当中都是
积聚之意,
即众多不同的法积聚在一起。
比如,
色蕴
包括粗的色法、细的色法、显色、形色、因色、果色等;
受蕴
包括苦、乐、舍三种或苦、乐、忧、喜、舍五种感受;
想蕴
包括种种想;
行蕴
包括受想以外的种种相应行4及不相应行5法;
识蕴
包括六识或八识6等
。
《俱舍论》云:
每一个蕴上都积聚了很多法,譬如,识蕴和想蕴分别是由很多心识积聚在一起形成的。
有部宗认为:
五蕴是实有存在的,可以包括一切有为法,理由是,释迦牟尼佛在经典中说过“一切有为法1即是五蕴”,如果五蕴不存在,佛陀就不可能如是宣说,既然说了,就说明五蕴存在。
不仅小乘行人,我们
有些大乘修行者
也会有这种执著
。
在本品中,
龙猛菩萨以其敏锐的智慧对此做了抉择,揭示了五蕴的真相
---未经观察时,五蕴如梦幻泡影般的显现是存在的,但一经胜义观察,它们就会像破裂的水泡一般消失于法界当中
。
在这一品中,龙猛菩萨首先观察了色蕴不存在,破其它蕴的方法与第三品的破法基本相同。
根据
《俱舍论》
的观点,
有部宗认为:
色法分为因色和果色,都具有实有的本体。
因色,
即地、水、火、风四大种;
果色,
即五根、五境和无表色7,共有十一种。
中观宗驳斥说:
如果因色和果色之间如你们所说是一种因果关系,那么两者必然互相观待,这个颂词是对此的略说
。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
若离开了色因(即因色),果色则不可能得到。
意思是说,
如果离开了地、水、火、风四大种
因色,
那么五根、五境、无表色这十一种
果色
也不可能得到。
为什么呢?因为
无论是眼耳鼻舌身
五根,
还是色声香味触
五境,
全部是四大聚合的体性,
因此,
离开四大的单独果色根本得不到
。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反之,若离开了果色,则色因(因色)也不可能得到。
也就是说,
四大是五根和五境的因,与五根和五境没有任何关系的四大根本得不到
。
由此可知,
因色和果色互相观待,一者不存在,另一者也不可能存在。
如果离开了色因(因色)还有自性成立的果色,这些果色则成了
无因的色法。
但无因而有色法的情况根本不存在
。
也就是说,
如果当离开四大种因色时,果色还能产生,果色就成了
无因而生。
颂词中没有解释原因。
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分析说:
假如果色不观待任何因色而能产生,两者之间就已经脱离了关系,这样所谓的因生果也不能成立,果色就成了无因而生,因此这种说法根本不合理
。
为什么无因而生不合理呢?“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因为
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和合而生,
在这个世界上,
无因之法如同石女的儿子一样根本得不到
。就像如果没有父亲,儿子就不可能得到一样。
这个颂词是
反过来观察
。
若离开了果色而有因色,则因色就是
无果之因,
如果说无果之因存在,则完全不合理
。
也就是说,
如果认为十一种果色不存在时,四大因色仍能独立存在,就等于承认了
无果之因
的存在,但这种观点完全不合理
。因为在世界上
无果之因根本找不到,
就像父亲需要观待儿子才能安立,如果没有儿子,观待他的父亲也不可能存在一样。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
这个科判分为三部分:一是
破有果无果之因,即
无论有果还是无果,因都不存在,
以此遮破了因色存在之说
;二是
破有因无因之果,即
无论有因还是无因,果都不存在,
以此遮破了果色存在的观点
;最后是
摄义
。
中观宗认为,
十一种果色无论“有”还是“无”,因色存在都不合理
。
首先分析“有”果色。“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如果
已经有了
五根、五境等果色,则不需要再用色因(因色)来成立
。
为什么呢?因为
四大种因色是用来成立果色的,既然现在果色已经具足,因色的存在就没有任何必要,
就像如果儿子已经有了,从生的角度讲,父亲还有什么用呢?不会再起任何作用,
因为果已经具足的缘故
。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如果还没有十一种果色,即果色的自性
尚不存在,
则也不能用四大种色因(因色)来成立
。
为什么呢?因为
因不可能对一个不存在的法起任何作用而令其产生
。
正如
《澄清宝珠论》
8 (《入行论释》第九品)中所说:
即使千万因缘具足,也不可能让没有的果产生。
所以,
若果色尚不存在,因色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
这个颂词是反过来观察果。
没有因色而有果色,也是完全不合理的
。
颂词意思是,
如果四大种因色不存在,那么十一种果色就绝对不可能存在。
“是事终不然”,
“终”
是绝对、的确的意思
。反过来讲,
“有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
有了因而有色法也是绝对不合理的
。
色法不存在
的道理,前面从因色和果色是否互相观待、是否存在两个方面做了观察
。
作为一个有智慧的人,这时就会明白:无论因色和果色是否观待,两者都不能成立;无论果色是否存在,因色都不能成立;无论因色是否存在,果色都不能成立。
如此一来,
因色和果色就根本无法安立
。
因此有智慧的修行者,就不应该再分别任何色法了。
“若果似于因,是事则不然。”
若五根、五境、无表色十一种果色,与四大种因色
完全相同,则是不合理的
。
为什么呢?
因为现量不可得之故
。颂词中没有讲不合理的原因,但
现量可以看出,作为
因
的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与其
果
---色法、声音等十一种果色的性相完全不同
。
地大坚硬、水大潮湿、火大热性、风大动摇
都属于五境当中的“触境”,这与五境当中的色、声等其它境以及五根、无表色这些
果色
的
性质截然不同
。
《显句论》中说:因色和果色的相同之处,现量没有见过。
既然现量见到两者没有任何相同点,说相同就不合理。
“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果色若与因色完全不同,则也不合理。
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因色和果色完全不同,就意味着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但实际上
两者之间有互相观待的关系,
没有因色,果色就不可能存在;没有果色,观待它的因色也不能安立
。这样
比量推理,
两者丝毫不同的理由根本举不出来。也就是说,
如果因色和果色完全不同,两者的
同类因
17就不可能存在,这样因果关系也不可能成立。
比如,稻种和稻芽是同类,
两者之间肯定会有相同点,否则一相续的本体就无法安立
。
如此一来,说因色果色相同也不行,不同也不行,而任何两个法除了相同和不同以外,并没有其它的存在方式,这样它们存在的方式何在呢?
这一点大家应该清楚。
由此可知,因色和果色根本不成立。
前面以各种理证遮破了色蕴,
现在
以同样的方法类推
便可了知:受阴(蕴)及想阴、行阴、识阴等其余一切法,皆等同于色阴,根本不存在
。
受蕴,
即
取受外境而生起的各种心念之蕴聚,
分为
快乐、痛苦和等舍
(不苦不乐)
三种根本受
,以及
苦、乐、忧、喜、舍五种受
。
想蕴,
即
对义理、名言等生起的各种想之蕴聚
。
行蕴,
即
除色、受、想、识四蕴以外的相应行和不相应行的蕴聚
。
识蕴,
即
成实之六种识或唯识之八种识(也可以说九种识)之蕴聚
。
破四蕴等诸法的时候,可以按前面破色蕴的方式观察,比如,前面“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是一个破色蕴的推理,现在如果破受蕴,就将此改为“若离于受因,受则不可得”。
其它蕴等都可以用这种方式类推,只把文字稍改一下即可
。
具体来说,前面广破色蕴时,我们从三个方面做了观察:
一、
因色果色是否互相观待;
二、
因色果色是否存在;
三、
因色果色是否相同。
下面
破受蕴时,
可以观察因受和果受是否观待、是否存在、是否相同……
其它蕴的破法
也是如此。
最终便可了知,五蕴等一切有为法都是假合之法,根本没有实有的本体。
实际上,
如果断除了对五蕴的执著,就证悟了人无我而息灭了轮回。
当中观宗以空性理与有实宗辩论的时候,若有实宗欲从“万法实有”的角度进行答辩,则他们所说的都不能成为正确的辩答,因为其能立皆同于所立不能成立的缘故
。
意思是说,
当
中观宗说
万法皆空时,
有实宗反驳说
万法并不是空性,他们举出一些例子来说明。比如“万法不空,因为行蕴或受蕴存在的缘故。”对方将“万法不空”作为
所立
,把“行蕴或受蕴存在”作为
能立
。
这时
中观宗
要破掉对方的能立,即运用不共三大应成因中的最后一个---
能立等同所立不成
之应成因来破。
破的方式是以破色蕴的方式类推,这样就可遮破受蕴、行蕴等能立。
对方又辩驳说:
万法肯定不空(所立),如果万法是空性,成佛就没有什么用,补特伽罗修道也没有任何必要(能立)。
对方又从胜义和名言方面进行辩论。
中观宗驳斥说:
我们并没有破万法名言中的显现,而是破诸法胜义中的存在,即以胜义量抉择时,万法的本体为空,承许假象当中(名言中)诸法的显现并不空。
这样回答就可以遮破对方观点。
事实上,
无论有实宗举出任何万法不空的理由,中观宗通过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应成理,都能予以遮破
。
这一颂和下一颂的
词句运用方式
基本相同。
这个颂词是说,
对于有实宗的辩答,用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应成因就能完全破斥;
下一颂是说,
对于有实宗说空性的过失,用此理也能完全破除,遣除其如山王般的邪见。
这两个偈颂涵盖了整个《中论》的内容。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无论有实宗举什么例子证明万法实有,他们的能立一经观察,都没有实有的本体,皆为空性,随后中观宗通过
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应成因,
就能马上推翻对方观点。
所以,
这两颂在《中论》二十七品所有的推理当中,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
当中观宗解说空性的时候,若有人以各种理由言说空性的过失,他们所说的则都不能成为过失,因为根本不成立,全都等同于所立
。
上一颂
是说“辩答”,
这一颂
是说“过失”,推理方式基本相同
。《回诤论》和《六十正理论》中也有类似的辩论,宣说得比较圆满。像有实宗是怎样承许万法实有的、中观宗是怎样以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的方式遮破对方等方面有很多阐述。
此颂主要是说,
当以月称论师为主的中观应成派论师,站在中观的立场上抉择万法为空性的时候,
对方有实宗完全接受不了,于是以各种理由说空性的过失,
比如“如果地道不存在,修道还有什么用?”“如果柱子等不存在,眼睛为什么能看见?”等等,他们还以《阿含经》25等小乘经典里的教证来证明
。但
实际上,他们所说的这些都不能成为中观宗的过失,因为如果以
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应成因
来推断,这些所谓的过失不仅不能成立,而且还能推翻他们自己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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