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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若先有果生,而后众缘合。此即离因缘,名为无因果。【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6-02

二十观因果品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二: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

庚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观因果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四:一、观察因果二者而破;二、观察果之本体而破;三、观察因之本体而破;四、彼等摄义。

壬一(观察因果二者而破)分四:一、观察因有无果而破;二、观察能力而破;三、观察时间而破;四、观察作用而破。

癸三(观察时间而破)分二:一、因果同时不合理;二、因缘和合前有果不合理。

子二(因缘和合前有果不合理):

若先有果生,而后众缘合。

此即离因缘,名为无因果。


如果先有果法产生,而后才有众缘和合,那这个果法就离开因缘了,这样的果法即名无因之果。


如果认为在诸法的本体当中,原先已经有了果的产生,只是未明现而已,后来依靠众缘的聚合,果法才被开显、开发出来,则不合理。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因缘尚未聚合,果法就已经产生,且具足了本体,那么此果法就已经离开了因缘,可以叫做无因之果了。但世界上有没有无因之果呢?当然没有。《显句论》云:如果无因之果可以存在,那么石女的儿子、龟毛、兔角也应该存在了。


我们经常用“石女的儿子”来比喻不存在的事物,有些刚来学院的人以为石女就是石头做的女人像,心想:“石头做的女人当然不会有儿子,石女儿确实不存在”。(众笑)


◎特殊不能代表一般


除了石女的儿子,经论当中还常用龟毛、兔角来比喻不存在的事物。不过,也有些人自称见过龟毛、兔角。可能是众生特殊的业力或是诸佛菩萨的加持吧。


以前,青海有个叫莫给桑顿的人,就自称见过兔角。他非常精通藏文文法,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他经常在收音机里宣讲文法,在整个藏地家喻户晓。记得有一次他说道:“经论中常说龟毛兔角不存在,但兔角其实是存在的,我以前亲眼见过在札什伦布寺门口挂着一个兔角。”


《中观庄严论释》里说驴角不存在,但在汉地和藏地个别驴的头上也会长角。我们村以前就有一头长角的驴。


萨迦班智达在汉地当国师的时候,有一次,他给皇帝传法时说到龟毛兔角不存在。皇帝马上反驳说:“龟毛应该是存在的,朕的皇宫里就有一只长毛的龟。”他命人把它拿来给萨迦班智达看。萨迦班智达仔细察看后,发现这只乌龟的壳上不仅长有毛,还有很多佛像,于是对皇帝说:“它不是真正的乌龟,而是诸佛菩萨的化现,你看它的壳上有很多佛像。”皇帝仔细端详之后,果然发现了佛像,羞愧地说:“朕太粗心大意了,只看到龟壳上的毛,却一直没有看到佛像。”


当然,一般来讲,龟毛、兔角都是不存在的,但确实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平常人的头上都不会长角,但听说朗达玛国王的头上却长有一只角。因为特别难看,他便用绸缎把它缠裹成发冠做掩饰。关于这个问题,龙猛菩萨曾说过:在佛教当中,特殊情况和一般情况始终要分开,特殊不能代表一般。


总而言之,如果在因缘和合之前,果法已经存在,此果就成了无因而生之果。如果无因之果存在,就如《显句论》中所说,世上任何不存在的东西,比如龟毛兔角之类也应该存在了。但谁会这样承认呢?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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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十二、观苦品


十三、观行品


十四、观和合品


十五、观有无品


十六、观缚解品


十七、观业品


十八、观我法品


十九、观时品


269 

  不住时不得,而于可得时,  

驻留不可得,云何说时量?


270 

  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


271 

  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


272 

  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  

云何从众缘,和合而果生?


273 

  若众缘和合,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应有,而实不可得。


274 

  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  

是则众因缘,与非因缘同。


275 

   若因与果因,作因已而灭。  

是因有二体,一与一则灭。


276 

  若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  

因灭而果生,是果则无因。


277 

   若众缘合时,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则为一时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