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慧灯之光(第八册)

  • 作者: 慈诚罗珠堪布
  • 文章来源: 大圆满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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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心的诀窍

在所有加行以及寂止修法修完,还没有修大圆满的正行之前,介于正行和前行之间,有一些接近大圆满的修法。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法,是麦彭仁波切宣讲的一个观心诀窍。

一、提出见解

具体包括两个阶段:

(一)万法由心起

世界的本源是什么?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究竟如何?

有人说: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精神由物质创造,是物质的产物。

但事到如今,此说法已经越来越站不住脚了。科学发达以后,科学家们很头痛的问题,是不知道如何给物质下定义,因为他们越研究越发现,物质是虚幻的,找不到一个真实的东西。

其实,世界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更不是物质和精神的集合体,而是一种幻像。物质或世界,是由心创造出来的,是精神的产物。每一个生活的细节,大至三千大千世界、六道轮回,小至生活里所有的一切,都是精神的一种幻像。欲界、色界、无色界的所有现象,实际上就是内心的一种投影,中观称之为自显。也即自心投影出来的现象,而不是外在客观存在的东西。

这个观点既不像唯识宗讲的“万法唯心造”那么复杂,也不等同于唯心主义的观点或显宗佛经的类似说法,而是无上密宗自己特有的观点。

另外,我们还可以这样思维,内心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内心是世界的创造者;第二,内心是世界的感知者;第三,内心是世界的毁灭者。就像做梦的时候,心是梦境的创造者,也是梦境的感知者,醒来的时候,它又是梦境的毁灭者一样。

其一,任何物质自身,包括石头、砖块、钢筋、水泥、汽车等无情物都没有精神,故而不会产生幻像。只有精神,才会产生幻像。世界是一个庞大的幻相,所以,它只能是精神创造的。

其二,世界的好与坏,大与小,善与恶,痛苦与快乐,都是物质无法感受的,而只能是精神的感受。

内心首先创立一个世界,然后由它自己去感受。如果心不感受,任何人都不会知道世界的存在。

比如说,如果没有眼识,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则对这个人来说,世界就与不存在完全一样;如果没有耳识,听不见任何声音,则外边的任何声音对他来说,也与不存在完全一样。同理,其它任何外境都是这样。

如果把一个人当成心里最亲的人,一旦他有任何不测,就会非常痛苦;如果把同一个人当成自己最恨的仇敌,那他的死亡或倒霉,或许对多数人来说就是天大的好消息;如果把此人看做与己无关的普通人,则即使他死了,也是麻木不仁的无记感觉。可见,客观上并没有所谓的敌人或亲人。冤与亲,都是我们的内心决定的。眼耳鼻舌身没有参与这个决定,阿赖耶识也无权参与这个决定,一切都是第六意识在做主。

如果仇人与亲人是客观存在的,则仇人就应该永远是仇人,亲人也永远是亲人。但实际情况是,这个月的亲人,下个月有可能变为仇人;这个月的仇人,也可能下个月就是密友。比如,我们会认为,父母都是亲人,其实也不一定,如果父母与儿女的关系处理不好,就可能变成不共戴天的仇人。这不是外境的变化,而是自心的感受在变。

如果意识不喜欢一个人,哪怕他对自己比父母兄弟还上心,但自己仍然不会爱上对方;反之,有些人对自己非常冷淡,甚至经常欺负或故意伤害自己,但自己却偏偏犯贱要喜欢这个人。这都是内心的观念在作怪啊!

如果内心不去感受世界,则再大的幸福与再大的痛苦都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比如说,假如一个人的亲人车祸死了,而且死得很惨。在他还不知道消息的时候,就不会有任何感受,因为他的心还没有感受到,所以就像没发生一样。一旦得知这一噩耗,心感受到了,痛苦也会随之而至。如果第六意识不去创造与感知,世上就没有这么多复杂的东西和关系。

以跳舞为例,舞蹈本身不是人,而是人的一种运动。如果舞蹈是人,则演员随时都应该在舞蹈。同样,幸福本身也不是外境,而是人的一种感受。如果幸福是外境,则幸福的外境应该永远带来幸福。

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如果内心感受不到幸福,则幸福也不存在。比如说,有人觉得当高官幸福,而有些人却喜欢低调,不喜欢当官。如果做官是实实在在的幸福,则全世界所有国家的领袖应该最幸福,但事实上二者并不是等同的。如果让不想当官的人去当官,他就根本感觉不到幸福,反而觉得活受罪,因为他的第六意识认为这不幸福。但如果他的观念转变了,有一天他也认为有权有势很幸福的话,官位就能给他带来一时的幸福。反之,有些以当官为乐的人,你让他去当老百姓,或是去静处修行,他会满腹苦水。但在当了三五年老百姓,或是在山里修行一段时间,他心里慢慢适应,观念转变了,觉得当老百姓或修行人没压力、没忧愁,自由自在的同时,还可以追求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他就会品尝到幸福的滋味。

同样,很多人认为,监狱剥夺了人的自由,所以蹲监狱最痛苦。但有人却在监狱里过得悠然自得,甚至还能心无旁骛地修行。

有一本书,叫《幸福是什么》。其内容,是全球155位大师共同谈论什么是幸福。虽然每个人的说法和观点都不一样:有些人认为,家庭和睦就是幸福;有些人说,稳定的收入就是幸福等等。其实这些根本不是幸福的本质。

有些人即使家庭非常和睦,收入也很稳定,但他却感觉不到幸福。其实,幸福就是内心的一种特殊感受。除此以外,任何人都找不到什么外在的幸福。

我们有证据证明,幸福、痛苦是心创造的。比如说,如果内心觉得满足,则无论外在环境如何艰苦,都不但无所谓,而且自得其乐。不要说像米拉日巴那样高境界的修行人,很多普通修行人都是如此,他们生活简朴,却乐在其中。如果测量一下他们的幸福指数,会远远超过那些住别墅、开名车、穿名牌衣服的人。反之,如果心里不满足,则即使住别墅、开名车,也成天不开心,没有人生目标,对现实生活没有满足感,觉得活着没意思,更感觉不到幸福,连笑容都是挤出来给别人看的,而不是发自内心的。这就是心的力量所导致的差异。

有人认为,住别墅就是幸福,但如果让他天天住在别墅里,一步也不能离开,住腻了以后,必然会觉得痛苦。或让他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开名车,那谁都会觉得苦不堪言,这都是内心变化导致的结果。反过来,很多世间人都羡慕有权、有钱的人,但还是有人不喜欢这些东西。如果钱财、权力在客观上有吸引力,则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喜欢,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所以,在不观察的时候,似乎幸福、痛苦与外在有关系,实际上却并没有关系。

据美国一项调查表明:年收入低于四万美金之前,收入与幸福指数之间还有点关系,挣钱多会开心一点,挣钱少就有点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感觉。一旦年收入超过四万美金,幸福感就和金钱没有任何关系了。二十世纪末,西方发达国家的绝大多数人也感觉到这一点。我们现在之所以感觉不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们的年均收入还停留在几千美金的程度。所以还会盲目地产生有钱就自以为了不起,没钱就仇恨富人的两个极端心态。等我们的年收入到了四万美金以后,我们也会感觉到自己的无知与短视。

心理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们经过了半个世纪的研究,最后才得出结论:痛苦和幸福不在于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不依赖环境的好坏。

可见,幸福与痛苦,不是客观存在,而是主观感受。本来幸福就包括幸福和幸福的因素。幸福的因素或助缘,是客观的;而幸福本身,却是主观的内心感受。痛苦也是一样。其实,佛在很早以前就说了:幸福、痛苦不是客观因素导致的,而在于主观意识。佛已经证悟了无上的智慧,他非常了解所有人的心态,在他留下的书籍当中,充满了世间人难以企及的智慧。

但我们却一贯认为,幸福和痛苦都来源于客观。启蒙运动等西方文化更是助长了这一谬论,引导无数人走上了一条物质主义的错误之路,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至今没有找到幸福的根本原因所在。

因明里也讲过,虽然在世俗谛中可以说因缘而起,但实际上万事万法间没有因缘。所谓因缘,都是由第六意识建立的。

因为看到冒烟的地方就有火,没有火就不会有烟。第六意识就认为,二者是有关系的——其中火是因,烟是果。其实这都是宏观层面上的幻觉,是靠不住的。在微观领域中,这一切都不存在,都是第六意识创造的。

因为第六意识首先创造了世界,所以相对来说,这个世界还是比较坚固的。在创造之后,哪怕第六意识自己想去改变,也未必能够立刻实现。但通过长期的修行,世界也可以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有人或许会提出疑问:《俱舍论》中说,万事万物是业力的感召、业力的显现。世界的创造者是不是业力呢?

业力也是我们的心创造的,没有心就不会有业。

学中观的时候,会观察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外在物质,其中包含了有为法、无为法,也即世上所有的所知。

所知是佛教用词,其涵盖的范围非常广,包括物质、精神以及物质和精神的运动。凡是我们的心能够知道、感觉到的所有有为、无为法,涅槃、佛、众生等概念,都属于其中。但这个所知,也是心创造的。

在不知道外境是自己创造的幻觉之前,精神自己也会迷惑,以为世界是与自己毫无关联的身外之物,所以会去追求自认为美好的目标,会跟随业力而做出各种各样的取舍,继而造作善恶之业,并令自己更深地卷入到幻觉当中。就像桑蚕用自己吐出来的丝,最后把自己困于其中一样。我们依靠自己感官的亲身经历,增上安立了一个原本不存在的世界。所谓“增上安立”,是指实际不是客观存在,却由我们的心无中生有出来的意思。因为不知道世界是自己创造的,所以会贪著、耽执这些自己创造的东西,就像贪恋梦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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