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辨法法性论讲记

《辨法法性论讲记》 ︱ 弥勒菩萨 造 智圆法师 讲授 ︱

全论分四:

一、名义 二、译礼 三、正论 四、末义

甲一、名义

梵语云:达磨达磨大布别嘎嘎热嘎

藏语云:秋秋尼南巴结巴策累俄雪巴

汉语云:辨法法性论

辨字从能辨、所辨和辨三方面理解:

能辨是无误了知的智慧。

所辨是有法和法性。一般有法是指有为法,法性是指无为法,但本论有法是指轮回,法性是指三乘涅槃。所以本论有法的范围比有为法狭,应当是指有漏法;法性的范围比无为法宽,应当是指无漏法。在无漏法中也包含部分有为法,比如有学道的境界等。

辨有辨明和辨别两层意思。辨明就是对轮回和涅槃真实存在的体性,不加一分增益和损减,无误地以文字作显示。比如,轮回本为虚假,如果说实有,就是颠倒说,不叫辨明;如实认定轮回的虚假性,才是辨明。辨别就是把轮回和涅槃的体相、差别及关系分析清楚。

弥勒菩萨以无误了知轮涅的智慧辨明和辨别有法轮回与法性涅槃的论典,叫做辨法法性论。这是按照意义取的论名。

甲二、译礼

顶礼怙主慈氏!

从顶礼者、顶礼境、顶礼之必要三方面作解释:

顶礼者是把本论由梵文翻译为藏文的译师——比丘胜幢狮子。

顶礼境是怙主慈氏。梵语弥勒,义为慈氏。为什么称为慈氏呢?因为这位菩萨从最初发菩提心开始一直到成佛之间,不共具有大慈功德,所以在菩萨位称为慈氏菩萨,在成佛时称为慈氏佛。他位补释迦牟尼佛,是贤劫千佛中的第五佛,当来示现为三千大千世界的教主,现在成为一切众生的依处,所以尊称为怙主。

译师顶礼有三种必要:一、为致敬意,因为本论是弥勒菩萨由智悲双运而撰造的,对于无量众生有作大救护的恩德,对这样无上的功德田和恩德田,翻译之前应当身口意恭恭敬敬地礼拜;二、为了获得弥勒菩萨的加持,让翻译符合弥勒菩萨的本意;三、为了遣除翻译中的违缘,增上顺缘等。

甲三、正论分二:

一、造论支分 二、真实论义

作者首先申明造论的目的是辨明有法和法性,之后真实辨别有法和法性,所以正论分为造论支分和真实论义两部分。

乙一、造论支分

由知何永断,有余所应证,

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

“何”指有法轮回。“余”指法性涅槃。“彼等”指有法和法性。

由了知何者而应当永断呢?由了知有法轮回而应当永断,即了知有法仅仅是虚妄分别而应当从根永断。其余何者应当现证呢?轮回之外的涅槃应当现证,即无二取的法性应当现证。因此,众生所应断除和所应证悟的法都统摄在有法和法性(轮回和涅槃)中。如果不了知有法和法性的体相,不认识应断和应证在哪里,也就不能脱离生死、获得涅槃。所以为了使众生遣除杂染、显现清净,弥勒菩萨说:“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为何造此论呢?欲辨明有法和法性的体相故。如何造论呢?以智慧和大悲双运而撰造。造论有何必要呢?为了让众生悟入有法和法性,远离杂染获得清净,所以弥勒菩萨以智悲双运撰造这部大论。

换一角度解释前两句:

这里“知”字很重要。为什么重要呢?因为“知”有很妙的作用,具体为:(一)了知有法轮回的体相,会发起出离心;(二)了知有法的现基,能从根本上断除轮回;(三)了知法性的体相,会希求涅槃;(四)了知转依的来源,能如理修证法性。

相反则是“不知何永断,有何所证果?”比如一棵树,一断永断的地方就是树根,如果不了知根本而只在枝叶上用功,这在方法上不彻底,不可能做到一断永断。所以,即使剪除了千枝万叶,也仍然会复生。就像这样,不了知轮回显现的虚妄性,就不会真实出离;不了知轮回显现的现基,想求解脱也不知道从根本上下手。比如很多外道都希求离苦得乐,但不了知苦的根源是虚妄分别,所以他们的苦行都成了徒劳无义的盲修。另外,有些人认为灭除自己的身体可以解脱,但死后仍然随业轮转;有些人认为压制念头可以解脱,实际上,最多只转生无色界,并没有断除轮回的根源,不可能获得涅槃。所以,众生所应了知并作取舍的有事,唯一是有法和法性二者。

弥勒菩萨以大智慧极清楚这一点,又以大慈悲不舍弃众生,所以发心欲辨明这两大主题,以此造论因缘让有缘者对于有法和法性由听闻而了知,由了知而取舍,由取舍而断障,由断障而获转依。

乙二、真实论义分三:

一、略说 二、广说 三、以能表之喻摄义

丙一、略说分四:

一、认定自性 二、宣说各自体相

三、彼等成立之理 四、观察二者一体异体

弥勒五论有一种统一的大海波浪似的开演方式,就是首先确立中心论体、设计好全论架构,然后对每一支分逐层开演,由此充分发挥出中心论体的意义,这种情形就像波浪从大海的中央发起,一层层地推演广大。本论也不例外,首先确定论体是由有法和法性两部分组成,然后略说二者的自性和体相,再以理成立,再观察二者的关系。这样总说有法和法性之后,又分别广说,首先以六相悟入有法,展开对器情的共与不共广作抉择,由此能让人清楚地认识轮回有法的体相。抉择有法之后,进而由六相悟入法性;在六相的悟达这一相中,又着重广说由十相悟入转依;在悟入转依的十相中,悟入转依的依处——无分别智最为关键,所以又由六相悟入无分别智,这样辗转而深入到大乘究竟深义的无分别智中。

以上大概介绍了全论架构,可以从中了解弥勒菩萨的说法是何等善巧。下面开始略说有法和法性:

丁一、认定自性

当知此一切,略摄为二种,

由法与法性,尽摄一切故。

其中法所立,即是说生死;

法性所安立,即三乘涅槃。

问:为什么在如海的佛法中只辨有法和法性而不辨其他呢?

答:“当知此一切,略摄为二种。”应知一切佛法的所诠义,略摄而言,就是有法和法性二种。何以故?“由法与法性,尽摄一切故。”因为有法和法性摄尽了一切教法的所诠义。因此,辨别有法和法性不是在一切法中只取两个法辨明,而是把一切法统摄在两个法中辨明。这样就知道,辨明有法和法性等于辨明一切法;若通达本论的所诠义,则对一切经的意义都不会愚昧。

问:你说以有法和法性摄尽了一切佛法的所诠义,不知这有法和法性说的是什么?

答:“其中法所立,即是说生死,法性所安立,即三乘涅槃。”所以有法和法性安立的是生死和涅槃。

我们知道,每个名词都有它所表达的特定涵义,比如:以“人”安立知言解义者;以“圣者”安立超越生死者。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名词表达的意义也有不同,如果不能确认名词在特定环境中的意义,就会造成很多理解上的混乱和错误。同样,很多佛教词语在不同经论中也被赋予不同意义,本论的“有法”和“法性”就是一例,必须善加辨别认定。这里,有法所安立的是生死,即具有二取显现的轮回;法性所安立的是三乘涅槃。弥勒菩萨是想辨明轮回和涅槃是什么,这是佛教最大的问题,一切佛法的意义都可以归摄其中。所以,学习本论必须认定有法和法性的自性,这是本论的核心。下面根据全知麦彭仁波切的注释来认定。

一、认定有法的自性

《辨析智慧光明》中说:“二者中的有法所安立的是具有二取显现的轮回,也就是,欲求小乘解脱及大乘一切种智者所应了知的迷乱现相的自性以及所应断除的根本这一切法仅仅是此有法的缘故。”

这段话指明了有法所安立的是具有二取显现的轮回生死,包括迷乱的现相和现基(显现的根本或根源)。因此想真实通达有法的自性,就必须认识迷乱现相的自性和现基。

(一)以比喻说明

比如梦境中看见山河大地,听到音乐之声,或者与亲人聚会,对怨敌生嗔等,当时似乎有所取的色法、声音,也有能取的眼、耳。实际上,这些二取显现并不是真实存在,唯一是迷乱的体性。像这样,轮回中的一切二取显现都是迷乱现相,属于有法范畴。

其次,梦境中显现种种根、境、识,这些现象的根源何在呢?根源就是梦心,这是所有梦境的现基。像这样,虚妄分别心是显现迷乱现相的根本(现基),也属于有法范畴。以梦的比喻抉择迷乱现相和现基,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有法的体相。

(二)结合四谛而解释

迷乱现相的自性是苦,其现基是集。佛当年说“此是苦,汝应知。”放在这里解释,就是不论希求小乘解脱或者大乘一切种智,都应当明白:眼前所见、所闻、所感知,能见、能闻、能感知等等,只要有能有所,都决定是迷乱现相的自性,如同空花、水月那样,唯一是虚假的法。虽然实相中毫无存在,但无中还见有,这就是不自在的苦。在没有生起智慧的对治力之前,不想显现仍然显现,就像大梦不醒,不想梦也无奈,这就是苦。知道眼前样样是迷乱,才会真实求出离。

想求小乘解脱的人要知道我和我所不真实,唯一是迷乱现相的自性。比如凡夫人落在我和我所的戏论执著中,一回家就说:我到家了。有没有我的家和回家的我呢?实际上,“我”也找不到、“我的家”也找不到,“我”和“我的家”都同样是迷乱现相的自性。在这之上,寻求大乘一切种智,要进一步认识微尘和刹那的细二取,乃至能证所证、能觉所觉、能空所空等等,都是迷乱现相的自性。为什么是迷乱呢?因为实际没有二取却显现二取,所以是错乱。由此才知道迷乱现相是苦的自性。

再讲现基——圣者所见的集谛。佛陀说:“此是集,汝应断。”一切根境识是由谁显现的呢?唯一是虚妄分别心,迷乱显现的根源就是它,也叫依他起识、一切种、现基、三界作者、狂心、凡心,是求解脱者所应断除的集。所以本论说:“由不知真如,起虚妄分别,名曰一切种,为现二取因。”《辨中边论》也说:“识生变似义,有情我及了。”意思是,由虚妄分别产生似乎有的色等外境义,似乎有的具六根有情,似乎有的我,似乎有的六识。因此,迷乱现相的现基是虚妄分别,也叫非理作意,轮回万法都是依靠它而安立的。《入中论》说:“有情世界器世界,种种差别由心立。” 《宝性论》也说:“如是一切蕴界处,住于业及烦恼中,此等行业及烦恼,住于非理作意中。”

以上讲解了有法所安立的是具有二取显现的轮回,除了这二取显现和现基之外,再没有别的轮回。所以《定解宝灯论》说:“除此二取迷现外,无他所谓之轮回。”

(三)与五法三自性对应

配五法:名和相是迷乱现相自性,分别是现基。

配三自性:迷乱显现自性是遍计所执自性,现基是依他起自性。

弥勒菩萨用“有法”这个词很妙,“有”就是“梦里明明有六趣”的有,如果《心经》里的“无”都改成“有”,就是凡夫境界:有色,有受想行识;有眼耳鼻舌身意;有眼界乃至有意识界;有无明亦有无明尽,乃至有老死亦有老死尽;有苦集灭道;有智亦有得。这就是分别心前林林总总的有。实际无有而现有,这就是轮回。应当这样认识有法的体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