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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论释·辨析智慧光明

《辨法法性论讲记》 ︱ 弥勒菩萨 造 智圆法师 讲授 ︱

全知麦彭仁波切  著

智圆法师  译

无分别智金刚王,极为摧毁二取山,

获不思议智慧身,释迦导师前顶礼。

护持深广之法藏,佛子文殊师利尊,

补处自在弥勒尊,于其足宝稽首礼。

开显无上大乘藏,一切法中精华者,

无分别智甚深义,大论之义今解释。

圣佛子无著修持至尊弥勒十二年得见尊颜,此后,弥勒携其至兜率天,为其宣说了善解佛陀一切经典密意的五论——二庄严、二辨及《宝性论》。

对此五论,有智者承许为一大论 [1] 。又有智者说:五论中有些宣说究竟三乘为了义,有些宣说唯有一乘为了义等,诸论究竟的宣说义有差别故,不应安立为一大论。如是破斥之后,其自宗安立善解各经密意的注释,即承许前后二论为中观论,中间三论为诠释唯识观点之论 [2] 。此外,有些承许唯有《大乘庄严经论》是唯识论,其余四者是中观论;有些承许《现观庄严论》是中观论,其余四者是唯识论;又有承许五论都安住唯识密意;有些承许五论安住中观密意等,虽然众说不一,但实际上,《现观庄严论》是第二转法轮般若波罗蜜多的密意释,《宝性论》是第三转法轮宣说了义如来藏诸经的密意释,对此无有诤辩而成立,而且以二论承许究竟一种性及一乘,在中观义中密意相同;《大乘庄严经论》则是将前二论所说经典之外的大部分经部义汇集于一处的大疏,在该论中宣说了种性与乘不决定是一种等,大多数主要明显在解释唯识经典的密意;“二辨”论则宣说了大乘总的广大和甚深之义。虽然彼等论中也广说了三自性及不成立外境之理,但仅以这一点不一定成立唯一是唯识论典,因为安立中观密意引用此等法义并不相违。例如《楞伽经》中说:“五法三自性,及于八种识,二种无我义,摄尽诸大乘。”即以此等法语宣说了摄尽一切大乘的法要,在《开显般若母意趣经》的“弥勒请问”中也宣说了三自性等法语,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其实,在“二辨”论中根本找不到任何如唯识宗所承许的“二取空之识是实有”等不可不承认的字句与理论,因此说其“无偏袒而诠释了一切乘佛经的密意”不仅毫无过失,而且二论原本也是如此的。因此,《辨中边论》是阐述三乘广大道相的论典,《辨法法性论》则同于二谛双运瑜伽行中观之理,是抉择一切甚深经部所说精华无分别智之论,故而极其深奥。

所以(当年印度本土)《辨法法性论》和《宝性论》二者极为保密,因此后来曾一度在印度境内不见有二论的流通本,是阿达梅芝巴大师发现一座佛塔的裂缝处发光,探寻而取得《辨法法性论》和《宝性论》之后,才重新广弘于世。因此,雅玛译师胜幢狮子边译《辨法法性论》边校对时,班智达一张张交付予他并叮嘱道:切莫散失,应严谨密护,此论若失传,即如同至尊慈氏于赡部洲圆寂。如是郑重地再三嘱咐。

《辨法法性论》是宣说见之秘密的甚深义故,诸大乘学者都需要如此而了达见,因此该论以中观或唯识的观点解释均无不可。譬如,虽然中观和唯识的论师们以各自自宗观点解释般若经部,但般若经部的究竟密意实际住于大中观。同样,虽然有人承许此论为唯识论典,并相应自己的智慧力作如此的解说,这也不相违,但论中明显开示的是大乘究竟深义的无分别智,故被称为一切甚深经部的总疏。由于世俗有法的承许同于唯识、胜义法性的承许同于中观,该论的究竟密意安住于中观中,并以中观唯识圆融的方式宣说了大乘见解的关要,若能了知此理而如是解说者,方究竟说到了此殊胜大论的密意。

全论分四:

一、名义 二、译礼 三、正论 四、末义

甲一、名义

梵语云:达磨达磨大布别嘎嘎热嘎

藏语云:秋秋尼南巴结巴策累俄雪巴

汉语云:辨法法性论

“达磨”意为法,“达磨大”意为法性,“布别嘎”意为辨,“嘎热嘎”意为颂。

本论无误显示了有法轮回和法性涅槃二者如实存在的自性,并且对其辨别,故名辨法法性论。

甲二、译礼

顶礼怙主慈氏!

首先对造论者——已成一切众生之怙主、依大慈功德由菩萨位乃至成佛之间不舍慈氏名号、现今住于兜率内院、一生补处的慈氏大菩萨,译师于译前三门恭敬顶礼。

甲三、正论分二:

一、造论支分 二、真实论义

乙一、造论支分

由知何永断,有余所应证,

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

了知之后永断何者呢?即是轮回。此外须现量现前的法是何者呢?即是涅槃。由此,诸士夫所应了知并作取舍的有事唯一归摄于此二者中。是故,对于如实存在的轮涅之相,欲以无颠倒的方式无误辨别,圣者弥勒我依靠智悲双运撰造此大论。

乙二、真实论义分三:

一、略说 二、广说 三、以能表之喻摄义

丙一、略说分四:

一、认定自性 二、宣说各自体相

三、彼等成立之理 四、观察二者一体异体

丁一、认定自性

当知此一切,略摄为二种,

由法与法性,尽摄一切故。

其中法所立,即是说生死,

法性所安立,即三乘涅槃。

当知经典所诠的一切义可略摄为二种。何等二种?即所谓的有法与法性二者。以这二者摄尽一切所知之处故,若能善加抉择有法与法性,则自然对于经典所诠的一切义都不会愚昧。

这里,二者中的有法所安立的是具有二取显现的轮回,也就是,欲求小乘解脱及大乘一切种智者所应了知的迷乱现相的自性以及所应断除的根本这一切法仅仅是此有法的缘故。法性所安立的是三乘涅槃,也就是,依靠对如何显现的轮回都现见人我与法我无实有自性之力而获得转依的涅槃,原因是:真实悟入实相故,实相与现相无有不同。因此,真实中所应了知及如是现前者,仅仅是此法性而已。

丁二、宣说各自体相分二:

一、有法之体相 二、法性之体相

戊一、有法之体相

此中法相者,谓虚妄分别,

现二及名言。实无而现故,

以是为虚妄;彼一切无义,

惟计故分别。

以上所说有法轮回的体相,即是具有能取所取显现,以及随此显现执著此等彼等并以种种名言假立。

譬如画师如法描绘图案,画面上图案虽无高低,却好似有高低显现,如是,所显现的能取、所取二者如显现那样实际中不成立,因此如毛发等的显现并非真实,唯是自己的虚妄分别心,境无的同时心前显现故。所以,二取显现虽然心识前有,但实际中并非真实有,由此可知,依于彼二取显现后,内意识执著此等彼等,并为其安立种种名相,然而彼等的所诠义何时何处也不可能真实存在,实际仅仅是以自己的虚妄分别心假立,因此一切有法唯一成立是虚妄分别心。

总之,宣说了二取显现及执著二取这一切法仅仅是遍计、无自性而显现。

戊二、法性之体相

复此法性相,无能取所取,

能诠所诠别,即是真如性。

复次,法性之体相,与上面相反,无有能取所取显现以及于彼执著后以所诠能诠的名言无法简别的无分别各别自证所证之境——真如本性。


[1] 其根据是《现观庄严论》仅有顶礼句,《宝性论》仅有回向句,其余三者中既无顶礼句,亦无回向句。

[2] 前后二论为《现观庄严论》、《宝性论》,中间三论为《大乘庄严经论》、《辨中边论》、《辨法法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