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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论释·辨析智慧光明

《辨法法性论讲记》 ︱ 弥勒菩萨 造 智圆法师 讲授 ︱

对此,色与语言所摄的法于未转依时可共同显现,心则是不共;转依时一切诸法唯一显现真如,此外,无有异体及不清净,因此是以自现纯一清净为特征而显现,然而,观待未转依的众生,在其心前,此真如现出导师、圣法等的别别之相。


壬三、悟入转依之数取趣

悟入数取趣,初二谓诸佛,

及诸菩萨众,真如性转依,

后亦通声闻,及诸独觉者。

悟入转依的数取趣为:前二颂中所说的转依,初二者唯是诸佛菩萨境界中的真如性转依,因为以三身而言,法身是佛自己的所见境,报身是诸菩萨的所见境,自在成就刹土清净与身清净、显示无量圣法等为诸佛菩萨具有,非声闻所有。后者内识转依,为何是佛菩萨与诸声闻独觉共有的境界呢?从三身角度而言,诸声闻独觉也能见具有一切相智的化身,或者就彼等阿赖耶上的第七识末那识的转依而言,声闻独觉具有第三种转依的部分。由此应知,后一转依为四圣所共,然而,声闻独觉在心的转依方面尚未圆满。

壬四、悟入转依之殊胜差别

悟入差别者,谓诸佛菩萨,

严净土差别,及得智法身,

报身并化身,能普见教授,

自在成差别。

悟入转依之殊胜差别,即诸佛菩萨的转依。为何这样说呢?因为依靠圆满证悟二无我的无分别智力获得究竟转依故。此义如何理解呢?一切一切的法皆显现为转依或圆觉或涅槃的自性故,尽虚空界的刹土清净的差别,以及获得法报化三身,依次于一切所知智见清净,以深而广的稀有大乘之法作教诫,由无障碍而获得神通等力故,获得于利他义如欲自在,由此等殊胜差别成立超胜声闻独觉。

壬五、悟入殊胜转依之所为

悟入所为者,谓宿愿差别,

宣说大乘法,即所缘差别,

十地加行别。

悟入殊胜转依的所为或者所须之因,其差别有:为成就大菩提果,发起殊胜大愿如菩萨十大愿等的宿愿差别;以宣说大乘道果的深广一切经等为所缘,可于一切所知二谛断除增益的差别;为了成就究竟断证,于十地中辗转升入上上的殊胜加行的差别。如是应当以这三种根据抉择超胜声缘道的究竟转依之因,即是所为的差别。

壬六、悟入转依之依处或所依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癸一、略说

悟入所依住,谓由六种相,

入无分别智,即悟入所缘,

离相正加行,性相与胜利,

及悟入遍知。

悟入究竟转依的依处或根本或所依,即是入无分别智。为何这样说呢?为了使本来清净的实相真如义现前,并对其自性获得自在,唯一必须依靠如实证悟它的无分别智,此外何时也不获得故,此无分别智是获得转依之依处故。

那么,无分别智应如何理解呢?对于彼相的无误抉择应以六相悟入。何等六相?即悟入生起无分别智的所缘,悟入远离无分别智的违品相,悟入能于相续中生起此智的真实加行,悟入智慧的作用或者如何存在的境界的体性之相,悟入依于此智所生的利益,悟入了知无分别智其自性为如何。

癸二、广说分六:

一、悟入所缘 二、悟入离执著相

三、悟入正加行 四、悟入体相

五、悟入无分别智之胜利

六、悟入有关无分别智方面的了知之理

子一、悟入所缘

当知有四相,初悟入所缘,

谓于大乘法,说胜解决定,

及圆满资粮。

当知悟入所缘有四相,即必须以显示大乘深广义之法为所缘,也就是,依止大乘阿阇黎后应当无颠倒谛听教授,应对大乘法生起胜解信,于大乘法义由四种道理 [1] 产生无疑惑的定解,依照定解所决定之义以如理作意的方式圆满资粮。由这四者能产生无分别智。四者中缺少一者,则不会如理如量生起无分别智。教诫应如是行持。

子二、悟入离执著相

第二能悟入,离相亦四种,

谓由离所治,能治及真如,

并能证智相。此四如次第,

即所永远离,粗中与微细,

及常随逐相。

第二、悟入离相也有四种,即远离以下四相:耽著贪等违品相,耽著不净观等能断对治相,耽著所缘真如之相,耽著能境的证悟或修道之果如正见、十力等证法之相。这四相是智慧违品的分别识,远离彼等则能获得智慧清净。

以远离四相依次而永离粗、中、微细及常随逐相,如佛于《无分别总持经》中所说般,粗重之因的贪等诸杂染法易于了知、容易出离故,缘违品的耽著相是粗品,首先断除;将能治违品的不净观等视为功德故,是中品耽著相,其次断除;真如为一切所断的无上对治,也是所证中的殊胜故,缘真如的执著相是微细分别念,难以遣除,故于前者后断除;对证法的执著相最后遣除,因为在地道修行过程中不离欲得上上证悟的微细希求心,故名常随逐相,也就是乃至未成熟三清净地的无分别智自在之间,微细分别相始终会在相续中随逐。

子三、悟入正加行

悟入正加行,亦有四种相,

谓有得加行,及无得加行,

有得无得行,无得有得行。

悟入正加行也有四相,其中,于一切法缘唯识,入有得加行;依于唯识,不得所取,是无得加行;依于“得缘所取”或能取也无得故,称为有得无得加行;依于二取何处无得而唯得真如故,称为无得有得加行。应知,依照此四种加行修持而生起无分别智。

于此,无外境之理最容易了达,了达无能取较其更难等,应知需要依此等次第在相续中渐次生起,如同所说的获得煖位明得定等 [2]

子四、悟入体相

悟入于性相,当知由三种,

谓由住法性,依住无二取,

离言法性故;第二由无现,

二取及言说,根境识器世,

悉皆不见故,此是此即明,

无所观无表,无住无所现,

无了无依处,无分别智相,

如经所宣说;由现一切法,

见如虚空故,及一切诸行,

见如幻等故。

当知由三种悟入体相,即:安住法性自性的体相、安住无显现的体相、安住有显现的体相。

初者,由安住诸法法性真如,从而能所二取或二谛以心无分别并且以语言或相何者也无宣说的法性极为安住故。此复,其究竟者唯以证悟二谛无二一味的佛智能如实现见,学道中也有一分相同境界。

二者,由已获得无显现的无分别智,从而于无分别根识前能所二取的显现,于彼二取显现执著此者彼者之后以分别意识按如何显现此者彼者般而言说,即以内的言说或者以意识分别能所二取,眼等内根,色等外境义,眼识等内识,以及器世界共同显现——所有这一切都隐没而无有故,显现以彼等无法简别的一味真如,称此为“空性中二取隐没”。是故,由上述六种义依次说明:根识等无所观,无有语言表示,无有生识所依,无有所境显现,无有能境了别识,无有共同器世界依处,由此宣说了无分别智的体相。此为如来经中所说,此处亦如是。经中如何宣说呢?《大宝积经》“迦叶请问”中云:“迦叶,所谓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二边之中观是无所观、无所表、无所依、无所现、无了别、无依处。迦叶,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3] 如是,我与无我、轮回与涅槃、有与无等都如是对应后,都同样说:二边的中观即是无所观等。是故,超越彼等显现自性的无现智慧自性光明如同虚空,称为无现的无分别智。


[1] 四种道理:瑜伽七十八卷二十页云:道理者:当知四种。一者、观待道理。二者、作用道理。三者、证成道理。四者、法尔道理。观待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生诸行,及起随说,如是名为观待道理。作用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得诸法,或能成办,或复生已,作诸业用,如是名为作用道理。证成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令所立所说所标义得成立,令正觉悟,如是名为证成道理。法尔道理者,谓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安住法住法界,是名法尔道理。

[2] 指加行道四定——煖位明得定、顶位明增定、忍位真如一分定、世第一法位无间定。

[3] 汉译为:“复次迦叶,真实观者,观地种非常亦非无常,观水火风种非常亦非无常,是名中道真实正观。所以者何?以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常无常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我是一边无我是一边,我无我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复次迦叶,若心有实是为一边,若心非实是为一边,若无心识亦无心数法,是名中道诸法实观。如是善法不善法、世法出世法、有罪法无罪法、有漏法无漏法、有为法无为法乃至有垢法无垢法亦复如是,离於二边,而不可受亦不可说,是名中道诸法实观。复次迦叶,有是一边无是一边,有无中间,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