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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论释·辨析智慧光明

《辨法法性论讲记》 ︱ 弥勒菩萨 造 智圆法师 讲授 ︱

释:是以内相续习气苏醒的力量,由识自己好似外境的义那样显现,否则,纵然有外境义也不显现,犹如饿鬼之水、空无边处之色;相反,若内习气已明显苏醒,则不需要单独有外境义,犹如饿鬼前显现脓血、空无边处众生前显现虚空周遍。由此可知,一切显现唯一是从自心出生,并非心由显现产生。如是,他相续并非以他心所生,承许不了一人涅槃则一切皆如是涅槃故。

难:那么,对于如来,一切诸法皆成现量故,不论佛前显现何者,都与佛的智慧是一体,如此,佛与众生的心相续岂不成为一体?

释:就佛而言,没有佛自己与众生是异体相续之想,是具有如真如般转依的智慧故,佛的智慧和其他一切诸法不能以一体、异体等的方式而比量。如《中论》云:“无生亦无灭,法性同涅槃。”


辛二、由彼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

以所取若无,亦无似能取,

由此亦成立,无似能所取。

然由无始来,等起而成立,

二取悉非有,亦善成立故。

如是如果成立“所取显现以自性而成为能取识外无有”,则也成立了能取显现无有。为何这样说呢?因为能取必须观待所取而成立,单独的能取何时也不成立故。

如是“远离所取能取二者的一切相而无有所境能境的纯一觉智自性光明不可言说”与二我空的圆成实真如性无二一味,对此唯识宗也需要证悟,何况中观宗。就唯识观点而言,彼自性中圆满十六空性义,也就是,外内等二取法任何也不可思维和言说,故承许远离戏论的法界,然而它是将不可言说之识的自性安立为实有的宗派,故仅剩下这一微细实执,若以理破斥彼者后,承许无二取的自证心识也是与无实有空性双运的自心本来清净的光明,即是真实的中观。因此,大乘中观和唯识二者除了在“是否断除对自证识的微细执著”这一点上具有差别外,其它入定、出定的修行方面都几乎相同,以这一原因,印度圣境中的诸班智达与成就者在实修大乘法时将中观、唯识二派看成一样。

如上所述,了知无有能取所取之相,由此于彼等义一缘专注而入定后,现量入于无有能取所取二相的境界,则将会现量见无二的法性。

若想:无二取的法性义本来存在或本有而不现前,反倒生起二取错乱,这是不合理的。

驳斥:并无不合理处。因为从无始相续而来的二取显现习气能覆盖真如本性,与心的自性光明并存,其等起或苏醒或成熟而成立故,是从彼因出生迷乱而轮回。

若想:二取习气无始以来已俱生存在故,是否现在也无法遣除呢?

答:不然!“一切二取皆不成立”极善成立故,若能如是了知而修行,彼无二取的本性将会现量现前。

以上宣说了成立“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理。

丁二、广说法性分二:

一、总标 二、其义广说

戊一、总标

由六相悟入,法性为无上,

谓相与依处,抉择及触证,

随念并悟入,到达彼自性。

以六相悟入法性是对法性无上的抉择,因为若通达此六相,将会很容易无余彻底地通达清净法。由哪六相悟入呢?即悟入:法性之相;成为现前法性之依处或根本,或者以何者为所缘而现前法性,即是依处;对法性抉择;对法性义现量触证;又复数数随念彼者;悟入到达法性自性之究竟,或悟入圆成实究竟。由了知以上六相而悟入。

戊二、其义广说分六:

一、相 二、依处 三、抉择 四、触证

五、随念 六、悟达

己一、相

相如略标说;

何为法性清净之相?即如上文略标时所说,真如法性远离一切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应如是了知。

己二、依处

处谓一切法,及一切经等;

轮涅所摄一切法的所诠义及三藏十二部所摄一切经的能诠句等,承许为清净的依处。

为何如是承许呢?因为通过抉择诸法在名言中取舍等的法相及胜义中无缘,由此获得涅槃,以及对于经典以闻思趣入,由此将对修道之理不愚昧故。

己三、抉择

其中抉择者,谓依大乘经,

如理作意摄,一切加行道;

所谓抉择,即依照大乘经典密意之义如理作意所摄的一切加行。

为何称为抉择?因为在资粮、加行道中依照经典之义以三慧的方式如理作意,由此对法性义有个抉择或认识,故称抉择。

己四、触证

触为得正见,故以真见道,

现前得真如,所以亲领受;

所谓触证,即为了由能境智慧眼获得超越世间的正见,以见道并非总相而是以入定中现量的方式现前见道所断障垢清净的真如,并于出定位中以正见亲领受。

己五、随念

随念谓修道,为除诸垢故,

于前所见义,菩提分所摄;

所谓随念,即对于前面见道位以各别自证智现量证悟的法性义,又复在修道中数数随念而证悟三十七菩提分所摄的一切道品。此修道是为了断除修道所断诸垢而修。

己六、悟达分二:

一、认定究竟转依之自性 二、广说其差别法

庚一、认定究竟转依之自性

悟达彼自性,谓真如无垢,

一切唯真如,显现彼即是,

转依圆满成。

于诸法的实相真如自性悟入到达,即是于真如无客尘障垢位,实相现相完全无二一味,而一切诸法唯一是显现真如。此复彼时即是转依究竟成就,虽然一般的转依从一地时就有,但于究竟地处则是转依究竟成就。

庚二、广说其差别法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辛一、略说

由十相悟入,转依为无上:

入性物数取,别所为依住,

作意及加行,过患并功德。

由十相对于转依了知而以修行方式悟入转依,乃为无上,因为由十相如实通达转依之义,进而依之修行,由此获得究竟之果。

何为十相?即转依之体性或自性,转依之有事或物,转依之数取趣,转依之殊胜差别,殊胜转依之所为,转依之依处或所依,转依之作意,转依之加行,无有转依之过失,转依之功德。以如是十相悟入转依。

辛二、广说分十:

一、悟入转依之自性 二、悟入转依之有事

三、悟入转依之数取趣 四、悟入转依之殊胜差别

五、悟入殊胜转依之所为

六、悟入转依之依处或所依 七、悟入转依之作意

八、悟入转依之加行 九、悟入无转依之过失

十、悟入转依之功德

壬一、悟入转依之自性

其悟入自性,谓客尘诸垢,

及与真如性,不现及现义,

即无垢真如。

所谓悟入转依的体性或自性,即客尘诸垢不现、真如现前之义,法性真如远离客尘障垢,也即是法性无垢自己的自性如实显现了。

壬二、悟入转依之有事

悟入物体者,谓共器界识,

真如性转依;及契经法界,

真如性转依;并诸非所共,

有情界内识,真如性转依。

当知此处归纳为三种而显示悟入转依之有事,即:似共同显现的器世界识或相分真如性转依,显现能诠句名词文的一切契经法界的真如性转依,以不共各自相续所摄的有情界心与心所一切识聚的真如性转依。

此复,除法界真如之外无有毫许法存在,由此,转依时于无漏法界中具足等同尽有法一切相之边际的不可思议转依功德。此处,“共器”间接还包括一切身转依获得无边无中的真如周遍的法身,以及以契经为例由语言所摄的一切所作转依获得圣法妙音恒时相续不断无有穷尽的功德自在的报身,以心所摄的阿赖耶及依于它的七识转依获得具有五智 [1] 的化身。或者应这样看,依次有显现刹土清净与身清净、教诫佛法、以尽所有智与如所有智显示一切所知相的三种差别而已。


[1] 五智:成所作智、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法界体性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