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校量功德品
《宝性论讲记二(未定稿)》 ︱ 弥勒菩萨 / 造颂 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 益西彭措堪布 / 译科并编释 ︱
戊三、依如何宣讲之理而说:
依灯电宝日月光,具眼能见众色法,
如是依佛义词法,乐说光明说此法。
此讲造论的因缘。前二句讲比喻,后二句宣说意义。
首先前两句“依灯电宝日月光,具眼能见众色法,”由内外两种因缘我们能见形形色色的色法:外缘是灯光、电光、摩尼宝光、日光、日光等,内缘是自己无患的眼识。
后二句“如是依佛义词法,乐说光明说此法。”依靠佛陀四无碍解的光明外缘,以及弥勒菩萨相续的智慧眼内缘可照见真如甚深义,由此而宣说了这部甚深的论典。“佛义词法,乐说光明”指佛陀义无碍解、词无碍解、法无碍解以及乐说无碍解的光明。(“乐说无碍解”有的译成“辨无碍解”)。其中无碍了知诸法的自相共相义叫义无碍解;无碍了知一切法的种种不同名称叫法无碍解;无碍了知一切众生的语言叫词无碍解;无碍了知一切法的分类叫辨无碍解。
总之,补处弥勒菩萨说明:依靠佛陀四无碍解之光明以及我之智慧眼照见了七种金刚处的所诠义之后,我以文字诠说了由七种金刚处内容组成的《宝性论》。
戊四、所讲经典之体相:
何者具义相应法,能断三界烦恼语,
显示寂静之利益,即是佛说余翻此。
此讲经典的殊胜四相:所诠相、能诠相、作用相、果相。具足此四相乃佛之善说,相反非佛经,佛经真伪的判断由有四条理据。下面具体解释:
①所诠相“具义”,经典的所诠义具有深广义;
②能诠相“相应法”,经典的清净能诠句和法相应,都在指示万法的真实义;
③作用相“能断三界烦恼”,经典能让修行人断除三界所摄的一切烦恼所知障等;
④果相“显示寂静之利益”,经典最后可以显示寂静涅槃的利益,而非一般的世间境界。
“何者具足”指何者具足此四相就是佛经。相反非佛经,是在真实善说之外的颠倒邪说,不应趋入。
戊五、恭敬顶受彼之等流:
何者唯依佛教法,无散乱心而宣说,
与得解脱道相应,亦如佛经当顶受。
“彼”指经典。经典的等流是指具有四种功德的论典,因为具有四种功德,是佛经的等流。故应当象对待佛经一样恭敬顶受。
殊胜论典的四种功德相分别从所诠、作者、果、方便四个角度安立。下面分别解释:
①所诠的差别“唯依佛教法”,唯一依靠佛陀教法的意义作为所诠义,才属于真正清净的论典。
②作者的差别“无散乱心而宣说”,没有任何希求名闻利养等的散乱心,而且善巧通达法义,属于造清净论的作者身份。一般来讲,真正上品造论的作者是登地以上菩萨,中品是被本尊直接摄受,下品需要通达五明。这里弥勒菩萨主要强调了,不能有任何希求名闻利养等的散乱心,且要善巧通达法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造论或译经等。
③果的差别“得解脱”,通达修学论典可以获得解脱的殊胜果。
④方便的差别“与得解脱道相应”,与得解脱果之道相应,才属于真正的论典的范畴。
因为这样的论典在所诠方面与佛经同等,在作者方面远离了过失。在果方面获得解脱,在方便上和解脱相应,是佛经的等流,是佛经的再著作,与佛经没有任何差别,故应当象佛善说的经典一样,以同等信心顶戴受持。
丁二、断损害正法之理分三:
一、认定清净之方便而教诫依止;
二、认定毁坏之因而教诫断除;
三、断甚深法失坏之果。
戊一、认定清净之方便而教诫依止分二:
一、断自臆造;
二、断偏袒执。
己一、断自臆造:
何故较佛善巧者,于此世间一亦无,
无余真如殊胜者,如理遍知知非他,
是故大仙自安立,如是契经勿错乱,
若坏能仁圣教规,故彼亦损圣教法。
第一颂成立佛是最“善巧者”,第二颂讲不应错乱“圣教规”。
第一颂中“何故”指为什么在一切世间界无有比佛陀更善巧者之提问。弥勒菩萨回答:因为一切所知相的尽所有以及殊胜真如的如所有法,除了佛陀能够如理遍知以外,其它人都不能如理遍知,因为还有遮障的缘故。
第二颂是讲:所以对于大仙佛陀自己安立的各种了义和不了义相的如是契经,千万不要自以为是颠倒错乱,如此会毁坏佛陀圣教法规,会因损坏圣法而造下舍弃正法的极大罪过。此教诫我们应当远离以自己的分别心妄测佛陀密意的过失,唯一应依靠一切智智之圣教量来抉择。
己二、断偏袒执:
烦恼愚痴诸恶人,诽谤圣者并轻蔑,
彼所说法彼皆以,妄计邪见而造作,
是故具执邪见垢,智者与彼勿相合,
犹如净衣可染色,垢腻染色非如是。
[颂词释义]前四句讲邪见的过失,第五、六句讲不应该执著邪见,最后二句以比喻说明。
第一段,邪见有什么过失呢?——“烦恼愚痴诸恶人,诽谤圣者并轻蔑,彼所说法此皆以,妄计邪见而造作,”即邪见有导致诽谤圣者、轻舍圣法的过失。具无明烦恼愚痴蒙昧的恶劣众生,诽谤佛陀等圣者以及轻舍他们所说的圣法,这些都是由于其妄计恶劣的宗派邪见而造成的。邪见的危害极大,一旦相续中染上邪见,以邪执就会诽谤圣者、破坏圣法,因此首先要断除邪见。
第二段“是故具执邪见垢,智者与彼勿相合,”由于邪见过失极其严重,因而补处弥勒菩萨慈悲教诫说:具慧之人何时何地也不要跟妄执邪见垢染之人相合,何时何地也不要接触具邪见者,会影响自己的修行。
第三段“犹如净衣可染色,垢腻染色非如是。”此以比喻说明为什么不能沾上邪见的理由。犹如衣服清净无垢就可在上面染上庄严的色彩,但是如果衣服垢秽不堪,是不可能染上顔色的。
比喻对应的意是:如果相续清净无有邪见垢染,就可和正见、正行很快融合,不断显现功德的庄严。如果相续染上了邪见的油垢,以此障碍会导致内心无法和正见、正行融合。所以,必须要断除邪见的偏执,才能入于正道中。正邪二者相违,执邪就不能入正,断除邪见、远离恶见是相当重要的。
总之,让自心清净的方便就是远离自己分别心的臆测和邪见的偏执,以及损害正法的障垢等,之后就会成为清净的法器,可以和殊胜的圣法相应。那么,认定了清净的方便之后,我们就要依此方便修正自己的内心,故科判为:“认定清净之方便而教诫依止”。
戊二、认定毁坏之因而教诫断除:
慧劣远离白法信,倒慢往昔谤法障,
执不了义为了义,贪著利养恶见制,
亲近诽谤正法者,远离受持正法士,
信解劣故将舍弃,出有坏之诸圣法。
究竟了义的大乘如来藏法门极其殊胜,且具有极大利益,为什么有人会不信解而舍弃呢?
此讲众生之所以会舍弃的十种原因,说明不是法有过失,而是人有过失才导致没有信解而舍弃甚深了义如来藏法门。十种原因是:智慧下劣;不信白法;颠倒傲慢;谤法业障;错执了义;贪著利养;恶见所制;亲近谤法者;离持法者;信解下劣。
下面一一说明:
①智慧下劣“慧劣”,由于辨别甚深法的智慧低劣,无法信受,故会舍弃甚深正法。
②不信白法“远离白法信”,由于还未苏醒增上种性,对于白法无有信解,故也无法信受甚深正法。
③颠倒傲慢“倒慢”,由于把非功德执著为功德的颠倒傲慢作障碍,故不能接受具有真实功德的正法;
④谤法业障“往昔谤法障”,由于往昔造过很严重谤法的罪业,故导致对圣法排斥,根本无法接受;
⑤错执了义“执不了义为了义”,由于将不了义的教法执著为了义,故会舍弃了义的法门。
⑥贪著利养:由于内心一直贪著衣食财物等等的利养,导致无法和离欲的圣法相应。
⑦恶见所制:由于相续被我见等恶见控制,随恶见而转,故无法信受正法。
⑧亲近谤法者:由于恒时亲近诽谤深广圣法的恶友,且其自心所想、口中所说、身体所行全都是被恶友摄持牵制,故无法信受正法。
⑨远离持法者:由于远离受持大乘正法具有德相的善知识,故逐渐远离清净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