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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轨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一》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丁三、如何讲听二种殊胜相应法 [1] 中分三:一、听闻轨理 二、讲说轨理 三、于完结时共作轨理

【如何讲听二种殊胜相应法中分三:一、听闻轨理;二、讲说轨理;三、于完结时共作轨理。】

戊一、听闻轨理分三:一、思惟闻法所有胜利 二、于法法师发起承事 三、正听轨理

【初中分三:一、思惟闻法所有胜利;二、于法法师发起承事;三、正听轨理。 今初】

听闻轨理这三个方面,前两者是在闻法前要做到的,第三者是听闻时应行持的。

听闻前,首先要思惟闻法的殊胜利益,以引发闻法的意乐。而这殊胜利益来自法和法师,所以内心和行为上要发起对法和法师的承事,端正闻法的意乐和行为。

己一、思惟闻法所有胜利分三:一、宣说闻法之利益 二、摄义 三、以五想听闻正法

这里对论中说的闻法利益要反复思惟,力求改变以往不思惟或邪思惟的习惯。由数数思惟闻法利益,就能把身心推入闻法正轨。

庚一、宣说闻法之利益

《听闻集》云:“由闻知诸法,由闻遮诸恶,由闻断无义,由闻得涅槃。”

往昔有一位天子问佛:如何了知诸法?如何遮止诸恶?如何断除无义?如何证得涅槃?

佛答:由闻知诸法,由闻遮诸恶,由闻断无义,由闻得涅槃。

比如,由听闻业果,就了知什么是不善的身、语、意业,这些不善业会感得何种苦果,由此就能遮止身口意造恶;由听闻苦谛,能了知生死纯是苦性,断除耽著全无实义的三有盛事;由听闻菩提心,能遮止自利为重的心念;或者,由听闻空性,能遮止耽著人我、法我的戏论。总之,通过听闻正法,调整自心,就能遮除粗分和细分的散乱,摄心安住,而开发智慧;发起了智慧,就能断除执著证得涅槃。因此,闻法具有成就戒定慧的殊胜利益。

这一颂,前二句可对应戒学,第三句可对应定学,第四句可对应慧学。

《涅槃经》云:“若离四法得涅槃者,无有是处,何等为四?一亲近善友,二专心听法,三系念思惟,四如法修行。以是义故,听法因缘则得近于大般涅槃。何以故?开法眼故。(若舍离四种法而能得涅槃,无有是处。何等四法?一、亲近善知识;二、依止善知识专心听闻正法;三、听闻之后,心系于所闻之法,如理思惟;四、按照由闻思所决定的定解之义,如法修行。按这样奉行,就可以由听法因缘,趣近涅槃。为什么呢?因为闻法可开启学人的法眼。)”

又云:“世有三人,一者无目,二者一目,三者二目。言无目者,常不闻法;一目之人,虽暂闻法,其心不佳;二目之人,专心听受,如闻而行。以听法故,得知世间如是三人。”此段文判分世人有三类:一、无眼盲人;二、独眼者;三、具双眼者。“无眼”,指常不闻法,对善恶、苦乐、染净的体相,茫然不解;“独眼”,指虽然暂时闻法,但内心不如法而行;“双眼”,指专心听闻,领受法义,并能按所闻法义发起实行。只有具足双眼,才能成就涅槃。

以下阐述闻法具有了知取舍的利益。前二颂阐述“不闻法则不知取舍”,第三颂宣说“由闻法则能了知善恶”。

又云:“如入善覆蔽 [2] ,黑暗障室内,纵然有众色,具眼亦莫见。如是于此中,生人 [3] 虽具慧,然未听闻时,不知善恶法。”

《听闻集》又说:如同走进封闭严密的黑屋中,虽然屋内陈设了佛像、鲜花、桌椅等物件,但没有光明照耀,具目者也一无所见(对见色而言,眼目是因,光明是助缘,以有因无缘故,具眼亦不见众色)。如是,虽然在世间获得了人身,具有智慧,但没有听闻正法时,全然不知善恶诸法(对知法而言,智慧是因,闻法是助缘,以有因无缘故,具慧者也不了知诸法)。

《华严经》云:“犹如暗中宝,无灯不可见,佛法无人说,虽智不能了。”

“如具眼有灯,则能见诸色,如是由听闻,能知善恶法。”

如同具眼者以灯光为助缘,就能明见诸色法的形状颜色。如是,具慧者以听闻圣法为助缘,就能了知善恶诸法。

归纳:

人身具有知言解义的智慧(因),由听闻正法(缘),就一定能了知善恶取舍,因缘和合必定生果故。

以下是一则公案:

往昔华氏国王饲养了一头性情凶猛的白象,能用它杀死怨敌。每次有人犯罪时,华氏王就让白象踩死犯人。后来,象棚遭火焚烧,白象被送到一所寺院的旁边。

寺中比丘正在诵《法句经》。白象听到念“为善生天,为恶入渊”时,顿时心意柔软,生起慈悲之心。以后,把犯人押到它面前时,它只用鼻子嗅一嗅、舌头舐一舐,就转身离去,不愿踩杀犯人。

国王得知此事后,心生恐惧,立即召集群臣商议。有大臣建议说:“白象一定是在寺院边听了佛法,才不愿意杀人,所以要把它迁到屠场旁边。”国王采纳此法,果然奏效。白象每天目睹屠戮的场面,性情变得越发凶残。(《付法藏经》)

从这里看出,众生的性情是随缘可变的。白象听闻一句佛法,就引发内心的慈悯,而让它观睹杀生,就只增长内心的暴戾。可见所缘境对内心的影响极大。低等的旁生都能由听闻正法而发出善心,何况万物之灵的人类,恒时听闻正法,岂能不改善自心。

《本生论》亦云:“若由闻法发信意,成妙欢喜获坚住,启发智慧无愚痴,用自肉买亦应理。”

《本生论》也说:如果由闻法而发起信解,生起法喜,心得坚固而住,启发智慧,破除愚痴,那么以身肉换取闻法也是合理的。

闻法使人得到信心、法喜、坚固和智慧,滋养慧命,远胜身肉的价值,因此用身肉换取闻法是合理的。

以下是《涅槃经》中佛自述的舍身求法的往事。佛说:

往昔,我有一世为婆罗门,入雪山中修菩萨行。当时,无佛出世,也无佛法流布世间。帝释见菩萨独自居山苦修,就从天降下,来考验他的道心。

帝释变为狰狞的罗刹,站在菩萨前,说了半偈法:“诸行无常,是生灭法。”

菩萨听法后,立即起身寻察,发现四周杳无人迹,只有罗刹站在面前,就向前问道:“大菩萨,您是从哪里得到这半偈法的?其中说的是三世诸佛的妙道。”

罗刹说:“不必问我。我多日没有进食,到处找不到食物。刚才是我饥饿难忍而胡言乱道的。”

菩萨祈求:“若您能说全此偈,我愿终生为您弟子。”

罗刹答:“你只考虑自己,不想我为饥饿逼迫,无法言语。”

“您要吃什么?”

“要吃人的温热血肉。”

“若说完此偈,愿舍身供养。”

“谁能信你为八个字而舍身?”

[1] 二种殊胜相应法:具有造者殊胜和法殊胜的道次第。

[2] 善覆蔽:封闭性好,一丝光都透不进来。

[3] 生人:生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