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慧灯之光(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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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诋毁上师

这是十四条戒律中最严重的。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什么是上师。关于上师的概念,有些不同的提法。在很多密宗的论典中讲了六种上师:“一般引导誓言灌顶师,酬忏师与令解心续师,以及窍诀传承六上师。”其中引导师为引入法门的上师;誓言灌顶师为赐授灌顶的上师;酬忏师为忏悔罪业的上师;令解心续师为传授密乘续部的上师;窍诀传授师为传授修法诀窍的上师;一般传承上师为稍得法恩的诸大善知识。在大幻化网等续部的解释中也讲了这六种上师,但并没有说诋毁六种上师,都会有相同的结果。而各种观点的不同也正在于此。宁玛派虽然承认对此六种上师,都不能诋毁,但并没有明确地说,诋毁这六种上师中任何一种,都会违犯此戒。

有的上师认为,诋毁这六种上师中任何一种,都有可能会违犯根本戒,他们的理论根据,来自于第六条根本戒,也即诋毁自他宗派。这里的“自”,也就是指自宗;“他”,也就是指显宗。他们认为:既然诋毁显宗的法都会犯戒,则诋毁显宗的上师也应该犯戒。所以,这些上师认为,诋毁六种上师中的任何一种,都有可能会违犯此戒。这种说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其理论依据并不是很充分。

另一种观点是以某些印度的大成就者和宗喀巴大师为代表的观点,他们认为:诋毁六种上师中的任何一种,虽然有很大罪过,但不会都犯根本戒。此戒所指的上师,是指赐予灌顶、讲解密宗续部与窍诀的三恩德上师。

因此,归纳各大观点的共同之处,可以得出结论:诋毁三恩德上师是肯定犯戒的。在很多经论中之所以单独列出三恩德上师,至少说明诋毁这三种上师的后果,比诋毁其他上师更为严重。

不论观点如何,显宗的《律经》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是以最保守的要求为准绳的。所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也应参照最严格的要求执行。即不毁谤所有的上师,包括显宗的上师,这是最安全的方法。如果毁谤了任何上师,都应以违犯根本戒的要求来进行忏悔。在戒律方面,千万不要随意轻率,还是越保守越好。

对这些上师有何种行为就算犯戒呢?关于这一点,经论上比较明确,所以也就没有争执,大家的观点都是一致的。所谓“诋毁”,是指无论从世间的角度,认为上师人品不好,没有学问等等,还是从出世间的角度,认为上师戒律不清净、没有智慧、没有禅定力等等,认为自己已经超胜于上师。犯戒的限度就是,如果认为自己该得到的法已经到手,从此以后可以不再理会恭敬上师,并打算与上师一刀两断。最严重的是以瞋恨心诋毁上师、轻侮上师、扰乱其心。违犯这条戒律不一定需要身语的行为,只要心中产生了念头,就算是犯戒,其他戒条不一定这样要求。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认为上师是有功德、有修证的,但是对我不公平,或者某些地方做得不尽人意。在上师让自己做某些事情的时候,自己不想做,继而产生瞋恨心等等,如果有这样的看法,虽然没有犯根本戒,但还是有一定的过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精勤修习,并获得了一定的成就,也会因此而间断的。所以应该翻然悔悟,励力忏悔。我们都知道,金刚道友之间有瞋恨心,都是很严重的,更何况是对境极其严厉的上师呢?大家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防微杜渐,千万不要做出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

所以,为了预防犯戒,密宗三番五次地提醒大家,一定要在依止上师之前,再三地进行观察,以防止出现严重的后果。即使在显宗方面,虽然要求不是这么高,但最好还是采取谨慎的态度。在已经建立师徒关系以后,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无论上师如何显现,我们都只能看上师的功德,而不能观察其过失与不足。这也是目前汉地所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

现在有很多缺乏智慧的人,一听说哪里有灌顶,就蜂拥而往。根本不去了解赐授灌顶上师的背景及人品,等到灌顶过后,很快发现上师的种种毛病,就不计后果地进行毁谤。该观察的时候如盲似聋,不该观察的时候却睁大双眼,吹毛求疵,就是颠倒的行为。这些都是缺乏常识、缺乏教育的缘故。所以,讲授密乘戒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无论哪一种戒律,犯戒的人必须精神正常。如果精神不正常,即使身口等作出违犯戒律的事,但因为心里没有这样的想法,就不算犯戒。

二、违如来教

1、必须建立在违背三种戒律(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的基础之上,违背其他经书上的内容,不能归于此戒条;2、必须是明知自己所做的行为会违犯戒律;3、必须是以毫无顾忌的轻视心态违越这些戒律,才算违背此戒。比如在违犯盗戒及酒戒时,如果明知偷盗不对,却满不在乎地认为:偷盗又有什么了不起,犯戒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或者认为:虽然佛陀在小乘经典中规定不能喝酒,但喝酒也不会阻碍解脱道,所以喝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等等。有这样的轻视心理,就算违背此戒条。如果没有轻视之心,比如,如果有人在想喝酒的时候,心想:虽然喝酒是不对的,但是酒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我实在抵挡不住诱惑,真是很惭愧。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喝酒,虽然违犯了别解脱戒,却没有违犯此戒条。但是,如果有轻视的念头,即使是别解脱戒中最轻微的戒条,比如过午不食,如果认为此戒并不可怕,继而胆大妄为,就犯此戒条。

三、瞋恨道友

宁玛派的观点认为:凡是入密乘者,都称之为金刚道友,都是犯戒的对境。而对在同一上师前接受灌顶的道友犯戒,其结果就更为严重。但是,作为道友必须具备密乘戒,如果对方已经失去密乘戒,就不属于金刚道友。

怎样作就算是犯戒呢?如果仅仅有瞋恨心,但是并没有打骂的行为,是不会犯根本戒的。但在瞋恨心的前提下,只要有打骂中的任何一种行为,都算犯戒。这里所指的骂,必须是在对方已经听见,并且了知自己在遭受辱骂的条件下,如果对方没有听见,比如耳朵失聪,也不算是犯根本戒。别解脱戒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犯妄语戒,也必须对方能够听见,如果对方听不见,也不算犯戒。

如果没有瞋恨心,只是出于利益对方的目的,就象母亲打儿子一样地打骂道友,就不算犯戒。

因此,犯戒的界限是:1、对境为密乘道友;2、对方具有密乘戒;3、明知对方是密乘道友及具有密乘戒;4、在瞋恨心的摄持下,并具备打骂的行为;5、如果骂对方,必须对方能听见并听懂。如果其中一个条件不具备,虽然有过失,但不算犯根本戒。

四、舍弃慈心

犯戒的对境为任何一个众生,而不是指所有的众生。也就是说哪怕仅仅是对一个众生舍弃慈心,都应当算犯戒。我们也知道,要对所有的众生都舍弃慈心是很难的。无论多么凶狠恶毒的人,都会有慈悲的对象,比如自己的父母、子女等等。所以,这里指的是任何一个众生。这条戒是比较容易违犯的,不能驾御自心的凡人,只要一冒火,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就会犯此戒条。

怎样算是舍弃慈心呢?如果发愿:即使我有朝一日能够度化他,能够利益他,也对他置之不理。或者是希望某一个众生远离一切快乐,恒时遭受痛苦,有这样的瞋恨心态就算舍弃慈心。平时吵架、打架,虽然会有暂时的瞋恨心,但不一定会这样发愿,只有极其下劣凶狠的人,才会有这种念头。

犯戒的界限有两条:1、对方是任何一个生命;2、不需要任何行为,只要有这样的发心就足够了。

小乘的经典中认为,生起一念贪心,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瞋恨心。因为他们认为:别解脱戒所禁止的杀生、偷盗、邪淫等等的根源,多数往往来自于贪心,而不是瞋心。大乘菩萨戒却认为,以一念瞋心所做出的行为,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贪心所摄持的行为。因为大乘的根本就是菩提心,而瞋恨心是与菩提心直接相违的。所以,在大乘中,瞋恨心是十分可怕的弥天大罪。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的根本戒。修学过大乘佛法的人,比如:闻听过《入行论》或者菩提心修法、四无量心修法的人,自己如果有一些体会,一般不会违犯这条戒。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我们一定要杜绝这种念头。

五、舍菩提心

胜义菩提心是不可能舍弃的,所以这里所指的菩提心,是世俗菩提心。具体地说,也就是愿行菩提心中的愿菩提心。因为,虽然舍弃了行菩提心,比如布施、持戒、忍辱等,但如果心中仍有为度化众生而成佛的想法,就不会犯此根本戒。但是,如果舍弃了为度化众生成佛的念头,就象一张纸被烧毁后,上面的字迹都荡然无存一样。所有的一切修持、一切努力,都随着这个念头的失去而土崩瓦解。如果因为懒惰或者遭受欺侮,比如自己本来一心一意地利益他人,却遭到他人的恶意中伤,就有可能万念俱灰地认为:度化众生太难了,我还是洁身自好,明哲保身,自己修行自己成就吧。如果有了这种念头,就违犯此根本戒。

在大乘中并不忌讳盗、淫、妄等行为,在经书中有很多与此有关的公案,如果纯粹是为了他人,不含有丝毫的自私自利心,就可以在这些方面有一些开许。《普贤上师言教》中也多次提到过类似的例子。行为上的犯戒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私心,如果心里藏着自私心,一心只为自己打算,那么大乘佛法的根源就已经从根本上断绝了。舍弃愿菩提心来自于自私心,自私心越严重,就越可能放弃愿菩提心。

我执并不是最可怕的,在有了凡夫的我执以后,如果能发誓:我就是要去度化众生,我就是要去利益众生,无论我具有多大的能力,我现在就要去做,这就是很好的,所以我执并不可怕。如果隐藏在精进修五加行、努力放生背后的目的,不是为了众生得到安乐,只是为了一己私利,为了今生来世的善报。这种发心,在大乘佛教中就象毒品一样可怕。无论这种念头出现于何处,与其相关的一切闻思修行都会被染污殆尽。本来生起愿菩提心就不是容易的事,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如果好不容易生起愿菩提心,却因此而化为乌有,才真是让人痛心疾首的遗憾之事。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戒。如果因为一念之差,而同时违犯两种戒是愚不可及的。我们要知道,如果舍弃了愿菩提心,就如同磁盘被格式化后,所有的信息都不复存在一样。自己通过多年的闻思修行所建立的一切功德,都会随之而彻底坍塌、尽付东流。所以,一旦有舍弃菩提心的苗头产生,就一定要毫不留情地将其掐断,万万不可铸成大错。

六、诋毁宗派

也就是诋毁自他宗派。关于这里所指的对境,也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自宗是指佛教,他宗是指外道。也就是说,即使毁谤外道也算违犯此戒。另一种说法认为,自宗是指密宗,他宗是指显宗。在自他宗派中,不包括外道。这两种说法中的第二种是正确的。

由此可见,此戒的对境,是指自声闻道至大圆满,所有大小乘的佛法,但不包括外道。

关于外道,经书中也讲过,众生的根器是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的,趋入解脱的途径也是五花八门的。我们不能控制别人的信仰,强迫所有的人通通都来学佛教,学密宗。所以,如果没有度化他众的必要,是不能任意毁谤践踏其他宗教的。这虽然不是犯根本戒,但却有着极大的危害。比如,如果在修密法的同时毁谤外道,本来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比如一两年内获得成就,却因为随意毁谤外道,而使解脱的时间一再拖延,十年、二十年,甚至拖至后世。

什么样的行为就可以称为诋毁呢?如果对某个教派具有瞋恨心,或毫无根据地信口雌黄,说某教派的教理不是佛所宣讲的,比如认为某部经典不是佛宣说的等等。当然,如果你有确凿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的看法,那么站在实事求是的角度上,说出你的观点倒也无妨。但是,如果随意言说诸如密宗并非佛所宣说之类的语言,即使他没有灌顶,没有趋入密宗,不会犯密乘戒,但也有很大过失。如果有了密乘戒,就无疑已经犯戒了。

诋毁他宗是否需要对方听见呢?有人认为,可能需要对方听见,但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看到明确的根据。所以,无论在对方是否能听见的场合,我们都应当注意,不可诋毁其他宗派。绝对不可谤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论典是否属于对境的范畴呢?如果是正确的论典,比如《中论》、《入行论》等等,虽然属于论典,但其真正的含义与佛所说的没有差别,如果随意毁谤这些论典,说其见解是一派胡言等,也违犯此戒。如果只是开玩笑,则不会违犯此戒。对整个经论没有信心是不犯戒的,只要没有诋毁的行为就可以。显、密、净、禅都是正法,绝不可诋毁。

在犯此戒的同时,也犯了谤法的严重罪业,也就是同时有两条罪业降临在自己的相续中。大家务必要规行矩步,三思而行,切忌毁谤佛法!这是第六条根本戒。

七、泄露秘密

所谓秘密,是指其他不了解密乘见解的人不能接受的,密宗不共同的观点、修法、行为。这样的做法并不是指密宗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缺陷和错误,害怕被他人了知。但众生的根基是不同的,在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向某些人透露密宗的一些超胜其他宗派的不共见解,反而会导致他人的反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往今来的历史也说明了这一点。一些深奥的法门在刚刚传播于世时,往往会遭受他人的误解。比如大乘佛法刚刚出世的时候,一些声闻道见识浅薄的比丘就竭力反对,认为大乘教法完全是标新立异,根本不是佛所宣说的;在汉地的禅宗刚刚诞生的时候,也是四面楚歌,众多的抱残守缺者都认为其见解纯粹是故弄玄虚;同样,在密宗刚刚出生于世的时候,也曾面临过个别显宗修行人的反对。在藏地也是一样的,中观应成派、时轮金刚、大圆满法刚刚流传于世的时候,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风霜雨雪,面临过重重叠叠的艰难险阻。“夏虫不可以语冰”,这正说明,由于这些新诞生的法具有不可比拟的独到超凡之处,才会高深莫测,让一般的孤陋寡闻、因循守旧者难以接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这些教法慢慢了解以后,就开始认同这些教法,也就对这些见解行为习以为常了。现在,有很多曾被大家争论不休的教派,在冲破种种障碍之后,都被公众所认可了,但是都必须经历一段过程。所以,他人的不认可,不但不能证明法本身的缺陷,反而往往是因为其本身的殊胜性所导致的。在与其根基不相应的情况下,就应该保密,不能随意向不明真相的人透露密宗的甚深见解与修法,这样就可以避免让这些人造谤法的罪业。反之,泄露秘密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如果没有遵守密宗的要求,而泄露了秘密,就会犯此戒条。那么,泄露秘密的对方包括哪几种人呢?1、是没有得过任何灌顶的人;2、如果泄露秘密之后,对方因不能接受深奥的观点,有可能产生邪见的人;3、虽然得受过灌顶,但只得过宝瓶灌顶的人,只能为其传授相应的生起次第修法。类似圆满次第、大圆满的修法,就不能为其传授;4、失毁密乘根本戒,却不愿忏悔的人。当然,如果失坏了密乘戒,却愿意诚心忏悔的人,不在此范围内。

另外,在以下六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会违犯此戒:1、泄露秘密的对方必须是以上所讲的四种人之一;2、对方必须生起邪见;3、明知对方会生起邪见。如果因为自己事先没有料到对方会生起邪见,而对方却生起了邪见,也不会犯此戒;4、对方必须听懂;5、没有特殊需要。比如,传法对象中的大多数,都能严护戒律、依教奉行,只是个别人的根基还不太相应,在此情况下,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可以考虑针对多数人而传授密法;6、所泄露的内容,必须属于密法不共同的观点、修法等。比如大圆满前行中的人身难得、寿命无常等等,不属于不共同的观点,如果他人对此生起邪见,就不算犯戒。

我们都没有他心通,不能对他人的想法洞若观火,只有通过别人的表情来判断对方是否已生起了邪见。这条戒虽然不是很容易毁犯,但是,如果随意对毫无密法基础的人讲说甚深见解,也有可能会犯此戒条。大家还是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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