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色法

《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讲记》 ︱ 智圆法师.讲授 ︱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触,十一法处所摄色。

第三色法,归纳略说有十一种:眼、耳、鼻、舌、身(五根),以及色、声、香、味、触、法处所摄色(六尘)。

心、心所所变相分,皆名为色。今且约内五根、外六尘,故但略有十一种也。

凡是心王和心所变现的相分,都叫做色。现在只是按内五根和外六尘来宣讲,所以略说为十一种。

眼耳鼻舌身五根,皆第八识相分。而各有二:一者胜义五根,即八识上色之功能,以能发识,比知是有,非他人所能见知。

眼、耳等前五根其实只是第八识的相分。每个根各分两种——胜义根和浮尘根。

一、胜义五根,指第八识具有能变现色法的功能。这是通过以果推因来证成的。果位存在五种识,这些识不可能无因而生,阿赖耶识上一定存在能生这些识的功能。比如有能认识物体形色和显色的眼识,从此可以推断,阿赖耶识上一定有能生这种识的功能,它是能生眼识的根本,所以取名为“眼根”。类似这样的五根,以凡夫心不能见,不能了知,所以称为“胜义五根”。

二者浮尘五根,即胜义五根所依托处,乃四大之所合成。众生妄计以为我身,实与外之地水火风无二无别,均是第八识相分耳。

二、浮尘五根,指胜义五根依托之处,它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合成。众生虚妄地认为肉体根身是我,其实无论眼根、耳根等都是由坚固性的地、湿润性的水、暖热性的火、动转性的风所合成,身的体性与外在地水火风没有任何差别。比如我们喝了外界的水,就换成了体内的水大,从体内排出汗液、尿液,又转成了外界的水大;呼吸是内外风大的转换;饮食和排泄是内外地大和火大的转换。从这里可以看出,内根身四大和外器界四大体性没有差别,这些都是第八识的相分。

就此第八识所变依正二报之相,眼识缘之,即名为色。此色即是眼识相分,乃托第八识之相分以为本质,自于识上变相而缘。喻如镜中之影,未尝亲缘本质色也。

第八识所变依报器界和正报根身的相分,眼识缘取这些所缘境——相分,就称为“色”。所谓的色其实就是眼识的相分。它是怎么出现的呢?以第八识的相分作为依托的本质境,然后,在自己识前变现所缘相分而缘取它。这些所缘相分只是本质境的影像,就像镜中现起的影像一样,所以在见境的时候,并不是亲自缘到了本质色。

比如第八识的相分——境上真正的那个山,作为本质境,然后在眼识前变现与之类似的影像,眼识进而缘取这个相分,在眼识前就显现了“山”,这个眼识前的“山”,叫做色。对应比喻而言,镜子前的物体,好比第八识的相分或本质色;依托这个物体,在镜子中现出与它相似的影像,就像眼识所缘的相分。由此可以了知:眼识所缘的只是影缘境,而不是本质境。

依正二报,动则有声。耳识缘之,自变声相。

依报的器界和正报的根身,这两种果报的色法,彼此摩擦、碰撞或运行时就会发出声音,耳识缘着这些本质境,而变现自己所缘的声音影像,就叫做“声”。

依正二报,具香臭气,鼻识缘之,自变香相。

依正二报,具甜淡等六味,舌识缘之,自变味相。

依正二报,具冷暖坚润等触,身识缘之,自变触相。

依正二报——器界、根身的显现,有香、臭等的气味,鼻识缘着这些本质境,而变起自己所缘的香影像,这叫做“香”。

依正二报——器界、根身的显现,有甜、淡等的六种味尘,舌识缘着这些本质境,而变起自己所缘的味影像,这叫做“味”。

依正二报——器界、根身的显现,有寒冷、温暖、坚固、湿润、粗糙、柔软等的触尘,身识缘着这些本质境,而变起自己所缘的触尘影像,这叫做“触”。

五尘落谢影子,并及表无表色,定果色等,惟是意识所缘相分,名法处所摄色。

色、声、香、味、触五尘灭去之后,落下的影子,加上表色、无表色、定果色等,这些都是意识所缘的相分,叫做“法处所摄色”。

它包括影缘境——五尘影像以及有表色、无表色、定果色等。为什么意识所缘是五尘的影像呢?眼等五识前显现的色、声、香、味、触所缘境,是刹那生灭的体性,识境相对一刹那就灭掉了,意识缘着这些相分留下的影像分别、回忆。而“有表色”是指身体弯曲、伸展、行走等的表现。“无表色”是指受戒时依靠传戒师的引导,在得戒时现起的戒体。“定果色”是指圣者菩萨在禅定中有大威力,能变出地、水、火、风等的色法。这些意识所缘的相分都是 “法处所摄色”。

盖法处所摄有二:一者心法,即五十一心所是也;二者色法,即意识所变相分是也。然五十一个心所,亦各自变相分。其所变相,随于心王,摄入六尘。

总的来说,法处所摄之法包括两类:一是心法,就是五十一种心所;二是色法,就是意识所变的相分。悭吝、嫉妒、谄诳等五十一种心所生起时,各自也会变出所缘的相分,所变的相分,则跟随心王,归纳在六尘中。

故除此十一色法,更无他色可得。则知色惟心王心所二者所现之影,明矣。

所以除此十一种色法之外,再没有其他色法。这样就知道,色法只是心王和心所现起的影像。

色声香味等一切种类的色法,不是心王的相分,就是心所的相分。比如物体颜色和形状是眼识的相分,各种声音是耳识的相分等。这也就是说,心外没有色法的自体,一切色法只是心王和心所所现的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