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备忘录·闻法行为
《系列四.祖师心髓4-大圆满龙钦宁体前行备忘录.闻法轨理(三)闻法行为》 ︱ 益西彭措堪布 译讲 ︱
纽西·龙多丹毕尼玛尊者 传授
阿琼仁波切 记录
益西彭措堪布 译文
二者行为分二:(一)如毒般应断之行为;(二)如药般应取之行为。
(一)、如毒般应断之行为 分三:1、器之三过;2、六垢;3、五不取。
1 、器之三过
所谓器的过失,譬如在一个有毒的容器中,无论倒入怎样的上妙汁液,都由于容器有毒而变成了有毒,同样,对于非器弟子,无论传多少法,不但不成烦恼的对治,反而成了烦恼的增添故。
这里首先要知道,耳根不专注听闻,就像容器倒覆,即使从上灌下汁液,汁液却并不入内一般,虽然身体住在说法场所,但是心未入于说法场所的缘故,耳根不能专注谛听上师的话语,导致连上师讲什么都不知道,所以需要耳根专注倾听。虽然耳根在倾听,但如果内心不持,也不会有利益,因为并未懂得文句和意义。所以必须在心中持住法。第三,如果夹杂烦恼的话,就会贩卖正法,以及在听法场所起贪嗔痴,将成积集恶业故,与烦恼相杂犹如毒品故。
这三者的对治,在经中说到:“善谛听闻,意思念之,当为汝说。”这就是佛在对阿难说:“你的等起不要杂烦恼,应当以耳根听文,意中持义,就为你宣说。”此外并没有说“等起和贪嗔烦恼相杂,耳根不专注,心中不持义,为你宣说”。因此须要在等起不杂贪嗔烦恼、意乐不离菩提心的状况中,以耳根听文、心中持义来谛听。
2 、六垢
六垢,指慢心、无信、不励力求法、外散、内收和疲厌。慢心的体相是,观待比自己低下者,自诩殊胜,使内心高举。自从有了慢心后,就对低下者生轻蔑、对高胜者起嫉妒、对平等者生较量,以此原因,“骄慢铁球,不沾德水。”再者,自从内心有慢之后,就不见自己过、不知他人德,因此是内心的垢染。其对治者,常认自己过,将自过揭露出来,常处低位,身着破衣,对于上、中、下三者都修恭敬。
无信者,指对于法及法师不起正信。其对治为:需要对于法和法师的无欺生起真实信心。
不励力求法,指得不得法都无所谓,对于法不励力求,就像在马前倒骨头、在狗前扔青草一样的心态。对治为:需要发起正法难遇和善知识难见之想,之后对于法的每一句义都生起励力求的欲乐。
外散者,由外散的门径会引生贪等烦恼的缘故,成为垢染。其对治为:需要向内收摄自心。再者,过于内收的话,会引起睡眠、昏聩、沉没的缘故,也是垢染。因此需要诸根悠闲放任,在心中出现了劲头再闻法。
疲厌的心态闻法,指讲法的时间过长等时,被饥渴和日晒雨淋等所逼恼,就极容易舍弃法和上师。因此需要在还没有积集舍法罪业之前,发愿永远不离正法和上师,如此印持之后再退出讲堂。
或者这样生欢喜心:过去我的生命都毫无意义地唐捐了,现在为了求得正法,如果能由病痛饥渴等代受一切有情的苦而闻法的话,在他方刹土须堕入金刚地狱的诸多恶业,于我等大师的刹土——南赡部洲此业增长地,仅仅由头痛就能清净的话,这下就能清净无量罪业、圆满无量资粮,多么令人欢喜啊!我要欢欢喜喜地闻法!
3 、五不取
五不取者,指与佛陀的教证法宝脱离而取。
第一,不思维法义而仅仅像听故事一样取佳妙动听的文句,或者说需要推敲词句后,取无意义的文句之鬘。
第二,有些说起来像是宁玛派大修行者的人,他们说“讲的只是文句表皮而已,应当了悟心的本面”,说完用手指指胸口后,不看文句而只取意义,是指这种承许。以上二者的对治是:应当文义联系起来持。
第三、不会义而取,指不了义取为了义,颠倒秘密意趣而取,以及与四依相违而取。其对治者:须要依法不依人。人有再大的名声,如果他的法不相应因果和大乘之道,那么仅仅依人是没有利益的;如果法相应大乘,则无论人如何都可以,因此须要依法。依法又须要依义不依语。义有了义不了义,须依了义。了义有智和识,须依智。
第四、颠倒而取,指颠倒受取法义。在领受密乘之法后,心想:“对于饮酒、双运、降伏等的行为,我可以受用了”,是指这一类的情形。其对治是:行为须要和阶段相连。也就是说,在获得等持的暖相后,说三个字就能转变酒的色香味时,或者已经获得能行诛杀、能由秘密内证使复活等的暖相时,就可以随应而行了。如果没有这样了知,还没有证得深密义就对须保密者胡作非为的话,那除了魔和日札魔这样的下场外,别无去处。
第五、错上下而取,指还没受取前行之前就做正行的讲闻,前行中对于共同外和不共内两部分的法要也是颠倒先后而取。其对治是,对于正等觉的正法,须要如阶梯般上下关联而取。
应取之行为:在依止四想中,“于自作病人想”,就是须要认识被自相续的因三毒、果三苦的大病所缠缚的这一自过。其他容易了解。
六度有闻、讲两类。本论中宣说了前者。讲法的六度为:不顾恋名利而说法,即是布施;不对他人作讥讽、轻蔑等恶行,即是持戒;数数请问而不起嗔恚,即是安忍;昼夜说法心无疲厌,即是精进;一心专注法义而不散乱,即是静虑;三轮清净,善能发起弟子闻思,即是般若。其余容易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