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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义广说

《宝性论讲记 一(未定稿)》 ︱ 弥勒菩萨 / 造颂 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 ︱ 益西彭措堪布 / 译科并编释

二、比喻:就是虚空,由不观待因缘而有,故为不生不灭,从永无变异的这一角度可以作如是比喻。佛在《陀罗尼自在王经》中说:“大地依水而住,水依风住,风依空住,而彼虚空无依住。诸佛子,此三种大变异无常,诸佛子,而虚空界常不变异。”因为地大、水大、火大都是观待因缘的有为法,所以都是变异性,凡是因缘造作的法,决定有生灭,决定是无常性,决定不是胜义的自性,决定不是心的本体。譬如我们有一台录音机,这就是由种种因缘造作的法,由很多条件组合而形成了录音机的相。这就说明因缘和合而形成了它的“生相”;然后在因缘还没有消散之间,各种原件正常的时候就有它 “住相”;但并非永恒不灭的法,当因缘消散时,这台录音机就彻底坏灭了,这就是它的“灭相”。所以一切有为法都有生、住、灭的三相存在,都是迁变性的。但是与此相反,无为法就不观待因缘而有,所以不会有生生灭灭的变化。这里讲虚空与心的自性有相似之处,因为虚空不观待因缘,就没有生灭变异,从这一角度描述心的自性亦复如是。

三、能立:心的自性光明法界是大无为法,不观待任何因和缘以及因缘和合。前面在成立众生具有法界如来藏的时候,已经引用了教证和理证来成立心的自性光明法界如来藏毕竟是大无为法,所以此能立的根据在第一宗法“心的自性”上面能以成立,这就是大无为法、本无迁变、不观待任何待因缘而有的法性如来藏。

四、所立:因为心的自性不需要观待因缘,所以本来就是远离因缘和合的生相、因缘相续的住相、因缘消散的灭相,这样就成立了不为生、住、灭三相所迁变“自性不变”的道理。本论所讲到的宗法、比喻、能立、所立,是一组足以成立“自性不变”既可靠又完整的理据。

佛在《放光般若经》中说:“般若无所有相,无生灭相。”《大乘起信论》中说:“真如自体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从本以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知衲禅师亦说:“真心本体,超出因果,通贯古今,不立凡圣,无诸对待,如太虚空,遍一切处,妙体凝寂,绝诸戏论,不生不灭,非有非无,不动不摇,湛然常住。”这是依靠教证理证来成立了心之自性常住不变的道理。

对上来所述:

①什么法是有生灭的?

②什么法是不生灭的?

③为什么是有生灭的?

④为什么是没有生灭的?

这些道理下文再进一步概述:

①什么法是有生灭的?有法显现就是有生灭的,客尘的非理作意和三种杂染就是有生灭的法,本来就是妄心,是生灭性,凡是以妄心所变现的一切法无不周遍生灭无常的本性。

②什么法是不生灭的?法性法界如来藏是不生灭的,也就是一切客尘所依——心的自性如来藏是不生不灭的。

③为什么有生灭?一切显现的有法,或以非理作意为因所产生的轮回法为什么有生灭的?因为客尘的诸法都是观待因缘而产生,都是依他而起的,所以决定是有生灭的法。

④所谓的法性或是自性清净的如来藏为什么没有生灭呢?因为心的自性就是不观待任何因缘而有的大无为法,所以就是不生灭、恒常不变的一种法。

若欲超出客尘轮回相的话,必须要通过出世间修道的殊胜智慧才能对治轮回客尘的迷乱法,或要想断除虚妄分别念,首先要遣除非理作意等,才能超出生死轮回,这样才能达到所谓的横超三界、出离生死,从而趋入不可思议的大般涅槃的境界。

子三、摄义:

心之自性为光明,犹如虚空无转变,

妄念所生诸贪等,客尘诸垢不能染。

这一偈颂是简单归摄客尘和自性的意义。譬如虚空不会被云雾转变,有云雾的时候,虚空不会变得染污,离开云雾时,虚空也不会因此变得更清净,因为虚空毕竟是无为法,是无法改变的本体,不会受到任何因缘的牵制。就象虚空没有改变一样,一切众生心的自性光明如来藏也恒时没有迁变,不清净的客尘也不会令其增加一分染污的法,客尘清净后也不会增加一分清净的功德。所以在众生不清净位的阶段,以非理作意所生的烦恼杂染、业杂染、生杂染等一切客尘障垢根本不能染污法性如来藏,因为自性是本来清净的缘故。

癸二、宣说彼等差别分二:

一、无变法性以生灭而空;

二、变异与三火相同。

子一、无变法性以生灭而空:

依于业及惑水等,不能令彼新生起,

以死病老猛烈火,亦复不能焚烧彼。

颂词前两句“依于业及惑水等,不能令彼新生起,”是指依靠如水蕴一样的业和烦恼,不能让心的自性光明法界重新生起,因为心的自性光明法界本来就是大无为法,不会有一种前无、后有的生相。相反,有为法有迁变性,具有前无、后有的生相,是以客尘法而显现的,故说业和烦恼或生杂染法都属于客尘的有为法,是无而现有的法,故曰“无而现故乱”。但是心的自性光明、法界如来藏本离一切生灭的现相,本是大无为法的本体,所以根本不会有前无、后有的差别相。

颂词中“等”字包括非理作意的惑、蕴界处的业,在心的自性上本来不会有新的生起,这是 “以生而空”的道理。

颂词后两句“以死病老猛烈火,亦复不能焚烧彼。”是指心的自性如来藏不会被无量的烈火(死火、病火、老火)所焚烧乃至毁灭,因为法性如来藏是大无为法,不可能随世间因缘而有任何的改变,不会存在前有、后无的灭相,就像虚空一样,以非理作意的种种邪见状态或以虚妄分别念的邪风不能吹坏,以业惑烦恼的水不能浸烂,以死老病的烈火不能焚烧,心的无变法性如来藏始终远离一切生灭相,根本不会存在前有、后无的灭尽相,这是“以灭而空”的道理。

这一颂合起来就是“无变法性如来藏”以“生灭而空”的道理,其本性本来就是“以生灭而空”的究竟胜义法。

一般凡夫分别心的境界当中,一切所见所闻都是有迁变的,是由因缘造作的生灭法,完全属于虚妄分别心所自现、假立而引起的一种欺诳法。实际上我等凡夫都是被假相所迷惑,被骗得苦不堪言,经常不自在地随迷乱假相所转,身心毫无自在,原来它是如此这般地迷乱跟虚妄,毫无自体可言,根本不可靠,从此要把握自己的相续,作到看破、放下,因此就不再触境生心,不再被假相所迷惑,如是才能令身心获得自在。因为这些假相毕竟都是业惑烦恼自现的产物,不可能有少分坚固的实义,凡是属于分别念的境界,只要能见到、能闻到、能体会、能触到、能感受到的都是属于生灭法,是观待种种的因缘而假有的,当因缘聚集时它就会以前无后有的方式产生,一旦因缘消散时,自然就会灭尽,这样一种忽生忽灭的客尘法,其自性为什么不空,一定是空无自性的法,无毫许堪忍的自体,是本来无生的大空性。

子二、变异与三火相同:

劫末地狱普通火,三者依次而对应,

死病老之三种火,应知彼等相似法。

这里讲的“三火”就是劫末火、地狱火、普通火,这三者的次第与我们凡夫身心上的三种变化情况可以相对应来理解。

首先能坏灭器世间的劫末火跟众生的“死火”相对应。因为众生处于死亡的阶段,就是生存的相续被毁灭,从有迁变的角度安立为“死火”。其“劫末火”也是能毁灭器世间,故与众生寿命迁变的“死火”相对应。

其次,能烧坏地狱,能令地狱众生相续生起痛苦的“地狱火”与“病火”相对应。

复次,以干柴等能燃烧的“普通火”主要与众生的身体相续逐渐迁变的“老火”相对应。当知以非理作意为因所引起的五蕴身而形成的变异与这三种火比较相似。

以上两个小科判的内容合起来,是指如同在虚空的无限领域中,器情世界一再地形成和坏灭,而虚空本身始终是不生也不灭的。同理,虽然在生死轮回中充满了不清净的众生,再再地经历各种不同的迁变,有种种苦乐的差别,还存在生老病死等的种种变化,但是心的自性光明如来藏本身没有丝毫的变化。所谓的“变化”只是客尘现相的一种变化而已,就象虚空中的浮云一样忽而生起忽而消失。同理,佛性如来藏就像虚空一样,既使如浮云般的三种杂染充满了相续,如天空般清净的佛性也不会有半点的变化,这就是不清净位中心的自性如来藏是不变的坚固义。无论众生怎样的轮回,再再地感受各种痛苦,或于一代代、一世世地造诸恶业,感受种种苦报,这样对如来藏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也不会因此变成不清净的法,其自性是本来清净的缘故。

众生不清净位的阶段,只是从现相的角度而言,因为众生相续当中存在种种客尘的障垢,从这一角度讲是不清净位,但是从胜义实相的本性来讲,如来藏的本性仍然是没有迁变的。这样的比喻和意义在《华严经》中讲得很具体。《胜鬘经》中也说:“世尊,生死者,以世谛故,说有生死。世尊,死者诸根坏。世尊,生者新诸根起。世尊,而如来藏不生、不死、不老、不变。何以故?世尊,如来藏者离有为相境界。世尊,如来藏者常恒清净不变故”。意即:(众生在生死轮回当中,不仅有生老病死的种种差别和感受,而且一切诸根也有新生、又有灭尽,这就是轮回的生死阶段。而如来藏的本性是不生、不死、不老、不变的殊胜法,因其是法性不是有法,所以如来藏就是恒常的、清凉的、永恒不变的殊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