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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重差别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五》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巳二、轻重差别分二:一、十业道轻重 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第二,显示轻重分二:一、十业道轻重;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以上显示了黑业道,下面显示业的轻重差别。业有事、意乐、加行、究竟四相,因此从事、意乐、加行等方面显示业的轻重差别。换言之,业是由各方面的因缘形成的,业的轻重也就由这些因缘来决定。

初中有五。

十业道的轻重可由五方面决定,即:由意乐故,由加行故,由无治故,由邪执故,由事故。以下以杀生为例,其余黑业依此类推。

午一、十业道轻重分四:一、杀业之轻重 二、其余九业之轻重 三、《本地分》所说重业之相 四、《亲友书》所说重业之相

未一、杀业之轻重分二:一、杀业之重者 二、杀业之轻者

申一、杀业之重者分五:一、 由意乐故重 二、由加行故重 三、由无治故重 四、由邪执故重 五、由事故重

酉一、由意乐故重

例如杀生,由意乐故重者,谓猛利三毒所作。

由意乐而导致杀业严重:由猛利贪欲意乐所作,由猛利嗔恚意乐所作,由猛利愚痴意乐所作。

酉二、由加行故重

由加行故重者。

由加行而导致杀业严重,分七种情况。

谓或已杀生,或正或当,具欢喜心、具踊跃心。

一、对已作杀生、正作杀生或将作杀生,内心踊跃,生起欢喜。

行善时具欢喜心、具踊跃心,善业的力量就很重。造恶时具欢喜心、具踊跃心,也使业力异常严重。

或有自作或复劝他,于彼所作称扬赞叹,见同行者意便欣庆。

二、自作或劝他作时,于所作杀业口中称扬赞叹,见造杀业的同行者,心中便欢喜兴奋。

由其长时思量、积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无间所作,殷重所作。

三、经长期酝酿思量、蓄积怨恨心后,才发起杀业,不间断地行杀,或以殷重心行杀。

或于一时顿杀多生。

四、从量上说,一时顿杀众多生命。

比如:以核武器瞬间造成大面积杀伤,或在屠宰场中,使用现代化机械设备,一按电钮便屠杀上百只猪牛,导致杀业严重。

或令发起猛利痛苦而行杀害。

五、行杀方式残忍,使生命遭受剧苦而行杀。

或令怖畏,作不应作而后杀害。

六、令被杀者心中恐怖,无所依投,首先对被杀者做种种不应做之后,再行杀害。

若于孤苦贫穷、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杀害。

七、由所杀对象是苦重之境,导致杀业严重。比如:被杀者孤苦贫穷、无依无靠或悲泣、乞求等时,对他行杀。

酉三、由无治故重

由无治故重者。

“无治”:未生起业之对治。比如:对罪业没有以四对治力对治,对善业没有生起嗔心、邪见等违品。此处指由不具杀业的对治,而致使杀业深重。这就像生病时没有对治病因,使病情发展严重一样。

“由无治故杀生业重”有如下五种情况:

谓不能日日乃至极少时持一学处。

一、每天下至不能以极少时间受持一分学处、修一善法。

即每天从早到晚都在造恶中度过,因此恶业十分严重。

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斋戒。

二、不能在半月或初八、十四、十五等日受持一分斋戒。

《普贤上师言教》上讲到一个屠夫白天杀生,夜晚受持斋戒。后来他堕入鬼道时,白天受苦,夜晚享乐。这是凭一分善业,使业报相对减轻。如果连一分斋戒都不能受持,毫无对治,恶业就极其深重。

于时时间,惠施修福、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业等。

三、每天各时辰中,不能布施修福,又不能在身语上做问讯、礼拜、迎送、合掌等的恭敬善业。

当今时代,礼法沦丧,在所谓文明的人类社会中,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供养等的善规正在逐渐消失,致使黑业极为深重。

又亦不能于时时间,获得增上惭愧恶作。

四、不能时时获得猛利增上惭愧,对所作的恶业生起惭愧、追悔之心。

又不能证世间离欲 [1] 或法现观 [2]

五、不能证得世间离欲、压伏粗分烦恼,或不能证得出世间四谛十六行相现观、断除烦恼,不具足此等罪业对治。

由于不具足以上对治,致使杀业严重,即:一方面猛利造业,一方面又毫无对治,因此恶业如同森林中的猛火,在没有任何灭火的对治下,只会越烧越旺。

酉四、由邪执故重

由邪执故重者。

由于执持邪见,而导致杀业严重。

对此举两例说明:

谓由依于作邪祠祀,所有邪见执为正法,而行杀戮。

第一例:古印度的外道(现在也有)认为,以杀羊等祭祀能得福德或升天,由于执黑业为正法,致使肆无忌惮地杀戮。

或者依止邪论认为,某种族下劣,必须将其消灭以保证人类种族的优质。一旦被灌输这种邪见后,人们会被邪见蒙蔽,而大肆屠杀其他民族。

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

第二例:入邪教者认为:鸡鸭鱼等畜生,是造世主化现给人类的食物,即使杀了也没有罪过。或者无宗派者认为:旁生天生是供人食用的,杀鸡、杀羊作为食物,哪里有罪过?多数执断见的现代人都有这种邪执。

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杀害。

诸如此类,都是依于邪见而行杀害,因此是严重的杀业。

酉五、由事故重

由事故重者,谓若杀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长委信 [3] 有学菩萨,罗汉独觉,及知如来不能杀害,而以恶心出其身血。

由于事而导致杀业严重,即相对于形体小的旁生,杀大旁生业重;相对于恶趣众生,杀人或杀成人相者(胎儿)业重;相对于一般关系,杀父母、兄弟、上师、委信业重;相对于凡夫,杀有学道菩萨、阿罗汉、独觉业重;或者,如来法尔不可杀害,却对如来有杀害心,以恶心出佛身血,杀业极其严重。

申二、杀业之轻者

违此五因,为轻杀生。

与以上所说意乐、加行、无治、邪执、事等五方面相反,就是轻微的杀生,即:意乐轻——非以猛利三毒意乐所作;加行轻——不具踊跃心、不作称扬赞叹、不令受剧苦等;有对治——能以四力忏悔、修集福业、证得世间离欲等;无邪执——不执杀生为正法等;境轻——杀害小旁生等。

未二、其余九业之轻重分二:一、由意乐等之轻重,同杀生所说 二、由事之轻重

申一、由意乐等之轻重,同杀生所说

余九除事,如其杀生轻重应知。

其余九种黑业除事之外,在意乐、加行、无治、邪执等方面的轻重差别,与杀生中所说相同,应如是知。

比如绮语,由意乐故重,即以猛利愚痴意乐等而说绮语;由加行故重,即说绮语时具有欢喜心、踊跃心,长时不断地言说等;由无治故重,即不能一日之中以极少时间受持一学处等;由邪执故重,即将信口开河执为人身拥有的权利等,为此邪见蒙蔽而说绮语。其余黑业依此类推。

申二、由事之轻重分二:一、由事故而成重罪 二、由事故而成轻罪

酉一、由事故而成重罪分九:一、由事故而成不与取重罪 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 三、由事故而成妄语重罪 四、由事故而成离间语重罪 五、由事故而成粗恶语重罪 六、由事故而成绮语重罪 七、由事故而成贪欲重罪 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 九、由事故而成邪见重罪

戌一、由事故而成不与取重罪

由其事故重不与取者,谓若劫盗众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盗孤贫、出家之众及此法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若劫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所有财物。

由事而成不与取重罪,有如下情况:一、抢劫或偷盗众多财物或价值昂贵的财物;二、所盗为委信者的财物,即他人对自己信任,却劫盗他的财物;三、劫盗苦境的财物,如劫盗孤儿寡母、贫困者、残疾人等的财物;四、劫盗内、外道出家人的财物,及劫盗修习内道正法僧人的财物;五、闯入城市拦路抢劫、大规模劫盗等等;六、劫盗圣者财物,如劫盗小乘有学圣者、阿罗汉、独觉阿罗汉及僧众、佛塔的财物。


[1] 世间离欲:《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二说:“云何名为由世间道而趣离欲?谓如有一于下欲界,观为粗相,于初静虑离生喜乐,若定若生,观为静相。彼由多住如是观时,便于欲界而得离欲,亦能证入最初静虑。(比如:对下地的欲界观为粗相,对初禅离生喜乐观为静相,由数数安住此观,就能于欲界离欲,也能证入初禅。)如是复于初静虑上,渐次如应,一切下地观为粗相,一切上地观为静相。彼由多住如是观时,便于乃至无所有处而得离欲,亦能证入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如是名为由世间道而趣离欲。(同样,在初禅以上,渐次地对应,将一切下地观为粗相,将一切上地观为静相,通过数数安住此观,便能于下地离欲,证入上地。)”

[2] 法现观:指四谛十六行相现观。

[3] 委信:《瑜伽师地论》中译为“归投委信”,即诚意归投之人或对自己委托信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