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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之法 >> 《俱舍论》讲记 第10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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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讲记 第10课
智慧之法
智慧之法
2021-01-19
《俱舍论》分了八品,现在学习的是第一品分别界。十八界的内容有一些细致的分类,如果能够了解,就会更加通达十八界。因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属于轮回的基,如果要获得解脱,怎样在蕴处界当中发菩提心,抉择无我,抉择本基的空性,抉择密宗的平等、清净,或者五蕴就是五佛等内容都是以这个基础展开的。如果蕴界处没有修好,或者没有通达,那么我们在抉择上上法要的时候,心中也不是特别的清楚。如果把蕴界处搞清楚了,有了一个很好的铺垫,再抉择空性、如来藏都可以了解。
世俗谛中的“五蕴”就是集聚的意思,“处”就是门的意思,十八界的分类前面已经讲了。如果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地分析、观察,就可以其基础上了解我是不存在的,所谓的轮回就是一个集聚而已,外面我们所耽著的显色形色、声音等都是微尘组成的,微尘也是自己的业形成的。
所以《俱舍论》的内容都是和我们的解脱道息息相关。我们学习的时候,必须把该懂的弄懂,该记的记住。一方面我们是一个学习的人,学《俱舍论》就要把术语、意义搞清楚;另外我们也是修行人,应该把《俱舍论》中表现出来的意义,放到自己的修行当中。《俱舍论》或直接抉择了如何引发我们出离心、菩提心、无我空性正见,或是间接抉择的,没有一个是和解脱道没有关系,只不过有些比较直接一点,有些比较间接一点。《俱舍论》等所有的法要和我们解脱道都有关系。
下面继续学习。
内在十二除色等,所谓法界为有依,
余者相应亦有依,不做与做自之事。
颂词讲到了两个意义,第一句是第一个意义,讲到十八界当中,内界、外界是怎么分别的;剩下的三句是第二个意思,讲到在十八界当中,哪些属于有依,哪些属于相应。
首先,哪些是内,哪些是外。“内在十二除色等”,所谓内界的法就是六根和六识所包括的内十二界。然后“除色等”,色、声、香、味、触、法是外界。这是内和外进行分别的。
眼根、耳根乃至于意根都属于有情心相续所摄,或者说这些是内的法;眼识、耳识乃至意识也属于内界所摄的,所以六根界和六识界属于内法;色声香味触法,眼根、眼识的对境色法,耳根、耳识的对境声音等属于外界。
六根是有情相续所摄,做为六识的所依、增上缘,根和识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把它们安立在内中没有任何问题,比较容易理解。然后色声香味触五种对境,属于外也是比较容易理解。不太容易理解的是法界,因为其中有很多心所法,如受蕴、想蕴、行蕴,把这些法包括在外界当中可能我们会有点难以接受。因为心所也是和心俱起的法,属于心识的部分,为什么把它放在外界当中呢?
虽然属于心识,但是这些心识毕竟是所缘境,比如受蕴、想蕴和行蕴等心所法是能缘所缘当中的所缘。从能缘所缘的侧面来分析的时候,能缘就是内,和我们关系亲近一点。而所缘的法必定是所缘,从所缘的角度来讲,和有情的关系不是很亲近,稍微疏远一点。
在法界当中无表色等无为法,作为所缘境、外界,理解起来比较容易一点。就是这个心所法不容易理解。心所法应该是我们内心当中所摄的,不可能在外面的石头、汽车上有个心所。但此处把它安立成外主要是从所缘的角度。如果已经分开了能缘所缘,能缘就是近的,属于内,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所缘的东西要疏远一些,就把它安立成外。
有些是从有情相续、非有情相续所摄来直接理解;有些是从能缘、所缘的角度来讲,所缘的法疏远一些,能缘亲近一点,所以把能缘的法安立成内,把所缘的法安立成外。
下面再学习十八界当中,哪些属于有依,哪些属于相应。有依和相应是什么意思?
在玄奘法师的译本,还有汉地大德的《俱舍论》注释中所谓的“有依”叫做同分,“相应”叫做彼同分。同分是此处的有依,彼同分就是此处的相应,“余者相应亦有依”,有依和相应翻译的不同,但意义是一样的。
正在做自己的业,发挥自己作用的时候,叫做有依。正在看色法的眼根叫做有依根,因为眼根正在起作用,正在看色法,做自己的事情的根叫有依;外境的色法正在被眼根所看的时候,叫做有依境。反过来讲,如果眼根没有发挥眼根的作用,没有做自己的事情,没有看色法,那么这时候的眼根叫做相应。本来应该去取色法,但是没有取,叫相应;外在的境没有被眼根所缘,没有做产生眼识的事情时,这个境叫做相应的境。
正在做自己的事情,发挥作用的时候,叫做有依。没有做自己的事情,叫做相应。在注释当中也提到了什么是有依,什么是相应。
了解了有依和相应之后,需要分别十八界当中哪些是有依,哪些是相应。“所谓法界为有依”,在十八界当中,只有法界是纯粹的有依,只有有依没有相应。法界做什么事情?前面说了,有依一定要做自己的事情。法界所做的事情就是产生意识。法界中的法不间断的做产生意识的事情。在凡夫位产生凡夫的意识,不管是颠倒的非理作意,非颠倒的如理作意,还是其他无记的意识,反正法界不间断的在这里做。以前的法界已经做过了,未来的法界还会做,现在的法界正在做。法界会产生凡夫的意识,还会产生圣者的意识。圣者的意识也是因为法界不断出现的。
圣者的修法有很多,有时候观诸法无常,观完后,了解诸法是无常的,有时候观察身体不净,有时候是观无我。在注释当中以无我为例,诸法都是无我的,意识所缘的境,所观察的法都是无我,所以产生了无边的无我意识。
法界一直在产生意识,不是做产生凡夫意识的事情,就是做产生圣者意识的事情,它没有一个空闲的时候。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法界是纯粹的有依,它没有相应。
在小乘和大乘当中,有漏、无漏是有差别的。比如大乘出定位称之为有漏,入定位称之为无漏。按照这个标准来讲,入根本慧定的时候,没有丝毫的分别,心识都是没有的。但在小乘当中无漏的识是无常的自性。比如无我,即便证悟了无我,这个无我也是属于心识,在心识当中了解了无我而已。在小乘当中讲,一切无所缘或者离开一切心识的自性,真正观察的时候,只有无为法,但是无为法当中虚空无为也不是这样的,抉择灭、非抉择灭都只是一个不生的状态。像大乘教义中完全泯灭了一切四边八戏那么高的智慧,小乘当中的确没有。比较相近的就是抉择灭,但是和大乘当中的无分别智还不一样。大乘当中无分别智慧是一种智慧,不是一种心识,但是在小乘当中是一种无漏的心识,是没有我的执著,没有颠倒分别念等。
所以在小乘当中,无漏的智慧也是法界的一部分,意识缘法界,比如慧心所等。慧心所当中有无我、无常等等很多智慧,从这个角度来讲,它也有对境,缘了无我之后,就会产生无我的意识。因为法界一直都在做自己的事情,所以唯一属于有依。
“余者相应亦有依”,剩下的十七界不像法界一样,剩下的既有相应,也有有依。
“不做与做自之事”,所谓的相应是不做自己的事情,有些时候它没有做自己的事情;有依是做自己的事情。
第三句的“相应”对照第四句当中的“不做”自己的事情,“有依”就是对照第四句当中的“做”自己的事情。做自己的事情叫做有依,不做自己的事情叫做相应。
剩下这些法,有些是相应状态,有些属于有依的状态。以诸根为例。如果现在的眼根正在见,那么这时候的眼根叫做有依根。过去它已经见过了,虽然是过去法,但是过去曾经见过,这也算有依,见过都算;如果眼根在未来将要见,也是属于有依的。不管是已见、正在见或者以后会见,过去曾经做过,现在正在做,未来还会做,只要见色法就是做了自己的事情。虽然未来还没有到来,但是如果眼根在未来会见到色法,那么这时候它就在做自己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来讲,安立为有依,这个根叫做有依根。眼根、耳根,乃至于声根,眼界乃至于声界,都可以以此类推。
“相应是指眼灭已见、灭正见、灭将见以及未生之法四者”,“灭已见”是过去没有见,过去的眼根已经见过了是有依;“灭正见”,即现在也没有见;“灭将见”,即未来也没有见;或者“未生之法”,即因为某种因缘眼根并没有产生,以上四种叫做相应,因为它根本没有做自己事情的缘故。
对于过去的法它没有见,对于现在的法没有见,对于未来的法没有见,叫灭已见、灭正见、灭将见。或者有些地方解释为,眼根坏掉了,以前坏了,现在正在坏,未来将会坏掉,这样也可以理解,意义都差不多。还有一个未生之法,即缺缘不生。因为缺少因缘,眼根没有产生,根本见不了,这时候可以称之为相应。
所以眼根乃至于声根等都是有相应的。
外在的五界,色声香味触也是这样的。过去已经被见到的、未来将被见到的、现在正被见到的,都属于有依的境。如果没有见到,不叫有依的境。
从我们的心识角度分析,可以有过去没被见、现在没被见、未来也不会被见的情况。过去的色法没有被见到,叫做相应的境;现在的色法没有被见到,比如现在我们在这里听法,没有见家里的色法,这些色法也可以叫做相应的境;未来可能有些色法也不会被见到,其色法本身叫做相应的色法;还有一种未生的法,色法本来就未生,缺缘不生,没有本体不可能被见。
以上是有色的内五界、外五界,从眼界到触界之间,我们可以这样分析相应和有依。
剩下的心法,比如从眼识乃至于意识,还有意界,这是七心界。已经存在的这些法都是属于有依的。只要心识存在,一定是要缘对境的。我们说眼识存在,已经有了的时候,眼识肯定是缘了对境,绝对是做了自己的事情。所以此处讲七心界的有依和相应没有前面那么复杂。前面分了好几种,相应在眼根来讲,有灭己见、灭正见、灭将见、未生之法四种状态,但是在七心界当中没有四种,只有一种。过去的心识产生一定是缘了它的对境,不带境的心识是没有的,眼识已经产生了,但眼识里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这不叫眼识,不可能有这种情况。所以只要眼识产生,肯定要带境,要缘它的对境,所以只要产生了眼识,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一定要做自己的业。
只有一种情况是相应的,就是没有生,缺缘不生。某种因缘没有产生,它不可能做自己的事情。所以从七心界的角度来讲,只有未生之法是相应。相应没有四种情况,只有一种情况,即眼识、耳识、意识等没有产生,叫做相应;如果产生了都是有依。
所以只有法界是恒时做自己的事情,其他有时候属于有依的,有时候是属于相应的。做自己的事情叫做有依的根,不做就叫做相应的根,是这里的一个术语,后边还会提到这个问题。
丙六、见断等分类
十八界当中,哪些是见断,哪些是修断,哪些是非所断,三种情况。见道所断简称见断,修道所断叫做修断。既然是见道所摄,那么到底见了什么?在见道的时候,只是见到了苦集灭道四谛的本体,没有颠倒,四谛如何存在,他就如是地见到。比如苦谛当中的法,如理如是地见到了无常、苦、空、无我,没有缘苦谛当中的无常见为常,苦见为乐等颠倒,而是如理如是地见到了苦谛、集谛、灭谛、道谛的本性。四谛十六行相当中的法如何存在,就如是见到,没有颠倒的成分叫做见道。在小乘当中,是见四谛的本性。虽然大乘也是见四谛的本性,但主要是见到万法人无我、法无我空性的侧面安立的。
所谓的见道,就是见到了四谛本身的状态,没有任何颠倒。在要见谛
[1]
之前,有些障碍需要断除,或者获得见道之后,什么样的障碍断掉了,没有了,叫做见断。
见道所断的法叫见断,剩下的法不是见道所断的叫做修断。见道之后,趣入修道。前面讲了十六刹那的本性中,前十五刹那都是见道的本性,第十六刹那趣入了修道,在修道过程中,还有一些烦恼的自性要断除,叫做修道所断。见道所断、修道所断都是束缚,断掉之后,可以获得见道,或者修道。
还有一些无漏智慧不是所断,既不是见道所断,也不是修道所断。修道所断断掉之后,就会趣入到无学道,没什么可断的了,获得阿罗汉果等。
见断和修断之间有个差别,见断主要断掉的是什么呢?断掉一些比较粗大的。汉地大德说,见断主要断掉的是迷理,对于四谛的道理方面不清楚,也是烦恼;修断主要断掉的是迷事,不是对四谛的道理有不清楚的地方,主要是对事情本身产生烦恼等。
见断主要是第六意识有些颠倒的认识,断起来就比较快,十五刹那一下子就断完了,速度很快,很多时候一个刹那当中包括十五个侧面或十六个侧面,只是一刹那马上到修道。小乘讲是十五个刹那,也是很快的,就可以把见断断完。因为见断只是对道理方面的迷惑,比较容易断,只要你见到了四谛,一下子就断完。所以十五个刹那当中,什么是对苦谛的苦法忍、苦法智,然后苦类忍、苦类智,一刹那中一个一个认识就都断掉了,对欲界、色界、无色界,都可以断除。
见断或者修断大概可以这样安立,下面还要继续分析哪些是见断,哪些属于修断。
十色五识修所断,最后三界具三种,
首先“十色五识”,十种色法就是内的眼根等五根,外边色、声、香、味、触十种色界,“五识”是和十色相对应的五种识,眼根缘色产生眼识,耳根缘声音产生耳识等,共十五种法,十五种界属于修所断。
“最后三界具三种”,“最后三界”是意界、法界和意识界。“具三种”,既有见断、修断,也有非所断。
我们一定要知道,眼根、耳根
……
色、声
……
乃至于眼识、耳识
……
这些法里面没有见断。不是说见谛之后,我的眼根断了,没了,然后耳根也没有了。十色五识不是见断,是修所断。
修所断当中还有其他的安立方式,到底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断的?有时贪欲、嗔恨等烦恼当你产生对治的时候,就没有了,消失了。这个断就是修断方面的有漏法,不是把你的眼根、耳根等消灭掉,而是烦恼对你的眼根、耳根等等有些束缚,如果你断掉了烦恼之后,就没有束缚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叫修断的安立。最究竟来讲,即便获得阿罗汉果位之后,眼根、耳根,或者色、声,或者眼识、耳识都还存在的,所以并不是产生阳光之后,黑暗就消失了,当你产生智慧的时候,贪欲心就没有了,不是从这个角度断掉的,而是通过离开它的束缚的角度进行安立的。
最后三界具有三种,首先是具有见断。所谓的见断前面讲过是对于四谛的迷惑。是不是有唯一的一个法叫迷惑呢?不是,这里有很多种烦恼,叫八十八随眠,有些地方叫八十八识,是见断所摄。这些烦恼的根本是什么呢?就是前面讲的五利使和五钝使。贪、嗔、痴、慢、疑五种,还有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五种见,叫做十种烦恼。十种烦恼当中缘苦、集、灭、道分别安立,有欲界、色界和无色界。
首先是欲界当中是按苦、集、灭、道分的。在苦谛里,十种烦恼都是俱全的;集谛里有七种烦恼,没有身见、边见和戒禁取见三种;和集谛一样,灭谛下面也是七种;道谛里加一个戒禁取,有八种。所以在欲界对四谛所产生的烦恼当中,苦谛有十种,然后是七种、七种,再加一个是八种,共三十二种。
然后色界和无色界,其烦恼当中没有嗔心,所以嗔心要去掉的。在欲界的苦谛下面的十种烦恼在色界和无色界当中只有九种;然后在集谛下面,去掉欲界七种中的嗔恨,就是六种;灭谛中只有六种;道谛下面又加了一个戒禁取,所以欲界是八种,这里是七种。色界、无色界每个下面少四个,最后加起来,三十二再加上后面的法,最后就是八十八种。
其实八十八种烦恼根本就是十种,贪、嗔、痴、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只不过这十种烦恼在四谛当中配的时候,有些是十种,有些是七种、八种,色界当中没有嗔恨,去掉一个,九种、六种、六种,然后是七种,这样下来的,所以最后加起来,见道所断有八十八种烦恼,这方面叫做见断。
最后三界的时候,因为它具有自己的心识,缘法界的时候,自己的意识当中具有这么多的烦恼,所以在意界、法界和意识界当中,可以存在八十八种烦恼,最后在趣入见道的时候,八十八种烦恼一下子就都断掉了。大乘当中讲在初地的时候,见到二无我空性之后,遍计的烦恼全部断掉了,根本不需要修行,一见就断,只要见到真谛自然就没有了。对于道理方面的迷惑是这样的,只要你知道了道理,疑惑就不会再存在。而且此处的了知和我们平时所讲的了知不一样,它是真正的无漏智,见到了四谛的本身去了知的。我们见到之后,会不会再退回来呢?这是绝对不会的,当它真正见到四谛的真性,永远不会再退失,不会再迷惑。
后面学习贤圣品,讲阿罗汉的时候,八种阿罗汉有一种叫退法罗汉,就是说得到罗汉果之后,有些钝根者突然会产生烦恼,从罗汉果当中退失,变成二果、三果,但是绝对不可能退到凡夫的,后面还要讲这个问题。他真正见谛之后,永远不会再退失,不会重新再产生对四谛的迷惑。一见道的时候,一下子就了解了四谛,所有见断只有一刹那。
虽然八十八种烦恼看起来特别多,但是刹那之间全都没有了,不会再存在。和八十八种烦恼相应的法,还有彼等之法相,得等都是一起的。如八十八种烦恼各自都有一个得,这些得也会同时遣除,也属于见断所摄。还有法相
[2]
,就是一切有为法的法相,即生住异
[3]
灭。我们平时讲得最多的是生住异灭,有时会把异去掉,讲生住灭,更略的说法是把住也去掉了,即生灭。一切的有为法都具有生住异灭,烦恼也是有为法,当然是生住异灭的法相。所以法相和得都属于见断。
把这些见断取完之后,剩下的法就是修断。修断的时间要长一些。见断一刹那就圆满了,但是从大乘的角度来讲,修道比较长,见道之后,剩下到十地之间都是修道。小乘道也是这样的,预流向十六刹那之后就到了修道预流果,从预流果开始,然后一来向、一来果、不来向、不来果,乃至到阿罗汉向的末尾都是修道。阿罗汉果现前的时候,才是无学道。所以修道比较长。
修道修什么,为什么叫修道呢?在见道的时候已经见到了真相,之后还要反复缘所见到的真相,反复去修持,让它所认知的真相越来越圆满,这方面用的时间比较长,所以叫做修道。所修的东西就是见道所见到的,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其他核心的。虽然有支分的修行,但是所修的核心东西就是在见道的时候所见到的本性,缘这个真谛不断地去修,反复去串习。在不断的串习的过程中,修道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和它相反的障碍次第灭尽了。
修断还有其余安立的方式,一般来讲有十种烦恼作为它的修断,分了九九八十一品。首先欲界分了九品,像以前我们学中观的时候,分为上中下,上中下又分三品,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乃至于下上、下中、下下。首先断第一品,然后次第次第断。
色界有初禅、二禅、三禅、四禅,每一禅都有自己的烦恼要断,所以每一禅当中又分为九品。无色界有四种,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每一个分九品。
欲界算一个,四禅算四个,再加四无色,共九个,每一个都有九品,所以是八十一种所断,断掉的是八十一品。相当于他的证悟达到一个层次就断一品烦恼,把欲界的烦恼断掉之后就进入断色界的烦恼。在初果的时候,主要断欲界的烦恼。欲界的烦恼断完之后,通过自己的修道力,不会再来欲界受生。初果在欲界当中还要七返;到了一来果,他相续当中剩下的烦恼还够他来欲界一次的。如果欲界的烦恼全部断完了,没有因了,就不会在欲界受生,证果也是在色界或者无色界。
是不是所有三果四果必须在色界?这不一定,也可以在欲界当中以欲界的身体断烦恼,入灭之后趣入到涅槃当中。但是如果你通过次第修上去,已经生到色界了,在色界当中,没有欲界烦恼的时候,不会再来欲界受生,会用色界或无色界的身份去证悟阿罗汉。
虽然里面有八十一种烦恼,但是其本性并不多。前面说见断的时候有十种烦恼,在修断的时候,所生的烦恼没剩几个了。因为五利使
[4]
在见道的时候已经断完了,没有了。修道成了圣者的时候,不可能还有萨迦耶见、不相信因果等邪见,常见、断见、外道的见取见、戒禁取见都没有。这时只是剩下五钝使
[5]
,其中的怀疑也没了,因为在见谛的时候,已经见到了真谛,疑也没有了,只是剩下贪欲、嗔恨、愚痴和傲慢。所以欲界当中就是这四种根本烦恼,分为九品来断。断完之后,到色界还要去一个,因为没有嗔心。色界只有贪、痴和慢,无色界也是这样。欲界有四种,色界三种,无色界也只有三种,加起来只有十种。
平常我们算的一百零八种烦恼,前面见断的八十八种,再加这里的十种,有九十八,下面我们还要学随眠品,再加十种缠缚,加起来就是一百零八种烦恼。
在三界当中也有非所断的,就是无漏法,在法界当中具有无漏的自性。即便没有真正进入见道、修道,也有非所断。比如抉择灭、非抉择灭、虚空无为,这些在法界当中具有的,本来不是所断。还有当你获得圣者果位之后,圣者见道的智慧也不是所断。所以也有不是修断的,也有不是见断的,有些是无漏的自性,绝对不是所断。
下面我们看一个辩论。
非烦恼性非见断,乃色非六非为生。
讲完之后,有些观点说,异生凡夫和恶趣的身语业应该是见断。
为什么凡夫应该是见断?因为当获得见道时就是圣者的身份了,不再是凡夫,灭尽了凡夫的身份,虽然内心当中的烦恼还没断尽,但是他已经是圣者身份了,三界的烦恼没有断尽,因为他内心当中欲界,还有色界、无色界的烦恼所断还没有断掉,还不是出三界,所以应该是见断。
还有当获得见道的时候,自然获得无漏戒,永远不可能再有犯戒律的情况出现,所以堕恶趣的身语之业在见道的时候也断了,所以恶趣的身语之业也应该是见断的。
虽然得到了见道之后的的确确凡夫的相续没有了,不会再有恶趣的身语之业了,但是这些不是见断。首先讲到不是见断的根据——“非烦恼性非见断,乃色非六非为生”。这里反过来也讲到了,见断需要具有的一些条件。
第一个是“非烦恼性”,因为前面所讲的异生凡夫或身语之业等,真正来讲是非烦恼性,而真正的见断应该是烦恼性的,迷的是世间的道理,所以它应该是一个烦恼的自性,因此非烦恼性不是见断。假如有一个法不是烦恼性的,比如十色五识是有漏,但不是烦恼性的,我们不能说眼根、耳根是烦恼的,眼识、耳识也不能说是烦恼的,有漏不等于烦恼。从某个角度来讲,它的异名也可以理解为烦恼,但是从这里讲的一定是贪心、嗔心方面的烦恼,所以它不是烦恼性的,而见断一定是烦恼性的。
第二个是“乃色”,色法不是见断的。十色五识当中也是讲色不是见断。
第三个是“非六”,即五识,不是第六识,对照第一句“十色五识修所断”。所有见断烦恼都是以第六意识产生的,第六意识缘四谛之后,生起了颠倒执著,才产生这些烦恼,“非六”主要是讲五识。“非为生”,这个烦恼是第六意识产生的,既然不是第六意识,就不可能通过第六意识来产生烦恼,五识不是第六意识,所以以五识本身也不会产生烦恼。
以上三个条件讲完了之后,我们返回头来看对方的观点,凡夫是见断。凡夫是不是烦恼性的?如果凡夫等于烦恼,那么有些人修世间禅定可以把烦恼压住,远离了贪欲之后,应该不是凡夫了,因为他内心当中已经不具有烦恼了。凡夫也不是善法的自性,如果凡夫是善法的自性呢?当有些人断了善根的时候,这个人就不是凡夫了,如果不是凡夫不就解脱了吗?所谓的异生凡夫不是有记的,凡夫本身既不是染污烦恼性的,也不是善性的,是一种无记,非烦恼性的缘故,就不是见断的,因为所有的见断都是属于烦恼的自性产生的。
然后“乃色”是对照恶趣的身语业。所谓身体的业是什么?前面我们讲了,它是一种色法,身体的有表属于色法的自性。然后声音语言的有表业也是属于色法。如果恶趣身语本性是一种色法的自性,“乃色”肯定不是见断的。
以上讲到了观察异生凡夫不是见断,然后恶趣身语业不是见断,从两方面安立了它的自性,都不符合必须是烦恼性等条件。所以凡夫不是见断,恶趣的身语业也不是见断。
丙七、见与非见之分类
安立什么是具有见的本体,什么是不具有见的本体。
眼与法界一部分,即说是见有八种,
五识相应所生慧,无计度故非为见。
“眼与法界一部分,即说是见有八种”,第一个是眼界或者眼根,当然是可以见的。
此处的颂词和下面的颂词逐渐也要引发辩论,我们平常见色法的时候,到底是眼根见色法,还是眼识见色法,是根见还是识见?有部的观点很明显就是根见,其他有些观点是识见,后来有些经部的论师调和说是根识合和而见的。
这里讲眼根就是能见,属于典型的根见派
[6]
,因为眼根能够见色法是毫无疑问。
还有法界当中的一部分,我们知道法界里面有心所法,心所法当中不是所有的心所,心所里面有一个叫慧心所,慧心所包括了一些见,所谓的见就是前面我们提到了五种见,见断所断等五种,还有三种其他的见,共八种。这里的八种不是八种心所,我们千万不要理解成是不是六识再加上意根等两种,这里没有识的任何关系,八种都是法界中心所法当中的智慧心所。哪八种呢?在注释当中提到了,坏聚见等五见
[7]
。后面三种中一个是世间正见,我们在学《宝鬘论》的时候也学习过,主要是因果见,有因有果的见叫世间正见。谁如果有世间正见,就不会堕恶趣,龙树菩萨也这样讲的。平常我们对因果产生了有因有果、因果不虚的见解,称之为世间正见。然后是有学见,以及无学见。有学见,就是有学道,从见道乃至于阿罗汉相之间都称之为有学道。无学见,即无学道阿罗汉的见。共有八种见,都是慧心所里面的。
前五种具有烦恼性,是见断。世间正见属于有漏的善法,再后面有学和无学是无漏的善法。能够见到的就是这八种,因为这八种都有一种计度的、推度的,能够寻找观察的本体。虽然眼根不具有观察,但是眼根直接取色法,所以它是可以见到的。其余萨迦耶见等五种见都是能够观察、推断、了解的自性。这方面称之为八种见。眼和法界当中所包括的八种见加起来就是九种。
五识为什么不是见呢?“五识相应所生慧,无计度故非为见”,虽然和五识相应的也有心所法产生,也有所生慧
[8]
。五识每一个识产生时,都有它的心所法同时产生,尤其是后面我们学根品的时候,有十种大地法,所有的心识产生时,十种法都有。所以五识产生的时候,不是也有相应的慧心所么?
虽然慧心所产生了,但是五识本身的力量非常弱,“无计度故非为见”,没有计度分别,只有自性分别,慧心所的力量非常弱,根本没办法体现出来,所以五识不能叫见,没办法安立为真正的见。这里没有直接讲眼识、耳识等识可以了知对境,只说了五识相应所生慧,五识当中的确有慧心所,但是慧心所太弱了,没有计度分别的缘故,没办法推断,没办法决定,因为所谓的八种见都是一种决定的自性,如坏聚见、身见,觉得有我,邪见觉得没有因果,世间正见绝对有因果,都是一种决定性,但是五识相应的慧没有决定性。虽然里面带有的慧心所,但它本身没有决定的自性,所以不是见。计度里面散外境当中有决定、推断的自性才能叫见。自宗的观点讲到了眼和法界一部分,后面把这个问题再展开一点点来宣讲。
眼见诸色为有依,依彼之识非为见,
传说中间阻隔色,并非能见之缘故。
法界当中所讲的八种是不是见,肯定是见,因为有决定的自性,推断的自性。关键的问题落在眼根和眼识之间。
既然前面说眼根能见,那么是所有眼根都能见么?刚刚讲过有依根和相应根,是不是所有的有依根、相应根都可以见?不是,“眼见诸色为有依”,眼根能见色法,但是能够见色法的根叫做有依根,也就是说只有有依根才能见到色法,相应根没办法见。
“依彼之识非为见”,既然眼根可以见色法,那么眼识也应该能够见色法,这里开始引发不同的观点,颂词和注释中的观点不一样。既然眼根能见,眼识为什么不能见呢?应该也可以见。尤其有些论师讲识才能取境,根不能真正取境。这里开始有了到底是根见色法,还是识见色法的辩论。
“依彼之识非为见”,并不是识才能见法,为什么不是眼识见色法,而是眼根见色法呢?当然有他的根据,“传说中间阻隔色,并非能见之缘故”,“传说”的意思是世亲菩萨在写《俱舍论》的时候,他对这个观点不太认同。“中间阻隔色”就是有部成立色法不是心识所见的根据,为什么心识不能所见?“中间阻隔色,并非能见之缘故”。根见色法很合理,因为根是有质碍的,中间有阻隔、障碍,就见不到外面的法。比如墙外的法因为中间有阻隔,而我们的根本身是色法的自性,所以看不到外面的法很正常。如果是眼根见,就可以合理解释。但如果是眼识见就不一样,因为识是无碍的,不会通过什么东西质碍。如果是眼识见色法,中间挡不挡东西都能见到外面,但是中间有阻隔,谁见到了外面了?你的眼识本身是无碍的,对不对?我们说是。如果眼识本身是无碍的,那么中间有没有阻隔都可以见了。而所有一般的老百姓中间有阻隔的时候,都见不到,这说明符合眼根见的特点,如果是眼识见就没办法讲了。从这个角度来安立眼根见色法,而不是眼识见色法。
每一个宗派要安立自己的观点,都会用一些比喻观点来证实,其他的宗派就会因为这个观点开始辩论,一定要证成心识见并不是眼根见,眼根是色法,心识才能了别。但是真正安立的时候,有些经部派看到的时候,最后世亲论师在注释当中也引用了这个观点。他说,没必要说唯一的眼根见,还是唯一的眼识见,眼根是色法,没有了别的自性,真正要了别的话,根没有作用,它只能取境。就像我们用相机、手机拍照,或者摄像机摄像的时候,相机或者摄像机的镜头相当于眼根一样,这个机械或者电子的东西可以取境,但是最后分别的是你自己,你自己相当于识一样。照的好坏,你可以去调整它,可以这样取、那样取,后面指挥或者了别的肯定是你自己。所以眼根相当于照相机的镜头一样,然后了别的心识就像后面操纵的人一样。如果你没有照相机,也照不了相;如果只有照相机,没有人操控,也没办法了别,所以世亲论师最后的观点是和合而产生的,根不能离开,识也不能离开,根负责取境,有取境的功能,然后识可以了别,知道这是什么,如前所讲的法相“识蕴分别而了知”。
从两个方面讲都有一定的道理。眼根有种取境的自性,心识有了别的自性。有时候二者之间容易混和,我的眼根也可以了别境。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眼根、眼识二者和合的时候,能够非常清楚的取或者了别境,应该是根和识和合起来,都起作用。这样讲就比较圆满。
双目均见诸色境,现见尤为明显故。
前面还是认为“传说中间阻隔色,并非能见之缘故”,从这个语势的角度来讲,已经成立眼根见色法了,就没有继续辩论下去,他觉得已经把根据讲清楚了,应该是根见不是识见。
后面又继续讲“双目均见诸色境”,既然是眼根见,到底是两个眼睛都见,还是一个眼睛见呢?两个眼根同时见,最后产生一个眼识。“双目均见诸色境”是为了见到更为明显对境的缘故。这和前面我们所宣讲的意义有相似的地方,为什么要有两个眼根呢?有的说为了端严,有的说为了见的明显,这个地方说两只眼睛都见,现见非常明显的缘故。
许眼意根与耳根,不接触境余三触,
鼻舌身根此三者,同等执著于对境。
安立的时候,既然诸根可以取境,根和境之间的关系到底是多大根取多大的境呢,还是根的大小和所取的境没有太大的联系?分了两种情况。有些是可以取同等的境,有些不一定,有些接触取,有些不接触取,此处说什么是接触取的,什么是不接触取的。
“许眼意根与耳根”,眼根、意根和耳根“不接触境”,在取境的时候,眼根是不需要接触境的,有时候我们看到见十万公里之外的月球或者星星,不可能说眼根接触到了色法的境,或者看几米外的东西都是这样的。如果色法和你的眼根真正接触了,反而看不到了。比如你涂了眼药,自己哪能看得到眼药在哪里?这方面没办法了解,真正接触到了就看不到了,必须要有一定的距离,眼根和对境之间没办法接触而取。
同样,耳根和外境之间也是不接触的,如果接触的太近之后,就什么都听不到了,有一定距离就可以听得很清楚,能够分辨,所以耳根是不接触声音的境而取境的。
然后意根本身就没有形状,不是色法,是心法的自性,所以怎么可以与外境接触或不接触?这是没办法安立的。所以说“许眼意根与耳根,不接触而取境”。
“余三触”就是讲到剩下的鼻根、舌根,还有身根必须要接触境,比如必须要接触到香气,才能产生鼻识。舌根也是一样,必须要把饭菜放到舌头上,才能知道是什么味道。身根是尤其要接触的,你穿的衣服到底是柔软的,还是粗糙的,这方面必须要接触才能取境。所以其他三个根必须接触对境才能取。
后面讲取境的时候,是同等大的取,还是不一样的。“鼻舌身根此三者,同等执著于对境”,鼻根里面和外面的香气等微尘必须要同等,比如你有十个鼻根的微尘,就取十个等同的香。舌根也是这样的,当你把饭菜放在舌头上的时候,接触的时候,舌头上的面积和你所取饭菜面积的味道也是同等的。身根也是一样的,有多大面积的身根,所取的也是这么大面积的对境。所以鼻、舌、身根此三者,同等执著与外境。
这里没有讲的眼根就不一定了,眼根取对境的时候,有些比眼根还小的东西,比如一根针的针眼,眼根比所看的东西大很多的也可以取。很多比眼根大很多的东西也可以取,比如山河大地比眼根大无数倍。还可以取同等的,对境是这么大,你的眼根也是这么大,比如我们的眼睛像葡萄一样这么大,也可以取葡萄这么大的东西。所以眼根可以取自己同等大小的,可以取比自己大的,可以取比自己小的,三种都可以取。同样的道理,耳根可以取很细微的声音,很大的雷声等高分贝的也可以取,中等的也可以取,所以耳根和眼根一样。意根没有形状,没有边际,大大小小的东西都可以取的。
因此有三种是和对境等同而取的,有三种是不一定和对境等同而取。
今天我们就讲到这个地方。
[1]
即见真谛,或者见四谛的本性。
[2]
十四不相应行之一。
[3]
异即变化。
[4]
即萨迦耶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5]
即贪嗔痴慢疑。
[6]
在汉地的注释中讲根见家,或识见家,家即派的意思,根见家即根见派。根见派承许眼根见的,有些是承许眼识见的。
[7]
即前面见断提到的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
[8]
慧,即慧心所。坏聚见等五见、世间正见等都是慧心所当中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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