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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痛苦竟是源于太爱自己——《修心七要》的特殊修法
平时,我们凡夫会将整个人类或整个生命分成三个种类:父母、亲人等贪恋对象;仇人、敌人等仇视对象;以及非亲非怨的中等人。并对自己的亲属生起贪心;对仇人生起嗔恨心;对中等人既没有贪心,也没有嗔恨心。这就是三种对境与三种烦恼。
当一个根本没有进入佛门、没有修行的凡夫内心生起贪心时,因无法控制或调伏,就会被贪心所控制,然后随顺贪心去做偷盗等等的恶业。同样,当凡夫的内心生起嗔恨心时,也既不会控制,更不会将嗔恨心转为道用,当嗔恨心生起之后,他就会随顺嗔恨心去做打人、骂人、杀人等等的恶行。对中等人产生痴心的意思就是,我们对他们既没有明显的贪心,也没有明显的嗔恨心,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曾经是我们的父母,未来也将会做我们的父母,同时他们也是无我、空性的,但这些方面我们都没有什么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