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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萨钦哲教言 >> 问题还不只是幻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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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还不只是幻觉而已!
宗萨钦哲教言
2025-06-30
什么是“干扰”?自我又是如何被干扰的呢?首先,“我”“自我”“我自己”等名字无法指出实质的东西。通常,当你为某种事物命名时,总有个东西存在,因此能为“它”取名,但是提到自我的时候,自我在哪里,而它又是什么呢?
仔细考量一下,我们就会了解:当我们说“我”的时候,连自己也不清楚“我”指的是什么。有时候,我们一边说“我”,一边手指着自己的胸部,表示“我”就住在这个肋骨笼中。
如果有人踩到了我们的脚,我们会说:“你踩得我好痛!”——“我”又变到脚趾上去了。这表示我们对于“我”到底是指什么并不确定,同时,“我”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指挥所或发源地。
如果你打电话给好朋友,你可能会说:“喂,是我啊!”好像确定沿着电话线传播的声波就是你。如果女朋友离你而去,你可能会告诉别人:“当我失去她的时候,也失去了自己的一部分。”
这表示“你”是可以分割的,“你”的各部分不一定都在同一个身体内。
这些话看起来可能没什么,但从较深的层次来看,它们表示了我们对于自己是谁、是什么、在哪里,隐藏着疑惑。
造成这种疑惑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一直感到自己是实质且真正的。特别是当我们情绪爆发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这样的强烈,以至于我们顺理成章地认为有个实体的东西存在,而不是幻觉,也不是由歪曲看法所引起的错误见解。
问题还不只是幻觉而已!由于我们太习惯它了,因此不知道除了它之外还有什么——所有的生命都以它为根本。我们在自我上投资庞大,所以与它片刻不离,而且不惜代价地保护它。
我们把大部分的时间拿来擦亮这一副琥珀色的眼镜,设计美丽的新镜框,一直相信事物透过眼镜所显现的样子就是事物的本性。
因为我们执着于这种幻觉,又缺乏任何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自我不是个幻觉,所以我们把大部分的时间用来收集某些情况下的证据,以证明自我的存在。
有一种证明的方法,就是创造出一个自我可以比对的“对方”,这是以证明客体存在的方式,间接地证明了主体的存在。没有主体也就没有客体,因此只要客体存在,主体也必定存在。
(简单地说,我们现在是以自我为主体、现象界为客体,而不是前面“以自我同时当主、客体”的情况。然而,这两种情况并没有真正的差别,因为以现象界作为客体,只不过是把原来以自我作为客体的观念加以延伸,变成比较复杂的状况。)
分离的“自我”幻相存在的同时,“他人”也存在了;也就是有个分离的我“在这里”的概念,自然就产生了另一个东西“在那里”。
因为要成为区别的、分离的状况,在你以外就必须要有另一个东西来区别和分离。如果大家都一样,就不能分离和区别了。在定义中说,主体伴随着客体,而自我则伴随着他人。
“他人”又逐渐分成了“她”“他”“他们”“它”等,然后把一些当成朋友、一些当成敌人,其他则当成微不足道的而加以忽视。
太多的“他人”不但不能确立自我,反而有威胁,因此就在这些“他人”之中建立了种种的“我们”,以提供进一步的安全感,并加强自我是一个实体的信念。
“我们”的形式,包括了社会阶级、友谊、婚姻、宗教组织、政党、国家等。在这个过程中,自我也制造了各种意识形态、心理状态、社会制度等,以便把对他人的行为正当化、合理化。
自我创造了一个非常精密的生存体系,并发展出坚固的模式,让我们觉得它既自然又似乎是天生的。
不必提消灭自我了,仅仅去除一些习惯模式,都是一件困难的工作,因为我们生生世世、岁岁年年的主要心思,都用来建立、扩展、支持和保护这个称为“自我”的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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