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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分

《佛遗教经略释》 ︱ 智圆法师.编述 ︱

三流通分为四:初劝修流通;二证决流通;三断疑流通;四嘱付流通。

此下宣说流通分经文,目的是使这部《遗教经》的法要流通于十方三世。其内容有四:

一、劝修流通,即劝导实修世间、出世间诸法要,由此使本法流通于世,以实修即是真流通故。

二、证决流通:即证明佛所说四圣谛是永恒的真理,使当世及后世佛弟子信受无疑,从而使四谛法流通后世。

三、断疑流通:即通过断除诸疑惑,使大众领会到佛已将重要法要宣说完毕,佛弟子打消了疑虑后,便能一心依法实修,从而使佛法流通于世。

四、嘱咐流通:即世尊最后嘱咐大众一心勤求出离之道。

今初

汝等比丘,于诸功德,常当一心,舍诸放逸,如离怨贼。大悲世尊所说利益,皆已究竟,汝等但当勤而行之。若于山间,若空泽中,若在树下,闲处静室,念所受法,勿令忘失。常当自勉,精进修之,无为空死,后致有悔。

“诸功德”,指共世间三种法要及出世八种大人功德。

“常当一心,舍诸放逸,如离怨贼”,即是世尊嘱咐:所学法应放在自己心上实修,对上述共与不共法要,应常常依第一义心而修。

总的来说,这部经所说的种种功德都是为最终证得第一义心而修。首先应修共世间法要,励力使自身成为法器。具体的做法是:首先修持净戒,远离邪业,使身口意三业得以清净;其次对治生活中会严重障碍修道的根欲放逸苦、睡眠苦及多食苦,从而保有安稳的身心,能昼夜投入修法;此后应著力对治嗔恚、贡高、谄曲三大烦恼,由于嗔恚会摧坏善根、贡高无法受取法益、谄曲不能与道相应,因此成为严重道障。所以首先应对治这三大烦恼,使自心具足安忍、谦卑、质直的品德,才能与不共出世法的修持相应。

在做好了以上共世间法要的修行后,接下来应修持出世间八种大人功德。其次第为:首应成就无求、知足、远离三种功德,以使身心远离世间粗重的惑业、苦状况,保证全副精力投入于出世间修行;次后则是心缘正法,昼夜恒时无疲倦地勤修,二六时中不失正念,如此则能成就三昧、智慧,终获毕竟功德。之前的修行都属于对治行,并非究竟。究竟功德则是非对治行。故世尊教诲:“恒时依第一义心而修。”

“放逸”是指心外驰于虚妄的尘境中,以背觉合尘之故,造成无量生死诸苦;以起惑集业之故,失坏诸功德法财,因此放逸的危害甚于怨贼。只有舍离放逸方能恒依第一义心而修,因此世尊教诲:“舍诸放逸,如离怨贼。”

“大悲世尊所说利益,皆已究竟”一句是指佛大悲心无局限、偏袒,故所说一切利益都已究竟,而无遗留。此是佛即将入灭时,做最后的付嘱:我来此世间四十九年所说法要,皆已具足圆满,因此但能依法勤修,必可证得圣果。

次后,从“汝等”至“勿令忘失”一句,是佛教导佛弟子修行方式。包含五项:

(一)如何修?“当勤而行之”。即应将所学法要置于自心上精勤实修。每学一种法要,都应在听受之后,首先思维决定其涵义,然后于自心上串习此法义,使心修成如是功德,譬如学“知足”法要,就应在思维决定之后,努力使自身具备知足功德。

(二)何处修?应于山间,或空泽中,或树下,或静室中,闲静而住,以远离外缘干扰。

(三)何所修?即“念所受法”。“念”是明记不忘之意,所领受法也就是所应修之法,并非于所领受法之外另寻一种法。

(四)何故修?即“勿令忘失”。为令所受法不致忘失,应常于自心上修习。

(五)以何方便修?即“常当自勉,精进修之”。此“常当自勉”即是策励自心修行之方便。例如勉励自己:我现在已得到极难得的暇满身,已受取极殊胜法要,我应珍惜此生极难得的机遇,尽力勤修。

若我今生不能趣入佛法真实义,则算是枉得一世人身,于无意义中空死。若我现在得少为足,不思进取,临终时,必定后悔:当初若能把握好这千载难逢的良机精勤修行,决不只是现在的成就,可恨的是今生把极宝贵的光阴都浪费在造生死业上。

最可悲的情况是到临终只见自己一生造下无数恶业,被沉重的业力所牵,将堕恶趣,这时悔恨已晚!所以,我们在得一日闲暇时,就要修一日正法,莫待临终方后悔!

以下世尊继续劝导实修:

我如良医,知病说药,服与不服,非医咎也。又如善导,导人善道,闻之不行,非导过也。

世尊说:我只能指导你们修行,而不能代替你们修行。我像是一位良医,在了解你们的病情后开出对治的药方;至于服不服药就看你自己了。如果不遵医嘱服药而病未愈,这不是医生的过错。我又好比是善巧的向导,给你们指明了安乐之道,沿着此道实行,必定能至于安乐果地。若你们听完了指示,却不去实行,由此未得到安乐,这并非是向导的过失。

“良医”与“善导”有不同的比喻侧面。“良医”比喻“灭恶拔苦”,“善导”比喻“生善予乐”。

总之,佛从不会辜负众生,应做的事都已经做好;而众生多辜负佛。听闻法教,不依教奉行,就是辜负佛。

二证决流通

汝等若于苦等四谛有所疑者,可疾问之,毋得怀疑,不求决也。尔时世尊如是三唱,人无问者。所以者何?众无疑故。

一代时教无量法门,以四谛摄无不尽。苦、集二谛摄尽世间因果,灭、道二谛摄尽出世因果。因此,若于四谛有疑,则于一切佛法皆有疑;若于四谛无疑,则于一切佛法将无疑( 四谛法为大总持法,可做种种深浅解释,总的能摄尽一切佛法 )。因此世尊于临入灭前垂询大众,若于四谛有疑,可速请问,勿任怀疑存在心中而不求解决。

“世尊如是三唱,人无问者”,表大众心无怀疑。佛传法至此究竟圆满,表法轮圆满成就。“人无问者”,表证法满足成就。“众无疑故”,表断功德满足成就。

时阿㝹楼驮,观察众心,而白佛言:世尊!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

楼驮亦名阿那律,翻为无贫、无灭或如意。此中有一因缘:往昔于饥荒之世,有人供养辟支佛一餐饮食,以此感得九十一劫中往来人天,常享福乐。直至今日,福德尚未消减,所求如意,故称为“无贫”( 从无贫乏 ),又称为“无灭”( 多劫中享福,尚未福灭 ),又称为“如意”( 种种福乐都如意获得 )。

楼驮是佛弟子中天眼第一,能观察大众的心理,因此代大众发言:“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所说苦、集、灭、道四真谛永无改变。”即日月仅是众生心识所现相分 [1] ,故有神勇者可令月热、日冷,而佛所说四谛义是众生心性法尔道理,故永无变异。

佛说苦谛实苦,不可令乐;集真是因,更无异因;苦若灭者,即是因灭,因灭故果灭;灭苦之道,实是真道,更无余道。世尊!是诸比丘,于四谛中,决定无疑。

这是阿 楼驮代大众证明,于佛所说四圣谛真理认定无疑。

佛说苦谛的确是苦,不可令此苦得安乐名。此是指三界有漏法,无一不是三苦所摄。苦是苦苦,自不待言。乐是坏苦,即享乐不长久,缘尽必坏灭;以享乐时贪著,坏灭时定忧苦。不苦不乐是行苦,即当时烦恼种子、苦种子仍随逐在身,未离苦因状况,因此未来遇缘时必定又发起苦苦、坏苦。如此遍观生死流转全程,此一刹那实际是奔赴后苦结局,故认定为“行苦”。如此,三界五蕴唯是三苦自性,全无乐之体性。

或者从因至果观察:乃至未生空慧,照见无我,则不能寂灭执我之心;以不寂灭执我之心,境顺我心则生贪著,境违我意则起嗔恚,以我高则生骄慢,以我低则生自卑,如此定不能止息烦恼现行;以烦恼而心内妄动,必驱使身、口、意现起种种作业;以现起作业故必积集业力;如此定为业力所牵,而受三界生死。此状循环不已,便形成生死相续。像这样,惑、业、苦辗转相续的状况,唯一是苦的自性而非安乐。

其次,佛说集谛的确是苦因,更无余因。这是指见、思( 非见 )二类烦恼及善、恶、不动三种有漏业,的确是牵生三界之因,此外更无余因。

又佛说灭谛实是苦已寂灭之涅槃。以苦因寂灭之故,苦得以寂灭,无因复不生果故。

又,佛说道谛实是能灭苦之道,更无余道。

此处应明确,生死诸苦都是以执著我的心造业感召。因此解脱道的核心定是现见无我的智慧。以下以“蛇绳喻”来说明这一点。

譬如黄昏天暗下来时,见远处的花绳为蛇,由此起了执蛇之心。随后使得自心烦乱;以心烦乱之故,驱使自身做出各种行动。若能明白此喻所表示的误认、起惑、造业等心理运转的机制,则对惑、业、苦运行的状况会完全明白。由于错乱的因缘而误认“花绳”为“蛇”,表示由错乱的因缘认“蕴”为“我”。此后心里一直执著有“蛇”,比喻自生起我见后一直执著有“我”;以执著有蛇的心引起内心诸多妄动,发起种种造作( 譬如引起恐惧心理,而发起逃避的行为或持刀欲灭蛇的行为 ),这比喻以执著有“我”的心,观待拥护“我”、违逆“我”、低于“我”、高于“我”等情境,心会当即失去寂静而妄动,这就是“烦恼”;又以心妄自冲动,发生身、口、意的行动,这就是“造业”( 造作或行动 )。譬如在妄执有“我”的情形之下,就会为“我”争第一、争赞美、争地位、争享受等,从而做出逐取追求的行为,或者为使“我”得到梵天的果位而修定,诸如此类,以为“我”而行的缘故,便造下了非福业、福业或不动业。总之,轮回运行的机制是:以执著我而烦恼妄动,以烦恼妄动发生行为,以发生行为而感召生死。

接下来再观察从轮回中还灭的道的机制。仍然以比喻显明。当灯光照亮了前方时,见到前方只有一条盘着的花绳,上面根本没有蛇。这样在亲自见到“唯绳无蛇”时,认为有蛇的心便消失无余。此后,心跳等的妄动将会逐渐停歇下来。所谓以现见无我的智慧能彻底灭尽苦因和苦就是这样的情形。于见道之刹那,现见到蕴上根本无我,当时就寂灭了认为有我的心,断掉了遍计我执。但是俱生执著也即长劫串习养成的执著我的惯性还有待于修道来使它渐渐停息,最终妄动消减到零,即是彻底寂灭了惑业,而停止轮转。如此顺次、逆次观察,便能认定唯有无我空慧是灭苦真实之道,此外更无余道。

如是,苦、集、灭、道四种义理真实不虚,称为“四谛”。佛如实说,比丘如实解,因此说“决定无疑”。

三断疑流通又三:初显示余疑;二为断彼彼疑;三重说有为无常相劝修。

今初

于此众中,所作未办者,见佛灭度,当有悲感。若有初入法者,闻佛所说,即皆得度,譬如夜见电光,即得见道。若所作已办,已度苦海者,但作是念:世尊灭度,一何疾哉!

此仍是阿 楼驮的分别语言。包含三种分别:一、所作未办者,即一、二、三果罗汉,已断见惑,思惑尚未全断,故见佛说要涅槃会动悲感。例如阿难会起忧愁等;二、初入法的内凡、外凡,由于观行力深,闻佛说法便速疾见道,故比喻为“夜见电光”( 指黑夜刹那电闪,当即明见道路。表观行力深,一闻佛语,顿时见道 );三、所作已办者,即阿罗汉,由于已断尽烦恼,见佛灭度并不会悲哀。

未证无学果,尚有烦恼未断,故见佛灭度仍会悲哀。阿罗汉已断尽烦恼,永超三界苦海,因此不会动情。但因为不了知佛实际不灭,所以会想:“世尊怎么这么快就入灭!”他们见佛的蕴身即将入灭,认为佛将涅槃。大乘现见法性者了知“无有佛涅槃”,法性常住,本无生灭,这又另当别论了。

二为断彼彼疑

阿㝹楼驮虽说此语,众中皆悉了达四圣谛义,世尊欲令此诸大众皆得坚固,以大悲心,复为众说:汝等比丘,勿怀悲恼。若我住世一劫,会亦当灭;会而不离,终不可得。自利利他,法皆具足,若我久住,更无所益。应可度者,若天上人间,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自今已后,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

楼驮虽然说了这番话,大众也都了达四圣谛的义理。而世尊以慈愍心怜惜众生,为使大众得到坚固信解,再次以大悲心说:“诸比丘!你们不要悲伤苦恼,若我住世一劫,也终究要趣入寂灭。相聚而不分离,终不可得。我已将自利利他之法宣说圆满。若我再久住世,也不会有更多利益。应得度者,无论天上、人间都已度脱,未得度者也都作了得度因缘。自今以后,我教下的弟子辗转修行,将如来圣法继承下去,这就是如来法身常在不灭!

虽然四谛是法尔真理,但唯有圣者方知,故称为“圣谛”。虽然大众都已了达四圣谛,都已明了世出世间的因果法则,但如来以大悲心为未来一切众生永断疑惑,因此再次为大众宣讲。这也使得未来的佛弟子们能坚固信受、远离怀疑。

这段经文对四圣谛从三方面断疑:

(一)从“勿怀悲恼”至“更无所益”,是断除“所作未办,见如来入灭生悲感”的疑虑。一至三果阿罗汉认为佛要离开我们,因此心生悲哀。世尊安慰说:“我再住世一劫,也仍要分离。自利利他之法已经具足,你们依法修行便能得道。至于相会必有分离,是无常的定律,何况我久住世间,对你们无更多利益,因此不必悲伤。”

(二)从“应可度者”至“得度因缘”,是断除“电光见道”的疑虑。此疑虑为:若佛住于世间,众生闻佛说法,能如暗夜电闪般速疾见道。佛已离世,众生丧失依怙,何堪以得度?为此,世尊解释:“一切都是因缘。所应得度者都已度脱完毕,未得度者也作了得度因缘,必定于因缘成熟时见道,因此不必忧虑。”

(三)从“自今已后”到“而不灭也”,是断除“灭度何疾”的疑虑。

四果罗汉已断尽烦恼,见佛灭度,不会生悲哀之情,只觉得“世尊怎么这么快就入灭”。对此,佛解释说:“往后我的弟子辗转行持佛法,则使因分住持不坏;法身常住不灭,亦使果分住持不坏,因果二分都常在,即是“如来法身常在不灭”。意思是说:佛涅槃后弟子们常常依法修习,由弟子成为师父,再传弟子,弟子又成为师父,又传弟子……如此辗转相传而使佛法不灭;就果而言,由弟子所行之法不断绝,则使如来( 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 )五分法身常在世间,因此说“如来法身常在不灭”。

三重说有为无常相劝修

是故当知,世皆无常,会必有离,勿怀忧恼,世相如是。当勤精进,早求解脱,以智慧明,灭诸痴暗。

因此要知道,一切因缘合成的法都是无常体性。有缘聚之“会”,就必然有缘散之“离”。这是世间法的本相,于此缘散分离之际,勿怀忧恼,当以豁达的心量看透世间真相。唯一要紧的是“当勤精进,早求解脱,以智慧明,灭诸痴暗”。

世事都如梦影浮泡,刹那即灭。于刹那即灭之法妄想保住,毫无必要;见其破灭也无需忧恼,因为它只是浮泡。如此,对世间家庭、事业、感情、财富、身体、国土等都应视如梦幻泡影,见其虚生虚灭,莫被幻境所牵而生喜忧。自己陷在生死大梦中,不是还在这梦中执取什么、忧悲什么,而是应早日从梦中解脱,以智慧光明灭除愚痴黑暗。

世实危脆,无坚牢者,我今得灭,如除恶病。此是应舍之身,罪恶之物,假名为身,没在老病生死大海;何有智者,得除灭之,如杀怨贼而不欢喜!

世间器情万物实际都危脆如浮泡,丝毫无坚牢。我现今已得灭度,如除灭恶病般。此五取蕴是应舍之身、罪恶之物,只是就惑业力所现的五蕴假相假名为“身”,此是陷在老病生死大海中。哪有智者已得除灭苦蕴怨贼而不欢喜呢?

佛已寂灭虚妄分别,彻证法身,并无有漏苦蕴,但为了引导众生出离轮回,仍然说所化身为“罪恶之物”。实际是启发我们:当下自己的五蕴是苦源、是苦器( 出苦、造苦的器具 ),故是“罪恶之物”、是“极重恶病”。详言之,今生所受的一切苦都是在这色、受、想、行、识的蕴体上发生,来世当受的一切苦也是由这色、受、想、行、识的蕴体起惑造业而召感。无论苦苦、坏苦、行苦,尽其所有,都是由此蕴体制造及现出。由五取蕴相续不已,即演成旷劫无数生死轮回。只要还处于此五取蕴的相续之流中,便是“没在老病生死大海”;从根除灭我执,停止起惑造业而不再召感诸苦,等到宿业报尽,有漏蕴的相续就此断绝,就是“得以除灭”。

以往无量劫来,以无数诸苦加害于我,故称为“怨”;劫夺我心中的法财,故称为“贼”。以往由于五取蕴一直辗转相续,一直落在苦苦、坏苦和行苦中,以五取蕴之苦器状况辗转不断,导致连绵不绝,无漏乐则于无量劫中未现丝毫,而今天得已除灭苦蕴,永断诸苦,恒享真乐,哪有智者不生欢喜呢?

四嘱付流通

汝等比丘,常当一心,勤求出道,一切世间动不动法,皆是败坏不安之相。

此是世尊最后嘱咐说:诸比丘!汝等常应一心勤求出离之道,因为一切世间无论动或不动之法,皆是败坏不安之相。

“一心”,指依止真实智慧。“勤求出离”是因为“三界不安,犹如火宅”,故在此世间应当舍弃名利、享受,当为永超苦海而昼夜修道。“世间”,指三界有漏果报。“动”,谓欲界。“不动”,谓色、无色界。以欲界为散乱地,心识动荡不已,故称为“动”;上界住于定中,远离散乱,故称为“不动”。无论动或不动诸有漏蕴,都是惑业因缘所生,缘尽即灭,故皆是“败坏之相”。又以苦因始终未消,始终有苦患在身,因此是“不安之相”。纵生于上界长劫住定,仍然不免在定力丧失时复堕下界,依然忧苦,一如往昔。现在尚陷于此五取蕴苦流中,故应昼夜一心勤求出道。只有明见无我,止息一切执著我而起的烦恼妄动,才是寂灭苦因,始得寂静涅槃。

汝等且止,勿得复语,时将欲过,我欲灭度,是我最后之所教诲。

“汝等且止,勿得复语”,即劝导弟子止息身口意三业,成就寂静无我法器。“时将欲过”,表示即将归于寂灭,不离中道以为究竟。“最后教诲”,显示此篇佛之遗训是住持法中最殊胜、紧要之法。

佛来世间说法度生四十九年,末后殷勤嘱咐,悲心至极。我等为佛弟子,应将世尊遗教刻骨铭心、信受奉行,这才是学习这部《遗教经》的目的。


[1] 此意为:日月仅是众生同分业习所现影像,意即四天下众生有同类业习,所变现的日月影像相似,由此误以为心外有日月实物存在。此情形犹如众人同食“商陆”迷幻药,同于眼前现金色幻觉,误以为心外有金色存在,实则金色只是众心所现的同分影像。日月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