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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处门广释分八

《安忍波罗蜜》 ︱ 益西彭措法师.编述 ︱

为七乞活。

以上为七种乞活处。

《瑜伽师地论·修所成地》说:“由剃除须发故,舍俗形好故,著坏色衣故,应自观察形色异人,如是名为观察誓受下劣形相。于行住坐卧语默等中,不随欲行,制伏骄慢,往趣他家,审正观察,游行乞食,如是名为观察誓受下劣威仪。又正观察从他获得无所蓄积诸供身具,如是名为观察下劣众具。由此五相,当知是名初处观察。又善说法毗奈耶中诸出家者所受尸罗,略舍二事之所显现:一者,弃舍父母、妻子、奴婢、仆使、朋友、眷属、财谷、珍宝等所显;二者,弃舍歌舞、倡伎、笑戏、欢娱、游纵、掉逸、亲爱聚会种种世事之所显现。”(由于剃除须发、舍弃世俗形好、穿著坏色衣的缘故,应当自己观察我的形色不同于俗人,这叫“观察誓受下劣形相”,即常人认为不庄严的形相,修行人观察之后发誓受持这种下劣形相。在行、住、坐、卧、语、默等中,不随心所欲而行,调伏自己的骄慢,前往俗家乞食时详细观察,以这样的威仪到城市乞食,即“观察誓受下劣威仪”。又观察从他人处获得生活物质,而不蓄积供身资具,叫“观察誓受下劣众具”。而且,在佛的善说法毗奈耶中出家所受持的尸罗,大略来说,是由舍弃二种事所显现的:一是弃舍父母、妻子、儿女、奴仆、朋友、眷属、财谷、珍宝等所显现;二是弃舍歌舞、倡伎、笑戏、欢娱、游纵、掉逸、亲爱聚会等种种世间事所显现。)

所以这七种乞活处,前五种是属于誓受下劣形相、威仪、资具,后两种是属于誓受禁制尸罗。

戊二、明忍

由依此等所生众苦,应当忍受。

依于以上这些乞求行所有艰辛所引生的苦恼,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这些苦恼而减退、放弃自己的精进,此即“菩萨忍受乞活处苦”。

丁六、勤劬处

勤劬处者,勤修善品劬劳因缘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勤劬处,即由辛勤修习善法的因缘所引生的种种身心劳苦,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苦缘而放松或舍弃自己的精进,这叫“菩萨忍受勤劬处苦”。

丁七、利有情处

利有情处者,谓十一事。从此生苦,皆应忍受。

利有情处,即菩萨修习十一种利益有情之事。由此所生的种种忧苦,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这些苦缘而放松或舍弃精进,此即“菩萨忍受利他处苦”。

丁八、现所作处

现所作处者,谓出家者,便有营为衣钵等业,诸在家者,则有无罪营农、经商、仕王等业。从此生苦,悉当忍受。

现所作处,即出家菩萨有营办法衣、钵器等事,在家菩萨则有不染罪业的务农、经商、参政等事务。由此所生起的种种劳作辛苦,菩萨都应忍受,不因这些苦缘而舍弃精进,此即“菩萨忍受所作处苦”。

如是八处所生众苦,随何苦起,皆应别别精进不废,正趣菩提,已正趣入不令成其退转障碍,令意全无不喜而转。

以上八处所生众苦,不论生起何种苦,菩萨都应安忍而不废弃精进,使自己对于大菩提,未趣入的能正趣入,已趣入的不让此苦成为退转菩提的障碍,让心毫无不欢喜而精进不废。

《大般若经》说:“空中声告常啼菩萨言:汝东行求般若,莫辞疲倦,莫念睡眠,莫思饮食,莫想昼夜,莫怖寒热,于内外法,心莫散乱。行时不得左右顾视,勿观前后上下四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