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奥秘》 ︱ 智圆法师.编述 ︱
【今初,初中有四。】
总的思惟业果的道理有四个方面:
一、业决定,即一切苦乐都由善恶业决定。
二、业增长广大,即最初造业微小,业习成熟显现的果报却极为广大。遵循此理,古人教导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四、未造业不会遇,已造业不失坏:未造这样的业,必不会遇这样的果;已造这样的业,就不免受这样的果。也就是通常说的“因无虚弃,果无浪得”。
这四条是业果规律的总纲,一一展开有无量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