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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广说

《因果的奥秘》 ︱ 智圆法师.编述 ︱

丙二、广说分四:一、业决定之理;二、业增长广大之理;三、未造业不会遇;四、已造业不失坏。

丁一、业决定之理分三:一、诸苦乐唯由业所生;二、总结;三、于此生定解之功德。


戊一、诸苦乐唯由业所生

【业决定理者。谓诸异生及诸圣者,随有适悦行相乐受,下至生于有情地狱,由起凉风所发乐受,一切皆是从先造集善业所起。从不善业发生安乐,无有是处。所有逼迫行相苦受,下至罗汉相续之苦,一切皆是从先造集不善而起。从诸善业发生诸苦,无有是处。】

“业决定之理”,是说诸凡夫和诸圣者,不论有何种以适悦为相状的乐受,下至生在有情地狱由起凉风所发起的乐受,一切都是由先前造集善业而生起的,从不善业发生安乐,无有是处;相反,所有以逼迫为相状的苦受,下至阿罗汉相续中的苦受,一切都是从先前造集不善业而发起的,从善业发生诸苦,无有是处。

以上是从正反面宣说了一切苦乐唯一从业生。安乐方面,下至受生有情地狱由起凉风所得的乐受,或者饿鬼吃到一口痰的乐受,上至圣者相续中的大乐,无不是由先前所造善业的力量生起的。如果能找到一个安乐由不善业发生的例子,可以说业相不决定,但即使以佛眼遍观轮涅一切种类的安乐,也找不到一例是从不善业所生。

苦的方面,从地狱有情的苦受,到阿罗汉相续中的苦受,一切都唯一是从先前造集的不善业而发起的。由善业发生痛苦,绝无是处,即使以佛眼遍观圣凡相续中的任何苦受,也找不到一例是从善业出生的。

以上是业决定之理。“决定”,即没有丝毫不定。这个道理说到彻底处,正是由于诸法自性空的缘故,诸法必定是随因缘而起,而且缘起精确得丝毫不爽。由于有这种业感缘起的规律,我们才知道不是以上帝等造物,而是宇宙中本来就有因果律,这是宇宙的法则,又名天理。

【《宝鬘论》云:“诸苦从不善,如是诸恶趣,从善诸善趣,一切生安乐。”】

《宝鬘论》说:世间内身心、外器界的种种苦都是从不善业而来。如是,地狱、饿鬼、旁生诸恶趣唯是由不善业造成的。而且,从诸善业显现善趣安乐,一切善业都唯一引生安乐。

比如人间这么多穷苦、疾病,这么多战争、灾难,是否上天有意作弄人呢?是否无故而惨遭灾祸呢?都不是,这些唯一是由人类往昔所造的不善业引生的。《百业经》云:“世间业所生,以业绘苦乐,诸缘聚生业,以业受苦乐。”

戊二、总结

【故诸苦乐非无因生,亦非自性、自在天等不顺因生,是为从总善不善业生总苦乐。诸苦安乐种种差别,亦从二业种种差别,无少紊乱,各别而起。】

因此,一切苦乐并非无因而生,也不是从自性、自在天等的不随顺因产生,而是总的从不善业和善业中出生总的苦、乐,并且,诸苦乐的种种差别也是从不善业及善业的种种差别中毫无紊乱而各各生起的。

以下观察:

如果苦乐是无因而生,应成苦乐恒时有或恒时无。比如,如果胃病是无因而生,那么不必要观待任何因缘,应成何时都有胃病生起;又比如,如果不衰老是无因而生,应成导致衰老的因缘积聚时,也仍然不衰老。实际上,有情的苦乐都是偶然性的缘故,苦乐并不是无因而生。

苦乐并非从自性产生的道理:数论外道承许的自性是常法,而苦乐是无常法,常法不可能生无常法。因为常法是不变的法,不起任何作用,或者说,如果因是常法,那因就是相同的,而由相同的因不可能生出前后不同的法,因此常法不能生无常法。

自在天派认为苦乐是由常法自在天所造,自在天想让人痛苦,人就要痛苦。我们观察:自在天造作万物时,是否需要观待其他因缘?如果观待其他因缘,那就和自在天随欲自在的体相相违;如果不必要观待因缘,唯一以自在天为因,那也与现量相违。因为现量见到种子、水、土等因缘和合时,就一定生起芽果,即使自在天不想让它生起,也无法遮止。相反,缺少了水土等因缘,即使自在天想让它生起,也生不起来。因此,芽果观待种子、水、土等,并不是唯一以自在天为因。同样道理,在有情恶业成熟时,就必定感受痛苦,即使自在天如何努力也不能遮止。相反,有情的恶业不成熟,即使自在天欲使人痛苦,也无由产生。因此,苦是从恶业生,不是随自在天而生。乐从善业生的方面,可依此类推。

总之,苦乐不是由自性、自在天等的不随顺因所生。在遮破了无因生和邪因生之后,就能断定:苦乐唯一是由自己所造的黑白二业引生,此外再没有其他作者。

进一步还要认识到:一切苦乐的差别,唯一是由黑白业的差别毫无紊乱而引生的。

从六道的总体上说,由种种善恶不同的引业,造成六道种种苦乐的总报。比如,由善业感得安乐天报,由恶业感得痛苦狱报等等。

从同属一道的众生来说,由各自满业的善恶差别,而感得种种苦乐报应。比如,一般的饿鬼日夜感受饥火逼恼之苦,而有些大力鬼却能享受天人般的妙欲。又比如,地球上几十亿人,贫富贵贱千差万别,无不是由各人满业的善恶差别所致。

而且,同一个人,也由宿业的善恶差别,造成人生苦乐境遇的差别。比如:同一个人以安忍业感召相好,以布施业感召富裕;以杀生业感召多病,以邪淫业感召婚姻生活痛苦不堪等等。

总之,总、别业报的乐苦,各各由善恶业所感,丝毫不爽。《百业经》云:“众生诸苦乐,佛说由业生,诸业亦种种,造种种众生,漂泊于轮回,业网乃极大。”(众生无量的苦乐感受,佛说唯一是由业产生,黑白二业也有无量种类,以种种不同的业造就种种不同的众生,各有性格、相貌、苦乐、遭遇。这张“业网”无时不在、无处不在,遍及一切情器世界。)

不但有情内身,外在的器世间也是如此。下自风轮上至色界天宫的一切境界,都是由众生业力的差别所感。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出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随着有情所造业的势力,当因缘成熟时,便应时出现黑山,如同地狱中的剑叶林或天界中的宝树。)”《入中论》云:“有情世间器世间,种种差别由心立,经说众生由业生,心已断者业非有。”《俱舍论》也说:“形形色色世间界,皆由众生业所生。”

以上的业决定之理只有佛能全盘道出。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条普遍的规律,它的适用范围:时间,从过去无始贯穿到未来无终;空间,遍及十方无量世界。它贯穿在世间一切内外显现中,是这样周遍成立的规律。世间科学家、哲学家、宗教家,出世间有学道圣人,都不能凭自己的智慧力现量见到,只有佛的慧眼能现见这种决定之相。凡夫不依止佛语,单凭自己狭隘的心识怎么能了达呢?

世间所认识的规律,实际都不离开“业决定”这条真理。但凡夫不依靠佛语,认识不到这是在一切法上普遍成立的规律,反而认为:这只是在有限的范围中成立。比如:自然科学只认识色法的规律,却不知道心上业的规律;顺世派只承认现世从生到死的这一段,不承认贯穿三世的因果律;持二世论者不承认前世业力造成今生苦乐,都是在极有限的范畴里认识少分的规律。

这样,如果只承认色法上的一分缘起或现世一段的缘起,而不承认一切苦乐由业决定,那么由片面的认识,想把行为完全纳入善的轨道,会有很大障碍。比如:持一世论者,认为现世行善、造恶,没有来世果报,因此应当在有限的一生中纵欲享乐,没有必要约束自己。或者,如果只是色法上有规律,而心上并没有因果律,也没有必要持守道德。

总之,没有这条业决定之理,一切道德都会失去建立的依据;而能坚信一切苦乐由业决定,就能建立断恶行善的白法。因此,对因果的坚信是成就一切白法的根本,对人的影响是无比深远的,带给人的利益也是无量无边的。可以说,从对业果生起胜解信开始,直至成佛之间,以这一坚信,可以引导我们的一切行为。所以,对业果的修习根本不是小法。

如果能信受业决定这条定律,行为就不会愚昧,会因此发生极大的改变。以前的想法、做法、说法是随不正确或不决定的知见而转(只承认一分或根本不承认因果),因此行为的动机、方法很难不违因果。如果没有对业果生定解,就得不到从根本上遮止三门恶行的方便,反而会认为可以随心所欲、不守规矩,可以不劳而获、侥幸取巧,可以不负责任、不顾他人、社会及后世等等。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类的颠倒知见呢?就是由于对业果无知。能破除无知,坚信苦乐决定由业生,则不必别人管制,自己就会自觉地趣入断恶行善中。

总之,对业果的胜解信,具有摄持一切行为的作用,它会在一切境界中引导我们断恶行善。由此,自己生生世世行为上的大原则就可以定下来了。从此,一切行为都将自觉地随顺因果的道理而取舍,不再随顺邪说,不再犹豫不定。因此,业果正见是一切白法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