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边执品第十四
《中观四百论讲记(三)》 ︱ 智圆法师.讲授 ︱
庚三、说观察一切之缘起因分二:一、明于缘起义愚蒙之过;二、由此说大缘起因。
“大缘起因”,是根据诸法皆由因缘和合而形成的道理,得出诸法无自性大空的结论。
辛一、明于缘起义愚蒙之过
于相续假法,恶见谓真常,
积集假法中,邪执言实有。
难词释义
恶见:即颠倒的,将招感苦果的见。《成唯识论》中说:“云何恶见?于诸谛理,颠倒推求,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业。”
颂文直解
诸行本来刹那无常,而刹那的相续都是假法。但世间人对此不了达,产生了诸行真实且恒常的恶见。同样地,诸法本是因缘积聚的假法,世间人对此不了达,产生了自性实有的邪执。
释义
本颂前两句阐明诸法本是刹那法连接成的假法,具有恶见者却认为诸法真实、常恒;后两句阐明诸法本是因缘积集的假法,具有邪执者却认为诸法都是实有的。
“于相续假法,恶见谓真常”,从本体来说,有为法都是当生即灭,前后刹那都没有关系。就像油灯一样,每一刹那的灯火都是不同的。但是由于前后相邻的两个刹那法极其相似,凡夫见后,就误以为前后是一体。因此,产生了有为法是真实、恒常的见解。这种见解导致造业而产生轮回,招感众苦,所以被称为恶见。
“积集假法中,邪执言实有”,从因来说,有为法之所以刹那迁变,是由于它们都是因缘积集而成的,时刻都受因缘的牵制。任何一个因只要稍微改变一点,果就跟着改变。因此,一切有为法都没有自性,不是实法,仅是虚假的法。但是凡夫没有见到因缘的力量,而被果法的表面现象迷惑,将它执著为有自性的实法。这种执著与恶见一样,也会招感众苦,所以称为邪执。
有为法从本体来说,是相续的假法;从来源上说,是积集而成的假法。可见有为法的方方面面,都在明明白白地告诉一切众生,它们全都是虚假不实的。而众生的恶见、邪执,硬生生地将它们看成了真、常、实有。所以我等凡夫,应当按照这些珍贵难得的中观正理,作如理的观察,去掉心中的恶见、邪执,还原出诸法大空的真相。这样就自然从轮回中解脱了。
辛二、由此说大缘起因分二:一、以诸法缘起相而遮戏论边;二、以内有情缘起相灭三有之理。
壬一、以诸法缘起相而遮戏论边
有人问:既然不许万法实有,则万法应成无有,但这怎么会合理呢?答:不许万法实有,并不是说没有万法,而是说万法由因缘生,也就是所谓因缘聚合而生。问:因缘生也是生,既然有生,就有实有的所生之果了吧?答:因缘聚合而生,有所生之果,但所生果无有自性,并不实有,如同梦、幻、泡、影等。这极秘密、甚深的缘起相,是世间众生极难理解的关键之处。所以,圣天菩萨解释说:
若有从缘成,彼即无自在,
此皆无自在,是故我非有。
唐译:
(诸法众缘成,性羸无自在,
虚假依他立,故我法皆无。)
颂文直解
凡是因缘生成的法,都只是虚妄的影像,无有自体、无有自性、无有自在。正因为从色乃至一切智智之间的诸法,都从因缘生成,都无自在,都是从无中显现出的空的影像,所以不存在一切有我、无我的粗、细戏论。
(唐译:诸法都是众缘所成,无论是生,还是住,都依靠因缘,而无有自在。每一刹那都在生灭,都是非一、非常,犹如幻化的。正因为诸法都是依其他因缘而立的虚假法,所以既没有我,也没有法。)
释义
本颂前两句阐明了万法无自在的原因;以此为因,在后两句得出万法无我的结论。
世间人听说诸法因缘聚合而生,就以为真实存在所生的诸法。但实际上恰恰相反,因为“若有从缘成,彼即无自在”。凡是因缘所成的法,看起来似乎有一个虚假的相,但其实这些假相,都被背后的因缘操控着。它们就像傀儡一样,没有丝毫的自主能力。
比如说一个瓶子,能够聚合不散,是因为通过高温的烧制,颗粒间的缝隙变小,从而能紧密地结合。颗粒本身并没有自主能力,当受到高温的影响时,结合就紧密一些。如果外力敲打的力度超过了颗粒结合的力度,颗粒就又不得不分开,而导致瓶子的碎裂。所以,瓶子只是颗粒暂时聚合在一起的假相,没有自在。
又比如说人,人的长相、处境等等主要受业力的控制;业力又受烦恼与信心等善根的控制;烦恼又受烦恼种子、非理作意、对境等的控制。比如经常有学佛的人说,我知道不能生烦恼,但是心中的火就是控制不住,嘴里的两舌、恶口等也控制不住。这就是人没有自在的明显例子。
“此皆无自在,是故我非有”,这是说,因为一切有为法是缘起的,都没有自在,所以不存在人我,也不存在法我。
平时大家说“我”的时候,指的就是恒常、一体、自在的自己。每天大家都要说起很多次的“我”,尤其在起烦恼的时候,这个“我”好像更加是实实在在、沉甸甸的。但是今后大家在说“我”的时候,就应该顺便观察一下“我”是否受因缘的控制,是否能够自在。这样对“我”的执著就会减少下来。
诸法若无果,皆无有和合,
为果而和合,圣见彼无合。
唐译:
(果众缘合成,离缘无别果,
如是合与果,诸圣达皆无。)
颂文直解
果只有通过因缘和合才能产生,但要是果根本没有产生,就说明因缘根本没有和合。诸圣者的后得智,并没有见到因缘为果而和合。
(唐译:诸有为法由众缘合成,犹如幻事,没有实有的体与用。果由众缘合成,所以离开了缘,就没有果。如是和合与果,都是随顺世俗的说法,胜义理中无有。所以证得实相的圣者,了达两者都无。)
释义
本颂前两句从理上证明无因缘和合,后两句以圣者的净见证明无因缘和合。
“诸法若无果,皆无有和合”,果是因缘和合而成的,如果没有果,就说明因与缘没有产生和合,这是很明显的道理。“为果而和合”,是说因缘和合的目的,就是为了产生出果。也就是说,凡有和合,必然有果。但是“圣见彼无合”,是说见到实相的圣者,并没有见到因缘和合,这就意味着并没有产生出所谓的果。所以就像《入中论》中所说的那样:“所见虚妄名世俗”,一切法都仅仅是显现的虚妄影像而已。
接下来解释内有情的缘起。
壬二、以内有情缘起相灭三有之理
“内有情缘起相”,即是众生流转轮回的流转门;“灭三有之理”,即是众生解脱轮回的还灭门。知道了众生流转的原因,也就知道了还灭的方便。
识为诸有种,境是识所行,
见境无我时,诸有种皆灭。
颂文直解
三有的种子是执我之识,而境是识所行之处。见境无我时,能见(也就是执我)之识同时消失,从而彻底断尽贪著之因,灭尽三有的种子。
释义
本颂前两句阐明了有情的缘起相,后两句讲了灭三有之理。
识能产生烦恼,造下身口意的业,因此使众生不断地流转生死轮回,所以说“识为诸有种”。但是识必须缘境才能生起,原因是“境是识所行”,没有色等所缘境,识就无从生起。因此当识并没有见实有的境,而是“见境无我时”,也就是既没有见到人我,也没有见到法我,那么能见的识也就无从生起。这样能所双亡,就会断除烦恼,使得“诸有种皆灭”,从而脱离轮回。最终证得究竟一乘——不住轮涅二边之大涅槃。
本品前面,已经深入阐述了所缘境没有我,也就是没有自性。这说明识所行之境,本来就不存在,是识的颠倒迷乱而增益、假立的。因此见境无我,并不是说要花很大的力气,去把瓶子等境打破、敲碎。而是按照中观正理,进行如理的观察,将自己颠倒、迷乱的心识转变过来就可以了。所以大家现在要深入学修见境无我的道理,这样有了闻思修的般若智慧,即使不能开悟,也能极大程度地减少我执与法执,减轻烦恼。这样既有利于进行弘法利生的事业,又能断除对娑婆世界的留恋,增上对西方极乐世界清净功德的信心,增上往生的把握等等,有很多这样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