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法讲记
《系列四.祖师心髓4-大圆满龙钦宁体前行备忘录.闻法轨理(三)闻法行为》 ︱ 益西彭措堪布 译讲 ︱
依了义不依不了义:
如上之理明白以后,自然会趣入希求“通达意义”观点。
以上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这些道理明白以后,心里自然会向往了达法义。
内心从此会产生一种希求,知道人不为主、法为主,关键是法师所传之法;在法当中,语不为主、义为主,关键是所传之义,自己要希求得到。学法也就是为了趣入法的义理,从而明白真相,趣向解脱。
解脱不是需要依靠外在的人。外相上可以有真有假,即使看上去是佛,也有可能是魔的变现。真正的师父不是由人的威仪、身份、地位等来决定,关键要看他所说的法是不是真实之道。如果是,我依之而行,当然能得解脱;如果不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解脱,反而会被引入歧途。
其次,在法当中,语言只是一种指示的标识、是一种表示,关键是要把握它所表示的意义。如同顺着大象的足迹来寻找大象,我们的着眼点不是大象的足迹,毕竟足迹不是大象,关键要通过象迹,找到它所指向的大象在哪里。一旦寻得大象,就不需要天天留恋足迹,而应该骑上大象。同样,传法如果不通过语言,学人难以知晓法师要表达什么意义;借助语言工具,法师巧妙地表达出法义,我们再进一步去领会,通达法义后,就不必再留恋文句。毕竟,学法的关键是了达法义。
例如,听讲“无常”就要了达什么是粗无常、细无常;听讲“苦”,就要了知一切轮回现相为何是苦的自性;听讲“无我”,要知道一切因缘所生法为何全无自性等等。真正了解到法义时,如同寻得“大象”就不必再研究脚印一般,至于言辞的多少,语言表达如何等等,都是另外的无关紧要之事。我们要依法义来调整自心,去除颠倒、迷妄。一切错乱来自错认,我们的惑业苦也都是来自错认,一旦生起正见、现见实相以后,见解被纠正,就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妄加分别,从而截断惑业苦。可见,关键是要认得实相,也就是说,了达法义才最重要。
内心既已能够希求了达法义,还需了知其中又有了义和不了义的差别。而且,在了义和不了义当中,我们一定要依止了义。
而欲通达法义,首先要了知:佛陀经中的义理有了义与不了义的差别。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佛陀遍知一切所化的根机与调伏的方便等,于是便相应于所化的种性、根机、意乐等而宣说如阶梯般的九乘法要,且下下未证知的部分皆以上上来通达。而对佛陀如是具有四种秘密、四种意趣等的宣说,若仅如文取义,则以正量有害,故应分清了义与不了义之后,依了义而不依不了义。
首先,要知道世尊所宣说的都是彻见实相之后随应根机的妙法。由于有情有各种根机,就有不同的调伏方便。因此,佛的施教有权教、实教,或者说暂时性的教法和究竟性的教法。佛在《法华经》等当中也直言不讳地宣说,为了引导众生入于实法,需要设立权法,叫做“为实施权”;一旦根性成熟,就要为他开权显实,直接透入实相。
譬如,世间教育学会针对学生不同的年龄、阶层、根性、意乐等,施教也有所不同。对幼儿园的小孩不能讲高等数学,需要用方便方法来引导他逐步进入。同样,在众生暂时还无法接受甚深法的情况下,需要一种权巧的教法,作为一种相似的代替品。但这些权法是暂时性的,我们不能把它当成究竟真实。
又譬如,母亲教育小孩,有很多是针对儿童才说的话语,用一种儿童水平的话来解说,这并不是过失,而是善巧,因为讲太深刻他听不懂。由此,不必以为真理仅限于以儿童的教学水平来说,对于其中的两个层面,我们应当分辨清楚。
一方面,佛宣说权法是善巧,是真实离苦得乐的圣教。佛陀所开示的任何一分,的确能让众生心中离一分过、证一分德,是得到现前与究竟利乐的方便。另一方面,由于有情根性的各种不同,佛在宣说教法时,就有阶梯般的九乘法要,使有情能够依此一级一级地向上升进。下下乘众生还不能了达的部分,就暂时作遮止而不宣说,或者用另一种说法来代替。等到根性成熟,更上一乘时,才会揭示更深的义理。
此中,如果有一分已经完全彻底地说到了实相,那么这一分就是了义,再没有更多的或另外的实相;另一分法,为众生暂作隐藏、保密,没有完全揭示,由于施教尚未结束的缘故,叫做“未了”,这一分法叫做“不了义”,也就是未了义。
譬如,佛陀首先针对小乘根性者宣说四谛教法,到此为止,教法传授完了了吗?未了。由此生灭缘起,还需要进一步深造。到中转法轮宣说无生,这时在空一分上是了义,是对空分的彻底宣说,但是对明这一分隐藏未说,所以叫做部分了义。一部分了,一部分未了,要等待后一阶段再说,这就是尚未完了、尚未结束的部分,叫做未了。到了末转之时,说“众生本具如来藏,本来是佛”,在明分上也作了彻底宣说。诸如此类,以阶梯式的渐进方式来揭示诸法实相。
或者,在显教当中,在法性见上虽然说到空分离戏,但并没有揭示法界与智慧无二的本性,还有一分未了;在有法见上,只说到一切世俗法是缘起的幻变,是不清净的显现,并没有揭示它是身智的游戏,所以也有未了处。这些未了处要等到在金刚乘的教法当中才有宣说。
我们对于教法学得非常明了、熟悉时,就能了知此中的确有了不了义,而且佛陀是渐进式地施设教法。下下乘无法了达的法义,就要趣入上上乘去了达。
譬如,在小乘教法当中仅仅言及人无我空性,以及少分法无我。为什么不完全说出呢?因为根性不够,暂时只说到这一点即可。
到了二转般若法轮,佛在几十年当中,非常重点地作宣说。说到十六空,说到从色到一切智智之间一切法都是空性,或者凡是分别心所缘的都无有自性等等。相比之前,教化的法义在空这一分上就宽阔得多,也深刻、究竟、了义得多。然而,于此专门宣说空分时,不宜涉及第三转善辨法轮的内涵,以免教法紊乱。也就是,每次对众生只宣讲一个重点,不牵涉其他。等空分通透后,再说三转就顺理成章。这时所化已经具有了离戏的见解,了知一切客尘是现而无有的自性,有基础来进一步趣入法性本有,也就是众生本来是佛的究竟法义。
在三转善辨法轮当中,着重宣说如来藏,宣说客尘是无、佛性是有,一切佛功德海在众生分上本来具足。例如,以《如来藏经》和《宝性论》为主的了义经论,无不是着重于这一范畴。此时对法器的要求有所不同,因为是到达了另一个层次。再往上到金刚乘的教法当中,也有它不共的教规,会在更高层次的重点上进行宣说,不再重点说及下下乘的法。就像进入中学就不必再学小学课,上了大学也不必再学中学课,进了研究所也不必再上本科课。
由此可知,佛的教法不是一概而论,我们一定要了知法的层次、法的了不了义,以及佛说法时有没有秘密或意趣等。如果只是按照文字来取义,就容易跟正量相违,在道理上也难以解释。不能断言因为是佛说的,就一定究竟了义,没有这种说法。
比如,佛在声闻乘经典中说蕴有、界有、处有,但在大乘经中就说到蕴没有、界没有、处没有。于是有人问难:一会儿说五蕴有,一会儿说五蕴无,难道不是佛语自相矛盾吗?其实根本不是。佛是有秘密、有意趣的说法。
首先说蕴界处等法有,说它们是怎样的一种体性,是因为在众生妄识前无欺显现此等的错乱相,就如同梦中自有梦的境相般。针对于这一层面众生,胜义上的直接指示,他们当然无法接受,于是佛陀运用暂时就世俗现法而论的说法。同时,佛也告知:在这些上面没有人我;或者针对众生心前显现的世俗境界说,这一切事都是不自在、错乱性的法,没有乐的自性;说到众生所感受的乐是如何变坏,为什么寻求不到实义或者转而成过患,如是善巧地开示整个世间界其实都是苦的真谛。然而,再上一层面就会解说无苦即是苦的胜义,一切苦的妄动真实中没有,犹如梦里的各种妄动和变现在现实当中一无所有,仅仅是一种幻梦、一种错觉的缘故,所以叫虚假。
在大乘法中也有不同的说法。不了义的唯识教讲说众生法尔具有五种种性,且是以有为法的方式存在。行道需要转舍转得,依靠法尔具足的无漏种子不断地修习、增长,最终达至成佛。他们安立三大阿僧祇劫成佛的观点,其中并没有说到众生本来是佛,因此是不了义。
再进入上乘了义的教法,就说到一切客尘本来没有。因为佛所现的功德是无为法,不是以因缘幻现的有为法。因缘幻生的法无有实义,不能充当佛的体性,因此说客尘本无,佛性本有。如此一来,无为法佛果现前的功德,在众生因位上就圆圆满满地具有,它是现成的,不假因缘造作,故说为元成。这是自性本具的佛功德法,于此安立各种身和智。也就是说,在了义教法当中,承许无为法的种性,是平等种性,或者是自性本成的种性,不存在所谓“五性说”,而是究竟一乘。
究竟三乘的说法并不了义。他们说众生有三种固定的种性:定性的声闻只能成声闻果,定性缘觉只能成缘觉果,定性菩萨才能够成佛。种性决定,有的最高只能达到声缘果位,无法继续升进。意为有的众生就是这类胚,如同茄子种、黄瓜种,就只能出生茄子、黄瓜,不可能产生其他。这种不平等的种性说,是不了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