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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品

《宝性论讲记 一(未定稿)》 ︱ 弥勒菩萨 / 造颂 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 ︱ 益西彭措堪布 / 译科并编释


甲三、(具殊胜义之正论)分三:

安立论体、

广说论支、

圆满作业。

初者(安立论体)分三:

总标略说、

对照论典、

决定次第。

一般来说,讲论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如“剑柄”一样的讲论方式,二是如“剑锋”一样的讲论方式,三是如“大海波浪”般的讲论方式。

一、如“剑柄”般的讲论方式:是首先广说支分,最后把支分的意义作归摄总结。

二、如“剑锋”般的讲论方式:是首先将全论的意义归纳于论名中而讲解。

三、如“大海波浪”般的讲方式:就是如大海波浪般,首先从中心出发,层层推广、展开来讲解论义。

本论的开演方式就是第三种方法。首先是安立论体为七金刚处,然后针对每一金刚处进行广说,层层展开、广演每一金刚处的意义。所以这里的科判也是首先安立论体,然后广说论体的各个支分,最后圆满作业,因此本论就是按照大海波浪般的方式来进行开演的。

丙一、总标略说(此分三层讲):

一、什么是总标?

所谓的总标就是归摄全论的纲要,在正论开讲之前首先把全论中的要点标显出来。

二、总标的必要是什么?

这是用三义来表明的,一是以总标的方式可以明确显示全文摄于几法中;二是以总标的方式可以让学者容易了知全论中的纲要主题;三是以总标的方式可以断除广说论支时的增减。从必要而言,以总标就完全确定了下文广说论支的数目不多不少,论支从数目上能得到确定,也就不会模糊不清,而且非常决定,条理也极其清晰,有如是的必要。另一种必要也是令讲论者不至于错乱论体的次第,容易有条不紊地讲解。

三、这里开篇是如何总标的呢?

佛法僧及如来藏,菩提功德与事业,

论体一切摄略说,如是七种金刚处。

依据本论第一偈颂表明,在下文所讲一切论支的总体概略为七金刚处:佛、法、僧、如来藏、菩提、功德、事业。

对于此七种金刚处,雪域前代论师们分解为世俗分与胜义分两种来进行介绍的。一是佛的胜义分即无学道断证圆满的法身,佛的世俗分是色身;二是法的胜义分是灭、道二谛,法的世俗分是能诠佛法之文句教法;三是僧的胜义分是学道圣者相续中的智慧与解脱功德,僧的世俗分是已入圣教的补特伽罗;四是如来藏的胜义分是心性本体,安住自性清净者,如来藏的世俗分是具有从无始以来善根习气能产生无漏法之功能,以修所成的习种性;五是菩提的胜义分是法身,菩提的世俗分是色身;六是功德的胜义分是十力等功德,功德的世俗分是三十二相;七是事业的胜义分是成所作智,事业的世俗分是作种种所化众生的利益事业。每一金刚处都是以胜义分和世俗分来进行分解的。

此总标略说分四层讲:七金刚处的体性、七金刚处数目决定之理、取名金刚处的道理、引经据典加以说明。

一、七金刚处的体性:

七金刚处可分为所得与能得两类,所得即是佛法僧三金刚处,能得即是如来藏、菩提、功德、事业四金刚处。

所得三者:一是自他二利究竟的佛宝;二是具有离欲道谛和灭谛自性的法宝;三是具有两种智慧与不退转的僧宝,也就是大乘的圣者菩萨。

能得四者:一是众生种性的自性清净如来藏,二是如来藏清净一切垢障的无上菩提,即离垢清净;三是与大菩提相属的离系及异熟功德;四是由功德任运自成并且相续不断的如来事业。在这四种能得中,如来藏是所觉,菩提是觉悟的本体,功德是觉悟的支分,事业是令他觉悟的方便。

对此再用比喻来加以说明:1如来藏好比是自性清净光明的日轮,是需要显露的法,其性本自具足,也是本离一切垢障的;2无上菩提好比是远离一切云雾的日轮,是通过修证现前的;3离系和异熟功德好比是与日轮的本体无二具有的光明;4如来事业好比是由光明力能成熟大地的一切庄稼之力用。

为什么说这四法是能得呢?因为自性本具的佛、法、僧三宝,需要通过如来藏、菩提、功德、事业这四法来现前,也就是以自己本具的自性住种性“如来藏”为近取因,以他相续的“菩提、功德、事业”作为助缘,如是就会现前自性三宝之果功德,所以说这四法是能得。

二、七金刚处数目决定之理分:

所得果的数目决定、能得因缘的数目决定。

1、所得果的数目决定:大乘所得果决定为佛法僧三宝,原因是现前正等正觉的果位成佛之后,转法轮而摄受僧团,佛在《陀罗尼自在王经》中说:“薄伽梵平等证一切法,善转法轮,善能教化调伏无量弟子众”。所以说大乘所得果确定为三宝。

首先从暂时的所得果来讲:在三清净地中次第产生三宝,即暂时的所得果。菩萨在第八地中,以十种自在为首,具足获得一切自在,所以菩萨坐于道场胜妙之处,于一切法都获得自在,所以佛经中说“薄伽梵平等证一切法”;菩萨在九地中,于一切法中,成为无上最大法师,善能了知一切众生之心,了知一切众生的根基,能断除一切众生的烦恼习气,所以佛经中说“善转法轮”;菩萨在第十地中,获得无上法王位的授职灌顶,能够对于一切佛所作事业,自然行持,恒不间断,所以佛经中说:“善能教化调伏无量弟子众。”这是从暂时次第上讲所得果于三清净地中依次决定为佛法僧三宝的道理。

从究竟的所得果来讲,即是三宝无二无别的本体。当法与僧之功德能达到究竟圆满的唯有佛陀。由于法与僧的究竟,即是成佛,故本论云:“了义之中诸有情,皈依唯一是佛陀,能仁法性之身故,亦彼僧之究竟故。”所以究竟而言三宝是无二一体的。

2、能得因缘的数目决定:能以现前三宝的因,决定为如来藏、菩提、功德、事业这四种。其中近取因决定为如来藏,由清净了如来藏的客尘障碍,就会无碍现前三宝之故。其助缘决定为菩提、功德、事业。因为在他相续中现前无垢菩提时,通过菩提本具的十力等功德作为助缘,显示甚深和广大的善说等作三十二种事业,令众生也次第证悟三宝的殊胜功德。所以他相续所摄的菩提、功德、事业是助缘。(这从名言现相的角度而言,其实三宝与如来藏是不可能以别别他体的方式而存在,也非能生与所生有为法的关系,只是在离垢后如来藏的本体就会全分显露。如果众生相续中根本没有如来藏,则无论如何勤作修行都是徒劳无义、终不现前,这说明如来藏于每一众生的相续中本自具足)。此能得因缘数目决定的道理,也是本论中直接讲到的意义。如本论云:“所觉以及觉悟体,觉悟支及觉他故,次第所觉为净因,其余三者为净缘”。这一偈颂充分说明了能得因缘的数目决定。

有人疑问:既然说佛与菩提非为异体,那是不是重复呢?答曰:佛与菩提虽然自性是一体,但反体则有所不同,这里所说的佛宝是自相续现前的三身果位,而菩提是让自相续现前佛果的助缘,是他相续的佛身,有如是差别。

又问,法宝中的道谛与佛之功德有什么差别呢?答曰:道谛主要是从大乘圣者见道、修道而言,而佛的功德是无学道的体性,这就是此二的差别所在。

三、取名“金刚处”的道理:

“金刚”是指七种所诠义如同金刚,“处”是指能诠句。所谓的金刚具有“不可摧毁和无可分别的两种意义。因为《大乘无上续论》所诠的七种甚深义,是各别自证智的所证境,其坚不可摧,完全是大无为法的体性,故如金刚。因为这七种所诠义,不是语言所能表诠的,也不是分别心的境界,唯以圣者的各别自证智方能证悟,故以闻思所成的智慧是难以分析的,如同金刚。《密续》中说:“金刚称为不可分”即无法用分别心来分析。“处”是指根本或依处的意思。也就是七金刚处的能诠句,因为能显示七种金刚义, 是能了知的依处,也是渐次成为证悟所诠义的依处,故名为处(也就是能以诠表的文句)。由于本论的能诠句所诠表的是七种金刚般的所诠义,故能诠句也就获得了金刚的名称,故为七金刚处。

四、引经据典加以说明:

《大乘无上续论》的七种金刚句之义,在第三转法轮的了义经典中广为宣说,为此这里引经据典来加以说明。通过这些教证就能明白,这七种金刚义都不是分别心所能揣度衡量的,不是语言所能诠说的,唯一是各别自证智慧的境界,所以他根本不属于观现世量、分别根识或第六意识的范畴。若以声缘的智慧也形同盲人般不能真实了知。

有关佛的意义:佛在《增上意乐品》中说:“阿难,所言如来者,非可见法,是故眼识不能得见故”。《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有关法的意义:佛于《增上意乐品》中说:“阿难,所言法者,非可说事,以是义故,非耳识所闻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