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量理宝藏论》讲解(五十二)

  • 作者: 达真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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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真堪布宣讲于2017年10月11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此处所讲至尊文殊菩萨之化身萨迦班智达所著,有十一品内容的这部《量理宝藏论》。
全论分三:一、入论分支;二、真实论义;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分二: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分二:一、法相之安立;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
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分二:一、现量;二、比量。
丁二(比量)分二:一、自利比量;二、他利比量。
戊二(他利比量)分三:一、他利比量之法相;二、补特伽罗之安立;三、辩论语言之分类。
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分三:一、由补特伽罗而分类;二、由必要而分类;三、由论式而分类。
庚三(由论式而分类)分二:一、自续论式;二、应成论式。
辛二(应成论式)分二:一、应成之安立;二、答复方式。
壬一(应成之安立)分三:一、破他宗;二、立自宗;三、除诤论。
癸二(立自宗)分二:一、真应成因;二、似应成因。
子一(真应成因)分二:一、法相;二、分类。
丑一、法相:
说承许而立不许。


说出对方承许的观点而建立对方不承许之观点的语言(即是真应成因的法相)。

真应成因是以对方承许的观点,来建立对方不承许的观点的一种推理。他的理由,不是以量而成立,主要是以对方的承许而成立,来建立对方不承许的观点。

比如对方说,声音是常有,所作性故。他承许声音是常有,不承许声音是无常。这个时候,可以拿对方所承许的所作性来建立对方不承许的无常。论式为:声音所作性故,应成无常。所作性是他承许的,运用他的承许来建立他不承许的观点——声音无常;声音所作性故,应成无常。

丑二(分类)分三:一、引出能立之应成因;二、不引能立之应成因;三、举例说明彼等分类。
寅一、引出能立之应成因:
建立应成具三相,虽非真实证成语,
反之则有立法相。有谓应成法倒转,
引出建立之言词。应成语引自续因,
宗法失毁诸论式,应成语引自续义,
语言反之非如实。


真应成因一般要具备三相,但是这个三相和自续因的三相不一样,应成因有他自己的三相、三个特征。

建立的应成因,需要具足三相是指,敌论者以实执承许其因,第一相:因是运用的理由,这个是对方自己承许的,这是第一个特征。

周遍以量成立,

第二个特征:周遍(同品遍或异品遍)必须以量成立。非所作的一定是常有的,所作的肯定是无常的,无常肯定是所作的。周遍以正量成立,必须以正量成立,以承许成立不行。

而立宗有量相违。

第三个特征:对方的立宗,跟正量相违。有正量的危害。

具足这三个特征,才是应成因自己的三相,和自续因的三相不一样。

真实说来,由于因以量不成立的缘故,不是真正的论式,应成因的论式一般不是正确的三相推理,不是三相齐全的推理。因为他的因仅仅是以对方的承许而成立。运用的因、理由是对方的承许就可以了,不用以正量成立。自续因的三相推理中的第一相必须要以正量成立,但是应成的因是不需要以正量成立,所以不需要具足自续因的三相。

但反过来说,具有以三相齐全来建立的法相。关于倒转过来如何引出自续因的道理,应成因不需要具足自续因的三相,所以不是具足三相的正确推理,应成因的三相和自续因的三相不一样,但是应成因可以倒转过来引出自续因。但不确定,不是全部都能引出,一部分能引出,一部分不能引出。对这个问题,因明前派的有些论师有不同的看法。

有些论师说:“应成的法反过来引出建立的语言本身”。因明前派的一些论师认为应成因倒转过来可以引出自续因,应成的法就是应成因,引出建立的语言本身就是引出自续因的意思。但他们认为,不仅能引出周遍,还能引出立宗。这是有问题的。

但实际上自续的周遍是以应成的周遍反过来引出的,可是宗法是间接引出而并不是直接引出。应成的周遍可以倒转过来,引出自续的周遍,这是绝对的。但是不直接引出宗法,是间接引出宗法。

为什么不直接引出宗法?因明前派和后派是有区别的,前面讲过,因明后派是宗法和周遍说明就可以了,在语言论式上只有这两相,有同品遍与宗法具同品遍关系的语言;异品遍与宗法具异品遍关系的语言,只有两种。这两种都是一样的,都没有立宗。

应成因不能没有立宗,它要具足三相,其中第三相就是立宗与正量相违。倒转过来的时候,可以变成自续因,都是直接没有立宗,间接有。间接是论式的语言没有,但意义有。具足宗法和周遍两者,有两种语言,一个是同品遍与宗法具同品遍关系的语言:凡是所作的都是无常的,如同宝瓶,声音也是所作的;另一个是异品遍与宗法具异品遍关系的语言:不是所作的就不是无常的,如同虚空,而声音是所作。共有两种论式,这两种都没有立宗,倒转过来的时候只引出了周遍没有引出立宗,立宗没有直接引出,但间接引出来了。没有直接引出是指语言论式上没有。这是差别。

原因是,如果以应成的语言也能引出自续的宗法,就会失毁论式。具足宗法和周遍二者的论式,有两种,但是都没有立宗,如果直接把立宗引出来就失坏论式,不是正确的论式了。

所以,应成因的语言反过来只是引出自续因的意义,而并非原原本本引出语言。不一定是语言上引出,不一定原原本本地引出语言,主要是立宗没有引出来。但是意义可以引出来。应成因的理由仅仅是承许就可以了,但是自续因必须以正量成立,这是有区别的。

寅二、不引能立之应成因:
真应成反不引义。


不引能立之应成因是指真应成因,也就是说,反过来,不引出意义的完整三相。应成因倒转过来是自续因,但是自续因的三个特征都不一定引出来,比如,立宗就不能引出来。这里要明白,应成因倒转过来一部分会引出自续因,一部分不一定引出自续因。如果不引出自续因,他是不是真正的应成因呢?也是。因为他主要是运用对方自己的承许,建立对方不承许的观点,从而对治邪分别念,推翻对方的观点就可以了,不需要是三相齐全的推理。用这种论式推理可以破除他方的邪分别念,也可以推翻不合理的观点。

但是和自续因的三相推理是有区别的。有的应成因可以引出三相齐全的自续因。自续因就是一个三相齐全的推理,一个三相齐全的正确的推理,不仅能遮破邪分别念,推翻对方的观点,还可以建立正见,让对方的相续中产生定解,有这样的作用。

寅三、举例说明彼等分类:
当知果自性法相,三不可得不招引。
余真因皆引能立。倒转四种引自类,
招引异类有十四。


一些偈颂里有写十四种的,是蒙文中写的,这里以果仁巴大师的观点宣讲。

在这一观点中,一般来说,真因(自续因)包括果因与自性因两种、四种相属对立不可得、依于不并存相违的十二种相违可得因,再加上依于互绝相违的两种因,总共定数为二十。具有应成名称的也有二十种。自续因有二十种,应成因也一样可以有二十种。有的会引出自续因,有的不会。先讲不引出自续因的。

其中,如“瓶子不可得故,应成瓶子无有”一样的自性不可得应成。这个论式倒转过来不会引出自续因。倒转过来,瓶子可得,存在故。存在本身就是可得,这样的话,没有以存在推知可得,所以倒转是一个不正确的推理,没有意义故,没有引出自续因。

如“无烟之故应成无有烟因——功能无阻”一样的果不可得应成。是正确的应成因,倒转过来却不是正确的自续因,山上有烟,烟因功能无阻故。功能无阻是烟生起前的最后一刹那,没有相续,由烟的功能无阻而了知烟,是不合理的,因为一刹那是无法了知的。倒转过来后不是正确的推理。因功能无阻,不能遮破寒冷等,跟这个是一个意思。

以及如“不具项峰、垂胡故应成不是黄牛”一样的能遍不可得当中的法相不可得应成,这三种不引自续因。这是能遍不可得当中的法相不可得应成因。能遍不可得应成因很多,其中法相不可得应成因是能遍不可得应成因当中的一种,倒转过来也不引出自续因,所以,不是正确的推理。

“不具项峰、垂胡故应成不是黄牛”倒转过来就成:具项峰、垂胡,是黄牛故,知道黄牛肯定知道项峰垂胡,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按理应该是以法相在事相上建立名相,没有以名相推知法相的。所以这三个是不引出自续因的,也不是三个,是两个半。

剩下来,包括其余能遍不可得应成因在内的十八种都能招引能立,这一点务必要了知。十七个,再加能遍不可得因中的半个,都能引出自续因,共有十七个半(或者说十八)个能引出自续因。

其中倒转过来引自类自续因有四种,倒转过来还有区别,有的倒转后引出的自续因是自类的;有的引出的是异类的。共有十八种能引出自续因,其中四个引自类的,引他类有十四种。

引他类有十四种,全知大上师果仁巴说:“(所谓的十六种,)是在《量理宝藏论》蒙文版本的颂词与注释中见到的。”按照大师所说来讲:前四种,例如,“有冷触故应成无火”之类的自性相违自性可得应成因引出“无有冷触,以有火故”之类的自性相违可得自续因;

按照果仁巴大师的观点,前四种是引出自类的自续因,例如,“有冷触故应成无火”之类的自性相违自性可得应成因引出“无有冷触,以有火故”之类的自性相违可得自续因;

同样,“有冷霜触故应成无有檀香火”之类的能遍相违所遍可得应成因引出能遍相违所遍自续因;“存在汗毛直竖故应成无烟”之类的因相违果可得应成因引出因相违果可得自续因;“有观待故应成不定”依于互绝相违之相违所遍可得应成因引出自类之自续因。以上四个引出的自续因都跟自己是一个类别的。

后十四种,以“无火故应成无烟”之类的因不可得应成因引出“有火,有烟故”果可得自续因;以“有烟故应成有火”之类的果可得应成因引出“无烟,无火故”因不可得自续因。这两种因不可得与果不可得相互位置颠倒。十二种相违可得中的三种前面已经宣说完毕。

剩余九种当中,三类相违自性可得:以“有霜触故应成无火”之类的自性相违所遍可得应成因引出“无有霜触,有火之故”之类的能遍相违自性可得自续因;以“存在汗毛直竖故应成无火”之类的自性相违果可得应成因引出“无有汗毛直竖,有火之故”一类的因相违自性可得自续因;同样,以“有冷触之亲因故应成无火”一类的自性相违因可得应成因引出果相违自性可得自续因。

三类相违果可得:以“有霜触故应成无烟”之类的因相违所遍可得应成因引出能遍相违果可得自续因;以“有冷触之亲因故应成无烟”一类的因相违因可得应成引出果相违果可得自续因;以“有冷触故应成无烟”之类的因相违自性可得应成因引出自性相违果可得自续因。

三类相违所遍可得:以“有冷触故应成无有檀香火”一类的能遍相违自性可得应成因引出自性相违所遍可得自续因;以“有汗毛直竖故应成无有檀香火”一类的能遍相违果可得应成因引出因相违所遍可得自续因;以“有冷触之亲因故应成无有檀香火”一类的能遍相违因可得应成因引出果相违所遍可得自续因。此相违可得在自续因中不可能有因可得因。

冷触的亲因是因功能无阻,因功能无阻是一刹那,太快了,没有以它作为理由推知事物的,也没有以它遮破所破的情况。但是应成因里仅仅承许就可以了,所以在应成因里可以运用,这样的论式是正确的。自续因里不可能有亲因可得因,即功能无阻在自续因里不能作为真因。

但是在应成因中完全可以,这是因为对方的承许成为应成因的缘故。

互绝相违当中,关于量有害相违前面已经讲述过。而在此,能遍相违可得:以“是常法之故应成非所作性”的相违所遍可得应成因引出能遍相违可得自续因。能遍不可得因与自性因互相倒转过来:以“无树故应成无沉香树”之类的能遍不可得应成因引出自性自续因,以“有沉香树故应成有树”之类的自性应成因引出能遍不可得自续因。

以上十四种引出的自续因跟自己不是一个类别,引出的是他类。这些都是真正的应成因,下面讲似应成因。

子二、似应成因:
说许未立不承许。


尽管说出了对方承许的观点,却没有建立对方不承许的观点的应成因就是似应成因。“这类因以回答能够驳倒”是指一答复就能驳倒,但真应成因一般是不能答复的。似应成因推翻不了对方的观点,没有办法遮破对方的邪念。不能建立对方不承许的观点是这个意思,如果能建立对方不承许的观点,令对方不得不承许,对方承许了,同时也就可以遣除他相续的邪分别念。但是似应成因没有这个能力,没有这个功能,所以是似应成因。

癸三、除诤论:
谓若承许乃是因,则成容有第四因,
承许若不堪当因,以应成证不合理。
于他遍计之假立,以应成证无过失。


有些其他外道声称:如果承许可以作为因,那么所谓的承许因就成了第四真因出现于世,如果承许不能作为因,那么应成的宗法就不得成立,由此一来所谓以应成来建立的这种方式显然不合理。

前面讲过,应成因有自己的特征,具足三相,但不是自续因的三相。

对于应成因的三相中以对方的承许作为因,有些外道提出了异议,说:如果承许也可以作为因,那么,在三种真因——不可得因、自性因和果因之外还存在第四种因——承许因,这显然与你们自己的承许相违。如果承许不能作为因,那么,所谓的应成因就不能成立。由此可见,由应成因来建立观点的方式不合理。

驳:作为自续因,如果连立论者自己都不能证实,则无法建立所立,因此只是他宗承许并不能作为因。作为自续因,因必须以量成立。仅仅是以他方的承许并不能作为正确的理由,如果是正确的理由,必须是他自己的承许,而且是以量成立的承许。

可是对于应成因来说,完全不同,原因是,为了指出承认某法的所遍同时不承认能遍的其他愚者遍计所执的假立自相矛盾这一点,才以应成来建立,因此并没有过失。

但是对于应成因来说却完全不同,因为应成因不是要建立自己的立宗,而是要遣除他相续中的邪见。为了遣除对方的错误观点,先承许对方承许的理由,再从对方承许的理由推出与对方的承许相违的观点,令对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从而放弃自己的观点,接受正确的观点。

所以应成因不需要建立自己的承许。例如,对方认为:声音是所作的,但不是无常的。所作和常有,这两个自相矛盾:如果是所作的,就不是恒常的;如果是恒常的,就不是所作的。声音既是所作又是常有,是矛盾的。应成因就是以对方的承许作为因来推出与他自己的承许相矛盾的结论,让他自己知道前后的语言和观点是矛盾的。这样遮破他方的观点,因此就没有过失了。

应成因不是真因,而是一种破立方法,是以他方的承许作为因来进行破立,所以,没有你们所说的两种过失。

壬二(答复方式)分二:一、破不合理观点;二、说合理观点。
癸一、破不合理观点:
雪域诸师如是说,应成答复三方式。
相违不成变成一,若许似因变成二。
最终一切相似因,皆摄不成一者中。
若谓不成分二同,抑或相违彼成错。


雪域派诸位论师说:应成的回答决定有因不成、遍不成、承许三种方式。要么承许,若认为对方观点有问题就是不成,要么因不成,要么遍不成。

驳:如果这样的话,则单单涉及异品的相违因与俱涉同品异品的不定因二者就成了一种所谓的“遍不成”。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似因就成了定数为二,并且由于这二者同等都是不成的缘故,到最后,所有的似因均称为“不成因”了,结果答复也成了归属在一种“不成”当中。

假设对方说:虽然是二者不成,但需要分为因不成与遍不成,因为如果没有分开,则不能认识清楚,所以辩论起来不方便。

驳:这种说法也与前面一样,或者对“遍相违”说为“遍不成”这是错误的,比如,“声音所作性故应成常有”,“所作是常有”有什么过失呢?如果对此说“遍不成”,那么间接已承认所作可能存在常有。

如果不分三个,也一样认不清楚,不易辩论。

所作和常有应该是“遍相违”,如果回答“遍不成”,则间接承许了所作和常有的聚合,既是所作又是常有的观点。

癸二、说合理观点:
是故智者应成答,以四方式而答复,
以答不能颠覆者,随从彼乃智士轨。
何者了知诸破立,正理论典之教义,
彼等智者得受持,圆满正觉教真义。


因此,智者认为,应成的回答是以相违、不定、不成、承认四种方式来答复。如果是以答复无法推翻的真应成观点,那么,不以怀恨与其余方法临阵脱逃而毫不迟疑地跟随以量成立的观点,才是智士的风范。

如果对方已经以因成立了某种观点,无论以自续因还是应成因,只要以量成立了,就应跟随他,承许这种观点。如果还心里不服,心怀嗔恨,甚至用其他的方式跟他争论,都是不应该的。还有的临阵脱逃,这样也是不对的,以正量成立了,就要跟随他,承许他的以量成立的观点。这才是智者的风范。

任何补特伽罗通达了如此建立合理观点与驳斥非理观点,才能领会正理论典的无垢教义,也只有这些智者才能以不被他夺的智慧真正受持圆满正等觉纯洁的圣教。

以正量、以智慧,是很重要的。“只有这些智者才能以不被他夺的智慧”,真正通过逻辑推理,相续中产生的定解才是不被他夺的智慧。之前都是怀疑,一辩论就变成疑惑了,所以,不能一知半解,一定要通过量来决定。

这样才是护持圣教,才能了知佛的教义。很多人只是笼统的、大概的了知,其实,这些都是疑惑,都是隐蔽犹豫,一观察、一辩论就变成疑惑了。这是不应该的。很多人尤其是汉地的师父、居士都能讲很多佛理,但都不是以正确的推理了知的,他们的智慧都不是“不被他夺的智慧”,如此,想明白佛的教义是很难的。

量理宝藏论中,第十一观他利比量品释终。

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分三:一、造论之方式;二、此善回向佛果;三、宣说作者  尊名而对论典起诚信。
乙一(造论之方式)分五:一、宣说作者智慧超群;二、宣说依何而造;三、宣说造论之真实必要;四、宣说是故当依智者;五、以此理由而决定
丙一、宣说作者智慧超群:


萨迦班智达是藏地最了不起的班智达,智慧卓越。

以往生世反复依,精通智者潜研习,
今生略闻一二次,根嘎嘉村遍知论。


在以往的生生世世中,勤勤恳恳、反反复复依止过精通论典的诸位智者,而且在这些并不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了不起的诸位大智者面前,曾经潜心研学过善说及注释的所有法理,这间接已经说明在今生今世里,只是略听一二就能无一遗漏、轻而易举地了达所有论典的句义,具有如此智慧者就是根嘎嘉村吉祥贤,实际上与至尊文殊菩萨无二无别。

前世,很多生生世世中都依止过智者,学过这些佛法。所以,今生今世,只听闻一两次经论就能了知,间接说明了前世依止过很多智者,学过很多善说和注释,今生才能有这样的智慧。

丙二、宣说依何而造:
全胜陈那法称师,集量释量彼诸释,
通达了知因明理,造此正理胜理藏。


作者对于克胜一切敌论者、具德陈那论师与法称论师的大论典《集量论》及《释量论》等因明七论连同此等的其他注释通达无碍,由此对因明理证道的无误密要的道理了如指掌以后,才撰著了这部照亮殊胜正理之道的《量理宝藏论》。

他精通了二位论师的论典、著作,还有很多印藏大师的注释,他也无碍地精通了,所以很自信地写出了论典。

丙三、宣说造论之真实必要:
为摧淡黄足目师,裸体派师鸱枭子,
受持现世美论士,声闻雪域诸论师,
彼等恶劣邪寻思,方造此部大论著。


受持淡黄仙人之观点的数论派承许二十五谛,秉持足目论典的吠陀派、鸱枭子观点胜论派承许六句义,名为著虚空衣的裸体派承许九句义,现世美受持顺世外道的论典,声闻有部、居于雪域一带夏、桑、丹等论师承许反体在外境中存在等等自我杜撰的论典各式各样,正是为了摧毁这些学说的恶寻思,才造了这部大论典。

有很多邪说,连因明前派雪域派的论师也没有真正了知二位论师的密意,为了摧毁这些恶寻思,造了这部大论典。

丙四、宣说是故当依智者:
虽具些微智力未得善说髓,
日夜勤奋论典略知未究竟,
时刻精进禅修背离佛喜道,
浊世满足之士慎思依智者。


讲的是我们这种人。

尽管拥有少许的智力,然而并没有得到善说的精华或者本义;虽然日日夜夜勤奋努力,可是对论典只是一知半解而并没有穷究到底或者探索究竟;有人很满足,自认为已经明白了,其实根本没有学五部大论的意乐,即使来听因明也只是打发时间而已。

即使时时刻刻修禅打坐,也只是稍稍压制了分别妄念而完全背离了佛陀欢喜的正道,误入歧途。

紧闭双眼,自以为在禅修,其实形同祷告,什么也不明白。觉得我可以念佛号消除烦恼,以打坐的方式降服了内在的烦恼。其实不是,只是稍稍压住了分别、妄念,而完全背离了佛陀欢喜的正道。

目睹以上情形,作者不禁感慨道:悲哉!浊世的人士仅仅一知半解就满足了,这些人一定要认真思索取舍功过的道理,再度依止宣讲真实要诀的智者。

讲了三种情况。

丙五、以此理由而决定:
弃说七论正理即如此,老生常谈我说此法理,
知理智者纵然欢喜此,多次听闻亦非愚行境。


我萨迦班智达阐述这番法理,完全抛弃了说什么“因明七论中所说的无误正量真如就是如此如此”之类老生常谈的陈规。想必凭借具有俱生与修行智力而精通正理要点的那些智者一定会认可此论并满心欢喜,然而由于本论的含义殊胜深奥,因此即使多次听闻,也恐怕不会成为愚者的行境。

愚者看多少遍都不可能看得懂萨迦班智达的论典所涵盖的意义。

乙二、此善回向佛果:
依凭善说启开慧眼已,如实善示所知真如义,
以此善愿得见万法智,而成一切有情之依处。


造论的功德以及所有的功德回向。我们也可以将讲解、听闻这部论典的所有功德进行回向。

作者这样发愿:依靠善说打开具有缘分的诸位补特伽罗的慧眼,进而以如理如实认认真真地阐释甚深微妙所知真如的这一善根,愿获得现量彻见一切深广含义的智慧,最终成为无偏一切有情的究竟殊妙依处。也作了这样的发愿。

乙三、宣说作者尊名而对论典起诚信:

此《量理宝藏论》,乃出生于印度北方雪域,于声明、因明、声律学、诗学、修饰词、辞藻学名言之一切学问无所不知、具有讲辩著才华、无误通达《集量论》与因明七论、于教理窍诀获得智慧光芒的释迦比丘根嘎嘉村吉祥贤,舍弃措辞语调,浅显易懂而诠释,于萨迦寺撰著。

这部《量理宝藏论》,是出生于印度金刚座经过百由旬的北方雪域地带,对于断定词句相违相属的声明学、断定意义之相违相属的因明学、声律学、拥有吸引智者优美词句的诗学、辨别其功过的修饰词、明晓真名假名道理的辞藻学以及工巧学等所有学问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从而在讲辩著方面才华横溢,尤其是有关因明《集量论》、因明七论的密意无误通晓,并对如来的所有教典的教证、决定了义的理证以及轻易通达要义的窍诀获得了智慧光明,释迦比丘名为根嘎嘉村吉祥贤,舍弃精心酝酿的措辞语调,而是浅显易懂地诠释了要义,于众多功德宝之源——萨迦寺谨撰。

注释之后复言:
依三观察窍诀金刚剑,尽斩不悟邪悟怀疑网,
尔后获得坚定之诚信,即是引向解脱道妙车。
唯以俱生慧见难了论,衡量才华微薄依众多,
大善知识窍诀之明灯,悬挂心间稍见秘要点。
应成论式机器长旋转,虽能大大有助理解义,
然为初学轻易而悟入,扫除自身遗忘之忧书。
此之无余探究阿秋尊,善说名为赐语吉祥论,
开显应成论式若涉足,惠赐不被他夺之定解。
诸友今生切莫茫茫然,自慧若未研习诸所知,
遍知遥遥犹如虚空际,此说金刚教义铭记心。
愿依勤此善月之光芒,教法证法睡莲笑开颜,
驱散众生一切之意暗,获得寂静清凉胜休养。
愿我亦于世世得暇满,承蒙诸善知识所摄受,
依断违属锐利金刚语,折服邪说摄受具缘者。


此《量理宝藏论释•开显因明七论灯》,大堪布全知香巴根嘎丹毕嘉村、圆满正觉至尊上师蒋扬钦则旺波为主的众多殊胜导师足下恭敬顶戴者蒋扬洛德旺波撰著,本人幼年在法相院[4]期间于佛教尊胜寺的大堪布麦彭桑给绕吉与通达五明的大智者阿巴雅西日芒座下无误聆听过因类学,尤其在石渠的玛哈班智达麦彭秀雷南嘉莲足下长期依止而完整得受了《释量论》与《量理宝藏论》的讲解,期间将凡是记在心中的撰写成文,后来也触及自宗确凿可靠的书籍而浅显易懂撰写,以此善根祈愿教法证法如意宝繁荣兴盛、长久住世。萨瓦达嘎拉雅囊巴瓦德!

萨迦班智达智慧超群,是文殊菩萨再来,这些论典肯定是殊胜的。一看萨迦格言就能知道他的智慧、品德、境界都是非常殊胜的,《量理宝藏论》是他最主要的著作,也是非常殊胜的。

现在在喇荣学《释量论》的多。以前上师在世的时候,我们学因明主要用《量理宝藏论》这个教材。有这样的说法,如果精通《量理宝藏论》就相当于精通《释量论》和《集量论》所有的因明论典。它抓的都是要义,而且特别究竟。雪域派论师的观点,我们看好像不合理,但是萨迦班智达所有的观点都是合理的,他的智慧是超群的。学因明主要用的是《量理宝藏论》这个教材。我们从去年开始讲,今年才讲完。希望大家以后也多学因明,多学《量理宝藏论》。以后因明班的主要教材是《量理宝藏论》,有时间再学《因类学》和《释量论》,这些也是因明的主要内容。

《量理宝藏论》到此讲完,所有的功德回向给如母众生。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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