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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略说差别基导师功德

《随念三宝经释讲记.无尽吉祥妙音讲记》 ︱ 智圆法师.译讲 ︱

如是佛陀薄伽梵者,谓:如来、应供、正等觉、明行圆满、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薄伽梵。

此处差别基导师的功德,是用佛号来宣说的,因为佛有无量功德,所以能施设无量名号,本经只是以十号略说而已。对于十号,全知麦彭仁波切归纳为自利圆满和他利圆满,也就是从自利圆满的角度宣说了如来、应供、正等觉、明行圆满、善逝五个名号,从他利圆满的角度宣说了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四个名号,佛薄伽梵是总结。

所谓“如是佛陀薄伽梵”,即是共称的名号,成立彼为无上导师。此又包括自利圆满与他利圆满,前者如下:

经文当中“如是佛陀薄伽梵”,是人们共同称呼的名号,成立佛陀是一切有情的无上导师,包括自利圆满与他利圆满。以自利断证圆满为因,就能成就圆满的他利,也就是从法身当中流现出报化二身,任运不断地利益有情,即是他利圆满。“前者如下”是指自利圆满如下。

诸法实相如实彻悟,即是如来,亦有自己无误彻悟真如后令他趣入彻悟之义。

所谓的如来,即对诸法的实相如实了达,就是如来,“如”是真如之义,“来”是现前之义。诸法实相真如从本就有,不由造作,一旦远离客尘而现前,就叫如来。而且如是了达诸法实相,自己开解后,也能让他人开解,即乘真如之道来三界垂化有情,这是“如来”的另一个含义。《大智度论》中说:“如实道来故,名为如来。”

“应供”,藏译为“灭敌者”,所谓敌,譬如世间共称掠夺吉祥并给予不悦意,此处则以一切过患根源的烦恼为敌,并称断尽烦恼及其习气者,为“灭敌者”。

“应供”藏译为灭敌者,在汉译佛经当中,凡是说到佛的十号时,都翻译为“应供”,实际“应供”与“灭敌者”只是同一本体的两个不同侧面,意义并不相违。在此处要了知两个方面:“敌”与“灭”。世间共称的“敌”,是指如果有谁掠夺我的吉祥,比如掠夺我的财产、健康、名位、家庭等,并且给予我不悦意,给予我身心痛苦,那他就是我的怨敌。此处是以一切过患的来源——烦恼为敌。这句话很深刻,说明真正的敌人不在心外,而是自心的烦恼。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唯一是以自己心里的烦恼而造成一切过患,也就是从烦恼而生起业杂染,从业而生起生杂染,所以一切过患的源头就是自心的烦恼,这是最根本的敌人。什么是灭敌者呢?彻底消尽烦恼和习气的人,就叫灭敌者。这样的“灭敌者”与世间所谓的“英雄”,在意义上正好相反。世间崇拜的英雄,是向外征服,是通过权势、暴力等胜伏他人,但是以内道的观念来看,这并不是英雄,而能降伏自己的心,能够一肩挑起众生的苦难,才是真正的大雄。佛不同于众生的地方,就是已经断尽我执,所以佛是真正的灭敌者,是真正的大雄。

在《佛说十号经》当中讲:“云何应供?(为什么佛称为应供呢?)佛言,昔在因位所行善法威仪戒品,十善根力修令增长,如是修习圆满至究竟位,证涅槃时断尽一切烦恼,令身口意清净无染,永害烦恼,如断多罗树头永不生芽。(就是往昔在因位修善,修到究竟证得涅槃时,断尽一切烦恼,像斩断多罗树的头部永远不会生芽一样。)复次贪嗔痴等烦恼尽故,一切诸趣永不结生,超过四难生老病死苦果之法。(过患根源的烦恼断尽的缘故,所以远离一切生老病死的过患。)惑苦二种而永不生,立应供号。(烦恼和苦断尽的缘故,所以安立应供之号。就是由于内在已经灭尽烦恼敌,所以应当受一切人天的恭敬供养。这样看来“灭敌者”与“应供”只是解释的侧面不同,实际意义并不相违。)”

下面讲正等觉,这是从证德方面来说的。

“正等觉”,梵语“布达”,主要是证德之义,可以理解为觉醒,或如莲花盛开,故此处也以从无明睡眠之中觉醒,并于所知智慧广大,犹如解脱沉溺的莲花盛开一般,是表示证悟之相之义。

要表达佛陀的证悟之相,只能用比喻描述,以语言无法真正讲出来。比喻怎么说呢?梵语是“布达”,就是觉醒,或者说像莲花盛开一样,在佛证悟的那一刹那,好像是从迷梦中彻底醒悟过来一样,这是一个侧面的描述。另外心完全打开时,就像莲花的花苞一下子开敷,十方三世所摄的无量无边的所知法于一时之间,都现在智慧之前。这样的大智慧显发,是另一个侧面的描述,就像莲花从淤泥中脱尘而出,顿然绽放。这是表示证悟之相的意思,意义的重点要放在“证悟之相”上。

以下一些声明学方面的问题,和梵语、藏语的造字有关,此处不作解释。

因此,藏语为了突出声力,将不同诸义集于一处,译为“桑杰”,其前加“三”等,成为真正圆满。

为了表达佛陀证德究竟的意义,所以在造词上通过简别,排除其它方面来安立名言,简别有两个,第一是简别非圆满而称为圆满,第二是简别非清净而称为真正。

即是:仅“布达”之义也可以用于缘觉、第十地菩萨,故为有别于此,称为圆满;此音也可具有如魔王幻化佛形或十地智慧各自究竟之义,故为简别,又称真正。

因为“布达”的含义也可以用于缘觉,或者用于第十地菩萨,所以为显示佛的证德,不同于缘觉、第十地菩萨证德的不圆满,所以叫做圆满。这样从名词上就可以让人了知,佛的觉悟是圆满的正觉,从如来藏显露的方面看,一地乃至十地虽然有一分或者多分证悟,但是能够圆满证悟的,唯一是佛陀。所以说“圆满”。

其次是简别非清净。因为“圆满”也可以用在魔王幻化的佛形,或者十地智慧各自究竟的方面,所以为了作简别,又叫“真正”,是真正的圆满。

总之,证德智慧并非不清净与不圆满,而是获得无上究竟之义,故称正等觉。

总之,从证的角度讲,证德智慧不是不清净,也不是不圆满,而是获得了无上究竟之义,所以称为正等觉。这就是客尘不现、如来藏光明全分显露的证德。

下面对如来、灭敌者、正等觉作一个归纳,说明这三个名号只是对同一个本体的不同反体而安立的,实际并不是他体的关系。

如是“如来”是成为诸法真如中密意一味的自性,对此从所断无余断除的角度,称为“灭敌者”,从所证无余证悟的角度,称为“正等觉”,这也是从不同反体分析,以一本体故,需要能表示其余。

所谓“如来”,即是“诸法真如中密意一味的自性”,也就是一切诸法都唯一是真如,在佛的境界当中没有别的法,所谓“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在《辨法法性论》当中也说:“一切唯真如显现。”在客尘不现时,唯一是真如显现,所以叫做如来。对此,从断与证的两个侧面,安立“灭敌者”和“正等觉”。所以不是不同自性的他体法,因为断证同时,断证不二,所断无余断除的同时,就是所证无余证悟。注释当中用“无余”这个词,是在显示佛陀是自利圆满,其他菩萨和阿罗汉虽然也有断证功德,但是还有未断、未证的部分,所以不是自利圆满。而佛陀一切所断无余断除,一切所证无余证得,所以从断证上,就可以安立“灭敌者”和“正等觉”的名称。

“以一本体故,需要能表示其余”,意思是因为一个本体的缘故,所以需要或者应当能从不同的侧面来表示,假如不是一个本体,那就不能这样表示。比如名言之中,因为水和火是不同的体,所以就不能说水是热性,水是红色,或者说水能燃烧。但是在同一个水的本体上,我们既可以说水是流动,又可以说水是湿性等,没有任何相违之处。所以对佛的本体,可以从不同的侧面来安立名号,比如从断证的反体,现空的反体,因果的反体等都可以安立名号。

下面就是从因果的反体安立“明行圆满”和“善逝”的名号。“明行圆满”是从因的角度讲,“善逝”是从果的角度讲,以这两个名号显示出佛陀因圆果满的意义。在因的方面,我们要抓住“明”和“行”,因为成佛的因无余含摄在“明”和“行”当中,在“明”、“行”达到圆满时,就叫佛。所以,并不是在“佛”之外,还有一种“明行圆满”的法。“明”就是见到诸法的真实义,“行”就是按自己的所见如理地趣入,“明”好像眼睛,“行”好像双脚,这两者需要并运,也就是“解”和“行”需要并运。

对如是佛陀,若就因果而分类,前者因即是经中所说的“明行圆满”,从因而言,虽有无量道相,但可以正摄于戒定慧三学中。在圣者地安立的八圣道中,正见即是明,其余七支称为行。

道是果的因,展开来分析佛果之因时有无量的道相,归纳起来,可以归摄在戒、定、慧三学当中,再归纳就是“明”和“行”这两个方面。从圣者修道来讲,所修是八圣道支,就是正见、正思惟、正语等等,其中“正见”是属于“明”,其余“正业”等七支属于“行”。

佛的因有无量道相,归纳起来,最根本的就是明和行这两者,一般在安立名称时,既要简要,还要将要义归摄在里面,此处从因圆满的侧面对佛安立名号,就称为“明行圆满”,以这四个字就把要点突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