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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中边论

《辨中边论(未定稿)》 ︱ 弥勒菩萨 造 ︱

云何安立彼行相耶?颂曰:

为断除懈怠,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

为除余四失,修念智思舍,

记言觉沈掉,伏行灭等流。

论曰:为灭懈怠修四断行,一欲,二正勤,三信,四轻安,如次应知即所依等。所依谓欲,勤所依故。能依谓勤,依欲起故。所因谓信,是所依欲生起近因,若信受彼便希望故。能果谓安,是能依勤近所生果,勤精进者得胜定故。为欲对治后四过失如数修余四种断行,一念,二正知,三思,四舍,如次应知即记言等。记言谓念,能不忘境记圣言故。觉沈掉者,谓即正知,由念记言便能随觉昏沈掉举二过失故。伏行谓思,由能随觉沈掉失已为欲伏除发起加行。灭等流者,谓彼沈掉既断灭已心便住舍平等而流。已说修神足,当说修五根。

所修五根云何安立?颂曰:

已种顺解脱,复修五增上,

谓欲行不忘,不散乱思择。

论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顺解脱分善根满已,复应修习五种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上;三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乱增上;五思择增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已说修五根,当说修五力。

何者五力?次第云何?颂曰:

即损障名力,因果立次第。

论曰:即前所说信等五根有胜势用,复说为力,谓能伏灭不信障等亦不为彼所陵杂故。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后果故。谓若决定信有因果,为得此果发勤精进,勤精进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则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实知,既如实知无事不办,故此次第依因果立。

如前所说顺解脱分既圆满已复修五根,何位修习顺抉择分为五根位五力位耶?颂曰:

顺抉择二二,在五根五力。

论曰:顺抉择分中暖顶二种在五根位,忍世第一法在五力位。

已说修五力,当说修觉支。所修觉支,云何安立?颂曰:

觉支略有五,谓所依自性,

出离并利益,及三无染支。

论曰:此支助觉,故名觉支,由此觉支位在见道。广有七种,略为五支,一觉所依支,谓念;二觉自性支,谓择法;三觉出离支,谓精进;四觉利益支,谓喜;五觉无染支,此复三种,谓安定舍。

何故复说无染为三,颂曰:

由因缘所依,自性义差别。

故轻安定舍,说为无染支。

论曰:轻安即是无染因缘,粗重为因,生诸杂染,轻安是彼近对治故,所依谓定,自性即舍,故此无染义别有三。

说修觉支已,当说修道支。所修道支,云何安立?颂曰:

分别及诲示,令他信有三,

对治障亦三,故道支成八。

论曰:于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广八略四。一分别支,谓正见,此虽是世间而出世后得,由能分别见道位中自所证故。二诲示他支,谓正思惟正语一分,等起发言诲示他故。三令他信支,此有三种,谓正语正业正命。四对治障支,亦有三种,谓正精进正念正定。由此道支略四广八。

何缘后二各分为三?颂曰:

表见戒远离,令他深信受;

对治本随惑,及自在障故。

论曰:正语等三如次表已见戒远离令他信受,谓由正语论议抉择,令他信知已有胜慧;由正业故不作邪业,令他信知已有净戒;由正命故,应量应时如法乞求衣钵等物,令他信已有胜远离。正精进等三如次对治本随二烦恼及自在障。此所对治略有三种:一根本烦恼谓修所断,二随烦恼谓昏沈掉举,三自在障谓障所引胜品功德。此中正精进别能对治初,为对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别能对治第二,系念安住止等相中,远离昏沈及掉举故;正定别能对治第三,依胜静虑速能引发诸神通等胜功德故。

修治差别云何应知?颂曰:

有倒顺无倒,无倒有倒随,

无倒无倒随,是修治差别。

论曰:此修对治略有三种,一有颠倒顺无颠倒,二无颠倒有颠倒随,三无颠倒无颠倒随。如是三种修治差别,如次在异生有学无学位。

菩萨二乘所修对治有差别相,云何应知?颂曰:

菩萨所修习,由所缘作意,

证得殊胜故,与二乘差别。

论曰:声闻独觉以自相续身等为境而修对治,菩萨通以自他相续身等为境而修对治。声闻独觉于身等境以无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对治,若诸菩萨于身等境以无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对治。声闻独觉修念住等但为身等速得离系,若诸菩萨修念住等不为身等速得离系但为证得无住涅槃。菩萨与二乘所修对治由此三缘故而有差别。

修对治总义者,谓开觉修,损减修,莹饰修,发上修,邻近修,谓邻近见道故,证入修,增胜修,初位修,中位修,后位修,有上修,无上修,谓所缘作意至得殊胜。

辨修分位品第五

已说修对治,修分位云何?颂曰:

所说修对治,分位有十八,

谓因入行果,作无作殊胜,

上无上解行,入出离记说,

灌顶及证得,胜利成所作。

论曰:如前所说修诸对治,差别分位有十八种:一因位,谓住种性补特伽罗;二入位,谓已发心;三加行位,谓发心已未得果证;四果位,谓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谓住有学;六无所作位,谓住无学;七殊胜位,谓已成就诸神通等殊胜功德;八有上位,谓超声闻等已入菩萨地;九无上位,谓已成佛,从此以上无胜位故;十胜解行位,谓胜解行地一切菩萨;十一证入位,谓极喜地;十二出离位,谓次六地;十三受记位,谓第八地。十四辩说位,谓第九地;十五灌顶位,谓第十地;十六证得位,谓佛法身;十七胜利位,谓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谓变化身。

此诸分位差别虽多,应知略说但有三种。其三者何?颂曰:

应知法界中,略有三分位,

不净净不净,清净随所应。

论曰:于真法界位略有三,随其所应摄前诸位。一不净位,谓从因位乃至加行;二净不净位,谓有学位;三清净位,谓无学位。

云何应知依前诸位差别建立补特伽罗。颂曰:

依前诸位中,所有差别相,

随所应建立,诸补特伽罗。

论曰:应知依前诸位别相,如应建立补特伽罗,谓此住种性,此已发心等。

修分位总义者,谓堪能位即种性位,发趣位即入加行位,不净位,净不净位,清净位,有庄严位,遍满位谓遍满十地故,无上位。

辨得果品第六

已辨修位,得果云何?颂曰:

器说为异熟,力是彼增上,

爱乐增长净,如次即五果。

论曰:器谓随顺善法异熟;力谓由彼器增上力,令诸善法成上品性;爱乐谓先世数修善力,今世于善法深生爱乐;增长谓现在数修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圆满;净谓障断,得永离系。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异熟果,二增上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离系果。

复次,颂曰:

复略说余果,后后初数习,

究竟顺障灭,离胜上无上。

论曰:略说余果差别有十,一后后果,谓因种性得发心果,如是等果展转应知;二最初果,谓最初证出世间法;三数习果,谓从此后诸有学位;四究竟果,谓无学法;五随顺果,谓因渐次,应知即是后后果摄;六障灭果,谓能断道即最初果,能灭障故说为障灭;七离系果,谓即数习及究竟果,学无学位如次远离烦恼系故;八殊胜果,谓神通等殊胜功德;九有上果,谓菩萨地,超出余乘未成佛故;十无上果,谓如来地,此上更无余胜法故。此中所说后六种果,即究竟等前四差别。如是诸果但是略说,若广说即无量。

果总义者,谓摄受故,差别故,宿习故,后后引发故,标故,释故。此中摄受者,谓五果;差别者,谓余果;宿习者,谓异熟果;后后引发者,谓余四果;标者,谓后后等四果;释者,谓随顺等六果,分别前四果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