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三、摄义
《随念三宝经释讲记.无尽吉祥妙音讲记》 ︱ 智圆法师.译讲 ︱
下面再看念佛的善根不会空耗。
《譬喻经》当中说:
往昔有一个国王,是杀了自己的父亲而当上国王的。后来有个阿罗汉,知道这个国王很快就会死去,所剩的日子不过七天,而且死后必定堕入阿鼻地狱,要在一个大劫当中受苦。阿罗汉知道这桩事情之后,就去度化他,劝他至心念南无佛,七天当中千万不要间断。临走时,还再三嘱咐他不要忘记。国王听从他的话,每天双手合十,一心一意,早晚不停地念佛。到了第七天果真死去,他的心识趋向于阿鼻地狱。但是以前面念佛的力量,当到达地狱门口时,自己能明白,这是地狱。所以他就立即大声念南无佛,地狱中的众生听见佛号,也一起念:“南无佛!”地狱的烈火当下息灭,一切罪人都得到解脱,转生在人道。(缘起力的确丝毫无欺,一心念佛,当下就得到佛力的加被,地狱的火当下息灭,比七步蛇咬的作用还快。)后来,阿罗汉又去为他说法,使他证得初果。《譬喻经》后面说:“以是因缘,称佛名号,所获功德,无量无边,不可为喻。(从这个因缘可以看出佛号功德极大,念佛号所获的功德也无量无边,无法比喻。)”
《观佛三昧经》当中说:
过去久远有一尊佛出世,名号也是“释迦牟尼”佛。古释迦佛灭度之后,有一位王子名叫金幢,骄慢邪见,不信佛法。当时有一位比丘,叫做“定自在”,他去对王子说:“世上有佛像,众宝严饰,极为可爱,你可以随我暂时进入佛塔,去看看佛的形像。”
王子就跟随比丘进入塔中,见到佛像的相好,王子内心震动很大,他说:“连佛像都这样端严,何况真正的佛身。”
比丘告诉他:“你今天见到佛像不能礼拜,应当合掌念南无佛。”这时王子就合掌念南无佛。他回到王宫之后,还一直忆念塔中的佛像,以这个原因,在当天的后半夜,他梦见了佛像。醒来之后非常欢喜,当下就舍弃邪见,皈依了三宝。而且以他入塔念佛的善根,在他命终之后,值遇了九百万亿那由他佛,在诸佛前得到甚深的念佛三昧,而且以得三昧的缘故,诸佛现前,为他授记。从此之后,在百万阿僧祇劫的时间当中,不堕恶道,一直到今天,获得甚深首楞严定。他就是今天的财首菩萨。
所以,如来是不可思议的所缘境,三世平等的智慧究竟圆满。只要在佛前种过一点善根,以佛的愿力,决定会不自在地随转,决定是“忆佛念佛,现前当来,必定见佛”。
在《观佛三昧经》当中又讲到:
以前佛陀住世时,对父亲净饭王以及大众,演说《观佛三昧经》。佛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身体是真金色,光明无量。当时,佛的座下有五百个释子,以罪障的缘故,他们见佛的色身,就像很瘦弱的灰色婆罗门一样。这五百个释子恨自己的业障重,都难过得痛哭,一个个拔自己的头发,全身投地,鼻孔当中流出鲜血。
这时佛安慰他们说:“你们不要哭,听我给你们讲。过去有一尊毗婆尸佛,在佛涅槃后的像法时期,有一位长者,名叫日月德,他有五百个孩子,都很聪明很有智慧。长者本人信仰恭敬三宝,常常要对这些孩子们讲佛法,可是孩子们都有邪见,没有一点信心。后来他们同时得了重病,父亲就到他们身边,两手合掌,流着眼泪劝他们:‘你们怀有邪见、不信佛法,现在无常的快刀终于割到身上,这种时候你们还能依靠谁呢?有佛世尊,名为毗婆尸,你们要赶快念佛啊!’这些孩子这时都尊重父亲的话,念南无佛,父亲又叫他们念法和僧的名称。他们就这样念佛而命终。
以念佛的缘故,生在四天王天,天上寿终,以原来的邪见又堕在地狱里。地狱中的罗刹以烧热的铁叉,刺坏他们的眼睛,受苦时,他们想起父亲从前教过他们念佛,以这个因缘从地狱中出来,生在人世间,又穷又下贱。以后有一尊佛出世,他们也遇上了,但只是听到佛的名字,不能见到佛身。后来又有随叶佛、拘留孙佛、拘那含佛和迦叶佛出世,也都是闻名而不见形。因为听到这六佛名号,今天能够和我同生在释迦族当中。我的色身端严,像阎浮檀金一样,你们却见为灰色瘦弱的婆罗门,这是前世邪见障碍的缘故。你们现在可以念过去佛的名号,念你父亲的名号,也念我和弥勒佛的名号。”
按佛的教言,这五百释子念了名号之后,投身礼拜,又向大众、大德众生五体投地,发露忏悔邪见的罪过。忏悔结束,就见到佛身金色像须弥山那样灿烂,他们告诉佛:“我们已经见到佛的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无量光明。”说完证得初果。求佛出家,又得到阿罗汉的果位。
佛对比丘们说:“我灭度以后,如果有谁念我的名号,南无诸佛,所获的福德无量无边。”所以,毁谤佛,对佛起邪见,就会不见佛,就会沉沦。信佛,对佛恭敬,自然就会超升,得大福报,自然就会清净业障而见到佛。这是因果无欺的自性。
佛世时,有一位老人请求出家,五百位圣众都说他没有善根,出不了家。佛说:“你们不知道,这个人在无量劫前,是一个打柴的樵夫。有一次他在山上砍柴时,被老虎所逼,惊慌当中失声念了一声‘南无佛’。今天他的善根已经成熟,遇到我而得道,这不是你们二乘道眼所能知道的。”所以,惊慌之中念一声“南无佛”,都成为成佛种子,像金刚一样终究不会毁坏,八万劫之后以这个善根得到度脱,所以是“必无欺诳,必无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