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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戒律的主次之分

《走向解脱·别解脱戒品·在家篇》 ︱ 益西彭措堪布 著 ︱

比丘(尼)戒中最主要的是遣除身口方面的七种严重的自性恶业,即身的杀、盗、淫三种,口的妄语、两舌、恶口、绮语四种。《戒律三百颂自释》中指出,沙弥戒和居士戒的主要部分是根本戒,次要部分是支分戒,若犯根本罪时有刹那覆藏心,则破根本戒,今生再也没有机会获得别解脱戒体,在印度论师所造的《毗奈耶经注疏》中,用比喻说明了戒律中的主次关系:主要戒如院中的芒果,次要戒犹如院子的篱笆。

在佛弟子中,最主要的就是比丘,接下来是沙弥,最后为居士,相对而言,比丘所受的是圆满戒体。另外从弘扬以及住持佛法的角度而言,最主要的力量就是比丘,这是佛在许多经典中亲口宣说的。但是,如果比丘犯戒,所得的过失也远远大于沙弥、居士(犯根本戒的过失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