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妄说自得上人法学处
《走向解脱·别解脱戒品·在家篇》 ︱ 益西彭措堪布 著 ︱
1、所破法
说上人法学处所应破除的是因欺骗他人所产生的损害。
上人法可以从获得与断除两个方面来理解。获得方面:“上”是指色界、无色界等禅定的功德,“人法”指涅槃的法,这是佛在《毗奈耶经》中的解释。断除方面:“上”指断除,“人”指欲界凡夫,“法”指欲界的五盖——掉悔盖、嗔恚盖、昏睡盖、贪欲盖和疑法盖,之所以称为盖,是指它们能障碍遮盖戒定慧三学功德的产生,其中掉悔盖、昏睡盖障碍定学,嗔恚盖、贪欲盖障碍戒学,疑法盖障碍慧学。
前面的不与取学处是根本戒中最容易违反的,而这条说上人法学处则是一般人最喜欢违反的。如果一个人学佛的意乐不坚固,与佛法尚未真正相应,则往往会通过直接说、间接说、默示等方式,说明自己已获得佛法中的殊胜功德,最后达到骗取名闻利养的目的。现实生活中一般人对名闻利养的要求其实并不高,无非是要博得一部分人的赞誉,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或想要捞到几千几万块钱,生活过得与别人一样舒适而已……。但就为这点蝇头小利,却换来了将来长时间在地狱中为痛苦所煎熬,众生的愚不可及由此可见一斑。
2、犯缘
说上人法学处的犯缘有二:1、共同的五通缘,如上已述;2、不共同的四别缘,即基、发心、加行、究竟,在共同的五通缘与不共同的四别缘都具足后,会造下根本罪。
一、基
说上人法的基分为:所缘境、所说义。
㈠、所缘境:即是说上人法的对境(对象),也即说给什么样的人听,若犯根本罪,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明五聚
⑴人:人即包括一切男、女、黄门。若对境是非人、旁生,得支分罪。
⑵口能言:对方有说话的能力,若对方是哑巴、婴儿等,则得支分罪。
⑶知所说义:即对方能领会所说上人法的内容、意义,若对方是不能领会意义的儿童等,则得支分罪。
⑷神智正常:对不正常的痴狂心乱的人说上人法得支分罪(此处痴狂心乱与五通缘中的痴狂心乱不同,此处是指对方,而五通缘是指自己)。
⑸非黄门:《戒律根本论》中指出,黄门心态不稳,异于常人,故对黄门说上人法只造支分罪。《四分律》中未列入此条。
2、为凡夫身,非为化身:《律上分》和法友律师说,听闻的人本身是凡夫的身体,对身体隐而不现或是非人等的化身说上人法得支分罪。
3、是他(她)人:上述两条也有可能包括自己,故专门提出应是他(她)人,即对他(她)人说犯根本罪,若在空旷无人之地说上人法,则因说无意义的绮语而得支分罪。
㈡、所说义:遣除五盖之世出世之功德。
犯此条根本罪时,所说的意义应是表明自己具有(明知本不具足的)遣除了五盖等的世出世间的功德。虽已具足,但在非时说(即不必要说时)得支分罪。具体分五个方面:
1、所断方面:五盖、烦恼障、所知障,及二障的习气。
2、修证的体性方面:四禅(包括有漏的色界四禅与圣者无漏的四禅)、四无色定(包括有漏的无色界的四无色定与无漏的圣者的四无色定)、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沙门四果、无常等的十相、不净观等的十相、凡夫有漏的五神通、圣者无漏的六神通、大乘因位菩萨、果位菩萨、生起次第、圆满次第、大圆满的功德。
若妄说已得闻思的功德,如假称已通达三藏等,或妄说已得欲界禅定中最低的欲心一境的功德,则不犯根本罪而犯支分罪。
3、功德差别方面:如按印度习俗,在信众供养饮食时,信众会邀请阿罗汉们集中坐到有花垫子的一边,这时若有凡夫比丘故意答应是阿罗汉并坐到了花色垫子上,则犯根本罪;若口未答应,而身体坐到了花色垫子上,则犯支分罪。
4、果位方面:即以禅定之因所产生的果。比如说看到了天人,听到了天人说的话等。总之,自己曾与天人交往,还有与其余的天龙八部或清净刹土中的空行母等交往,去过极乐世界等清净刹土,等等。
5、依身体而产生的差别方面:如妄称自己是空行母、瑜伽师、活佛、具不共同功德的大法师等。这些称号都代表着殊胜的功德,如萨迦班智达在《三戒论》中对瑜伽士作的确切定义是:心已安住于究竟本性的修法者,也就是已证得一地菩萨以上果位的修行人。
现在社会上的假活佛很多,鱼目混珠,其实“活佛”是一种误译,藏文中称为“哲思个”(拉萨音为“朱古”),意为化身或转世尊者,化身有佛、菩萨的化身,也有声缘罗汉的化身,藏地所统称的化身,并非专指是佛或一地以上菩萨的化身,当然也不是指凡夫的业报身,而是指从尚在凡夫位的资粮道菩萨、加行道菩萨直至佛的化身不等,实际的意义为“转世尊者”。但现在除藏地及西方国家外,几乎都流行称作“活佛”,活佛意为现实中活生生的佛陀,他已成为一切众生的皈依处,尽管凡夫很难从外表上判断推理,但至少他们在行持弘法利生的事业,内心有稳固的菩提心,不会损恼众生,没有自相的贪嗔等烦恼;尤其是密法中的活佛,续部中明显指出了临终、入胎、住胎等时候的观想,出胎时的功德,长大后将会行持大乘菩萨行,如果连这些功德也不具备,仍自称是活佛,则无疑会犯根本罪。
如果自己冒充是活佛、瑜伽师、空行母等,则不但会犯根本罪,而且这些恶劣的行为还会毁坏佛法,导致人们对真正的“化身”也退失了信心。
如果碰到有人认定你是活佛,应该问清楚是哪儿的活佛,谁的转世,具有什么功德等等,若是声缘罗汉的化身,则是声缘五道中的哪一道?若是大阿罗汉的化身,则是哪位大阿罗汉?若是菩萨的化身,则应问清是菩萨五道中的哪一道?自己有没有具足菩萨最起码应有的出离心与菩提心?在有人自称是活佛或他人在介绍某位活佛时,也应先搞清楚类似的问题。
在向他人介绍一位新的上师时应特别慎重,不能以自己的想象进行加工编造,而应如实地介绍他(她)的功德,不能毫无根据地增加一些触及“上人法学处”的内容。比如有人在介绍“活佛”时,兴致一来,便随口称赞这位“活佛”是观音菩萨、文殊菩萨的化身。须知观音、文殊等大菩萨在世俗中已是十地菩萨,只有佛才能了知哪位是十地菩萨的化身,如是信口开河已造下了说上人法的支分罪,并留下了极为严重的后患。因为不切实际和夸大其词的介绍,会使他人期望值过高,而产生寻找过失的心理。如果他们之间已通过灌顶有了三昧耶的关系,便会因此可能犯密乘的根本罪,而将受无边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