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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惟苦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原文》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数数高下过患者,如云:“既成百施世应供,业增上故复堕地,既满转轮圣王已,复于生死为奴婢。天趣天女乳腰柔,长受安乐妙触已,后堕地狱铁轮中,当受粗磨割裂触。长时安住须弥顶,安足陷下受安乐,后游煻煨尸泥中,当念众苦极难忍。天女随逐受欢喜,游戏端妙欢喜园,后当住止剑叶林,获割耳鼻刖手足。天女殊妙如金莲,共同游泳徐流池,后堕地狱当趣入,难忍灰水无极河。虽得天界大欲乐,及诸梵天离欲乐,后堕无间为火薪,忍受众苦无间绝。得为日月自身光,照曜一切诸世间,后往极黑阴暗处,自手伸舒亦莫睹。”

磨等三铁轮者,如其次第,谓于众合、黑绳、烧热三中而有。天女随逐者,谓为天女之所依附。天界欲乐者,谓忉利以上欲天所有。日月光者,是如世间共许而说,未分能依及所依处。若分别说,乃是彼二宫殿之光。

此等为喻,当思一切从高堕下所有道理,厌患三有,以其三有一切盛事最后边际衰所摄故。此如《调伏阿笈摩》云:“积集皆销散,崇高必堕落,合会终别离,有命咸归死。”

无伴过患者,如云:“若能了知如是过,愿取三福灯光明,独自当趣虽日月,难破无边黑暗中。”了知过者,谓当了知如前所说,须如是死,愿取福光。三种福者,谓三门善事,或施所生等三种善事。无边黑暗者,谓无明黑暗。无伴而趣者,如《入行论》云:“独生此一身,俱生诸骨肉,坏时尚各散,何况余亲友。生时独自生,死时还独死,他不取苦分,何须作障亲。”

如是六苦总摄为三,谓于生死中无保信处,受彼安乐终无饱期,无始而转。初中有四:一、于所得身不可保信者,谓身数数舍;二、作诸损益 [1] 不可保信者,谓无决定;三、于得盛事不可保信者,谓高下变易;四、于诸共住不可保信者,谓无伴而往。第三者,谓数数结生,展转受生不见边际。如是总摄亦当思惟。

(三、思惟三苦)

第三,修三苦者。

谓譬如极热或疮或痈,若于其上洒以冷水,似为安乐,于生死中所有乐受,若坏灭时,还起众苦,故名坏苦。此复非惟其受,即此相应余心、心所及为所缘诸有漏境,皆是坏苦。

又如热痈逼切,触热水等变异触时,起极楚痛。如是当知,苦受随才生起,便能触恼或身或心,故名苦苦,譬如肾痛。此复如前,非惟其受。

又如热痈俱未触会二触之时,有漏舍受,为诸粗重之所随逐,故名行苦。此亦如前,非惟其受。此由先业、烦恼自在而转,故名为苦。及为能发后烦恼种所随逐故,名为遍行粗重所随。

如是若起乐受,贪欲增长;若起苦受,嗔恚增长;苦乐俱非,随粗重身,则于无常执为常等,愚痴增长。

其中贪欲能感当来于五趣中生等众苦。嗔于现法起忧戚等,于后法中感恶趣苦。痴于前二所感二苦随逐不舍。

故于乐受,应观为苦,灭除贪欲。于诸苦受,应作是思“此蕴即是众苦因缘,苦从此生,犹如毒痈 [2] ,灭除嗔恚”。于诸舍受,应观无常、销灭为性,灭除愚痴。不于三受为三毒因。

此如《瑜伽师地》即 [3] 《摄抉择》意趣而说。

如负重担,随其重担当负几久,便有尔许不乐。取蕴重担亦尔,乃至执持尔时受苦。以此蕴中有苦、烦恼粗重安住,故为行苦。既有此已,虽于现在苦受未生,然其无间由种种门能起众苦,故此行苦遍一切苦,及是所余二苦根本,故应于此多修厌离。

又能增贪现前乐受,多是于苦渐息灭位,妄起乐觉,全无不待除苦所显自性之乐。譬如太走为苦,略为住息遂生乐觉,现见此是先生大苦渐息灭时乐渐次起,故非性乐。若太久坐,仍复如前,生众苦故。若是性乐之因者,应如苦因,随其习近,其苦渐增。如是习近行住坐卧、饮食日阴等,亦应随其几久习近,便有尔许安乐渐起,现见太久惟生苦故。如是亦如《入胎经》云:“难陀,行住坐卧诸威仪中,应当了知别别是苦。诸静虑师,应观彼彼威仪自性,若行度日,不住不坐不卧,彼则于行,惟别受苦,别别领受猛性、粗性、难可忍性、非悦意性。非于其行,起安乐想。”余三威仪亦如是说。“难陀,然由彼彼威仪之苦,暂间断故,遂于余余新生众苦,妄起乐想。难陀!生惟苦生,灭惟苦灭,生惟行生,灭惟行灭。”《四百论》亦云:“如安乐增长,现见反成苦,如是苦增长,然非可转乐。”

(二、思惟别苦分四:一、三恶趣苦 二、人苦 三、非天苦 四、天苦)

第二,思惟别苦有六。

三恶趣苦,已如前说。

人苦者,谓饥渴、寒热不可意触、追求劳苦,复有生老病死等七,如前当知。又如《资粮论》云:“恶趣苦无余,人中亦现有,苦逼等地狱,贫如琰魔世。此中旁生苦,强力于羸弱,制罚及损害,相续如暴流。有因贫乏起,余从不足生,追求难忍苦,一切谋略杀。”《四百论》云:“胜者为意苦,庸流从身生,二苦日日中,能坏此世间。”

非天苦者,如《亲友书》云:“诸非天中意苦重,由其性嗔天德故,此等由其趣性障,具慧不能见圣谛。”此由不忍,嫉天富乐,令意热恼。由此因缘,与天斗诤,受割裂等伤身众苦。此等虽具智慧,然由异熟障故,于彼身中不堪见谛。《念住经》说此为旁生,《瑜伽师地论》说为天趣。

思惟天苦分二:一、欲天三苦 二、上二界粗重苦

今初(欲天三苦)

初死堕苦中有二。死殁苦者,如云:“诸天趣乐虽极大,然其死苦大于彼,如是思已诸智者,莫爱有尽天趣乐。”谓较昔受天欲生乐,将临殁时,五死相现,所起痛苦,极重于彼。五死相者,即如彼云:“身色变为不可爱,不乐本座华鬘萎,衣服垢染身出汗,是于先时所不出。天趣报死五死相,起于住天界诸天,等同地上诸人中,传报当死诸死相。”堕下处苦者,如云:“从天世间死殁已,设若全无少余善,彼无自在往旁生,饿鬼地狱随一处。”

悚栗苦者,谓由有成就广大福聚及上妙五欲天子生时,诸薄福天子见已惶怖,由此因缘受大忧苦。

斫裂杀害苦者,谓天与非天斗诤之时,受断支节破裂其身,及杀害苦。若断其头,即便殒殁,伤身断节,续还如故。驱摈者,谓诸具足强力诸天,才一发愤,诸劣天子便被驱摈出其自宫。

又如《资粮论》云:“所有受欲天,彼亦无乐心,遭欲贪炽然,内火而烧煮,若诸心散乱,彼岂有安乐?非于无散心,刹那能自在。散逸扰乱性,终不能寂灭,等同有薪火,遍受大风吹。”又云:“如病愈未久,食所不宜食。”

(二、上二界的粗重苦)

色及无色上界诸天,虽无此诸苦,然烦恼随逐,有诸障碍,于死于住悉无自在,故彼亦由粗重为苦。又如《资粮论》云:“色无色诸天,超越于苦苦,以定乐为性,住劫不倾动。然非毕竟脱,从彼仍当堕,似已得超越,恶趣苦暴流。虽励不久住,等同空飞鸟,如童力射箭,堕落为边际。如久然诸灯,刹那刹那坏,诸行变坏苦,仍当极侵恼。”

如是思惟五趣、六趣总别诸苦,厌患生死意欲出离,便当观察其因,念云如是生死以何为因。

[1] 原文中“前益”应改成“损益”。

[2] 原文“毒箭”应改为“毒痈”。

[3] 原文“及”应改为“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