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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二

《菩提道次第广论原文》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第二,引发安受苦忍分三:一、必须安受苦之理 二、引发此之方便 三、处门广释

今初(必须安受苦之理)

如《入行论》云:“乐因惟少许,苦因极繁多。”我等恒有众苦随逐,故以苦为道不可不知。若不尔者,如《集学论》说,或生瞋恚,或于修道而生怯弱,即能障碍修善行故。

此复有苦是由他起,亦有诸苦无论于道若修不修由宿业起,又有一类如下所说,由修善行始得发起,若不修善则不发生。如是若由宿业及现前缘增上力故决定起者,此等暂时无能遮止,起已必须安然忍受。若不能忍,则反于此原有苦上,由自分别更生心苦,极难堪忍。若能安忍,虽根本苦未能即退,然不缘此更生内心忧虑等苦;若于此上更持余苦助道方便,则苦极微而能堪忍。是故引发安受苦忍极为切要。

第二,引发方便分二:一、有苦生时破除专一执为不喜 二、显示其苦理应忍受

今初(有苦生时破除专一执为不喜)

若已生苦有可治者,是则其意无须不喜;若不可治,纵不欢喜,亦无利益,非但无益,且有过患。若太娇爱,虽于微苦亦极难忍;若不娇爱,其苦虽大亦能忍故。如云:“若有可治者,有何可不喜?若已无可治,不喜有何益?”又云:“寒热及风雨,病缚捶打等,我不应太娇,若娇苦反增。”

第二,显示其苦理应忍受分三:一、思惟苦之功德 二、思惟能忍众苦难行之功德 三、从微渐修无难之理

今初(思惟苦之功德)

功德有五,谓:若无苦,则于苦事不希出离,故有驱意解脱功德;由苦逼迫坏诸高慢,故有除遣傲慢功德;若受猛利大苦受时,则知其苦从不善生,不爱其果,须止其因,故有羞耻作恶功德;由苦逼恼希求安乐,若求安乐须修善因,故有欢喜修善功德;由比我心度余有情,知皆是苦,于诸漂流生死海者,能发悲愍。

以上诸德及此所例诸余功德,自应先知,数数修心,谓此诸苦是所愿处。如云:“无苦无出离,故心应坚忍。”又云:“又苦诸功德,谓以厌除慢,悲愍生死者,羞恶而喜善。”

第二,思惟能忍众苦难行之德分二:一、思解脱等诸大胜利 二、思能遮止无量大苦所有胜利

今初(思解脱等诸大胜利)

我昔流转生死之时,为求微劣无义欲故,虽知有苦,尚能轻蔑非一大苦,作感当来无量苦因,忍受非一无义大苦;况我今者,为求引发自他无量利益安乐,尚应故知忍受过前百千俱胝倍数大苦而修善行,况轻于彼。应数思惟,令心坚固。《入行论》云:“为欲曾千返,受烧等地狱,然于自他利,我悉未能办。现无尔许苦,能成诸大利,为除众生苦,于苦惟应喜。”思惟往昔于自他利俱无所成,尚能忍受尔许难行;今为引发极大利义,于诸微苦何故不忍?故虽有苦,然有此利,我实善得。如是思惟,令心高起。又由恶友之所诳惑,尚能趣向无义恶途,忍诸苦行,谓跳三尖矛及炙五火等;又为世间微劣事故,能强忍受务农、徇利、战竞等事,非一大苦。如是思已,当于苦行而发无畏。

(二、思能遮止无量大苦所有胜利)

思能遮止无量大苦所有胜利者,如有一人是应杀犯,若截手指能免杀罪,发大欢喜。如是若由人间小苦,总能脱离无边生死,别能永断那洛迦等恶趣众苦,极为善哉。若能善思现前久远二苦差别,则于难行能生心力,全无所畏。如云:“若截杀人手,能脱岂非善?若以人间苦,离狱岂非善?”

(三、从微渐修无难之理)

从微渐修无所难者。

如云:“若习不易成,此事定非有,故修忍小苦,大苦亦能忍。”若被忍甲受苦意乐,杂诸小苦渐次修习,则忍苦力渐能增广。

《集学论》亦云:“此中若修小苦为先,则于大苦及极大苦而能串习。譬如一切有情由串习力,于诸苦上妄起乐想,如是若于一切苦上,安住乐想而渐串习,则亦能住安乐之想。”

又生此想,复如《猛利请问经》云:“应当舍离如树棉心。”《华严》亦云:“童女,汝为摧伏一切烦恼故,应当发起难行之心。”谓须心力最极坚稳,非心微薄之所能成。

故若先发坚强志力,则诸大苦亦成助伴。譬如勇士入阵战时,见自出血,以此反能助其勇志。若先未闻如是之法,虽闻云“我不能行此”自轻蔑者,则苦虽微,亦能成彼退道之缘。譬如怯夫,虽见他血亦自惊倒。如云:“有若见自血,反增其坚勇,有虽见他血,亦惊慌闷绝,此由心坚固,怯弱之所致。”

(三、处门广释)

处门广释者。

若须安忍所生苦者,为当忍受由何生苦?此分八处。

依止处者,所谓衣服、饮食、坐具、卧具、病缘医药、供身什物,是能增长梵行之依。此等诸物若得粗鲜,他不恭敬,稽留乃与,不应忧郁,当忍由此所生众苦。

世法处者,衰、毁、讥、苦、坏法坏、尽法尽、老法老、病法病、死法死,如是九种是为世法。依此一切或依一分所生众苦,应善思择而忍受之。

威仪处者,行住坐卧是四威仪,第一、第三昼夜恒时从诸障法净修其心。由此生苦悉当忍受,终不非时胁著床座草敷叶敷。

摄法处者,供事三宝,供事尊长,谘受诸法,既谘受已为他广说,大音赞诵,独处空闲无倒思惟,修习瑜伽作意所摄若止若观,为七摄法。于此劬劳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乞活处者:剃须发等誓受毁形;受持裁染坏色之衣;从其一切世间游涉兢摄住故,别行余法;舍务农等从他所得而存济故,依他存活;不应受用集所获故,尽寿从他求衣服等;断秽行故,尽寿遮止人间诸欲;舍离歌舞笑戏等故,及离与诸亲友同龄欢娱等故,尽寿遮止人间嬉戏。为七乞活。由依此等所生众苦,应当忍受。

勤劬处者,勤修善品劬劳因缘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利有情处者,谓十一事。从此生苦,皆应忍受。

现所作处者,谓出家者,便有营为衣钵等业,诸在家者,则有无罪营农、经商、仕王等业。从此生苦,悉当忍受。

如是八处所生众苦,随何苦起,皆应别别精进不废,正趣菩提,已正趣入不令成其退转障碍,令意全无不喜而转。

(三、思择法忍)

第三,引发思胜解忍中,胜解之境略有八种。一、净信境者,谓三宝功德。二、现证境者,谓无我真实。三、希乐境者,谓诸佛菩萨广大神力,此复有三,谓神通力、六波罗蜜多力及俱生力。四、五、取舍境者,谓诸妙行、诸恶行因,及此所招爱、非爱果,此分为二。六、七、所修境者,谓大菩提是应得义,及菩萨学一切诸道是能得彼所有方便,此亦分二。八、闻思随行境者,谓所知境,卓垅巴师说为无常等,然《力种性品》说十二分教等正法为第八种,或应如是。

胜解之理者,谓如实知此诸境已,无所违逆数数思惟。安受众苦及思择法俱分八类者,如《菩萨地》所说而录,特于思法此说极广。

(四、修忍时如何行)

修此等时如何行者,谓随修一能堪忍时,皆令具足六种殊胜,具足六种波罗蜜多。惟除令他安立于忍是忍施外,余如前说。

(五、此等摄义)

第五,此等摄义者,谓应随念发菩提心为行依止而修行者,是欲安立一切有情于漏尽忍所有根本,故须令此渐次增广。大地诸忍作所愿境而勤修习。诸初发业所应学忍善了知已,如理修学。如于所说有所违越,应当精勤而令还出。若修此时舍而不修,恒为非一大罪所染,于余生中亦极难修最为殊胜诸菩萨行。若能视为胜道扼要,诸能行者现前修行,未能行者亦能于上净修意乐,则如《妙手问经》所说,以少功力及微小苦而能圆满波罗蜜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