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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九

《菩提道次第广论原文》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第二,依寂天教典而修分三:一、思惟自他能换胜利及不换过患 二、若能修习彼心定能发生 三、修习自他相换法之次第

今初(思惟自他能换胜利及不换过患)

思惟自他能换胜利及不换过患者。

《入行论》云:“若有欲速疾,救护自及他,彼应自他换,密胜应受行。”又云:“尽世所有乐,悉从利他生,尽世所有苦,皆从自利起。此何须繁说,凡愚作自利,能仁行利他,观此二差别。若不能真换,自乐及他苦,非仅不成佛,生死亦无乐。”谓当思惟:惟自爱执,乃是一切衰损之门;爱执他者,则是一切圆满之本。

(二、若能修习彼心定能发生)

若修自他换易意乐,定能发起。

如先怨敌闻名便怖,后若和顺相结为友,设无彼时,亦能令生最大忧恼,一切悉是随心而转。故若能修观自如他,观他如自,亦能生起。即此论云:“困难不应退,皆由修力成,先闻名生畏,后无彼不乐。”又云:“自身置为余,如是无艰难。”

若作是念:他身非我身,云何于彼能生如自之心耶?即此身体亦是父母精血所成,是他体分,然由往昔串习力故而起我执。若于他身修习爱执,宛如自体亦能生起。即彼论云:“如汝于他人,一滴精血聚,虚妄执为我,如是应修余。”如是善思胜利、过患,则能至心爱乐修习,又见修习便能生起。

(三、修习自他相换法之次第)

彼修自他换易之理,次第云何。

言自他换或说以自为他、以他为自者,非是于他强念为我、于他眼等念为我所而修其心,乃是改换爱着自己、弃舍他人二心地位,应当发心爱他如自、弃自如他。故说改换自乐他苦,应知亦是于我爱执视如怨敌,灭除爱重我之安乐,于他爱执见为功德,灭除弃舍他人痛苦,于除他苦殷重修习。总当不顾自乐而除他苦。

此中分二:一、除其障碍 二、正明修法

今初(除其障碍)

修习此心有二障碍。

一谓执自乐他苦所依自他二身,犹如青黄各各类别,次于依此所生苦乐,亦便念云:此是我者应修应除,此是他者轻而弃舍。能治此者,谓观自他非有自性各各类别,惟互观待,于自亦能起如他心,于他亦能起自觉故,如彼山此山,譬如,彼山虽就此岸起彼山心,若至彼山则定发起此山之觉。故不同青色,任待于谁惟起青觉,不起余色之觉。如《集学论》云:“修自他平等,坚固菩提心,自他惟观待,妄如此彼岸。彼岸自非彼,观谁而成此?自且不成自,观谁而成他?”此说惟由观所待处而假安立,全无自性。

二谓又念他之痛苦无害于我,为除彼故不须励力。除此碍者。谓若如是,则恐老时受诸苦恼,不应少年积集财物,以老时苦无害于少故。如是其手亦不应除足之痛苦,以是他故。老时幼年、前生后生仅是一例,即前日后日、上午下午等,皆如是知。若谓老幼是一相续,其手足等是一身聚,故与自他不相同者。相续与身聚,是于多刹那、多支分而假施设,无独立性,自我、他我,亦皆于假聚、相续而安立。故言自他皆观待立,全无自性。然由无始串习爱执增上力故,自所生苦便不忍受,若能于他修习爱执,则于他苦亦能发生不忍之心。

(二、正明修法)

如是除自他换诸障碍已,正修习者。

谓由于自贪著力故,起我爱执,由此执故,无始生死乃至现在,发生种种不可爱乐。欲修自利作自圆满,行非方便,经无数劫,自他二利悉无所成,非但无成,且惟受其众苦逼恼。若自利心移于利他,则早定成佛,圆满自他一切利益。由未如是,故经长时劳而无益。

今乃了知第一怨敌即我爱执,应后依止念及正知,坚固决定励力灭除。其未生者当令不生,其已生者令不相续。《入行论》云:“此于生死中,百返损害我,意汝欲自利,虽经众多劫,以此大疲劳,汝惟引生苦。”又云:“若汝从往昔,能作如是业,除佛圆满乐,定无如斯时。”

如是不执自言,不护自品,当数修心,将自身财及诸善根,悉无顾虑惠施有情。又施彼已即应利彼,不应于彼而行邪行,故于身等应当灭除自利之心。如云:“意汝定应知,自为他自在,除利诸有情,汝今莫想余。他自在眼等,不应作自利,眼等于利他,不应作邪行。”

若见身等弃舍利他、攀缘自利,或身语意而反于他作损害缘,应作是念而正遮止:此于往昔亦曾令受无边众苦,现今若于相似利益而生错误,随彼转者,当生大苦。如云:“汝昔伤害我,已往可不谏,我见汝何逃,应摧汝骄慢。今汝应弃舍,思我有自利,我于余卖汝,莫厌应尽力。放逸不将汝,惠施诸有情,汝则定将我,授予诸狱卒。如是汝长时,舍我令久苦,今念诸怨恨,摧汝自利心。”

如是数思爱他胜利,当由至心发生勇悍,弃他之心未生不生,其已生者令不相续。于他令发可爱、可乐、可意之相,如昔于自爱乐执着,今于他所应令发起爱执之心。如云:“应执余如我。”

能发如是爱执有情,其因谓当念彼恩德,或见于自所作饶益。此复犹如见诸沃田善植种子,能结众多上妙果实便极珍爱。如是若于有情福田植施等种,亦能出现时究竟一切利乐。若获定解,亦起爱执,故于是等应当思惟。《入行论》云:“有情与诸佛,同能生佛法,如其敬信佛,何不敬有情?”

此如《令诸有情欢喜颂》说:若杀有情,则能引其堕三恶趣,若救其杀,能引善趣复得长寿。若于有情不与而取及施资财,发瞋恚心及修慈悲,亦能引生善趣、恶趣。特缘有情乃得发心,为利有情始修诸行,是故成佛亦须有情,要依有情施等乃满。当审思惟。

《释菩提心论》云:“世间善恶趣,其爱非爱果,皆由于有情,作利损而生。若无上佛位,且依有情得,人天诸资财,梵释及猛利,护世所受用,于此三趣中,无非利有情,所引此何奇?地狱鬼畜中,有情之所受,苦事非一种,从损有情起。饥渴互打击,及侵害等苦,难遮无穷尽,皆损有情果。”诸声闻等果报下劣,是由未能广行利他;诸佛获得究竟果位,是由广利有情而生。应思此理,不应刹那贪着自利。即前论云:“于有情离贪,如毒应弃舍。诸声闻离贪,岂非下菩提,由不弃有情,佛证大菩提。若知生如是,利非利诸果,则于刹那顷,岂有贪自利?”

是则专住利他及菩提果,亦见是从菩提心苗之所出生,此心根本见为大悲,故诸佛子爱乐修习。若多修习令其坚固,则能任运趣极难行诸广大行。即前论云:“悲坚为根本,菩提心苗生,专利他觉果,诸佛子应修。若修令坚固,诸怖他苦者,能舍静虑乐,而趣入无间。此奇此应赞,此为胜士法。”

今于此义,亦应用诸先贤言论而发定解。如觉沃云:“不知修慈悲之菩萨,惟藏人能知。”“若尔当如何修?”“须从最初次第学习。”朗日塘巴云:“霞婆瓦与我,有十八种人方便、一种马方便。人方便者,谓发大菩提心,随作何事悉学利益有情。马方便者,谓菩提心未生者令不生,已生者令不住、不使增长者,为我爱执。故特于彼尽力违害,正对有情尽力利益。”大瑜伽师谓善知识敦巴云:“我有风息平等转等,如此如此三摩地。”答云:“汝修纵能耳边击鼓不可破坏,若无慈悲及菩提心,犹当生于昼夜应悔之地。”此中意趣似说,当成能生无暇无色等处异生之因。康垅巴云:“我等于觉沃有情颠倒行事,有情于我等亦当如是行。”

立与未立大乘根本,入与未入大乘之分,一切皆是相值于此。故一切时应观于此,令心生起。若生者善,若未生者莫如是住,应常亲近开示此法大善知识,常与如是修心伴侣共同居住,观阅显示此法经论,勤修此因,积集资粮,净此障碍。自能如是净修其心,则定能下圆满种子。诚非小事,理应欢喜。如大觉沃云:“欲趣大乘门,觉心如日月,除暗息热恼,励劫亦令生。”

(三、发起之量)

第三,此心发起之量,如前已说,应当了知。

〔注〕菩提心量即“由修如是大悲力故,立誓拔济一切有情,愿求无上正等菩提,以为自性菩提之心,不须策励而得生起。”详阅卷八“悲心生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