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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惟集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原文》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第二由集谛门思惟流转生死次第分三:一、烦恼发生之理 二、彼集业之理 三、死殁及结生之理

今初(烦恼发生之理)

成办生死之因,虽俱须惑业,然以烦恼而为上首。若无烦恼,虽有宿业超诸量数,然如种子若无润泽及其土等定不发芽,如是诸业缺俱有缘,亦定不能发苦芽故。又若有烦恼,纵无宿业,无间新集,取后有故。如是亦如《释量论》云:“超度诸有爱,非余业能引,灭尽俱有故。”又云:“若有爱,仍当出生故。”是故开示烦恼对治极为重要。此复赖于先知烦恼,故于烦恼应当善巧。

此中分四:一、正明烦恼 二、如何生起之次第 三、烦恼之因 四、烦恼过患

今初(正明烦恼)

烦恼总相者,如《集论》云:“若有法生,即便生起极不静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续极不静起,是烦恼相。”谓若何生,令心相续,极不寂静。

各别相中有十烦恼:贪者,谓缘内外可意净境随逐耽著,如油著布难以洗除,此亦耽恋自所缘境,与彼所缘难以分离;嗔者,谓缘诸有情及苦苦具——谓刀杖荆刺等,发恚恼心,发粗猛心,于彼诸境思作无义;慢者,谓依止萨迦耶见,缘内外之高下好恶,令心高举,高相随转;无明者,谓于四谛业果三宝自性,心不明了,染污无知;疑者,谓缘谛等三法,念其有耶无耶,是耶非耶;坏聚见者,谓缘取蕴计我、我所,染慧为性,我、我所见,其中坏是无常,聚是众多,为欲显此所见之事惟是无常、非一之法,全无常一补特伽罗,故为立名曰坏聚见;边执见者,谓缘萨迦耶见所执之我,计为常恒或见断灭——无从此没结生当来,染慧为性;见取者,谓缘萨迦耶见、边见、邪见,三中随一及彼所依——见者之蕴,执为最胜,染慧为性;戒禁取者,谓缘坏戒可舍之戒,及诸行状轨则、身语定转所有邪禁,及缘彼等所依之蕴,见为能净罪恶、能解烦恼、能出生死,染慧为性;邪见者,谓谤无前世后世及业果等,或计自在及胜性等为众生因,染慧为性。此十烦恼,是如《集论》、《瑜伽师地》、《释五蕴论》所出而说。

(二、如何生起之次第)

第二如何生起次第者。

如许萨迦耶见与无明异者,譬如盘绳,略降黑暗,于绳实体不能明了,于彼遂起执蛇之觉,如是障蔽明见蕴体,由无明暗误蕴为我,从此发生诸余烦恼。如许彼二为一,即萨迦耶见为烦恼根本。

此复由其萨迦耶见,执为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别。如是分已,贪着自党,嗔恚他品,缘我高举,执我常断,于我见等及彼相属所有恶行执为第一,如是便于开示无我之大师及师所说业果四谛三宝等法,邪见谓无,或复生疑为有为无是耶非耶。如《释量》云:“有我知有他,执嗔自他分,与此等系属,生一切过失。”

(三、烦恼之因)

第三能生烦恼之因分六:所依者,谓烦恼之随眠;所缘者,谓顺生烦恼境界现前;猥杂者,谓随学恶友非善士夫;言教者,谓听闻邪法;串习者,谓增长烦恼昔串习力;作意者,谓妄增益爱非爱相,及于无常妄执常等非理作意。

(四、烦恼过患)

第四过患者:谓烦恼才生,先能令心杂染;倒取所缘;坚固随眠;同类烦恼令不间断;于自于他于俱损害,于现于后于俱生罪,领受苦忧;感生等苦;远离涅槃;退失善法;衰损受用;赴大众中,怯惧、无乐及无无畏;一切方所恶名流布,大师、护法、圣者呵责;临终忧悔,死堕恶趣;不能获得自己义利。《庄严经论》云:“烦恼坏自、坏他、坏净戒。退损、失利、护法大师呵、斗诤、恶名。他世生难处、失得未得、意获大忧苦。”

《入行论》亦云:“嗔爱等怨敌,全无手足等,非勇智如何,彼令我如仆。安住我心中,欢乐反损我,于此忍不愤,忍非处应呵。一切天非天,设与我作敌,彼不能令入,无间大火中。此大力惑敌,若遇须弥峰,且不留灰尘,能刹那掷我。如我烦恼敌,长时无始终,余敌皆不能,至如是久远。若随顺承事,悉为作利乐,若亲诸烦恼,返作苦损恼。”此说过患,皆当了知。

又如阿兰若师云:“断除烦恼,须知烦恼过患、体相、对治、生因。由知过患,观为过失,计为怨敌。若不知过患,则不知为怨敌。故如《庄严经论》及《入行论》所说思惟。”又云:“知烦恼相者,亦须听对法,下至当听《五蕴差别论》,了知根本及随烦恼。于心相续若贪、嗔等,随一起时便能认识,此即是彼。他今生起,与烦恼斗。”须如是知。

第二彼集业之理分二:一、正明所集之业 二、如何集业之理

初中分二:一、思业 二、思已业

今初(思业)

如《集论》云:“云何为思?谓令心造作意业,于善、不善及无记中,役策心为业。”谓令自相应心于境转动之心所意业。

(二、思已业)

第二者,谓彼思发起身语之业。《俱舍论》云:“业谓思彼起,思即是意业,彼起身语业。”于身语业分为二种:有表、无表。婆沙师许惟是有色,世亲论师破之,许为与身语表俱转之思,故二种业俱说为思。

总业有三,谓善、不善、无记,此说初二。善业有二,谓有漏、无漏,此明有漏。其中复二,谓圣人相续中有,及异生相续中有,此说后者。

其不善业者,谓非福业;福业者,谓欲界所摄善业;不动业者,谓色无色地所摄有漏善业。如是亦如《俱舍论》云:“福欲界善业,不动从上起。”何故名为不动业耶?谓如欲界中,应于天身成熟之业,有于人畜饿鬼之身而得成熟,果是可动。如是上界,应于此地成熟之业,除此地外不于余熟,故名不动。《俱舍论》云:“由于彼地中,业熟不动故。”

(二、如何集业之理)

第二集业之理者。

总诸圣者于诸善业发生增长,预流、一来亦有造集不善业者,然诸圣者定不积集善趣恶趣引生死业。《中观论》云:“生死本为行,故智者不造,故愚为造者,非智见性故。”世亲论师亦云:“见谛无能引。”

是故乃至自随补特伽罗我执而转,尔时容造能引之业。现证无我真实义已,虽于生死由业烦恼增上受生,然不新造能引之业。预流、一来亦能不忍,断除我执,譬诸强力制伏羸劣,《瑜伽师地论》作此说故。是故造集能引生死业者,谓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一切异生。

如是若由染污无明萨迦耶见他自在转,三门作行杀等不善,集非福业;若行舍施守护戒等欲界善法,是集福业;若修静虑无色地摄奢摩他等,是为积集诸不动业。

若尔,于三有中一切盛事见为过患,希求解脱欲乐,发起修众善业,又于无我义如理观察慧相应思诸善净业,是否集谛生死因耶?总资粮道、加行道者,虽集庸常能引之业,然由如斯意乐所起,及于无我观慧相应诸善净业。是后有爱能对治品,与生死本我执行相相违而转,故非寻常真能引之集谛,然能随顺引后有集,故立为集摄。如是亦如《摄抉择分》云:“问:若世间诸法,厌患后有,能背后有,引出世道,彼等何故集谛所摄?答:虽彼自性,厌背后有,然能随顺后有身语意妙行,是故当知是集谛摄。”

此说善思生死过患厌离生死意乐所起引出世道诸善净法,为随顺集,故当励力引此意乐及无我慧。

由是因缘,若未由多异门观察、修习生死过患,于生死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未如理以正观慧观无我义;又离修习二菩提心。余诸善行,惟除少数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摄,转生死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