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饮酒学处
《走向解脱·别解脱戒品·在家篇》 ︱ 益西彭措堪布 著 ︱
三、与密乘戒相违
密乘的三昧耶主要分为共同的三昧耶和不共同的三昧耶两种,共同的三昧耶即是显宗的别解脱戒和菩萨戒,从上看出遮止了饮酒,而不共同的三昧耶也同样遮止了饮酒。
事续部中的一续典中说:应断除肉、酒、大蒜、葱,受用清净饮食。
《不空绢索续》中说:欲想得到成就,应断除饮酒。
《清净续》中说:不能饮用酒等物,不能做对众生有损害的事。
《大坛城续》中说:能醉人的酒,不能布施,也不能劝人布施,因为酒是一切过患的根本。
《金刚顶续》中说:酒是一切衰损的根源,故应断除。
《不动愤怒续》中说:具足智慧的人不应饮酒,因会受世间人的呵斥,故应断除饮酒。
《时轮金刚》的二十五条戒中,也专门有遮止饮酒的一条戒。
《胜乐续》和《文殊根本续》中说:若修密者醉酒,堕号叫地狱。
巴智仁波切总结饮酒的过患说:“总之,饮酒会导致犯舍弃众生的根本罪,欺骗作为供养处的上师和欺骗众生等四黑法,因此应予以断除。”
2、犯缘
一、基。凡是以米、麦、花、果等原料酿成,能醉人的都称为酒。若饮只有酒色,无酒香、酒味,不醉人的不犯,如酒被煮掉后,饮用所剩下的水不犯。若以酒煮药,已无酒味、酒香的不犯。
二、发心。酒作非酒想,仍获相应罪,非酒作酒想,获支分罪。
三、加行。手拿酒瓶,送酒入口,买酒送人等。
四、究竟。只要酒入咽喉,便已得罪。
3、开缘
小乘视烦恼为毒,因为小乘没有圆满证悟法无我空性,无法成就大乘见道那样的功德,因此佛在别解脱戒中对饮酒并没有作直接开许,而只对病人在涂疮、漱口上稍作了开许。
大乘一方面需同样遣除自相续的烦恼,另一方面在发起菩提心后,不再对烦恼畏惧,而是在殊胜的见解摄持下,直接投身到轮回中忏罪积资、圆满福慧。故大乘菩萨在菩提心摄持下,在必要时连四根本戒都可以开许,如大悲商主以慈悲心杀一贼人而圆满了万劫资粮,同样饮酒也有这样的开许。
若是已证悟成就的瑜伽师,开遮则不同,因成就者证悟世出世间万法都是假立幻化而成的,比如中观不但认为涅槃的万法是空无自性,而且轮回的万法也同样是空无自性。故《般若十万颂》中说:安住于无生的空性中,对幻化的万法不起执著,就不会造恶业。已获究竟证悟的圣者更是体悟了一切法都是大平等、大清净,其本性都是智慧,了无罪业可得。在凡夫面前有酒色、酒香、酒味、能醉人的酒,不能令成就者醉倒,其实已不成为我们意义上的酒,成就者喝这种“酒”不会造下恶业。而戒律是为了防恶止非的,因此也就无需为圣者制定类似于针对石女的儿子的杀戒。
巴智仁波切等祖师指出开许饮酒是指下列两方面的情况,一是生起次第、圆满次第等的修法已得稳固的瑜伽师,他在吃下毒药后,能凭自己修行的力量完全把毒化解掉,这时他可以被开许饮酒,因为酒在他而言已变成了甘露,故怎么饮用都不会犯戒,就象一般鸟类吃了剧毒必死无疑,而孔雀吃后非但无害,还会使羽毛更为鲜艳一样。如布瓦巴、寂天菩萨、那洛巴和汉地的济公和尚等成就者,一次强盗们把酒供养给了那洛巴后,那洛巴把酒都立即化成甘露喝了下去。二是没有具足上述功德的密乘弟子。密乘无上续部的三昧耶中规定在参加密乘灌顶及会供时应该饮酒吃肉,但在密乘中,他们在参加密乘灌顶及会供时只能以手指沾酒,轻触舌面,这样既不会破小乘饮酒戒,也不会破坏修行密法的缘起。以前萨迦班智达等在作秘密灌顶时,就是用糖、酸奶、酒等在舌头上碰一碰,会供时也以大部分上供给了护法,只留一点在舌头上轻碰。
巴智仁波切还强调说:如果没有稳固的生、圆次第的修法,还没有把酒转化成甘露的能力,分别心没有一刹那安住的时候,还以修密为借口去饮酒,他们所产生的只是世俗的过患,而不是出世的功德,只有堕入地狱,绝对不可能得到密乘的悉地。同样,现在上师法王如意宝也在一再如此强调。
4、饮酒是自性罪还是佛制罪
自性罪(又称性罪)是不论佛有无制定此戒,其行为的本身(自性)即是罪业,如四根本罪等。犯罪所感恶业的轻重因具体行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佛制罪(又称遮罪)是违反了佛制定的戒律所产生的罪业,是由对佛、法不恭敬所致,如非时食等,因此所受的果报远远比自性罪要严重。其犯罪所感恶业的轻重可从戒律学处中了知。有的自性罪与佛制罪互为交叉,比如杀生等四根本罪,既是自性罪又是佛制罪。
关于饮酒,有的说是自性罪,也有的说是佛制罪。世亲菩萨在《俱舍论自释》中说:小乘有部中的戒律派认为饮酒是自性罪,俱舍派认为饮酒是佛制罪;巴智仁波切引用《圣欢喜经》说明饮酒是自性罪;释迦光尊者在《戒律三百颂自释》中说饮酒是佛制罪。
我们从《善恶所起经》、《圣欢喜经》、《大智度论》等经论中指出的种种饮酒过患,以及佛甚至对病人也未开许饮酒中可以知道,饮酒本身是自性罪,又从佛所制定的戒律中,居士得支分罪中可以得出,饮酒同时又是佛制罪,因此说饮酒既属自性罪,又属佛制罪。
5、断除饮酒的功德
断除饮酒后,与以上饮酒过失相反的功德都可以得到。如《佛说五戒功德经》中说,不饮酒的人获得三十六种功德,如马上能知所知法、不作疯狂行为、不放逸、有惭有愧、转生人天等等。
不饮酒是衡量三戒清净的标准之一,能获得五道十地的功德,获得暂时与究竟的解脱。
6、酒戒是五戒的基础
因为饮酒本身的极大过患,以及导致失坏其他戒律。因此萨迦班智达、宗喀巴大师、巴智仁波切、麦彭仁波切等祖师在传居士戒时都强调首先必需守持酒戒,即若只守五戒中的一戒,这一戒就必需是酒戒,若守多戒,须在酒戒上再增受其余的戒。
但现在一些人学密法而不戒酒,以为饮酒是密乘中必不可少的行为,另外有一些人看到了这些不如法行为后,也误以为容许饮酒是密乘的一大特点,因此而产生了对密法的误解。这就把恶劣的非法行为误以为是无上密法,真正的密法又少有人能够弘扬,这也是末法时代混乱、颠倒的一大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