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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总标略说

《宝性论略释·弥勒教言(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佛法僧及如来藏,菩提功德与事业,

论体一切摄略说,如是七种金刚处。

总标略说的必要是由次第极易让闻者了知及能断除增益损减以及也能让讲法者不紊乱论体而易于宣讲。

此亦,自他二利究竟的佛宝,远离欲尘道灭二谛自性的法宝,具足二种智慧不退转的僧宝,所证的如来藏,如来藏远离客尘的菩提,菩提的离系和异熟的功德,证悟方便的功德力——如来事业,至此即是七者中的最后者,此是更无其他的决定语。如是以下所宣说的论体,或者以总标略说而言,即是此七金刚处。于此,如是所诠义或者七种处是不可言说、各别自证之义,以闻思所生智慧难以证悟以及以分别心无法摧坏故,犹如“金刚”宝珠具有能摧毁一切而不被一切所摧之义。如是所诠义金刚的诸能诠句也明显宣说了彼等义且是能了知的处或所依或能作根本,故名为“处”;或者如金刚的法安住何处,即于彼处安立为处,(故)能诠句也获得金刚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