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安立三皈依之理分三
《宝性论略释·弥勒教言(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丁二、安立三皈依之理分三:一、观待必要安立三皈依;二、后二者非究竟皈依;三、抉择了义皈依处。
由说佛法僧功德,依照三乘三供养,
不同信解六种人,是故安立三皈依。
由宣说导师如来的功德、彼所说缘起殊胜法的功德以及对此修学弟子僧众的功德后,次第欲求获得佛法僧三者的是大乘、缘觉、声闻三乘补特伽罗,能作三供养的是对三宝分别着重殊胜供养等人,如是针对诸信解者依次将佛法僧安立为三皈依处。如是以三种义针对六种人安立三皈依,是为令众生次第趣入。
可舍弃故虚妄故,无故具有怖畏故,
二种法及圣者众,非为究竟皈依处。
名词文字组成的教法仅仅是了知总相的所依,一旦现量悟道时则如已过河的船筏,是应舍或抛弃故。证法也有二种,以“何者”能证悟之道法,彼是有为法,故是无常非谛实的,如浮云之相是具虚妄欺诳性及非究竟故;由彼所证究竟灭谛法的是佛陀,而少分证悟的声闻无余涅槃的灭界如灯灭般,仅是没有烦恼及痛苦的单空故,纵然是断尽三有的诸有余罗汉僧对五蕴也如有人执剑欲来害己般怖畏故,寻求从彼中出离,以及诸学道菩萨也需修学故,尚未到达没有一切所断的佛果故,彼等一切也以具有怖畏的方式皈依佛陀,是故教证二法与圣者僧众是暂时的皈依处,并非究竟殊胜的皈依处。
了义之中诸有情,皈依唯一是佛陀,
能仁法性之身故,亦僧彼之究竟故。
在了义之中,无量有情不灭、恒常的殊胜皈依处唯一是佛陀,因为无有上述过失,故为究竟;而在后二者中彼也是究竟的,因为能仁是离欲究竟的法性身,故为法;佛也是僧,因为彼学道究竟者是佛陀故。三乘僧是以断证分判的,究竟断证的是佛陀,故也是圆满具足断证的僧。